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南京民国工业建筑现状及保护利用初探

2011-04-14邓春太

四川建筑 2011年6期
关键词:民国遗产南京

邓春太

(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建筑学院,江苏南京210009)

南京作为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资源丰富而厚重,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资源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南京丰富而厚重的众多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资源中,晚清洋务运动时期及民国时期的工业遗产是最核心、也是价值最高的。这其中的民国工业建筑及其浓重的民国首都特色是南京工业遗产价值的重要标志和体现,是南京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的历史文化记忆、工业发展历程记忆和时代痕迹。

南京是中国近代工业发展的摇篮,1865年金陵制造局的诞生不仅是南京近代工业的开端,也标志着中国近代工业的萌芽。在2007年开始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南京发现了一批重要的工业遗存资源,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南京市逐步进行战略性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的重新定位,大量工业厂区进行更新与功能置换,许多具有珍贵价值的工业遗产、工业建筑随着更新置换而遭受破坏或消失。所以加强重视南京工业遗产、工业建筑的调查与保护利用研究已迫在眉睫。

1 南京近现代工业发展历程

南京的近现代工业经历了漫长、曲折的发展历程。19世纪中叶以后,中国的近代工业开始起步,其中以清政府洋务派兴办的近代工业企业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民国时期,官僚买办和民族资本家逐渐成为近代工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南京的第一座近代工厂,就是1865年李鸿章创办的“金陵制造局”。1903年南京通向外埠的第一条铁路“宁沪铁路”开始动工,同时位于江北的津浦铁路也于1911年通车,这时期随着近代交通的发展,码头、铁路、机场及其配套设施得到较快的建设。民国元年(1912年),英商在下关江边兴建南京和记洋行,专营肉食品和禽蛋加工,全部机械操作,这是南京第一家外资工厂,产品全部销往欧洲。民国十年(1921年)民族资本开设的中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龙潭成立,几经扩股增资,水泥产量跃居全国第二位。

自民国十六年(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南京的近现代工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最突出的就是民用工业的发展,包括水厂、电厂以及化工、电子、水泥等行业的创办与发展。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国民政府通过工业建设“三年计划”,筹建中央电工器材厂,下设电子管灯泡、电话机等四个工厂,随即因为日本侵华战争而将各厂改设在内地,抗战胜利后迁返南京分别重组为有线电厂、无线电厂、电照厂、电瓷厂等,为南京电子工业打下了最初的基础。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后重整工业,次年复工的厂矿888家,其中以电子、化工、机械、建材等行业的38家工厂为主,对日后南京工业的发展和支柱产业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南京民国工业建筑现状

2.1 价值特色

晚清洋务运动及民国时期的工业遗产主要分布在建材、化工、机械,铁路、码头大型交通设施,电子、水厂、电厂等为民国首都配套的民用设施等工业门类。这些工业门类工业遗产中的民国工业建筑丰富而集中、规模数量较大、价值高,且具有典型的代表性。地理位置主要分布在南京老城区内以及沿长江两岸。南京作为民国的首都,民国时期的工业得到了较快较好的发展,产生了一大批规模较大、历史地位较高、国内工业门类开端、与民国命运、首都命运紧密相关的大型工业厂矿。工业建筑是这些工业厂矿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浓重的民国特色、首都特色。工业建筑的建造是为了以容纳机器、材料、劳动和设备为原则,服务于生产和制造的功能要求。南京的民国工业建筑见证了工业发展的历史,是南京城市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南京留下了丰富的工业历史文化遗产。同时南京作为民国的首都,在那个时期的工业发展和进程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自己鲜明的民国首都特色。工业建筑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价值、科学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美学价值、社会教育价值、精神价值和环境生态价值等等。在经济全球化、城市化进程迅猛推进的今天,在城市面貌和内涵越来越趋于千城一面的今天,我们更应该留存和传承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工业文化痕迹。

2.2 现实情况

20世纪上半叶,特别是民国时期,我国的工业厂房、工业建筑设计受到了西方建筑设计的影响,较多采用了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代表了当时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新中国成立以后,南京市伴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建设,大量的工业建筑面临更新改造,有的被破坏或拆毁,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南京市逐步进行战略性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的重新定位,大量工业厂区进行更新与功能置换,城市空间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方面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和科技的日新月异,很多传统的工业发展面临困境,同时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工业建筑及设施也面临更新换代,大量工业企业及工业建筑面临“关、停、并、转”的局面;另一方面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城区“退二进三”、“退工改居”、“工业集中入园”进一步深化,同时由于对民国工业建筑价值认识的不足以及保护意识的欠缺,大量的具有较高价值的民国时期工业建筑被无情拆毁。目前,南京工业遗存中保留有民国时期工业建筑的只剩下20多处,且其中大部分的工业建筑规模较小、数量不多。目前保存质量一般,工业建筑景观风貌较差。因此,保护刻不容缓、不容乐观。

