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战争与经济
2011-05-28杨青
杨青
由于根据地大多建立在远离城市的偏僻农村,不仅工业近乎空白,农业生产也十分薄弱,商业多是小规模的集市或圩场交易。国民党当局对根据地又实行军事“围剿”和严密的经济封锁,因此根据地经济建设是在长期的革命战争环境中进行的。
战争背景下的经济困难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创建于革命战争年代。1927年8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进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走上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随着红军游击战争的胜利发展,到1930年夏,全国已建立大小十几块农村革命根据地,成立了各级苏维埃政权。从1930年冬到1931年秋,红一方面军连续取得三次反国民党军队“围剿”的胜利,使赣南闽西根据地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共中央决定以赣南闽西根据地为依托,建立苏维埃中央政府。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叶坪村举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宣告成立。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法律文件,肯定了工农大众享有的各项经济权利,但在土地、劳动、税收等问题上,规定了许多过左的政策,这对于根据地的发展是有害无益的。
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为加强对各根据地经济建设的领导,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下设立分管经济的财政、土地人民委员部,各省、县、区级苏维埃政府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这时各革命根据地仍然处在被分割的状态,并且在国民党反动政权的包围之中。
对国民党统治区来的商人,苏维埃政府为鼓励他们来根据地做生意,将根据地的山货和羊畜廉价卖给他们,使他们有利可图。又通过他们把根据地缺少的棉花布匹和其他物资运进来。经过一段时间,一些商人因受到革命的影响,逐渐变得同情革命,千方百计给根据地输送货物。
由于根据地大多建立在远离城市的偏僻农村,地瘠民贫、生产落后,不仅工业近乎空白,农业生产也十分薄弱,商业多是小规模的集市或圩场交易。国民党当局对根据地又实行军事“围剿”和严密的经济封锁,因此根据地经济建设是在长期的革命战争环境中进行的。随着红军反“围剿”斗争的胜利,各根据地根据不同情况开展经济建设,在农业、工业、商业、交通、财政和金融等方面,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由于1931年初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后,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在中共中央占据统治地位,一些“左”倾政策逐步推行到根据地中来。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其中就有一些脱离中国实际特别是农村实际的“左”的规定。例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工人参军要“发三个月平均工资”,女工产假“休息八星期,工资照发”等一系列过高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和福利要求,造成根据地内许多私营企业倒闭、停业。
同时,国民党军队加紧了对根据地的封锁,到1933年春夏,根据地出现了经济生活恶化的局面:工商业凋零,日用消费品(主要是食盐、布匹、药品)奇缺,价格昂贵,部分地方如汀州、上杭、雩都、瑞金等县发生缺粮饥荒。面对这种局面,临时中央不得不考虑对某些经济政策作若干调整。1933年10月15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重新颁布劳动法的决议,对原劳动法中不切实际的条文作了修改。
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实践
为了克服困难,临时中央政府采取许多措施,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大力开展经济建设。1933年2月,临时中央政府决定在中央、省、县三级设立国民经济部。同年,人民委员会先后在中央根据地召开两次经济建设大会。一次是8月12日至15日在瑞金举行的南部十七县经济建设大会,一次是8月20日至23日在博生县(即宁都县)举行的北部十一县经济建设大会。毛泽东在南部十七县大会上作了题为《粉碎敌人五次“围剿”与苏维埃经济建设任务》的报告,全面论述了在战争环境中开展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经过两次大会的号召和各级政府的具体指导,极大地推动了根据地经济建设的全面展开,各根据地出现前所未有的群众性的经济建设热潮,各项建设工作逐步开展起来。
第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根据地的经济主要是农业经济,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是经济建设工作中第一位的任务。它不仅需要解决最重要的粮食问题,还需要解决衣服、砂糖、纸张等日常用品的原料,即棉、麻、蔗、竹等的供给问题。在根据地的生产事业遭到严重破坏、大批农村青壮年参加红军、耕牛又十分缺乏的情况下,党和苏维埃政府坚决贯彻依靠群众的路线方针,号召广大妇女参加田间生产,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以便有组织、有计划地调剂劳动力的使用。
