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与真相
2011-05-30谌洪果
谌洪果
在一件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共事件中,出现频率颇高的一个说法是“我相信”,每個人都在根据自己的知识、立场、情感和所拥有的信息,做出“我相信真相是什么”的判断。由于许多事件涉及土地、生命等切身利益的抗争,由于许多事件常常是各种矛盾长期积累后的突然爆发,也由于许多事件中卷入了众多不满和“不明真相”的民众,所以这种“我相信”的判断越来越成为一种公开的表达,不同的“我相信”之间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争议。
面对一桩桩扑朔迷离的事件,你到底相信什么?你的相信是建立在你的立场情感的基础上,还是建立在你所掌握的可靠证据的基础上?你的相信又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事实的真相?
今天的公共事件基本都是具有重大法治意义的事件。就法律事件的真相而言,“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常常遭人误读。这个司法原则本身并没有错,但其中的“事实”却需要认真界定。法律上所追求的事实并非客观真相,而是一种需要用经过质疑的证据来加以支撑的真相。
而事件的真相往往就夹杂在形形色色的猜测、评价和传闻之中,它们构成了所谓的“谣言”。但是,“谣言”也有被误读和妖魔化的危险。在当今语境下,导致人们只能根据那些断裂的、碎片化的证据来建立自己对于真相的确信,以应对充满恐惧和希望的生活。在控制真相的最有力之手就是政府的情况下,谣言的产生有了更多的土壤,但也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对谣言有一种平和的心态。
更何况,许多被斥为“谣言”的东西,不过是“不明真相的群众”针对事件的众多疑点所发出的正常而合理的质疑。动辄以理性审慎和貌似公允的姿态把这些质疑定性为“立场先行”、“无顾事实”或者“阴谋造谣”,其实也是一种简单草率的做法。合理怀疑是接近真相的第一步。任何理性和真相的前提,就是保持质疑的开放性,就是认真回应所有的质疑而不是有选择地回应对自己有利的质疑。在提出各种证据以探讨真相的过程中,“排除合理怀疑”乃是司法认知的精髓所在。在公共事件中,政府有关真相的认定更应该经受公众提出的“合理怀疑”,并做出有理有据的回应。没有经过充分质疑,任何结论都不具权威性。
对公共事件发出自己的声音和判断,乃是公民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声音和判断是否正确并不重要,最令人担忧的是只允许出现一种声音和判断。事件真相的挖掘和事件性质的评价是齐头并进的,面对公共事件的戏剧发展,人们不必等到时机成熟、事实充分、观点周全后才发表自己的意见,那不过是一种投机,是为了证明自己永远正确。重要的是每个公民在有权做出自身判断和认定的同时,也要有勇气接受彻底的质疑、反思自己的前提、修正自己的逻辑,对真相保持必要的谦卑,对于质疑保持不懈的坚持。
所以,我们必须把关注的重心从追求实体真相的层面转向督促程序建设层面。越来越多的公共事件一再说明,许多本来可以在司法轨道内解决的事件,却最终走向社会化、群体化、暴力化。一味采用捂堵压的思维方式,只能导致人民继续付出极大代价和公信力继续下降。程序为真相的发现提供了基本的平台。不管最终的真相最终是否满足各方的期待和需要,只要程序合法、公正和公开,只要让一切都在阳光下运作,只要运送正义的方式有着独立而明确的游戏规则,就能减少谣言,安定人心,使事态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以落实,官方的公信力也因为有了程序的保障而得以提升。
诚如谣言问题专家桑斯坦所言,即使在程序正义和言论自由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期待谣言的消失。也许这种期待本身就违反了真相的原理和常识。但桑斯坦更加明确地指出,关键在于言论自由和程序制度构成了捍卫权利的重要制度保障。我们真正需要的是自由和真相之间的某种伟大的平衡。在每个人对事件真相的直觉和敏感后面,都有着丰富的内涵。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特征。质疑不是谣言,真相要靠程序,它们共同构成了针对公权运作的压力机制。真相源于对权力的警惕,也源于某种责任伦理,离开这两者,真相就会成为一块遮羞布。
我们的困惑不仅是对真相的困惑,而且反映了对自身处境和出路的迷茫。各种公共事件中围绕真相问题的激烈争论,对于这个社会和人心而言,的确是一场非同小可的考验。它不仅在拷问着我们的智慧良知,拷问着我们的公共行动能力,也在拷问着我们对于政府是什么、政治为什么可以变得美好的基本看法。你到底相信什么,是一个理性可以验证的问题,也是一个需要由情感和公义来加以验证的问题,更是一个需要程序来捍卫和保障的问题。只有秉持这种丰富开放的可能性,我们的自由、权利和尊严,才会有更加稳固可靠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