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标准结构和体例的统一(上)——解读标准的独特结构和编写的常见问题
2011-05-02
构建标准的结构是起草标准的首要工作。标准的结构是标准的外在形式,是标准区分于法律、法规、设计工艺文件、图书等的重要因素。标准在结构上的独特性可使我们从文本上一目了然地辨认出它是标准,而不是其他文件。只有从标准的技术内容出发合理安排标准的结构,才能使标准起草工作顺利进行。标准的结构可以按照标准的层次划分为:部分、章、条、段、列项、附录。示例1给出了一项标准可能具有的层次。
示例1:
一、部分
一项标准的不同部分具有同一个标准顺序号,它们共同构成了一项标准。“部分”这一概念的引入,使得标准体系更加合理,也更容易将同一标准化对象的各种标准化内容放在同一个标准顺序号之下。这样即方便了管理,又方便了使用。
“部分”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并从1开始编号。“部分”的编号应位于标准顺序号之后,并用下脚点与标准顺序号隔开。例如:20000.1、20000.2、20000.3等,其中的20000为标准的顺序号,而“1”、“2”、“3”是“部分”的编号。
“部分”不应再分成分部分,例如,不应将GB/T20001.1再分成GB/T20001.1.1、GB/T20001.1.2等。编写标准的每个部分时应遵守GB/T1.1-2009对编写单独标准所规定的规则。
二、章
“章”是标准内容划分的基本单元,是标准或“部分”中划分出的第一层次。“章”构成了标准主体结构的基本框架,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并从1开始编号。编号应从“范围”一章开始,一直连续到附录之前。每一章都应有标题,并置于编号之后。常见的章的标题及其编号如示例2。
示例2: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
三、条
“条”是“章”的细分。在某一章或某一条中,相应的内容可以分为几个段落,也可以分成几条编写。“条”的划分通常考虑以下原则:
(1)“内容明显不同”是分条的主要依据。如果段与段之间所涉及的内容明显不同,为了便于区分,需将它们分成彼此独立的条。
(2)具有被引用的可能性。当某条几段内容中的某段有可能被引用时,尤其在本标准内部需引用时,应考虑把该段内容独立设为条。这样通过直接引用相应的条编号即可实现引用的目的。
编写“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
(1)标准中“条”的设置不要超过五层(例如:5.1.1.1.1.1);
(2)一个层次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条时才可设条,例如,第6章中,如果没有6.2,就不应设6.1。
(3)应避免对无标题条再分条。如示例3,如果对无标题条7.1再分条7.1.1和7.1.2,则会使第1段文字成为悬置段,则在标准中引用悬置段时就会产生混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7.1还包括了7.1.1和7.1.2。
示例3:
(4)第一层次的条宜给出条标题,并应置于编号之后。其他层次的条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置标题。但某一章或条中,其下一个层次上的各条,有无标题应统一。例如,第10章的下一层次10.1有标题,则10.2、10.3等也应有标题。
四、段
“段”是对“章”或“条”的细分,“段”没有编号。为了不在引用时产生混淆,应避免在章标题或条标题与下一层次条之间设段(称为悬置段)。如示例4,在示例的上部分,按照隶属关系,第5章不仅包括所标出的“悬置段”,还包括5.1和5.2。鉴于这种情况,在引用这些悬置段时有可能发生混淆。示例的下部分给出避免混淆的方法之一:将悬置段编号并加标题“5.1总则”(也可给出其他适当的标题),并且将原来的5.1和5.2重新编号,依次改为5.2和5.3。避免混淆的其他方法还有:将悬置段移到别处或删除。
示例4: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