例如,1933年,兴国县长冈乡每村一个劳动互助社,全乡社员达300多人。1934年5月,瑞金县互助社社员达8987人,兴国县达5.17万多人,长汀县达6717人。苏维埃政府组织农民成立犁牛合作社或犁牛站,将没收地主的和集资购买的耕牛定为全体社员公有,按农户分得的田亩多少调剂使用。苏维埃政府还组织农民兴修水利,在土地部下设立水利委员会,具体领导县、区、乡的农田水利建设,取得重大成绩。据1934年5月《红色中华》报载:在福建仅长、宁、汀三县就修好坡圳2366座,新开了几十条坡圳。在粤赣两省修好坡圳4105座,新建20多座。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在赣南闽西区域,1933年粮食产量比1932年增加了15%。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保证了根据地军民生活和革命战争的供给。
第二,发展工业生产。根据地的工业,包括军需工业和民用工业,主要由国营工业、合作社工业和私营工业经营。根据地的国营工业主要是各级苏维埃政府开办的厂矿,以生产军需产品为主。由于根据地的工业生产主要是手工业生产,因此苏维埃政府在鼓励发展个体手工业生产的同时,加强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领导。据不完全统计,到1934年2月,中央根据地的兴国、胜利、赣县等17 县的手工业合作社发展到176个,社员3.27万余人,股金5.05万余元。主要生产土纸、土布、生铁、原煤、烟丝、砂糖、木炭、石灰、砖瓦、陶瓷用品等。与此同时,公营的军需工业和厂矿企业也逐渐建立起来。直属中革军委领导的官田兵工厂由最初的60多人,到1933年发展为400多人。中央被服厂设在瑞金七堡,全厂约700多人,缝纫机100多架。中央钨砂公司下属铁山垅、盘古山、小垅等矿场,年产量约计1800吨,约有5000工人。还有中央印刷厂、中华商业公司造纸厂、瑞金纺织厂等。
其他根据地的手工业生产也有较快发展。其中,川陕根据地的造纸、织布、制糖业等逐渐发展起来。湘赣根据地大力发展军需工业,建立了湘赣军区兵工厂、红军被服厂,同时注意发展民用工业,建立煤矿、石灰厂、樟脑厂、铁厂、硝盐厂等。鄂豫皖根据地建立了规模较大的鄂豫皖边区军事委员会兵工厂,同时发展了制盐、造纸、印刷、缝纫等工厂和作坊。湘鄂西根据地建立了兵工厂、被服厂等。各根据地生产的军需产品和民用物资,有利地支援了革命战争,并保证了军民日常生活的需要。
第三,发展商业和对外贸易。在根据地经济建设中,商业是极为重要的方面。由于国民党当局实行长期的严密的经济封锁,给根据地经济生活造成了严重困难,革命战争的物资供应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威胁。随着根据地的扩大,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各项商业政策的制定,各根据地的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迅速发展起来。根据地的国营商业主要是各级苏维埃政府开办的红军商店、红色商店等,集体商业以消费合作社为主要形式。据1934年2月统计,中央革命根据地共办有消费合作社1140个,基本上实现一乡一社。鄂豫皖根据地的集体商业,有消费合作社和贩卖合作社两种。根据地的私营商业,大多是小商贩。为了鼓励私人商业输出输入各种必要的商品,苏维埃政府还实行某些日用品和军需品暂时减税的办法。
根据地的对外贸易,是指同国民党统治区域间的对外贸易。对外贸易的方针,首先是为自给,其次才是出口,并要由苏维埃政府直接经营若干项必要的商品流通,例如食盐和布匹的输入,粮食和钨砂的输出,以及粮食在内部的调剂等。
1933年2月,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决定在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下设立对外贸易局。此后,邻近国民党统治区域的一些县也设立了对外贸易分局、采办处、代办处或采购站等,主要开展对外贸易。例如,江西赣县江口对外贸易分局,通过动员和吸引白区的小商贩与外贸分局互市贸易、建立了由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组成的商品采购队伍,以及与大商号建立秘密贸易关系等渠道和办法,冲破国民党军的层层封锁,开展赤白区域间的贸易。根据地急需的物资源源不断地从江口运往各地;根据地生产的粮食、钨砂、烟叶、樟脑、茶油、花生、豆子、竹木等商品,不停地运往白区。
各根据地开设的集市贸易,也是调剂商品余缺,促进流通的重要渠道。例如陕甘边革命根据地,1933年11月,根据地以甘肃省庆阳县南梁为活动中心时,在荔园堡设立集市。每逢集日,荔园堡方圆数十里的群众纷纷前来赶集,市场生意兴隆,一派生机。对国民党统治区来的商人,苏维埃政府为鼓励他们来根据地做生意,将根据地的山货和羊畜廉价卖给他们,使他们有利可图。又通过他们把根据地缺少的棉花布匹和其他物资运进来。经过一段时间,一些商人因受到革命的影响,逐渐变得同情革命,千方百计给根据地输送货物。革命根据地商业和对外贸易的恢复和发展,对改善人民生活、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支援革命战争,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根据地内的财政、金融、邮电、交通、医药、卫生等事业,也都有一定的建设和发展。
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是在极端艰苦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党领导的一项开创性工作。在党和各级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各革命根据地在经济上进行了一切可能和必要的建设,迅速改变了根据地落后的经济状况,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支援革命战争和保障军需民用作了重要贡献。1935年10月,红一方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为适应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要求,决定将“工农共和国”改为“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