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监督评审
2011-04-14
黄河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监督评审
2010年10月25~26日,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审计划和水利部计量办公室 《关于国家计量认证监督评审的通知》(国认水检字 (2010)11号)安排,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3位国家级评审员对黄河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 (简称 “中心”)进行了国家计量认证监督评审。
评审组按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 《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 (SL309-2007)的要求,听取了 “中心”自2008年复查评审以来检测工作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汇报,对 “中心”变更后的管理人员和授权签字人进行了座谈考核和确认;验证了复查评审时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评审组还对 “中心”仪器设备、环境条件、检测工作等进行了全面现场考察,共抽查主要仪器设备13余台 (套)、原始记录10余份,并查阅了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档案、记录20余份。评审组采用听、问、查、看、考等多种形式,检查了 “中心”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以及与评审准则的符合性。
评审组对 “中心”申请的水 (含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水及再生水、大气降水)、底质与土壤、水文要素共三大类53项参数进行审核,确认具备按水质分析检验方法 (GB7466~7494-1987、GB11889~11914-1989、SL78~94-1994)、《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5750-2006)、《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8538-2008)、《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 (CJ/T51-2004)、《土壤有机质、碳酸盐、全钾、全磷测定方法》(GB/T9834~9837-1998)等国家和行业方法标准,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能力,同意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监督评审。
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测验处柴成果副处长及黄河水利委员会上游水文水资源局畅俊杰局长参加了评审会。在末次会议上,畅俊杰局长表示,“中心”将在此次监督评审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评审准则,对评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里逐条落实整改。
(摘自:中国水利国际合作与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