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工程建设各阶段的造价管理
2011-04-14陈万强
陈万强,廖 屹
(四川二滩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 成都 610072)
1 目前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工程从基本建设程序看,主要有:前期工程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招标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建设实施阶段,主要包括: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阶段和后评价阶段。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成本控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建设工程投资控制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自2003年开始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以来,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得到了有效控制,投资成本费用大幅度降低。
尽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目前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现归纳如下:
(1)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观念和体系尚未形成;
(2)对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造价控制管理重视不够;
(3)可研报告阶段投资估算指标常常更新较慢,不能较准确地反映投资估算金额;
(4)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制度不够完善,限额设计未得到全面推广;
(5)招标和工程量清单编制阶段的主要问题在于清单编制中的漏项和工程量计算不准确,标段划分不合理,对各标段衔接节点的工作内容划分不明确;
(6)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的随意性大,对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和相应的责任制约;
(7)计量(监理)与计价(造价咨询)管理分离,现场签证问题多;
(8)结算中高估冒算,虚假工程造价。
2 各建设阶段造价控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要在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定额的基础上,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使投资控制形成统一、协调、有序的管理体系,达到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取得最佳投资效益的目的。建设期各阶段造价控制的重点如下:
2.1 决策阶段投资控制管理
如果对一个工程项目开展全过程造价控制,则在项目决策阶段可行性研究时,首先对决策项目的选定、各项经济指标的拟定,通过多方案比较,优选出最佳投资方案。这对建设工程造价测验项目建成后经济效益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为此,造价师在协助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注意确定所建设项目的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和周边环境因素的影响,以及和同类建设项目的投资资料等相关内容进行对比,最终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设方案。
2.2 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管理
项目设计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体现其实施意图的过程。它是工程建设的关键,对于项目的工期、造价、质量及竣工后能否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起着决定性作用。在实践中,设计费用一般在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是这不足1%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占了75%以上。因此,设计是否经济合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至关重要。一项合理化建议,可以为建设方节省很多资金。在选定材料上,也可以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在保证功能不变的前提下降低投资。
2.3 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管理
招投标实质上是一种市场竞争行为,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招标活动来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其目的是力求用最好的技术、最优的质量、最低的价格和最短的工期完成工程项目任务。
在本阶段,造价控制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进行招标;二是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招标就是要做好市场定价以规范价格行为。让若干投标人之间出现激烈竞争,这种市场竞争,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市场定价。通过竞争使价格趋于合理或有所下降,这样才能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作为造价师特别对报价形式、材料及设备供应情况、工期、质量等要做一个全面、统筹的分析,提供比较准确和合理的资金需用量计划。其次是签订施工合同,因为合同是办理预付款、进度款、决算款和处理工程索赔的直接依据,特别是签订承包范围时,要分项详细列出,对下一步分清合同内付款、合同外付款起着关键作用。另外,还需写清工程预付款拨付的时间、起扣时间、金额等。对于材料供应,如果是业主供应部分用料,要制定业主、承包商的供料清单以及差价处理办法等细则。其中对违约处理要注明赔偿的规定、责任、时间;对于合同中允许变更、调整的分项应明确注明,对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投资损失应特别注明,分清责任。
在本阶段,造价师除做好上述两方面主要工作外,尚应对合同所列款项逐一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招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以下着重介绍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2.3.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程序
收集相关资料,熟悉和读懂设计图纸与说明,以及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
2.3.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
严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遵循“四统一”的规则,写出统一的项目名称,按规定要求考虑项目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使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具体化,能够反映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因素。这样也可以避免投标人产生歧义理解而影响招标的公平性,或者为将来合同的争议埋下隐患。
2.3.1.2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的设置
措施项目清单依据各项目的特点,按常规施工方法进行考虑。为了在清单中包括实际建设过程中需要采用的措施,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可自行补充,否则按无其它措施认可。
其他项目清单根据招标文件说明或业主的要求列项。主要体现招标人提出的一些与拟建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与招标人有关的费用有预留金、甲供材料费;与投标人有关的费用有总承包配合管理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2.3.1.3 工程量的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实体消耗部分项目,计算的是工程实体部分,由设计图纸决定,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不包括施工过程中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整个实体工程需按统一的计算规则分解成不同的工程量。
首先,运用熟悉的预算业务知识、工程设计知识、施工经验,以及材料设备、建筑机械、施工技术等综合性建筑科学知识,全面了解计算项目,形成整体概念,做到工程量计算不重不漏。
