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博弈理论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破解对策
2011-04-26郑芳芳黎东升长江大学经济学院湖北荆州434025
郑芳芳,黎东升 (长江大学经济学院,湖北荆州434025)
当前,中小企业不仅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更是实现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促进社会稳定进步的基础以及增加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的助推器。对地处中部地区的湖北省荆州市而言,中小企业是其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最具活力的经济元素。荆州市从2007年开始实施 “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后,截止2008年底,中小企业数已达1 4654家,当年新增1 569家。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面临诸多问题,其中资金不足、融资难已成为发展的最大障碍。为破解荆州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笔者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调查了120家各类中小企业,拟通过博弈理论分析为何银行是中小企业获得资金的最主要渠道,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态度却是 “惜贷”,甚至 “拒贷”。
1 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国外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研究是从信息不对称开始分析的。Stiglitz等[1]在信贷配给理论中认为:由于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带来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所以即使有政府的干预,信贷配给也会作为一种均衡现象长期存在,从而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大银行更倾向于给那些能够提供充足抵押的企业或项目放贷。而且,正如Ang等[2]所指出的,多数金融机构在债务合约中订立了相当数量的约束性条款,如提供抵押和缩短贷款期限等,中小企业由于受到融资渠道的限制在谈判中处于较弱地位,因此中小企业融资比较难。规模匹配理论的提出者Strahan等[3]认为: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和融资关系的持续时间与银行规模之间存在很强的负相关性,即小银行与客户之间拥有更专一的交易关系,而大银行的客户更具流动性。Berger等[4]进一步指出,中小银行的组织结构在关系型贷款上拥有优势,大银行的组织结构擅长于生产硬信息,在关系型贷款上处于劣势。
林毅夫等[5]认为,在我国,在推行 “赶超”战略的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以大银行为主的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天生不适合为中小企业服务,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不同的金融机构给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和效率是不同的,大力发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根本出路。由于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且常常不能提供充分的担保或抵押,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有效克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问题。而非正规金融的存在能够改进整个信贷市场的资金配置效率[6]。如果商业银行改进营业模式,将业务向下延伸,增加对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这不仅将会成为我国银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且,也是我国银行业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最好方式[7]。
企业融资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其中,通过上市进行直接融资是解决资本金不足的理想渠道,但现阶段,我国银监会、证监会对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有严格的规定,直接融资很难被广大中小企业所利用。在接受调查的荆州市120家中小企业中没有一家是通过上市筹资,都是通过间接方式来融资(表 1)。
表1 中小企业资金的来源及满足度
由表1可知,120家被调查的企业仅有25%从银行获得贷款,而剩余75%的融资都在一定程度上依赖非正规金融渠道。那么企业主们是否都愿意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筹资呢?调查结果显示并非如此。图1显示,从融资意愿来看:50.83%希望能从银行贷到款,后面依次是通过担保机构向银行贷款 (23.33%)、向信用社贷款 (10.83%)、向亲朋借款 (5.83%)、通过内部职工集资 (5%)、向民间借贷 (2.5%)、通过上下游间的商业信用 (1.68%)。可见,绝大部分企业还是希望能从银行贷款。为什么会出现企业主希望向银行贷款,但实际上大部分企业又是从非正规金融渠道贷款这一矛盾呢?其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难。
2 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难的原因解析
2.1 基本假定
假设1 博弈参与者是银行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双方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其每一项策略都是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且是在完全市场条件下的博弈,即不存在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
