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碎片
2011-05-14凡夫
杂文选刊 2011年12期
凡夫
●社会法治的基本原则:严格界定公共权力,并以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其根本目的。
●随着传统文化价值观的破坏和逐步衰弱,大多数中国人,包括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都徘徊在精神和内心世界的十字路口,像迷途的羔羊般不知何去何从。
●谦逊对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效应:对同事谦逊,是一种礼遇;對上司谦逊,是一种责任;对部下谦逊,是一种尊重。
●老子说:“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这是替统治者献上的豢养、使役 “会说话牲口”的权谋。无怪乎,历代封建统治者将统治被统治者视为 “牧民”。
●在解放思想的征途中,时常可以看到 “凡是”的活化石。
●人与人走在一起是缘份;人与人一起在走,是幸福。
●真理和真话并不是同一概念,但真话总比谎言离真理更近些,而谎言永远抵达不到真理的彼岸。
●法律体系的形成只能说是我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如何将这种静态的、外在的、形式的法律转变为动态的、内在的、实质的法律,这才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终极目标。
●破坏法律权威性和混淆立法执法界限的做法,都是在破坏法治与正义的根基。
●现代法治最原始的解释和涵义并不是以法治众,而是依法对权力部门施加于社会的权力予以制约和规范。
●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包括新闻媒体)依据法律制度的规定,通过政治参与监督和制衡公权力,这乃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一种路径选择。
●马克思说过:“法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换言之,人民自由的获取,必须先依法治权。
●对法律的信仰并非是某些个体的心灵活动,而应是整个社会所表现出的对法律的崇尚和尊重。
【原载2011年10月31日《上海法治报·法治随笔》】
插图∕力量对比∕毕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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