然后,充分利用计算机,先根据计算工程的特点,利用Excel编辑好主要构件工程量的计算公式模式,再依据图纸信息录入原始数据,再计算零星项目。也可应用相关的工程量计算软件进行计算。如果在编制过程中发现由于设计图纸深度不够或其他原因,对工程要求的用材标准及设备定型等内容交待不够清楚,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委托单位反映并综合运用建筑科学知识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补充现行定额没有的相应项目。
2.3.2 工程量清单的复核
认真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清单内容符合实际且科学合理。清单准确与否,关系到工程投资的控制,因此清单编制完成后认真进行全面复核是必要的。复核的形式可以是各专业人员互相交换检查也可是自查,具体采用如下方法:
(1)技术经济指标复核法。将编制好的清单进行套定额计价,从工程造价指标、主要材料消耗量指标、主要工程量指标等方面与同类建筑工程进行比较分析。在复核时,选择与此工程量有相同或相似结构类型等的以往工程,将上述几种技术经济指标逐一比较。如果出入不大,可判定清单基本正确;如果出入较大则肯定其中必有问题,应按图纸在各分部中查找原因。用技术经济指标可从宏观上判断清单是否大致准确。
(2)利用相关工程量之间的关系复核。
(3)通过检查计算底稿进行复核。
(4)仔细阅读建筑说明、结构说明及节点详图,从中可以发现一些疏忽和遗漏的项目,及时补足。核对清单定额子目名称是否与设计相同,表达是否明确清楚,有无错漏项。
2.3.3 编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将编制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原则和计算范围以及与工程相关的信息做个说明,以便投标单位报价。
2.4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管理
2.4.1 控制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投资
(1)在施工图纸会审时应及时发现问题,避免由于设计错误而造成的浪费。
(2)对业主提出的变更,如果因此而使变更后投资加大,需从实际出发,提醒业主慎重考虑。
(3)有时由于施工环境、施工技术的要求而引起的变更设计会产生工程量、施工进度、材料机具的变化,要考虑合同价款的变化,变化后的单价及工期是否科学、合理。
(4)变更的价格按照合同规定计算价格变更,如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合的价格,由承包商提出经监理工程师仔细审核后报造价机构审批后执行。
2.4.2 控制工程计量
对工程计量实行隐蔽工序报验,事先把变更工程量算清楚,不能留有余地;对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坚决不予认可;对工程进度款的拨付,通过监理工程师逐一审核复核,达到避免发生工程款超付现象的目的。
2.4.3 严格材料报审
当市场行情千变万化、价格差异悬殊太大时,应协助业主选择材料,了解市场价格,有必要时可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进行“货比三家”。要求施工单位在报送材料价格的同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材料质保资料、材料出厂价格等。
2.4.4 处理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应以合同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以已确定的施工方案为基础,才能签署意见。对已确定的施工方案要强调其合理性、可行性,事先估算出可能发生的费用,做到事前控制。
2.4.5 合理处理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包括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对此监理工程师主要应分清是由业主原因还是由承包商自身原因或是不可抗力的因素所致。因此应对事态进行分析,协调施工单位和业主的损失,在最大程度降低直接费和间接费用的情况下计算费用。计算方法有总费用法、分项法,但绝大多数采用分项计算人工、材料、机械费及相应管理费。
2.4.6 新增项目的单价确定
在施工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清单中没有的新增项目的新增单价也是做好造价控制的一个难点,下面重点阐述如何确定新增项目的单价。施工过程中新增项目单价的核定分成两部分进行:
(1)新增项目是否成立的核定。施工过程中合同外的新增项目将对施工进度和工程造价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新增项目。如果是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产生的新增项目,则应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首先对新增项目成立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新增项目的产生往往有业主对原来设计进行变更、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四种情况。核定每种情况的变更是否严格按照变更审核程序执行的,是否贯彻合同审批和互相监督的审查原则,层层审批是否有超出合同授权的范围,与合同和技术规范相关条款有无抵触等等。以上各条均满足,则新增项目成立。
(2)新增项目单价的核定
①核定原则。在核定中要贯彻合理定价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则,即一方面要有合同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公平合理,即客观地反映施工成本以及竞争、供求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总造价原则上应控制在概算或投资估算的范围内。
②新增项目单价核定步骤:
a.分析新增项目产生的原因,判断新增项目成立的可行性。主观原因如设计粗糙,致使招标文件没有考虑或工程量计算不准确,以及由于承包商在管理、组织、技术上造成的工程量增加或者结构尺寸增大等。客观原因如不可预见的事故,致使变更不可避免。分清主、客观原因后,再结合FIDIC条款和技术规范、合同文本来判断新增项目成立的可行性。
b.判断新增项目的性质是变更项目还是增减项目,必须通过透彻地研读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合同图纸)和熟悉现场来判断。
c.审核和确认新增项目的内容、范围、工程量,包括收集与变更事件有关的各种资料、往来文件、现场记录,并逐一核实现场与变更单上的内容和范围是否一致。
d.严格按照上述新增项目计价方法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至于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关内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3)定价方法
①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时的清单项目定价:
a.以合同单价为计价依据,将新增项目工程分解成若干项与合同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然后根据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进行计量。
b.当合同单价不合理时,根据FIDIC条款的双控(量、价)以及合同的相关条款重新确定单价,原则为原单价偏高,相应降低;反之则予以提高。
②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新增清单项目的价格:
a.以概预算的方法为基础定价。即根据清单规范中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工程量,然后参照合同中已有清单项目的费率确定单价。
b.加权定价法。当原有合同工程由于设计修改造成工程量变化大时,应考虑对新增部分以概预法定价,合同内部分按原有合同单价定价,然后取加权平均值计算。
2.5 工程竣工阶段投资控制管理
竣工阶段是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虑基本建设工作、检查项目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重要环节,是投资成果转化为生产或使用的标志。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对发挥投资效果、总结经验教训有着重要意义。在该阶段,应对施工单位的竣工决算表仔细核查,这份文件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和投资效果的文件,包括了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中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机具购置及其他费用等。常规做法一般为:核对合同条款,检查隐蔽验收记录,落实设计变更等签证,按实际施工图核实工程量,严格执行合同单价,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防止计算误差等等。
在对工程投资控制进行评价、分析时,可将预决算报表和相关资料与批准的概算指标进行对比,以反映出竣工项目总造价和单方造价是节约还是超支。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原因,以利于在今后的造价控制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总之,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对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的趋势应该是:从前期项目投资决策的建议者到竣工决算全过程管理者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