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设计规范》审查会召开
2011-04-14王润玲
水力发电 2011年5期
2011年3月31日~4月1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长沙主持召开了 《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设计规范》 (送审稿)审查会。有关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设计规范》修编工作由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修编组在广泛调查研究并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设计、制造及运行中已取得的经验,吸收了国内外水电建设的经验和成熟的技术研究成果,借鉴了电力系统“反事故措施”内容的基础上,完成了标准的修编工作。
本次修编的主要设计内容:水力发电厂的发电机单机容量从550 MW提高到800 MW,发电电动机单机容量提高到350 MW,主变压器和联络变压器容量提高到890 MV·A,电压等级提高到750 kV。标准增加了厂用高压电动机保护,SFC输入和输出变压器保护,发电机频率异常保护、突加电压保护、不完全纵联差动保护、 裂相横差保护、分侧电流差动保护及双断路器之间连接线保护等内容;去除了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内容及厂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内容。
会议审查认为,修编后的规范反映了当前国内外水电建设的经验和成熟的技术研究成果,结合了800 MW发电机组、750 kV高电压继电保护的研究成果和设计经验,对推进水电厂继电保护标准化设计具有指导意义。会议要求修编组按照审查意见和专家提出的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尽快提出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