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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2011-05-14

中国新闻周刊 2011年2期

眼前的世界

虽然天赐大眼睛和长睫毛,但等到我真正开始意识到它们的存在,我的视力已经以不可挽回之势急转直下,因为跟不上它下落的速度,我永恒地戴着度数错误的眼镜,坐在第一排依然看不清楚黑板,基本上是通过自学考上了大学,而且还是个名牌!高考后父母送我的礼物是一副隐形眼镜,我坚持认为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如果我一直戴着用啤酒瓶底都不能完全形容的厚眼镜,我怎么还可能有后来那样摇曳生姿的恋爱生活呢?

视力差得简直让人害怕,我就这么一直在恐惧中拼命读书写作,认为终有一天我会过着眼前一黑的生活。我不是没有看过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她也没说明白,曾经有过三千天光明的人应该怎样应对黑暗来临的时刻。这导致我后来第一次听台湾盲人歌手萧煌奇的《你是我的眼》就大哭,仿佛已经为以后的命运酝酿好了所有情绪,而且那个时候的我根本不会相信,有人能够像歌中唱的那样让我感觉“世界就在我眼前”。在激愤到达顶点的时候,听席琳·迪翁那首著名的《Because you loved me》我都要愤怒地说,liar!仅仅是因为歌里深情款款地说:当我看不见时,你就是我的眼睛。

视力是我无往不利的挡箭牌,任何挫折都可以归结为,哦,我看不清楚。我看不清楚这个人,我看不清楚这段关系,我看不清楚自己,我看不清楚人生。有一次去见失踪多时的前男友,穿着新买的灰色背心和最高的那双高跟鞋,戴着多年前他送我的圈圈套圈圈的银色耳环。我正拿不准应该以怎样的姿态去和过去相逢,谁知道在车上右眼开始剧痛,等到我在必胜客坐下的时候,已经充血到我只能取下眼镜。剩下一半的视力让我头晕,怎样努力都无法聚焦。我就这样在清晰与混沌之间见到这个许久未见的人,一只眼睛落泪,一只眼睛微笑。大概这就是最适合的姿态,大概这就是我曾经的常态。

即使戴着伟大的隐形眼镜,我依然跟五年前一样,看不清楚远处的高楼、车窗外快速闪过的字牌、天空中飘得太高的云我只能看见近在咫尺的一切:别人耳边的几根白发,自己容颜不可扭转的改变,昏黄的灯光下随意而亲密的拥抱,送到我眼前的每一朵花然而跟五年前不同的是,那些看不清的东西,我再也不会去尝试看清。

文/阿花

搭讪

一个女孩说起最近被人搭讪的经历。对方是个不太熟识的男孩,在茶水间相遇。男的说,哈哈,你杯子这么大,喝水真多啊。

又一次是在下班时间,两人在拥挤的电梯相遇,中间隔了三个人,女孩以为可以逃过一劫。但男孩还是排除万难,把眼神和声音传递过来:“你们部门怎么都不加班的?每天都能准时下班。感觉你们好闲哦。”

女孩原本想回他说:“我们效率高又顾家,就不去蹭加班费了。”但忍住了。毕竟在电梯里大声斗嘴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儿,便假装不知道是对她说,继续低头看手机新闻。于是,男孩的话像一颗发出去但没人接的乒乓球,尴尬地在每个“准时下班”的人头上弹跳。

其实他不是心眼坏,只是缺心眼,没有掌握好搭讪这门技术,就急吼吼地出来行走江湖。但拜托,全世界都通用的天气总可以说说吧,尤其是生活在广州这种秋不秋冬不冬偶尔还有台风的地方,不知道比那些四季分明的城市得天独厚多少倍。

其实,被搭讪也是一个女人实现自我认同的方式。要是身边的男人斋路过,不留下个把眼神或者言语,也未见得是女人所愿也。所以搭讪的市场是具备的。只是上述理工科男士,思维是直线的,语言是直白的,搭讪的效果也是直接被废掉的。

不过,和这种单纯的苍白相比,那些看似经验丰富却没有分寸感的搭讪者,则更让人无言以对。比如我的同事老漫,有时一起等电梯,他会用那双会笑的眼睛看我两秒,然后像发现一个秘密似的,略微点着脑袋说:“身材越来越好了嘛。”众人顿时把眼光刷刷刷投射过来。作为一个向来视身材为短板的人,我对于此刻把缺点暴露在大家面前,实在很抓狂。但为了保持良好风度,我只好回他:“你是戴了哈哈镜在看人吧。”他居然还锲而不舍:“真的,你老公肯定也这么说。”我彻底被打败了,只好假装手机忘拿,仓惶折回办公室。

身边女同事也有被他搭讪的悲惨经历。说是一次开会之前,老漫突然隔着两个人对她说:“你越来越漂亮了。”女同事正要谦虚说where where,他又说:“是不是去整过容啊。”顿时被他雷得外焦里嫩。

大家总结了一下,老漫姿色平常,但凭着几段“如梦如烟不可考证”的情史,而在一群感情史空白的程序员中鹤立鸡群,所以他潜意识里认为自己的搭讪具有教科书意义,于是常选择一些人多的地方来做示范。“他那么多段情史是怎么开始的?”这令大家非常费解。

直到有一天,老漫带着他新“聊”出来的女友到公司,众人也就心照不宣了:他的搭讪技巧,很适合那种单纯未涉世、又可能长期缺乏男人赞美的小姑娘。我们一众师奶,什么花色品种的男人没有见过——于是,对老漫搭讪的免疫力,突然变成了我们的心理优势。

