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对“公务自行车”多些宽容
2011-05-02汤嘉琛
□ 汤嘉琛
不妨对“公务自行车”多些宽容
□ 汤嘉琛
近日,山东省向24家省直单位发放首批100辆公务自行车,试点推行“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使用公务自行车”的出行模式。为避免试点工作流于形式,山东省有关部门特别制定了《公务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自行车的使用和管理作出制度性规范。
公车改革一直是最受国人关注的话题之一,以往任何有关此项改革的举措都会引发热议,正在推行的公务自行车试点工作也未能例外。最典型的质疑声音认为,公务自行车制度没有切中公车乱象的要害,只是地方政府讨巧民意的伎俩,难以摆脱作秀嫌疑。应该说,这种质疑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现实可能性,但任何一项改革都不能一蹴而就,我们不妨以最大的善意去解读山东的改革探索,对公务自行车试点工作多些宽容。
质疑之声因何而起?其根源在于,公务自行车这种温吞的改革措施与公众的期待之间尚有差距。近几年,关于公车改革的讨论并不少见,社会舆论更倾向于找到能够一步到位、药到病除的改革方案。这种美好愿景无可指摘,但任何一项改革都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环境,在当前的语境中,公车改革涉及诸多部门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一劳永逸的想法并不现实。
有鉴于此,与其抱着“加强监管和监督”、“完善权力制约机制”这些虚泛观点坐而论道,不如一步一个脚印地在公车改革的路上步步为营。公务自行车制度当然不是最完美的改革方案,但它比多数空泛的讨论都更有现实意义。尤其是这一制度在细节设计、制定配套管理办法和责任追溯机制方面的考虑之周密,值得每一个有意推进公车改革的地方政府学习。
可以想见,如果这一制度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它在减少公务车辆经费支出、实现节能减排、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和增强公务员体制方面,都将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这种着眼于公务人员的生活细节的改革举措,具备良好的可操作性,也将有助于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培养节约意识,进而有望以潜移默化的形式改变公务员群体出门必用公车的恶习。这种观念层面的转变,正是肃清公车乱象的重要一环。
退一步讲,改革原本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尤其是公车改革这种复杂命题,牵涉面甚广,完全可以而且应当允许失败。即便山东省公务自行车的探索最终以失败而告终,它仍能为以后的公车改革提供鲜活的经验和反思的契机。相比安徽、辽阳、杭州等地打着公车改革旗号变相谋私利的举措,就算山东车改的成效未能如愿,公众为公务自行车这种绿色低碳的改革方式支付的成本也将更低。
呼吁大家宽容对待公务自行车试点工作,还因为这种宽容在一定程度上正是改革继续向前推进的动力。既然地方政府向我们展现了革新求变的诚意,我们不妨给他们一个交由时间去检验改革成效的机会。否则,如果锐意改革的人最终都被汹涌的口水淹没,不搞公车改革的人反倒继续成为公车制度的受益人,改革先行者们的遭遇必将对后来者形成反向激励效应,让他们不敢改革、不愿改革。
□ 编辑 潘 阳 □ 美编 庞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