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契的“吃空饷”
2011-05-30燎原
燎原
新宁又出名了!今年国庆节期间,湖南新宁县再度吸引全国目光。和上次因斥巨资为崀山申遗所引发的争议和关注不一样,这回,是他们主动将“匕首”对准官场:停发116名“吃空饷”人员工资,并限期全额退回“吃空饷”所发的工资,同时,将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主管局给予经济处罚。
116名公职人员在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里“吃空饷”,个人和单位间,究竟演绎着怎样的“默契”?个人在吃,还是单位或领导在吃?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地发生“吃空饷”事件,有的甚至是不断地反,究竟拷问着怎样的制度设计缺陷?
近日,记者深入湖南新宁,一一探寻。
谁在“吃空饷”?
“其实这次查出来的,共有130多个人,最终停发了116个人的工资。”新宁县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赵小云告诉记者,因个别人確有特殊情况,诸如自身或家人有重病等,需要照顾,只是在程序上没有完善,不属恶意套取,所以这部分就没有停发。
从新宁县纪委查处的情况看,“吃空饷”的时间在几个月到5年不等,初步统计,这次“吃空饷”共吃掉的金额有近600万元。
5年前,新宁县也曾清理“吃空饷”的行为,当时查出了172名,涉及的金额是100多万元。
赵小云坦承,当年清理的力度,没有这回这么大,范围也没这么广,这次凡是县财政拨款的单位,都被纳入清理范围,从目前清查的情况看,有一些是前几年清查时没查出来的,有一部分则是后来冒出来的,这次“吃空饷”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和一些企事业单位。
新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阳志奇也说,“吃空饷”的重灾区,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和乡镇的 “七站八所”。
传统教书育人的圣洁之地,缘何也成为重灾区?民间盛传,新宁“吃空饷”的现象,约有一半出在教育系统。
对此,新宁县教育局并不认可,该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教育系统存在“吃空饷”的行为,但并没像外界盛传的那么多。
“吃空饷”的都有谁?记者从“清空办”获悉,“吃空饷”的116人中,主要分布在下列系统和部门:教育系统36人,林业部门15人,人事管理系统7人,农机系统8人,农业系统6人,国土系统5人,交通系统5人,建设系统5人,水利系统4人,广电系统4人,文体系统4人,计生系统2人……
利益共同体
“‘吃空饷之所以成为可能,主要是有利益关系在里面。”阳志奇一语道破。 “比如在我们县纪委,谁长期没来上班,难道我不知道?谁‘吃空饷其实很多部门的直接领导,心里清楚得很。”
清理“吃空饷”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有的单位员工外出打工或经商时,把工资卡交给单位,因此,名义上看,是个人在“吃空饷”,实质上是很多单位或单位领导在“吃空饷”,还有的就是联合“吃空饷”—基本工资,个人在吃,绩效工资是单位或领导在吃,利益分配也呈现出多元化。
“有的老师离开了,去沿海等经济发达地方做老师或经商,但没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工资照样发放,这个老师走后的工作,有的学校自己请个代课老师来代替出走老师的课程,然后再从出走老师的工资中,取一小部分给了代课老师。”“清空办”的工作人员称,实际上,这个公办教师成了“二手老板”,变成是他开工资请人帮他代课,学校个别人也从中受益。
“给代课老师的费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果是校长请自己的老婆或亲戚等代岗,薪水会比同类的代课老师高一些。”新宁县万塘乡一位知情的教师私下向记者透露。
工资被单位或领导吃掉,自己心甘情愿?阳志奇分析说,他们是利益的共同体,搞所谓的“互惠互利”,出去的人也有权衡,外出能挣的多了,他们才出去,而他们要出去,需要得到单位领导的批准,这总是要“感谢”领导的关照,或是把工资给了单位或领导,或工资尽管在自己手中,平时逢年过节,就给关照自己的领导“小恩小惠”,目前,纪委在对此进一步深查。
