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越思想的樊篱
2011-05-14刘婉媛
刘婉媛
从将私营经济拒之门外,到张开怀抱接纳私企老板入党,中共跨出了划时代的一步。每次改革创新必然伴随着争议与质疑,但是,“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推动中共党建工作迈出大胆而谨慎的步伐
在2002年11月举行的中国共产党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除了江泽民、胡锦涛等大会的中心人物以外,一位之前名不见经传的浙江男子也成为了媒体的焦点。
他是邱继宝,浙江台州飞跃集团董事长。2002年11月10日晚,在中外记者闪烁的镁光灯之下,他创造了中共党史上的一项纪录——私营企业业主作为党代表,首次召开记者招待会。
被罚站的私企老板出任党代表
邱继宝年届不惑。20世纪80年代初,藉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他用当鞋匠挣来的少许积蓄以及贷款300元,在家乡台州办起了一个家庭式作坊,制作电器仪表。几年后,这个作坊转产缝纫机。1988年秋天,邱继宝扛着自家生产的缝纫机到广交会上“赶集”,可是,作为一个没名没分的个体户,他被拒之门外了。情急之下,他决定翻墙进入会场,结果被警觉的保安人员发现,当场罚款50元,还被罚站了半个小时。
时间过去十多年,邱继宝已非同日而语。他的小作坊已经发展成为中国乃至全世界数一数二的缝纫机生产基地,据说身家上亿,产品大量出口,每年为中国创汇6000多万美元。
在改革开放的滔滔巨流之中,上述财富传奇无非是成千上万位农民企业家奋斗故事之典型案例,并不稀奇。然而,当这位曾经在广交会上遭到歧视和罚站的个体户,如今站在中国执政党代表大会的中心,其政治意义非同凡响。
当十一届三中全会唱响改革开放的序幕,在新旧思潮并驾齐驱之时,对于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党内的讨论此起彼伏。在改革开放初期,每每出现新事务,随即容易陷入姓“社”还是姓“资”的拷问。其中,关于改革开放所产生的非公有经济成份如何定位,几十年来便是议而未决。
终于,在中共十六大上,这个议题总算尘埃落定。在这次大会上,“三个代表”思想正式写入党章;作为“三个代表”的延伸,党章更是以委婉的措辞而明确的态度,规定私营企业业主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意味着,非公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式得到了肯定。长期争论的问题,诸如“非公有经济是否正当合理?”“私营企业主属于什么阶层?”“私营企业的财产受什么保护”之类的问题,在党的文件中都有了答案。
在十六大的两千多名代表中,就有了包括邱继宝在内的9位民营企业家。而此前半年在中共广东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出席的880名代表中,首次出现18名新阶层代表,也受到极大关注。
以邱继宝为代表的私营业主,不仅有了当选党代表的权利,甚至可以在党代会上面见记者,宣示话语权,这在中共81年历史上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其他企业家也都为我感到骄傲。当党代表不是我一个人的荣誉,而是千千万万私营企业家的荣誉。” 邱继宝激动地表示。而翻开那一年的报章杂志,关于企业家们“理直了,气顺了,劲足了”表态的报道,比比皆是。
冲破姓“资”姓“社”的紧箍咒
回首中共的发展历程,允许私营业主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个“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对于党建工作无疑是具有跨时代意义的一项创举。
而在改革开放之初,为何这一话题如此敏感?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最根本的问题是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得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里有这么一句话:“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教条如此,以至于在中国改革开放大业中,关于非公有经济如何处理,计划与市场之间关系如何厘清,总会成为话题。
1991年春节,正当改革开放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一场舆论风暴在中国的精英界中再掀起波澜。2月15日,上海《解放日报》在头版发表了一篇题为《做改革开放的领头羊》的评论,之后又发表了一系列歌唱改革的文章,文中说,“关键在于解放思想……有些同志总是习惯于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认为在市场调节背后必然隐藏着资本主义的幽灵。”“在改革深化、开放扩大的新形势下,我们要防止陷入某种‘新的思想僵化。”
此言一出即招致保守人士的激烈批评,也引起了知识界的热烈讨论。这一系列文章,事后人们才知道是由上海市委研究室和《解放日报》评论部合作撰写而成;文章署名“皇甫平”,即是取“黄埔江评论”的谐音。而就在春节期间,中国的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刚刚来到上海,在这里发表了主旨为“解放思想,大胆改革”的突破性讲话,“皇甫平”系列文章便是秉承和延续了邓小平讲话的思路。
一年之后,同样是早春二月,邓小平到南方考察,南巡期间对争议中的话题作了定调: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姓“资”还是姓“社”,判断的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在当年举行的中共十四大,首次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四字前冠以“社会主义”这一定语,就可以回答“姓资姓社”的诘问了。
然而,关于私有经济的争议仍未平息。1995年,党内出现第一份“万言书”,题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若干因素》,对非公经济的发展提出尖锐批评。“私有经济的比重超过了一定的度,就会对我国社会基础的性质产生严重的影响。”“我国重新出现的私有制经济,将成为新生资产阶级政治要求的经济后盾。”
当时有观察家惊呼:一场规模巨大的私有化运动,和一场更大的关于私有化的激烈争论,在中国同时上演!!
