兔年,不吃兔子
2011-05-30沈嘉禄
沈嘉禄
对小动物,尤其是像兔子那样的弱者,不食,并不影响我们对蛋白质的摄取,相反,有利于修身养性,有利于培养一种怜悯弱者的情感。
犹豫两天,怕有人讥讽我矫情或虚伪,但终于决定写下如下文字。缘起春节期间的一次小酌,同席一老外朋友翠西,好奇地问我:“中国人在吃喝方面向来爱凑热闹,而且勇敢,兔年一到,会不会吃兔子呢?”
这个问题可能天真,也可能是个套,我沉默了一小会。我知道,兔肉做菜在中国“历史悠久”,川菜中就不乏以兔肉为食材的肴点,比如陈皮兔、油淋兔、葱椒兔块、银针兔丝、鱼香酥皮兔糕等。有一年朋友送我一只缠丝兔,去了头,拉直了躯体,收缩成一根肉肠状的肉棍,肉质精细诱人。朋友说,这个缠丝兔是四川的特产,蒸一下,允称佐酒妙品。但我从小不食兔肉,转手送了人。几年后去四川采访,从成都出发前往三星堆,临近广汉时,看到高速公路或小镇的道路两边摆着许多摊头,每个小贩前展开两三张硕大的竹匾,一种浓油赤酱的拳状食物堆得小山高。同行的成都朋友告诉我:这就是广汉有名的小食:卤兔头。
广汉一带蓄养兔子历史悠久,现在更是一大产业,加工缠丝兔后剔下的兔头是下脚料,卤一下就成了民间小食,当地人好这一口,一买就是五斤十斤,用簸箕兜来称,全家老小晚上看电视,人手一只兔头,啃得满嘴酱油,其乐融融。
以我私见,兔子是弱势群体中的一员,比之鸡、鸭、鹅等更弱一筹。它逆来顺受地在窝里呆着啃食一堆草或胡萝卜,默默长大,绒毛被人剪去做成衣服帽子,躯干被瑜伽后“缠丝”。在今天,猫狗之外,有人还将软软爱意献给了变色龙、鸭子、香猪、巴西龟,但很少有人将兔子宠养起来。也许它不懂得“狐媚偏能惑主”的潜规则,也许它素来淡泊宁静,也许它拉屎特别臭。
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人类,一直视动物为天然食材或大补之物,但随着文明程度的提升,不少美食家终于幡然醒悟,并非每一种动物都是上帝赐予的口福。为了避免中国人的形象继续被老外误解,我就对翠西说:“中国人现在大概很少再吃兔子了。如果你看中国还有专供食用的兔子,那就是出口的,专供欧洲美食家享用。”我想她也知道,欧洲人食用兔子是有光荣传统的,菜谱也比较丰富,烧、烤、炖都有。兔子肉精瘦细腻,蛋白质高,脂肪少,据说还有防病治病的特殊功效,一直视亚洲人吃狗肉为野蛮的欧洲人,刀叉向兔而举倒毫无心理障碍。
翠西又问我:“你是美食家,吃不吃兔子?”于是我跟她讲了一个故事。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食物供应严重匮乏,饿得眼冒金星的上海人满屋子找吃的,恨不得将四条腿的凳子劈了红烧。我家邻居偷偷养了一只兔子,竹篮子就是它的窝,负责养兔的男孩比我大两三岁,每天跑到淮海公园里去割草喂它,那时候菜场里连一张烂菜皮都找不到。几个月后,兔子长大了,它的大限也到了。男孩的父亲,是个老资格的天吃星,倒提着浑身颤抖的兔子,雄赳赳地走出弄堂来到路边,找到一条光滑的石阶,狠狠地将兔子摔下去。根据一种“很内行”的说法,兔子不能用刀杀,得活活摔死。少不更事的我,跟在一群孩子后面瞎起哄。眼看一家伙下去,兔子居然没当场毙命,一骨碌翻身过来,朝杀手连连作揖,似乎在祈求留一条活路给它。但天吃星哪肯放过嘴边的活肉呢,提起来更加给力地一击,那表情,似乎为自己刚才的一时手软而气恼呢。
兔子终于蹬了一下腿,断气了,他们家养的活物,似乎就天然地拥有处置它的权力。兔子被征服者提走了,石阶上留下了鲜红的印痕。这一幕永远烙在我的脑海里。
虽然饲养家兔以及各种市场定位的深加工,不失为一门利润可观的产业,但吃不吃兔子倒值得考虑。我觉得,在免于饥饿的今天,面对足够的食物,我们不妨把禁忌当作与自然取得平衡的前提。对小动物,尤其是像兔子那样的弱者,不食,并不影响我们对蛋白质的摄取,相反有利于修身养性,有利于培养一种怜悯弱者的情感。在弱肉强食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更应体会到此中的深意。
当然,你非要吃,也不算犯法,我只能像一只兔子那样看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