2.3 保护利用存在的问题

结合南京工业遗产的现场调查工作,笔者发现南京的民国工业建筑的现状令人担忧,亟待进行抢救性的保护。这些工业遗产中的民国工业建筑,许多已经被无情拆毁,剩下的也经历了70多年风风雨雨的侵蚀,目前的质量及保存状况不尽如人意,任其发展下去,将面临逐步消失的危险。目前南京民国工业建筑已经得到较好保护和利用的不多,整体保护意识还是很欠缺。虽然也有专家及保护人士多渠道进行保护呼吁,但政府部门的保护常规机制比较滞后,使得很具珍贵价值的民国工业建筑在呼吁和惋惜声中被拆除的悲剧一次次的出现。南京民国时期的工业建筑价值高,但得到较好保护的较少,只有像晨光机器厂等少数几处得到有效的保护,其它的工业建筑遗产依旧随时面临在城市快速建设及更新过程中被无情拆除的命运。此外,在对待民国工业建筑的保护过程中,往往只注重价值较高的单幢或其中几幢建筑,有的进入文保单位或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序列,而对其它价值一般,未能登录文保单位或近现代优秀建筑的民国工业建筑不够重视,甚至忽略不计;在民国工业建筑的保护利用对策上,保护利用形式过于单调,没有对民国工业建筑的价值和特色进行充分的展示和宣传,以此来提高全体民众和社会的保护意识。

3 保护利用对策探讨

3.1 保护利用基本原则与指导思想

面对南京民国工业建筑的现状,我们应该尽快提高保护意识,进行抢救性保护。同时转变保护观念理念,不仅仅针对一幢民国工业建筑,而也应注重对整体民国工业建筑风貌格局的保护和塑造,让有条件的形成片区、形成风貌区,与工业遗产保护相互结合,相得益彰。保护利用应以“分类保护、动静结合、多元利用、彰显特色”为基本原则,同时遵循以下指导思想:(1)体现南京工业化进程,留存城市工业文化记忆、传承城市工业脉络,彰显城市工业文化特色;(2)保护利用与城市建设更新紧密结合,达成共识力求双赢,使之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作出贡献;(3)挖掘和展示南京厚重的工业文化,充实南京城市文化新内涵;(4)抢救性保护与适宜性利用相结合。

3.2 保护利用具体对策与路径

(1)结合南京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课题研究,全面摸清南京民国工业建筑现状,建立资源档案;

(2)构建多层次的保护利用体系。建立多层次的保护利用体系是指对民国工业建筑保护利用做到点、线、面相结合,点状资源、线状、面状资源全面进行保护,点状资源主要为单体的民国工业建筑、线状资源为具有相当规模的民国工业建筑群、面状资源的保护主要是指对于条件较好的、具有一定数量规模和风貌格局的民国工业建筑地段,加强并注重对整体民国工业建筑风貌格局的保护和塑造,与工业遗产等其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互结合,使之形成片区、形成风貌区,扩大影响力、提升整体保护品质和水平;

(3)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对民国工业建筑多元化进行利用。多元化利用,包括创意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工业发展历史脉络展示及教育为主题的工业博物馆建设、工业遗产景观旅游线路的串联组织和开发、展览商业办公再利用、遗址公园建设及与基层社区建设需求相结合等等;

(4)尽快出台相应的保护政策法规及条例,同时设立保护专项基金。做到保护利用有法可依,杜绝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再次出现被无情破坏和拆毁的悲剧,设立专项保护基金,对于应及时抢救修复及保护的遗存进行专款专拨,进行及时抢救保护;

(5)多渠道吸收开发利用资金,积极吸纳民间资金,注重开发时序和产权、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开发和利用。

(6)探索创新土地出让机制,调动产权人和开发商对民国工业建筑保护的积极性。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在企业拍卖、转让、转制、置换等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

4 结束语

南京民国工业建筑是南京城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是南京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提高保护利用意识,进行合理的保护、积极适度的开发利用,民国工业建筑是历史留给南京的一笔宝贵文化遗产,对它及时的保护、合理适度的开发利用,对于凸显南京文化特色、增强南京城市竞争力、提升城市文化氛围和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1] 南京市政府.南京通志[M].2005

[2] 章熙军,汪永平.南京工业遗产调查与保护研究[J].江苏建筑,2008(6)

[3] 李向北,伍福军.多角度审视工业建筑遗产的价值[J].科技资讯,2008(4)

[4] 王颖,孙斌栋.中法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比较研究初探[J].国际城市规划,2009(1)

猜你喜欢

民国遗产南京
“南京不会忘记”
遗产怎么分
他们为何都爱民国?
千万遗产
南京·九间堂
民国人爱刷朋友圈
又是磷复会 又在大南京
南京、南京
遗产之谜
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