改革在质疑之声中踯躅前行。1997年中共召开十五大,在所有制理论上有了新的探索和突破,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定位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意味着,过去被严格限定在“从属”“补充”地位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成为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此,非公经济有了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到了2000年,非公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中国内资民营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约为42.8%,加上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比重则约占55%,超过了公有经济的比重。
而随着非公经济的发展壮大,中国社会逐步形成一个新的阶层,他们是“先富起来”的一群,力量日益壮大。而如何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定义这个阶层的性质,在理论上又找不到适合的说法,这又对执政者提出了新的课题。
理论创新与思想交锋
新世纪刚刚到来,中共党内又在酝酿一次重大的理论创新。如之前许多改革的重大命题一般,变革的鼓点仍是从广东这个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擂响。
2000年的早春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视察广东,首次提出了党的建设指导思想应坚持“三个代表”的基本原则。“总结我们党70多年的历史,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这就是,我们党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作为“三个代表”思想的延伸,在一年多后建党80周年的“七一”讲话中,江泽民更是明确提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而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我们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江泽民说。
这一讲话,宣示在党员资格方面相应增加“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这样,在旧思维中被定义为“剥削阶级”的私营企业家,也可以以“先进分子”的身份,加入中共队伍当中。
然而,创新之途注定不会风平浪静,在思想交锋激烈碰撞的年代,一些质疑声音不绝于耳。早在江泽民发表“七一讲话”之前,左派势力的阵地——《中流》和《真理的追求》杂志相继刊登文章,重申并强调共产党的无产阶级性质,警告共产党人“谨防资本主义复辟”,坚决反对资本家入党。
而在“七一”讲话之后,包括魏巍、林默涵、吴冷西的“一群共产党员”,以《七一讲话”是极其重大的政治错误事件》为题, 上书中央,以“理论政变”“向资产阶级投降”等等强硬措辞,批评“三个代表”思想,矛头直指总书记。当月,这篇文章更是刊登在《中流》杂志上,引来一片哗然。
《真理的追求》和《中流》相继停刊,迄今再无声息。而当年其麾下的中流砥柱们,则纷纷转战毛泽东旗帜网和乌有之乡等,开辟网上舆论阵地。
如今,这场风波已经平息,对于争议之事也有了更为理性的思考。不过,提起当年的这一番论战,许多党内干部依然有“不堪回首”之感。在听到《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提及此事,当年卷入这场论战、被左派贴上“资本家代言人”标签的一位官员激烈地摆摆手,表示不愿多谈,“我最怕人家提这个事。我如果再就这个问题说三道四,一些人会说我的好话,但另外的一些人还会猛烈攻击我。”
“我们当时想说清楚,私营企业老板不是资本家,不是剥削阶级。他们怎么是资本家呢?当初下海之前,他们和你一样,是机关里的同事。你不去创业,就是先进分子;而他为了改革开放,去创业了,就成了资本家?那就是说,创业错了?”这位官员说,“他们和工人、农民一样,都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但是,当时阻力太大,我们最后落笔(起草有关文件)时只好改成‘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关于非公经济的东西,当时我们在理论上没彻底解决,我们想不出招来。这个问题至今并未得到彻底解决。”
“三个代表”写入党章
“三个代表”思想提出来之后,党内开始筹划在中共召开十六大时将其写入党章,以党的文件形式加以巩固。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研究党章的权威专家叶笃初亲身参与了十六大党章修改。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三个代表”写入党章之事酝酿了好几年。“我们学者开展了讨论,大家说应该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当然,我们一开始没有公开提‘立法二字,因为这么一提就会很敏感。”
