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的监督与“被监督”
2011-04-26徐超
徐超
就在最近一段时间,浙江温州的一个小小的网站迅速在网民中走红。这是一家由网友自办的网站,人称“第二信访局”。作为一家成立五六年时间、员工二三十人的民间“小网站”,“703”网站之所以引起强烈关注,是因为它屡屡与引起诸多网民关注的“大事件”相关联:从曝光警察“遛狗门”、杨湘洪滞留国外、行政人员上网“种菜”、“最牛高尔夫球协会”,到近日曝光“最牛房地产公司”一起起引人关注的网络新闻,被称为“最猛料网站”。
“民间信访局”的走红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了4.2亿。如果说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一个奇迹的话,那对于网络世界来说,中国网络的发展已经可以称为“神迹”了。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体现出来的是网络发展的日新月异。从“QQ”到“人人”,从“淘宝”到“团购”,这些都表示着在网络时代里没有最新,只有更新。网络的快速发展让中国几乎是一夜之间成了网络世界,就在它日益满足人们的信息与娱乐需求的同时,中国的3亿网民也开始从中发现了他们的一个新身份:监督者。
互联网,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对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深刻影响。当今社会,互联网站已经成为了公众表达意见的重要平台。中国有近3亿网民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发表意见建议,提供信息线索,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推动网络舆论的形成,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平台。从BBS、博客,到各新闻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相关频道,再到个人维权网站甚至是专门舆论监督网站的出现,各种网络形态的并存与互动,使得网络监督成为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构成和最佳结合。从周久耕的香烟门,到女检察长的豪车门。到什么“躲猫猫”“打呼噜”等,无一不由网络而起。每一次揭露都在网上引发激烈的舆论浪潮,并迅速转化为有关部门的问责,其效率之高、速度之快,与传统监督制度的拖延形成鲜明对比。
而在网络新显现的巨大威力面前,官员们也开始正视它。一方面,有人为因网络而落职的同僚抱屈,认为网络缺少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是“网络暴政”;另一方面,他们也主动或被动对与自己有关的网络声音表达回应。在山西省,官员们甚至建立起专门处理网络民意的工作机制——网络获得了许多传统表达方式所无法得到的待遇。
不过官办的一些网站加之一些官办的作风,一些比较“敏感”的内容往往被“过滤”,即使不被删去,凭官员的权力之手,也可以让其稍纵即逝,形不成气候,关注度不够就难以造成压力,不利的舆论也自然消失。
而“703”网站就是顺应着网络草根们的强烈的需求,迅速走红的。“‘703网站的出现,就像在每个官员身边装上无数个隐蔽的探头。”一位高校教授说,“有时候市领导到菜场买菜都被网友拍下,直接传到网上。”在温州市党政机关,不少干部开會时常常互相调侃:“你今天‘被上网了吗?”
温州市网宣办对“703”采取了“包容、宽容、引导、管理”的原则。市网宣办主任张春校说,今后像“703”这样喜欢“问政”的民间网站会越来越多,因此,加强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和自身建设、建立网络危机事发后第一主体问责制度十分迫切。一旦发生网络事件,“第一责任主体”不肯讲、不会讲、讲不对,要进行问责。
网络监督也需“被监督”
“703网站”是辉煌的。“网曝”与“媒治”的时代,出现几个能代表民意甚至能成为反腐英雄的网站,实在正常不过。网友的智慧是无穷的,天下论坛多的是,总会有那么几家拥有几个“不合格”管理员的网站论坛能满足民意表达方面的诉求,完成对贪腐现象的披露。此语境之下,“703网站”的走红是一种必然——即便不是“703”走红,也可能是“103”“203”走红。
传统社会的信息传递更多是单向的,信息量也是有限的。而在网络时代,信息传递是网状的,“我即媒体”,人人都有“麦克风”,都成为一个传播者。人们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对信息公开的要求变得更加强烈。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对公开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公开的需求漠视麻木,不仅可能导致虚假信息的泛滥,甚至会引发批评、质疑的舆论风暴。网络时代,“失语”就可能“失信”,“遮掩”更带来被动,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但要真正实现公开透明,却不是一帆风顺的。
网络监督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也不是完美无缺的。网络监督缺乏规范的制度,没有法律上应有的依据。现在网络监督的随意性很大,比如网络人肉搜索,有些做法让人感到随心所欲,甚至让人不寒而栗,因为它不管你正常的隐私,或者不该公开的东西,有时不考虑对社会、对公众的影响,在某些方面可能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影响社会的稳定。甚至有些网络记者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到处向基层单位敲诈,不是有些单位把“网络记者”作为敲诈勒索的代名词吗?假如网络监督因为这些人坏了名声,甚至被官员查处上一批这样的网络记者,他们就会向社会证明:网络监督只是有些人谋取利益的手段,是有些人打击报复别人的方式。比如频频曝光一些官员的日记,到底与法律的底线有何冲突,到底应该如何曝光,把日记放到网络上是否采取了非正常的手段,都有待深入研究。
目前网络监督仍处于一个初级阶段。由于网络监督的主体合法性尚不明确,监督手段缺乏或受到限制,滥用监督权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网民通过网络散布谣言,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宣泄对社会的不满情绪。这不是网络监督。网络监督不是闻风言事,不是捕风捉影,更不是建立在不良动机下的诽谤和宣泄。网络监督同样必须遵循传统舆论监督的规则,现实的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同样也应在网络上得以延伸和遵守。网民在行使监督权利的同时,不应拒绝相应的法律和社会责任。这也大大掣肘了网络监督的发展和深入。
所以只有正确引导,不断规范,才能发挥网络监督对廉政建设的积极作用。针对目前网络监督存在的缺憾和问题,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对网络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等各个方面及时作出规定,使网络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提供畅通的渠道,将网络监督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用网络拉近官民距离
互联网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渠道;以网络为平台加强 网络监督,是时代发展的趋势,是反腐倡廉事业的需要。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在当今社会更是如此。对待网络媒体,政府应当积极进行引导和监管,对网络舆论要做到疏堵结合,更重于疏导。只有当政者尊重民意,在网络上很好地实现官民良性互动,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也只有这样,通过回应网民关切的问题,及时跟进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政府才会更具有公信力。
政府部门和官员面对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行为时,应当有胸怀、有气度、有宽容,而不能求全责备,更不能抓住枝节,因为公民作为个人没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把所要反映的问题弄得百分之百准确。所以,即使在反映的问题或事实上有一定的偏差,只要公民不是处心积虑地故意、人为地要损害政府部门和官员的话,都应该是允许的,并被宽容。
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李强曾在“703”网上发过帖子。这位温州原市委书记称:“我在温州工作期间,常上‘703网上溜达溜达,看看他们在说些什么,关心些什么。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不应该轻视网络的作用,网络的背后是千千万万的网民和民意。”秘书长李强的话说得很有道理,民意不可违,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过,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如果我们信息渠道始终保持通畅,如果群众的诉求始终都能引起官方关注,对待错误或偏激的批评,政府多保持些宽容,相信“703”网也不会这么“红火”。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官方监管部门与民办监督网站都能由过招变互动,相信我们的社会空气会涤荡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