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 保护环境 积极推进四川省散装水泥事业跳跃式发展
2011-04-13四川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四川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十一五”期间,四川省散装水泥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在商务部的指导下,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重大机遇,坚持发展散装水泥从“使用环节入手”的原则,更新观念,爬坡上坎,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开创了本省散装水泥事业发展历程的新时期。五年里,全省“散装人”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和扎实苦干的精神面貌,描绘出全省散装水泥事业发展的崭新画卷和美好前程。
一、科学定位:在压力中加快发展步伐
五年来,本省水泥生产能力急剧扩容,全省水泥产量累计达到39 296万吨,是“十五”期间的2.2倍。这给全省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带来空前的压力,我们变压力为动力,从三方面入手推进散装水泥跨越发展。一是树立以发展散装水泥为中心的理念,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二是年初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全省各市州及扩权县散装水泥推广绩效指标,年底考核表彰;三是每半年进行一次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形势分析,找差距,添措施,鼓干劲。在严峻的形势下全省散装水泥呈现出超常发展态势,全省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量累计达14 142万吨,是“十五”期间的3.93倍;全省水泥散装率达40%,较“十五”末增长15个百分点。特别是三年灾后恢复重建,散装水泥推广量每年以1000万吨增长,排列全国前5位,创历史最好水平。
二、依法行政:在规范中强化市场管理
完善政策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以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的四个着力点来强化市场监管。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了对全省散装水泥工作的政策指导,先后出台了《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散装水泥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施工管理促进散装水泥加快发展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工作进程的通知》;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针对散装水泥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出台了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从法制的高度增强了政府在发展散装水泥上的导向作用。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大多数市、州散装办将行政执法作为一种工作常态,既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对当地建设工程经常性的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又将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检查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检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了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检查的深度和密度。全省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达到了对新开工项目检查率100%、对违规行为处罚率30%以上的要求。三是提高执法水平。各市、州散办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规范和完善散装水泥行政执法统计台账登记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原则,疏堵相辅,劝罚并重;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热情帮助违规企业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既达到了执法效果,又消除了误解抵触。四是强化执法监督。省、市两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将限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工作,对新开工项目检查率和对违规行为处罚率纳入了对下级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举报信件和举报电话,参与到对违规使用袋装水泥、违规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行为的监督中来,形成了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和外部监督“三位一体”的散装水泥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三、开拓市场:推动工作重点全面转移
本省顺应发展要求,遵循市场规律,将散装水泥工作重点从生产环节转向使用环节。从使用环节入手,严把散装水泥图纸审查关、招投标关、施工许可关、工程监理关、竣工验收关。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农村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提升了全省散装水泥发展水平。
一是全省预拌混凝土的发展呈燎原之势,迅速从一线城市发展到二线城市,并逐渐向县级城市拓展,对散装水泥增长的拉动效应日渐突显。“十一五”期间全省预拌混凝土累计总产量达1.26亿立方米,累计使用散装水泥3888万吨。二是全省预拌砂浆的发展以积极、稳妥的姿态扎实推进。全省先后完成了市场调研——项目试点——规程制定——政策引导——市场培育等发展步骤,成都、眉山、广元等市建成并通过备案、公告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达14家,年产能达600万吨;德阳、乐山、宜宾、泸州、自贡、内江、南充、雅安、攀枝花市等地方发展预拌砂浆工作正紧锣密鼓地向前推进,发展形势喜人。三是全省新建了一批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和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站,对农户集中建房、农村水利、公路、饮水、学校、医院等建设项目实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集中供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全省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络;县(区)预拌混凝土加快发展,拉动了农村散装水泥使用量的增长;进一步加大了引导和督促水泥预制构件厂、水泥砌块生产企业(场、站)全部使用散装水泥的工作力度。
