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权”改革亟需深化
2011-05-30尹鸿伟
尹鸿伟
规范县级权力尤其是县委书记权力运作和行使的改革,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走多远?
2010年3月,全国县委书记任职培训班在中央党校开班,390名2008年11月后任职的县委书记参加了这期培训,这是中央第一次在国家级培训机构对新任县委书记进行任职培训,改变了中央党校以培训省部级、厅局级领导干部为主的“传统”。此前,中央还专门颁发了《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1981年11月设立的县级市)市委书记李存贵也参加了那次培训。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和李源潮部长先后来给大家授课,他们的相关文章和报告非常全面、非常实在,给学员们明确指出了‘怎样当好县委书记的方法和理念。”李存贵说,各种相应的举动和改革措施不断出台,意味着中央高层对县级政权建设的重视,同时也可以看出县委书记在当前经济发展和政治体系中重要性的提升,“要建立实施一系列制度,保证‘打造阳光党委政府,建设党政有机体实至名归”。
从早期的“政治路线唯上”演变成近期的“经济指标优先”,再转变成目前的“民生问题为重”——或说“经济指标与民生问题并重”,不同时期上级组织对县委书记的要求都不一样。
已经有学者指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无疑是让县委书记自限权力,但制度设计要做的是把县委书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打破制度困境。面对“经济指标与民生问题并重”新的要求,“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有机结合更加重要。
对于大多数普通干部及老百姓而言,县委书记的一言一行,既是实实在在的政治活动,也是“党的形象”在基层中的具体表现。由此,如果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能将权力具体为一个个看得见的职能,同时对越权、滥权者及时问责,那么将是一次有益的探索。
李存贵认为,规范县委书记权力,制度建设是根本,“规则本身如何制定是一个方面,如何得到有效执行又是另外一个方面。目前一些基层干部对各种制度的认识、理解经常是不全面的,这样往往产生了许多不应该的矛盾和麻烦。作为一名地方党的书记,也包括各种掌握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都应该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否则不但容易作茧自缚,还将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作为领导干部应该熟悉、尊重国家相应的规章制度,千万不要‘无知者无畏”。
新华社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事件:某县级市人事局局长向领导打报告,希望将其未毕业的儿子特批“吃财政饭”。从书记、常务副市长到市长都批示同意。编制办也开出了编制使用通知单。事情被披露后,引起广泛质疑,目前已经得到纠正。在用人问题上的违规行为现在很容易引起社会舆论的激烈反弹。
毋庸置疑,選人用人也是一种权力。为了做到“科学评价、公正提拔”,杜绝带病提拔等现象,近年来中央也陆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大群众推荐权(群众投票低于30%的不予提拔),严肃打击、处理群众投票中的拉票行为;干部考查中听取群众代表意见;设立中央巡视组,不定期到基层听取意见;考察干部发现“带病提拔”情况后,追究考察干部责任等。目的就是用制度管人,按规则办事。
作为县委书记最关键的权力——人事权仍然需要继续改革。众所周知,干部是党执政的基础,党管干部是确保党的执政能力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县委书记的“用人权”问题依然要进行改革深化。因此,建立合理的干部任期内评价机制,严格执行任用程序才是可行的办法,如党委委员、常委会票决采用电子计票,群众推荐不过一次否决等。
李存贵也认为,规范县委书记权力,关键之一是规范干部提拔任用机制。李存贵表示,党委在加强和改进对人大、政协工作领导的同时,也要加强和改善后者对党政工作的监督,建立四套班子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推动社会民主,扩大全社会对党政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目前,在其所工作的开远市,小龙潭镇已经顺利完成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试点工作,并计划适时予以推广,其余乡镇和部门主要还是采取“民主推荐”等一系列程序,按相关规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