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的思考
2011-04-17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袁学国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祝延荣
文|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袁学国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祝延荣
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是把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到基层的战略性措施。新世纪以来,科技部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出台政策文件、设立科技专项支持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科技工作和服务能力。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事部《关于推进县(市)科技进步的意见》,为基层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但是,近年来基层科技人才队伍不健全、科技组织能力弱化、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对于落实自主创新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产生了严重制约。本文将结合理论和实践谈一谈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的几点认识。
从创新理论来看基层科技工作
在经济学上,创新的概念最初来源于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创新管理出现了新的特点,即所谓的“创新民主化”。麻省理工学院的埃里克•冯•希普尔教授在他的《创新民主化》一书中,详细地讨论了在不断发展的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帮助下,用户越来越善于开发他们自己的新产品和服务的现象,提出制造商需要重新设计自己的创新流程,让用户参与到自己的创新过程中来。中国学者更提出了“以用户为中心、以社会实践为舞台、以共同创新、开放创新为特点的用户参与的创新”的创新2.0概念。同时,中国学者对科技创新理论进行了新的探索。北京大学的宋刚等学者认为,科技创新活动绝非简单的线性递进关系,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创新链条,而是一个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在多主体参与、多要素互动的过程中,作为推动力的技术进步与作为拉动力的应用创新之间的互动推动了科技创新”。这些新的特点和理念给了我们新的启发。
从科技创新管理的一般意义上来讲,我们可以把科技创新过程分为原始创新(核心技术研发)和技术应用创新两个方面。科学技术原始创新代表了科技自身的发展,需要专业的科学家来从事研发;技术应用创新则是在原始创新的基础上与社会经济结合的实用创新过程,越来越体现创新的民主化。例如计算机制造行业,CPU等芯片技术、硬盘技术、显示技术等创新属于原始性或核心技术创新,而计算机外观、功能组合等设计就属于应用创新。在科技创新管理上,基层科技工作由于更贴近生产生活,更需体现用户需求和用户参与的民主化特征,推动技术应用创新就成为其主体任务。这样我们就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展科学普及、促进企业创新、构建科技服务体系等基层科技工作的实质。
提升基层科技服务能力的途径
从大力推进技术应用创新的定位来看,提升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推动。
第一,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强基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马克思说劳动者是生产要素中最具能动性的要素。要提升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就必须把基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首要任务。首先,作为基层党委和政府要有正确的人才观,发现各个科技人员的长处,在合适的岗位上实现“人尽其才”。其次,要通过建立优惠、公平、适用的政策环境和用人机制,引进优秀科技人才。所谓优惠就是让外面的科技人员到基层服务能够得到实惠;所谓公平就是要避免“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心理;所谓适用就是引进基层实际需要的科技人员,而不是图虚名引进自己不需要的院士等。现在科技部门推广的科技特派员制度、专家大院模式、农技110的服务方式等等就是一些好的机制创新。其三,要大力培养基层科技人才,通过开展各种培训和“干中学”,来建立一支留得住、用得上、养得起的实用科技人才队伍。其四是逐步建立开放的、一体化的经济社会环境和人才交流机制。最后,建立具有示范导向的使用和评价机制,让科技人员明确认识到基层开展科技服务所需要的人才条件。
从推动技术应用创新出发,基层党委政府必须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首先让社会大众关注科技创新;其次让大众参与科技创新;三要鼓励创新服务组织化;四要保护知识产权;五要发展科技金融服务和建立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构建信息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全球信息化飞速发展的同时,产生了“数字鸿沟”。在我国,数字鸿沟体现的东、中、西的地区差距,也体现在城乡差距上。数字鸿沟的存在,让落后地区和农村居民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的能力受到削弱。从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的角度来讲,加快信息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更为迫切。