四、理顺机构:在求实中加强队伍建设
从强化本省各级散办机构工作职能和规范本省各级散办内部管理入手加强队伍建设,务求实效。
一是强化机构。省散办通过积极有效的争取工作,在2006年全国性的公务员重新登记工作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性质得到确认;在2010年全省新一轮机构改革中继续归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为下一步全省各级散办机构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参考依据;市级散办工作人员的专职化比例进一步提高,县(区)散办,特别是扩权试点县散办机构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二是规范管理。各级散办先后通过开展“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建设学习型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提高了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思想觉悟,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警醒意识,为全省散装水泥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三是深化服务。各级散办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千方百计为企业和用户排忧解难,使散办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高,服务意识得到增强。四是加强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进行知识竞赛、赴外地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散办主任和财务、统计人员的业务轮训,使干部职工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
五、舆论先行:营造政通人和良好氛围
将宣传工作作为散装水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力求在扩大散装水泥的社会影响力、创新散装水泥宣传形式、打造富有时代气息的散装水泥文化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将主题性宣传与日常性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这是本省散装水泥宣传工作的总体布局。在每年的5月份,全省统一开展主题鲜明、声势浩大的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此外,各级散办通过工作汇报,发送有关散装水泥报刊、杂志、简报等,坚持不懈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宣传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性;通过经常性的主动上门服务,耐心细致地向水泥生产企业、广大用户宣讲散装水泥的广阔市场前景和诸多使用好处,增进了他们生产和使用散装水泥的认同度。二是增强了宣传的多样性、实效性和互动性。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广告、标语、传单、画页、展板,彩车等宣传形式;举办报告会、座谈会、推介会、宣贯会等专门会议;开展秧歌、腰鼓、说唱、舞蹈、知识竞赛等活动,将散装水泥宣传工作搞得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文化气息。加入到宣传活动阵容中来的不仅有党委政府的领导,还有为数众多的企业、新闻媒体的记者、离退休人员等等,使宣传工作由原来散办的“独角戏”逐渐演变为民众的“大合唱”。三是开辟新的宣传途径。省散办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合作,建立了四川省散装水泥发展推广网,为进一步搞好散装水泥宣传工作开创了新的阵地。
六、专资引导:加大设施设备投入力度
加强和规范全省散装水泥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增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的科学性、公正性,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十一五”期间,本省出台了《四川省散装水泥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细则》。省财政共下达散装水泥专项资金3282万元,其中用于宣传培训1192万元,用于预拌混凝土发展965万元,用于预拌砂浆发展265万元,用于农村推散780万元,用于科研和标准制定80万元,并对专资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撬动、吸引社会资金达数十亿元,起到了四量拨千斤的作用,专资使用绩效明显。
六项举措带来五年硕果。整个“十一五”期间,全省散装水泥的快速发展,为本省在资源节约方面产生的综合经济效益达63.64亿元,减少粉尘排放141.1万吨,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作出了巨大贡献。
“十二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是全省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关键时期。我们要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扩大内需的长期机遇,灾后恢复发展振兴的独特机遇,以及中央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跨越发展的特别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为主题,以散装水泥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水泥散装率为目标,以发展预拌砂浆和农村推散为重点,从使用环节入手,高位求进,开拓创新,奋力向前,推动全省散装水泥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省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量由2010年的5291.75万吨增加到7000万吨以上;水泥散装率由2010年的40.01%提高到46%以上;预拌混凝土产量由4814万立方米增加到7300万立方米以上;预拌砂浆产量由48.63万吨增加到200万吨以上。实现设市城市和扩权试点县混凝土“禁现”全覆盖,二级城市砂浆“禁现”全覆盖,水泥散装化程度明显提高。按照这个奋斗目标,“十二五”期间,我们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认真编制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发展规划,用规划指导散装水泥又好又快发展;二要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力争出台《四川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管理条例》;三要健全机构,完善职能,形成省、市(州)、县(区)三级管理体系,实现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管理;四要将预拌砂浆和农村推散作为散装水泥发展的重点,从政策、宣传、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努力实现全省散装水泥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