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明天会更好
2011-05-30邓聿文
邓聿文
雪域高原西藏自治区迎来了和平解放60周年。60年前的旧西藏乃是一个各方面都极度落后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60年后的今天,西藏旧貌换新颜,与人类文明的发展主流一道,进入了现代化的21世纪。
自欧洲经历中世纪黑暗后,人类社会的发展主流就开始走出政教合一的蒙昧状态,而旧西藏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借着宗教的神圣实施残酷的政教合一的神权统治。占人口不到5%的僧俗农奴主控制着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的人身自由,百万农奴连基本的生存权都得不到保障,精神生活也被少数僧俗农奴主高度控制。人生而自由,其人权既不能被宗教权威所控制,也不能被世俗政权所剥夺,但神权统治使宗教借助政治力量,对世俗生活行治理之实;政权借助宗教权威,做精神和信仰的裁判。因此,旧西藏维持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与倡导自由、平等、博爱的人类主流文明背道而驰。
废除这种与人类文明格格不入的政教体制和神权统治,将百万农奴从被奴役和黑暗中解放出来,是每个有良知和护卫人权的国家应该做的事情。和平解放西藏,并在此后对西藏进行政教分离的民主改革,正是顺应了历史的这一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走社会主义道路,将现代文明的种子播撒在这片土地上,古老的高原得以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西藏人民消逝已久的社会热情和无穷的创造力也得以唤醒。
从很多方面看,西藏的发展变化都是举世瞩目,有目共睹的,只要世人站在一个客观中立的立场,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西藏60年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作为我国在民族地区实行的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保证了包括藏族同胞在内的广大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和区域事务的自治权利。这种自治权利十分广泛,体现在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的几乎各个方面,并通过这种自治权,实现了平等参与管理国家的权利。
西藏和平解放60年,是同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60年,它既取得了光辉的成就,也和祖国一样,走过了一些弯路。在今后发展的道路上,它还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与问题。因此,我们要“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习近平在庆祝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之语),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因此,以下几点改变是必要的:
一是在落实民族政策、宣传少数民族权益的同时,对包括西藏在内的少数民族,要培养与加强大家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用“中华民族”的共同意识来逐步代替民族意识,用“公民平等”代替“民族平等”。
二是在宗教信仰上,把共产党员和非党员区分开来,进一步明晰非党群众的信仰自由不受干涉,把这作为一条政治纪律确立下来,同时,把正常的民族、宗教活动和利用宗教从事分裂国家的活动区别开来,但如果触犯刑律,不管什么民族,一律依法办理。
三是在对外宣传上,用当代国际社会认同的普世性语言和价值观来介绍和宣传西藏的发展。如以政教分离反驳国外关于限制西藏宗教的指控,以现代化、自由竞争、平权和迁徙自由反驳关于移民和开发的指控等。
四是在对待达赖和达赖集团的问题上,理解藏族信教民众对宗教的信仰,不把这视为是对达赖政治上的认同和分裂国家的行为。同时,把流亡境外的普通藏人和达赖集团上层区别开来,只要他们不再主张分裂国家,欢迎他们回到西藏。总之,尽一切可能,孤立达赖集团中少数极端分离分子。
佛教讲究轮回,60年一甲子,正是一个轮回。在下个60年,我们相信,西藏和西藏人民,在走中国特色的、西藏特点的发展道路上,正如那首曾经家喻户晓的歌所传唱的:“那是一条神奇的天路,带我们走进人间天堂,青稞酒酥油茶会更加香甜,幸福的歌声传遍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