构建信息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能够大幅度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但是,这项工作不能仅仅依靠基层的努力。实际上,只有国家或省政府的统一规划才能实现可持续。我们认为应当通过实施公共服务带动战略来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就是通过政府对农村所开展的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建设,优化农村信息化接入环境,培养农村居民现代信息通讯手段的使用习惯,创造农村信息化服务的商业机会,从而实现农村信息化服务的规模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对于基层来讲,可以利用国家或省政府构建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科技信息咨询、科技成果交易、电子商务、公共政策和电子政务等服务。
第三,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实施科技项目。依靠科技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目前,有些基层提出的产业科技项目不切实际,不以推动产业发展为目的,仅以要来多少资金为标准,弱化了科技项目的支撑作用。必须从科技项目的管理上严格把关,把产业科技项目落实到基层。首先,要根据县域经济中带动就业、产业份额、产业集中度、竞争优势等指标来确定县域主导产业。其次,要根据县域主导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找出共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引进、转化和推广等技术革新工作。其三,必须对科技项目进行效果评价、原因分析和奖惩,从而保证科技项目落到实处。
第四,营造创新社会环境。从推动技术应用创新出发,基层党委政府必须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首先,要让社会大众关注科技创新。例如,科技部正在举办科技创业大赛,这不仅能够选拔出好的科技创业项目,更重要的是能够通过媒体宣传引起社会大众对科技创新创业的关注。其次,让大众参与科技创新。基层实施的应用创新项目应当公开征集方案、吸收用户的意见;政府还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奖励,激励民众参与创新。其三,要鼓励创新服务组织化,例如组建合作社、产业集群与技术联盟、小型研究所等。尽管应用创新能够实现用户的参与创新,组织化仍然是促进应用创新的重要保证。其四,要保护知识产权。其五,发展科技金融服务和建立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小额贷款和减免税收政策等。
加强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建设
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就是县(市)科技局。从理论上来讲,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不必然意味着需要加强县科技局。因此,在有些地方县科技局被撤销或合并。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没有强有力的科技管理部门的县市,科技工作往往十分薄弱。是因为科技工作薄弱而撤销科技局呢?还是因为撤销科技局而弱化了科技工作呢?我们经常听到有句话叫“有为才有位”。这就说明是因为科技局工作不力才被撤销的。
在发达国家国家机构的设立与取消是“有法才有位”,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是“有为才有位”。如果一个国家机构工作不力,需要撤换的是工作人员而不是国家机构,相反国家机构有可能加强人员配备。在我国基层,造成某些科技局弱化的原因很多。有些是因为党政领导不重视科技局的工作,把一些不具备科技工作能力的领导和干部调入科技局,科技局的作用不能正常发挥,党委政府就更加认为科技局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有些是因为县级财政十分困难,根本没有开展科技工作的经费;有些是因为县域经济以农业为主,基层科技工作主要是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成为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的配角。然而,我们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地方党委、政府不能充分认识推动技术应用创新工作的综合性和重要性,没有赋予科技局法定的、具体的科技管理职能。从落实自主创新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来讲,加强基层科技管理部门的建设是不言而喻的,不管它是以何种形式存在。所以,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赋予科技主管部门法定的、具体的管理职能,从而加强政府科技管理的服务能力。
一是赋予科技局科技政策咨询职能。美国的科技管理是科技顾问委员会、科技政策委员会和科技局三位一体的。在我国基层可以通过人大法案的方式明确基层科技局为党委政府提供经济社会发展中科技咨询的法定职能,开展相关的研究咨询组织工作。二是赋予科技局创新政策协调联络部职能。推动科技创新涉及到许多部门的方方面面,要营造良好的创新政策环境,必须对财税、金融、人才、知识产权、产业等等方面的政策进行协调,形成科学发展的推动合力。三是赋予科技局法定科技统计管理职能。目前我国科技经费、项目、人才、基地等等分散在许多部门,并且互相交叉,统计管理十分困难。应当赋予科技局法定的科技统计管理职能,要求各级各部门所有科技经费、项目和基地都必须到所在县(市、区)科技局进行备案,以便于精确统计。四是赋予科技局科技预算职能。在我国财政部门负责科技的总体预算平衡。由于财政部门不具有对整体科技工作把握的能力,不能科学地配置科技工作内部资金。因此,科技局应当负责全县科技经费的总体预算平衡,财政局负责科技与其他财政经费的预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