文/亦桑

宝马拉香车

自打有美女表示宁愿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不少适龄男青年的心灵大受摧残。众人皆知辛弃疾的那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却不知有多少人记得,那词的前半阙还有一句叫做“宝马雕车香满路”。仔细想想,假使没有宝马香车相配,还真不知有没有蓦然回首看美女的勇气。

宝马香车其实只是一种概念车,本质含义就是一辆好车而已。别看宋词里常有“宝马香车如织”一类的炫耀,但同样有很多句子露出了“牛”脚,比如,“宝车空犊驻”,“惆怅犊车人远”,“金犊车轻玉骢小”,或是,“驿畔争草,车前自喂牛”。《东京梦华录》记载了更多非宝马版香车:用五或七头牛拉的太平车,一头牛拉的平头车,驴拉的独轮车和人拉的浪子车。所以对宋代美女来说,期待中的宝马香车究竟会是什么车,其实是个猜不透的结局。

谁不知道宝马拉车要比老牛拉车更有派头呢?可正宗的宝马香车真的是件奢侈品,因为马是战备物资,根本不是随便用来拉车泡妞的。唐明宗时期的马匹需从回纥进口,单价60万贯,如果参照明代白银与铜钱的兑率,相当于60两银子。《金瓶梅》里,西门庆得到一匹好马价值七八十两银子,潘金莲的身价却只有30两。这还只是马的价,只是动力系统,后面拉的香车还要装潢呢,或者还得有“一颗永流传”的大玻璃吧,又是一笔开支。有人发现,《清明上河图》里有牛车有驴车,竟然没有马车。果然自古以来,想钓一名开宝马车的金龟婿都非易事。

但话说回来,难道牛拉版的宝马香车就上不得台面吗?当然不是。起码在曹操的眼里,那仍然是件极其牛叉的装备。遥想三国时代的杨修,身为太尉杨彪的儿子,本可拥有一个彪悍的人生,只因跟上司曹操作对而惨遭杀身之祸,甚至来不及说出“我的爸爸是杨彪”。太尉是实权派,相当于日本的防务大臣,曹操杀了太尉之子,立即写信去解释。其中有近一半的篇幅其实是个排场极大的礼单,包括“七香车一乘”。《隋书》中有解释,说那车“用牛驾之,盖犊车也”。以牛车为礼,亦可有效缓解老年丧子之痛,切实维护封建高官之间的团结——以牛车如此之牛,我们这些没有宝马车的男人们,还是可以略感宽慰吧。

文/刘俏到

一只像贝克汉姆的猫

在据说要遭遇千年奇寒的暖洋洋的北京冬日,每天能见到两只小狗在我家对面的露台上睡下午觉,俨然像被狗仔偷拍到的贝克汉姆夫妇——他们有一天也是持这种豪放和惬意的姿势在自家露台上裸晒。

大概两年前,有一只叫做逃逃的野猫,也是天天以这种姿势在我卧室的阳台上晒日光浴。不同的是,它总是试图躺到窗台外面的空调外机上去,以便看风景时毫无遮挡。

逃逃,是我自小养大的猫。说它野,是因为它性格桀骜难驯。相处6年,我自认为苦多乐少,基本上都在掐架。因为实力相当,谈不上谁输谁赢,最后都各自退守一处,相互对峙。它刚刚学会走路时,我们有过短暂的美好时光:它像团毛线似的超可爱,我们一起玩跳绳,玩抓老鼠,我一拍腿它就跳到我怀里来。只是好景不长,四五个月的时候,它的身体起了变化。它像所有长大了的雄性动物一样,开始觉得自己很man,很powerful,在我面前牛逼哼哼,一不高兴就挥起利爪,还野心勃勃,天天想扩大自己的地盘儿。它身长不过几十厘米,体重不超过12斤,独自享用了10平米大的北屋,和我共用客厅、卫生间和厨房还嫌不够,还妄图霸占我的卧室,将我从这个家中赶出去。我当然不甘示弱,抄起棍子将它赶回了它自己的地盘。

也许是因为这个结下了梁子,它从此变得脾气很坏,拒绝洗澡,又抓又咬。我每天一醒过来就得面对满地的沙子和它故意撒得到处都是的屎尿。在我们相处的最后一年,基本上天天如此。当时我自觉人生凄苦无望,因为摊上了这样的宠物。不得已,把它寄养到通县的一朋友家。

朋友家是平房,有宽大的院子。逃逃去了它家,有如虎入山林,压根没兴趣和人打交道,热衷于午夜远游,经常玩到天明才回去吃东西,身上沾着草叶子。我去看过它一次,它还认得我,大度地让我摸了摸它的脑袋就走开了。那天阳光很好,是秋天,它在结满果实的农家小院的泥地上翻来滚去,脏是脏了点,不过看上去真的很快乐。

只是没过多久,它远游的时候出事了,好像是吃了什么带农药的东西,回到朋友家时已经不行了。我赶过去时,它已经被埋在了离院子有两里左右的野地里。青草在它的坟头摇曳,我在它身边抽着烟,感觉到它在地下的温热的气息,有如睡着一样。四周很开阔。那天可以说是北京难得的一个蓝蓝的白云天,鸟时远时近,停歇在翠绿翠绿的原野。我掉了眼泪,想起我们在相对和平的时候,每天在阳台上共享的那两三个小时的温馨:我允许它跨过我的卧室到阳台上晒太阳,它也允许我在它晒太阳的时候爱抚它。

那时,它晒日光浴的时候肚皮朝天,天真烂漫。那满足惬意的样子,与如今我家对面露台上的那两只小狗,与贝克汉姆夫妇,毫无二致。

文/罗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