假设2 博弈双方只有2个选择策略:银行选择贷款和不贷款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选择向银行还款和不向银行还款。中小企业自身没有闲散资金进行项目投资,而且中小企业如果能向银行贷到款则一定能获得收益。
图1 中小企业主筹资意愿
假设3 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贷款数额为L,贷款的利率为r。企业为得到贷款需配合银行积极收集贷款所需资料,即贷款费用为 f(包括审核、资料收集等程序费用),这一费用双方共同承担。企业为自己的贷款准备的担保品价值为C(C远小于L)。若成功贷到款,投资获得收益为:W—L(1+r)—f(W>L(1+r)+f);若贷款申请被银行驳回,则损失贷款费用 f。
假设4 银行信任中小企业,批准其贷款请求:若中小企业守信用,如期还款,则银行获得收益为:Lr—f;若中小企业抵赖不还款,企业收益为:W—f—C(W>f+c),则银行亏损为:C—L(1+r)—f。如果,一开始银行就不同意给中小企业贷款,则双方的收益都为零。
2.2 银企简单博弈模型
基于上述假设,可以建立以下银企博弈模型 (表2)。按划线法,银企博弈的最终结果是:银行不贷款,中小企业不还款。但从表2可见,该结果不是最优,理想结果应是:银行贷款,中小企业还款,这样双方都可以获得利润。理想的博弈均衡没有出现,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是由于制度安排不同,银企选择的策略空间也不同。在目前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为避免中小企业不还款的风险,银行只会关注眼前短期利益,从而采取不贷款的策略。
表2 银企博弈矩阵
正如林毅夫等[6]所认为:由于中小企业信息不透明,且常常不能提供充分的担保或抵押,银行难以有效克服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逆向选择问题。因此导致了现实中银行“吝啬”贷款给中小企业。笔者的调查数据也证实了上述结论:被调查的40.83%的中小企业无专职财务人员,大都帐证不全,财务数据匮乏;且有51.67%的企业未进行过外部审计,其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等信息不透明。面对这样的企业,银行放贷时难免有所顾虑。
另外,企业提供担保品的变现价值一般都远远小于银行给予企业的贷款金额,而且这些担保品的形式大部分都不满足银行的要求 (表3)。从表3中可看出,大多数企业都倾向于提供存货、房地产、设备等担保品,但银行在审核企业的担保物时是以固定资产为标准的。所以,当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产作为贷款担保时,银行就处于极不利的位置,不得不对企业的信用产生严重的置疑。为了减少坏账率,银行只好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非常谨慎。银企借贷的博弈过程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在信息不对称下双方都以对方可能做出的战略选择作为制定自己要采取战略的依据,为了达成银企合作,使双方实现共赢,只有通过提高企业信誉,增加违约的惩罚措施才能使双方长久合作,后述银企重复博弈也体现了这一理念。
表3 企业提供的担保物
2.3 银企间重复博弈模型
为便于分析,仍沿用表2的博弈矩阵,模型的假设同上。事实上,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是极不对称的,中小企业缺乏信息披露,但企业本身清楚自己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及还贷能力;而银行只能根据其他途径大概了解企业的信用、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并据此做出评估,决定是否贷款。因此,银行贷款存在很大的风险。为保障其利益,银行往往采取 “冷酷战略”(即触发战略):在博弈开始时,银行选择贷款,只要中小企业按规定还款,则银企的合作可以继续;但当中小企业在某一次贷款中,采取拖延、抵赖、无意还款的行为时,银行就采取永不贷款的对策进行惩罚。
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中,当企业在第一次博弈时,选择不还款,则企业的收益 (W—f—C)大于还款的收益[W—L(1+r)—f]。由于惩罚机制的存在,企业一旦选择不还款,那么银行以后都会拒绝给企业贷款,从长远来看,最终企业的总收益为:
当企业在第一次博弈时选择还款,则企业的收益为[W—L(1+r)—f],虽此收益小于不还款的收益,但从长远考虑希望能与银行长期合作,银行也相信企业诚信而选择继续放贷。此时企业的总收益为:
通过上面分析可知,要使银企能够长期合作下去,那么必然要使NPV1<NPV2,即
式 (3)表明,当贴现因子σ足够大时,在长远利益的驱使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下,企业会放弃短期的高收益而选择还款。故银行与企业间的无限重复博弈的最优解为:银行贷款,企业还款。
3 主要结论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途径
3.1 博弈结果的启示
银企重复博弈的过程和结果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获取收益,使本企业利润最大化是博弈双方的直接目标,双方所做的最终战略选择也是为这一目标服务。然而,银行获取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信息的不透明、信用等级偏低,直接导致了博弈模型中交易成本 f的增加,再加上担保物c不充足,从而致使银行获取最终收益的风险加大,理性的经济人都不会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
3.2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思考
上述分析表明,既然贷款的交易费用f、贷款的利率r、及担保物c都对贴现因子σ产生影响,那么可以通过降低 f、r,增加担保物c来保证贴现因子足够大。所以,可从上述3个方面着手构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破解途径。
(1)提高中小企业自身声誉,加强银企沟通 一是规范内部管理,提高信息透明度,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中小企业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的决策、监督机制的科学化、合理化。对外提高对市场变化反应能力,加强自身实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素质;对内增强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可信度,确保提供有效的信息档案,减少信息不对称给融资带来的负面影响。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和市场经济的生命,企业必须加强信用观念,强化信用意识,杜绝不良信用记录。这样就能够在与银行的贷款博弈中游刃有余,成为使银行敢于、愿意、甚至争相向其提供资金的合作者。