“除每月的工资外,利益还体现在相关领导为其保工龄上。”赵小云说,尽管不在岗位,但工龄却还在正常增加,以后他们在外混得不好回来了,也因工龄的增加而获得相对较好而稳定的薪水。
各得其所,使得个人和单位之间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并在彼此间不断演绎着“另类的默契”。
个人和领导的默契
“赶紧回来啊,出事啦!纪委在查!”今年国庆节前夕,黄秀连(化名)就被领导呼回新宁,要求国庆后正式返岗。
黄秀连,原本是新宁县一名公办的中学老师,3年前,她离开了所在学校,前往深圳一家民办学校教书,而她在新宁这边的岗位,一直是闲等着,由于没有办停薪留职,所以每个月近2000元的工资,这3年来仍“源源不断”,直至国庆节前夕事发。
“在深圳教书,我一个月能拿5000多块钱,而且包住,在学校饭堂吃成本也很低。”提起外出的原因,黄秀连直言,外面待遇优厚是主要原因,目前,她家里主要靠她的收入在支撑,加上父母年纪大了,经常生病,下面还有一个正读大三的弟弟和一个正读大二的妹妹,每个月给弟妹和家里的生活费至少2000元,如果呆在家乡,基本是入不敷出。因此,3年前,她和领导言语一声后,背上行囊,就前往深圳投靠同学,并在一家民办学校找了工作。
“我在新宁的工资,只拿大约一半。”黄秀连说,其他的学校领导说请代课老师用的,也不知道实际上请没有,因为学生少,学校老师还是很充足的。
事实上,逢年过节,黄秀连也要“打点”让自己外出的校领导。“即使我不回家,我也寄钱回去叫家里给关照我的3位学校领导买些礼物。”黄秀连说,因此,实际上,新宁的工资收入基本都返还给了学校领导,接下来,纪委限期要求将“吃空饷”的金额全额退回。
对此,黄秀连说,“这3年可是7万多块钱啊,但这钱实际上我几乎都没吃到,现在也不可能去找曾关照我的领导‘吐出来。”因此,国庆期间,她一直忙于找昔日的同学凑钱。
“我不想放弃家乡公办教师的这个编制,因为深圳那边的房价太高了,我买不起,也不可能有实力在那边扎根。目前,就是想在外面多干几年,多挣点钱以顺利供弟、妹上完大学和补贴家用。”黄秀连说,自己在深圳只是个私立学校的老师,哪天老板不高兴了,就被开了,家乡这个编制,至少还有点稳定的经济来源让自己养老,所以无论如何也要把7万多元的“窟窿”给填上。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新宁县安山乡的一所小学,一位姓徐的老师早在几年前也已经到广东谋生了,他走后,他的岗位是学校临时安排了一个人代他的课,据悉,代徐老师课的这个人,就是该校一姓王的副校长的老婆。
单位 “也在吃”
清理“吃空饷”行动中,新宁县监察局副局长廖冰林主要负责对农机局的清查工作。
“农机局系统‘吃空饷的时间主要为两年,涉及金额是33万多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农机局下面的农技站和推广中心。”廖冰林说,和公务员、教师等工资直接打到账户上的情况不一样,直属事业单位农机局派出机构的人员工资,不是直接打到个人账户,而是通过农机局来转发,因此这些钱主要是被截留在农机局的单位账号上,这笔费用农机局目前也已经花掉了,所以收缴时,打算从他们今年的预算经费中扣除,并对主要领导和管人事、负责财务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清查中,廖冰林还发现“吃空饷”是由这两种情况构成:一种是人去广东打工,收入较稳定,没回来上班,只向农机局请假,农机局按理应向财政局、人事局报告并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但农机局没有这么做。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农机局下属推广站的一个人后来借调给县领导开车,但其编制还在农机局,接受单位已经给他发了工资,但借调出去的单位—也就是农机局,没有去申请停发这个人的工资,因此被截留了—但这个钱,被借调的人,其实也没享受到,属于“被吃空饷”,实际上就是原单位在“吃空饷”。
采访中,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样一起“特例”,这次清查中,有个人在县委工作部门上班,后来调到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县广播局上班,由于原先单位发放工资是直接打入个人账户,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资,是打到单位,所以这个人就领了双份工资。
