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护理人员培训方案的探讨
2011-04-17孙志书姜秀王黎黎
孙志书 姜秀 王黎黎
【关键词】 急诊科;护理人员;培训方案
作者单位:136000 吉林省四平市中心医院急诊科
急诊科是医院的前哨岗位,是救死扶伤的第一线,在临床治疗中具有病情急、病种多、治疗复杂等特点[1]。这就要求急诊护士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方能适应快速多变的急救要求。因此,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科制定急诊专科护理人员培训方案,针对不同年资、不同职称的护理人员确定不同的培训模式和实施细则,规范我科相关工作,使之形成培训-考核-管理-使用-培训一体化的良性循环。
1 培训目的与意义
急救护理行为面对的是复杂多变、生命垂危、年龄和经历不一的各种急症人群,以及意外灾害事故所致的多发伤伤员的救治。其病情的变化中交织着多种未知因素。护理人员在为患者提供服务和解决问题时具有高风险性并承担着较大的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精湛的专业技术、技能和现场应变能力。因此,必须建立系统、完善的急救护理人员连贯性教育模式和管理制度,使护理人员的在职教育、晋职晋级和使用管理紧密结合,使之有利于急诊专科护士的培养,以提高对急诊患者的服务和提高急诊护理质量。
2 培训对象
急诊科全体护理人员,包括助理护士、低年资护士及高年资护士。
3 培训内容
3.1 理论知识
3.1.1 基础理论 以最新版的护理学基础为准,进行系统学习。
3.1.2 专科理论 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急危重症护理学》为准,进行系统学习。另外还包括各种急救技术相关知识的新动态,抢救药物的基本知识,常见的急救护理程序,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保养及注意事项,护理告知与应急预案。
3.1.3 其他包括医院及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护士职业道德、医德医风素质教育、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护士执业礼仪规范、护理文件书写要求、护理行为与职业安全及护理质量标准。
3.2 实践能力
3.2.1 技能操作 除院内规定的十二项基本技能操作,还根据本科实际,有针对性的重点培训了急诊抢救设备的使用及整体操作,如萨勃心肺复苏机、呼吸机、便携式呼吸机、简易呼吸器、监护仪、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除颤器、洗胃机、微量泵、输液泵的使用及相关操作。
3.2.2 常见急救护理程序的演练、应急预案的演练。
4 培训方式
4.1 理论培训 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分工明确,挑选具备广泛专业知识面的护士担任授课,提前一周布置学习内容,以利于护士们提前翻阅相关资料,多数采用多媒体授课方式,制作幻灯片,并广泛涉猎相关知识,吸纳新技术、新知识,使讲解更加清晰、透彻,在掌握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了电脑操作水平。并鼓励低年资护士参与授课,有计划的增强后备队伍的实力。
4.2 技能培训 根据每名护士的特点及擅长的方面,选择技术操作及语言表达能力强、思维活跃,理论扎实的护士负责培训,每人负责2~3项,护士长做现场指导,负责人在操作前一周将相关理论内容下发,以加深印象。对技术操作能力差的护士采用一帮一的形式,护士长定期考核。培训达到人人过关,在培训的同时,其他人可提出建设性意见,以达到持续改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并且,下半年对上半年的技能培训项目进行复训,以强化记忆。
4.3 通过以模拟急救情景和提问为主的培训来提高急诊专业护士结合能力。有益于提高护士的应急能力、语言构思,组织和表达能力,使其与患者交流更自然,有利于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
5 考核
5.1 理论考核 以护士长考核为主,平时随机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基础及专科理论的笔试,每季度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医德医风、药事知识的考核,考试成绩直接与科室奖惩制度挂钩。
5.2 包括临场考核、教学护士定期考核、组长随机考核及护士长随机考核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每月必考,平时边培训、边考核,使培训显出实效。
6 效果
6.1 护理专业思想得到巩固 在培训中强调护理职业道德教育和护士礼仪,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大大降低了护理纠纷、投诉、缺陷的发生。
6.2 护理操作技能得到提高 通过护士长的正确指导,在院技能大赛中,我科所有参赛人员均取得优异的成绩,效果显著。
6.3 沟通能力得到锻炼 在所有培训中始终贯穿“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调关爱患者及沟通的技巧,让护士们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良好的沟通能力是整体护理的基本条件,可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
6.4 提高了护士的应急能力 急诊抢救时,护士水准体现在“时间性”和“技术性”两方面。经常预设某种病情变化及情景,对护士进行提问和教学相当于模拟练兵,提高了护士对突发情况的应变处理能力,同时通过情景模式的训练增加了感性认识,十分便于记忆。
6.5 学习能力得到培养 因护士长提前一周将计划告知全科护士,利于大家预习,既养成了自学的良好风气,提高学习兴趣,又可以让护士们带着问题有目标的学习。
参考文献
[1] 曹爱丽,陈剑青,杜爱红.浅谈急诊绿色通道.解放军护理杂志,2002,19(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