叶笃初构思许久,在2000年5月撰写了一篇文章,题为《对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论述的理论思考和立法思考》。当时,为了避免过于“树大招风”,他没有将文章发表在中央级的刊物上,而是交给了老家那边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底下的杂志《江汉论坛》在7月发表。
“任何一次党内立法都是产生于历史所提出的社会需要与党的需要之中。社会主义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新的实践,正呼唤着新的立法。所谓‘譬如积薪,后来居上。只要是以经得起检验的事实和经验为根据,在民主和科学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立法行动,就会有利于党的发展与进步。在这方面大可不必过于拘泥,我们的同志要增进共识,有所准备。”叶笃初在文中如此写道。
尽管文章只是发表在一个地方刊物上,但还是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快,有关部门官员就找到了叶笃初,和他就文章提到的问题详加讨论。不久后,中组部将叶笃初调到专门成立的工作组,负责研究十六大修改党章事宜。
叶笃初透露,最初关于“三个代表”的提法,其实只有“两个代表”,即“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这一内容,是后来补充完善加进去的。
修改党章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将“三个代表”思想论述写入党章。“党章的总则里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论述,如何将‘三个代表的内容接上去而不显得突兀,当时确实动了很多脑筋。经过多番斟酌,后来采取的方式是很聪明的。”叶笃初笑着回忆说,“我们决定在总则一开始的地方,就开篇明义地对党的性质作进一步的阐释——旧的党章里只说‘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但在十六大改成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样一来,在一开始就把党的性质说清楚了,后面把‘三个代表写进去,就顺理成章了。”
就这样,经历一波三折,“三个代表”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作为党在新世纪的指导思想写进了党章。
在十六大的党章修改中,还将党员发展对象里的“其他革命分子”修改为“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而私营企业主作为其中的一员,明确允许加入中国共产党。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六大上作的报告中,还明确提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进一步终结关于私有财产保护这一始终纠缠不清的争论。在私产问题上实现的突破,为此后修改宪法保护私产、乃至物权法的出台,都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
党章背后的创新思路
以十六大修改党章为标志,诸多媒体评论称,中共正式由“革命党”转型为“执政党”。事实上,纵观90年历史上十五次修改党章的经过,中共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理论与制度创新的党建脉络清晰可见。
叶笃初指出,除了“文化大革命”中党的九大、十大两次非正常性修改之外,党章每改一次就有一次进步。这种进步,是党在长期实践摸索中从小到大、从尚欠成熟到更成熟的结果。
李君如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中共在党建道路上的探索既是大胆,也是谨慎的,而其原则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般来说,自然科学可以搞实验,社会科学不搞试验。但中共在社会科学方面会搞试验,最大规模的案例就是邓小平的经济特区。”李君如说,“党建这一块,我们也搞了很多试验田,不断总结经验,最后成功的会写进党的文件里。你如果好好琢磨党的文件,上面不是领导人拍脑袋拍出来的话,都是有实践基础的。虽然每一句听起来像是套话,但背后已经经过了多少实践、试验,有多少困难已经解决掉了。为什么要这样表述,都是字斟句酌过的。”
有趣的是,对比越南、朝鲜等国家共产党的党章,中共的党章显得与众不同——规则特别细,而且总纲特别长,有7000字(条文细则只有一万字)。十二大的时候,党章总则有19段话,而现在共有27段;十二大之后加上了有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那段历史的评价,十六大则加上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关于江泽民时期的评述,十七大后则加上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阐述……
一代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正面对着日新月异的大时代,那么,党章会不会随着一代代领导人的更替越写越长?对于《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这个“天真的疑问”,党章专家叶笃初笑称:“你们别着急,后人自有后人的办法,人是很聪明的,随着时代变迁,他们总会找到一个恰当的方式,用最简单易行的语言和方式进行阐述,而这是后人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