此外,有种“吃空饷”行为的发生,和直接的利益共享无关,更多的是映射出官场怕得罪前任领导,而选择“包容”、“做老好人”的潜规则。
阳志奇直言,单位里有人“吃空饷”,现任领导不可能不知道,只是当有的“吃空饷”行为,在上一任领导任内就发生时,现任领导会考虑到“‘吃空饷的这个人能在前一任领导任内就开始吃,他会不会是前任领导的人或是有着特殊的利益关系在里面”,因而不肯上报或主动挑事,这使得“吃空饷”的行为在默认中,继续延续,涉及金额也就越滚越大。
制度失灵
“其他县到底有多少人在‘吃空饷,我没详细了解,但我敢说,也不会少。”阳志奇说。
“吃空饷”的确是一个普遍现象。江西省宁都县委主办的“宁都党务公开网”上,一份《宁都县县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有关材料公示》于2011年3月2日挂出,记者注意到,时任宁都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智武(现任章贡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在介绍自己在宁都县的政绩概要中,如此描述,“(宁都县)清理请长假‘吃空饷现象,共清理出223名请长假‘吃空饷人员,每年节约财政支出669万余元。”
前几年,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等诸多媒体披露的“吃空饷”现象,更是触目惊心,令人咋舌:2006年,甘肃省发现“吃空饷”者908人,这些人每年“揩国家的油”近2000万元;2006年2月13日,《人民日报》也报道,四川查出3.7万人“吃空饷”,6000万元经费被冒领;2007年,山东查出机关事业单位有一万余人“吃空饷”,具体数据方面,媒体披露显示,山东共清理出涉及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单位2360个,涉及违规人数11858人,虚报冒领工资补贴4889万余元……
为此,人事部曾在2006年3月22日,以“國人部发(2006)26号”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但“吃空饷”这个由古代“吃军饷”开始衍生而来的吃法,仍在不可遏止地持续生长着。
据了解,各地“吃空饷”主要是以“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销、调出不下编、留职不停薪、虚报工资表、冒领养老金”等手段进行,甚至出现小学生还在上学,其权贵的家人就已助其成功领取财政工资等行为。
对于“吃空饷”,目前新宁县采取的处理措施总结就是“经济处罚”,同时,还在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责任的追究制度。但是否太轻描淡写了?这样能遏制“吃空饷”吗?疑问重重。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认为,权力寻租、联合“吃空饷”的问题,已经涉及欺骗、渎职、挪用公款等问题了,所以关键是明确责任并依法处罚,因为单依靠财政局是很难去查的,财政局只知道对“花名册”发放工资。
“政府进行经济处罚,这无论是从处理对象还是从处理方式来说,都存在问题。”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周广荣律师认为,“吃空饷”是应知、明知而去侵占国有财产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检察机关应主动介入调查,而不是让政府去认定。
周广荣说,检察院要介入了解渎职、犯罪的程度,并根据法律来论处,所以县政府进行的经济处罚是错误的。涉嫌刑事犯罪的,就得参照刑事犯罪来依法追责,不能发现“吃空饷”后责令退回就可以了,“这就像我去银行偷钱,被发现了,退回去就没事了一样”,这怎么可能?犯罪行为毕竟已经发生了。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二款,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另外,新《刑法》第402条相应设定了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
当然,不能说各地在查处“吃空饷”时就有徇私舞弊嫌疑,但法制观念淡漠,处理较轻,和监管的制度设计有漏洞一样,同样是“吃空饷”屡屡出现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