二是构建产业集群,形成互帮互助、共同约束的机制。中小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建立一个互相制衡、互相约束的机制。如果中小企业做出不向银行还款的失信行为,那么这个企业的行为所产生的负外部性,使其他中小企业都受连累。银行因信息的不对称,无法判断哪些是信誉好的企业,哪些是信誉差的企业,从而采取 “一棒打”,导致所有中小企业难向银行贷到款。所以,集群内的各中小企业应建立一个互相制衡、互相约束的不成文规定:任何不讲诚信、破坏中小企业整体声誉的企业会被孤立;市场中任何被孤立的企业必将走向灭亡,在这种约束下,企业自然以声誉为重。
另外,当产业内的中小企业都有贷款需求时,可联合向银行提出申请。因为贷款利率r是在一个较高的规模效益水平上运行,联合几家企业共同贷款,可以提供充足的担保物c,这不仅向银行传递了还款有保证的信息,增加银行贷款的可能性,而且因为贷款额度大,还可以获得一个较低水平的贷款利率,从而使企业获得比单独贷款更高的收益,进一步降低企业不还款的可能性。
三是银企双方加强信息交流,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消除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将导致 “逆向选择”,中小企业应加强信息披露,建立畅通的信息传导机制,加强与银行的信息交流,如邀请银行派员进入董事会,让银行深入了解企业经营决策、财务状况,方便银行监督放贷资金的使用,防范贷款风险,从而改变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银行 “惜贷”、“拒贷”现状。而且由于银行连续而准确的掌握企业信息,在再次放贷时,可简化繁琐的调查与审核手续,从而提高融资效率、节约成本 f。
(2)政府、金融机构全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博弈分析中银行是一个重要的参与者,单方面要求中小企业自身不断努力改善形象,提高声誉和盈利能力还是不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放贷方式和制度也需要做出改变,这需要政府发挥作用——政府对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上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金融机构改善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和股份制银行应结合中小企业的授信特点和贷款特点,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专门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考核办法、程序和奖惩制度,提供专业化融资服务。成立专业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是一种发展趋势。专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机构通过专业化不断积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开发出适宜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优化信评估制度,从而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质量,促进金融业和中小企业的共同健康发展。
二是政府着力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生态环境。政府必须加大政策支持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首先,政府要发挥引导、协调和服务作用,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评估体系,便于金融机构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协调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银行的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金融生态环境的完善;其次,要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担保资金补偿机制,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做到信息共享,反应快捷,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再次,在税收、财政补贴、土地使用、产权交易、贴息等方面对中小企业提供进一步政策优惠。如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划拨额,鼓励和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1]Stiglitz J E,Weiss A.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1,71:393~410.
[2]Ang T S.Small Business Uniqueness and the Theory of Financial Management[J].Journal of Small Business Finance,1991,1:1~13.
[3]Strahan P E,Weston J P.Small Business Lending and the Changing Structure of the Banking Industry[J].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1998,22:821~845.
[4]Berger A N,Rosen R J,Udell G F.T he Effect of market Size Structure on Competition:The Case of Small Business Lending[R].New York: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 Working Paper,2001.
[5]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10~18.
[6]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5,(7):35~36.
[7]林毅夫.服务民营中小企业,银行贡献社会和谐[J].新金融,200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