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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对书院文化的贡献及其意义

2011-04-13蒙培元

关键词:讲学朱子弟子

蒙培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21世纪儒学研究

朱子对书院文化的贡献及其意义

蒙培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朱子是中国书院制度的实际开创者。书院的主要功能和特点,是由学者主持并担任讲席,自任“学统”以实现“道统”。书院既是教育阵地,又是研究与著述场所,集教学、研究和著述于一身。书院形式开创了自由研究、自由讲学之风,有利于学术争鸣与交流,推动了学术发展。朱子制定的学规,确立了书院的宗旨、教育目的、任务与方法,提倡独立自主精神。所有这些,为当代中国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朱子;书院文化;自由;自主

在中国历史上,朱子是继孔子之后的又一位重要的教育家。孔子开创私人办学之风,朱子则正式开创书院制度。

从历史的角度看,在朱子之前,唐代已有书院的名称,但只是个别现象,其功能主要是个人及家人或朋友一起读书休闲之地。北宋时期,随着儒学的复兴,书院有某种程度的发展,但只限于部分地区。到南宋初年,有限的一些书院大部分已经荒废,失去了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正是朱子出面,大力提倡、亲自参与兴建和修复工作,推动了书院的蓬勃发展。一时间,书院建设如雨后春笋,蔚为大观。

南宋书院的发展,与朱子学的兴起密不可分。书院既是朱子学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基地,也是朱子学推广与普及的重要场所。朱子一生,与书院结下不解之缘。除了亲自兴建和修复书院,在其中讲学之外,还关心过问各地书院的建设,所到之处,随时讲学或为书院题词,或请友人、弟子创建书院。据统计,与朱子直接有关的书院,就有68所。[1]南宋以后直到明清,书院遍及全国,成为与官学并行的最重要的教育机构,这一切与朱熹的名字是分不开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朱子是中国书院制度的实际开创者。

笔者所说的“书院制度”,是指由于朱子之功,书院这种形式,无论从数量与规模上,还是从性质和功能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前者说,书院已不是零星的个别现象,而是随着朱子学不断扩大影响而向全国各地延伸,成为普遍性的办学形式;从后者说,书院已成为有机构、有组织、有宗旨、有学规的教育机构。特别是朱子为白鹿洞书院制定的学规(“揭示”),已成为全国书院效仿的典范。正因为如此,书院已成为一种制度,对于中国古代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些贡献,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对现代教育的发展,也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

书院与官学一起,推动了古代教育的发展。但是,书院有其独特的贡献。这些贡献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其一,所有书院都是由学者亲自主持并担任讲席,推动书院的发展,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教授治校或学者治校。这是书院的一个重要特点。中国历史上的官学也有教授,但那是一种官衔不是职称。朱子无论在自己创办的书院,如寒泉精舍、武夷精舍(即紫阳书院)、竹林精舍(又名沧叶州精舍、考亭书院),还是修复的书院,如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宋代有四大书院,朱子修复的这两所书院居其二),都是亲自主持、亲自讲授和制定教材与学规的。有些书院则由学者或弟子出任山长。这样就保证了书院的独立性、学术性,避免了官僚化的作风以及按官僚意志办学的做法。有些书院,虽然请朝廷封赐或接受朝廷的资助;但是,书院仍有自己的学田及财产,由学者主持其事。例如,朱子主持白鹿洞书院时,是江西南康军的行政长官,白鹿洞书院就是他在任时修复的。表面上看来,朱子是代表朝廷修建书院,是封建官僚办学;但是,朱子本质上是一位学者,是秉持儒家“道统”观念兴办书院的。就是说,他是以儒家学者和教育家的身份办学,而不以官僚的身份办学。因此,始终保持着书院不同于官学的独立性格。朱子以继承儒家“学统”与“道统”自任,书院即代表“学统”,其目的是实现“道统”。这与以朝廷为代表的“治统”或“政统”(有人认为中国无“政统”)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其他书院,大体上也是如此。书院的主持人,一定是儒家学者,不管他是不是朝廷官员,一定要代表儒家“学统”,才能任其事。值得指出的是,著名学者和思想家的亲自主持、参与和讲学,对于提升书院的地位及其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许多书院,由于朱子及其他思想家的修建和讲学而彪炳史册。这已成为书院史上的一种传统。后世的许多思想家都继承、发扬了这一传统。比如王阳明,就曾到许多书院讲学,也到朱子修建的紫阳书院、白鹿洞书院讲过学,并对朱子所定学规,给予很高评价。他说:“夫为学之方,白鹿洞之规尽矣。”[2](P.239)白鹿洞书院之所以有名,与此有关。

有些书院,是因朱子到该地任职、驻足或路过讲学而兴建的,福建、浙江、江西、湖南等地是朱子常去的地方,由于他的提倡、关心和讲学活动,这些地区的书院发展最快,是当时书院最多的。还有一些书院,则是由于朱子和其他学者在此聚会、辩论而于事后修建的,著名的鹅湖书院就是如此。鹅湖本是江西黔山县的一座寺庙,1175年,朱子应约与吕祖谦、陆九龄、陆九渊兄弟等相关学者及双方弟子在此聚会,进行了一场辩论,世称“鹅湖之会”,成为理学史上的一段佳话。之后,为了纪念这场盛会,便修建了鹅湖书院。以其有名,南宋以后,历代都有学者来此讲学。

其二,书院既是教育阵地,又是学术研究与著述的场所,集教学、研究和著述于一身,堪与现代的研究型大学相比。朱子所在之地,除了在书院培养弟子,发展学术,还带动了文化事业的发展。如朱子晚年定居和讲学的考亭书院所在之地建阳,编辑、出版、印刷和造纸业等等都有很大发展,不禁有“建阳纸贵”之叹,可以说形成了书院文化。

朱子一生,除了不足十年的时间做官,绝大多数时间是在书院度过的,书院就是他的“家”。即使是做官,也不忘在书院讲学。他在书院的主要任务,是讲学与著述,在讲学与著述之中又贯彻了研究。以研究带动讲学,以讲学促进研究,相互推动,既写出了有创造性的著作又培养出一大批学有所成的学者。在其众多弟子中,有些人成为著名的学者,有些则从事政治,做出了重要贡献。

古代的所谓“研究”,除了个人读书钻研和思考之外,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与学者朋友及弟子们相互讨论、辩难、答疑解惑与交流,在这个过程中相互启发、相互吸收和补益,使自己的思想更加完善、更加成熟。这是一个无穷往复的过程。将自己研究之所得,传授给弟子,弟子又提出新的问题,促使其进一步思考,获得新的认识,再传授给弟子。这样反复进行,使思考的问题更加深入,见解更加深刻,最后形成著作。朱子的许多著作,就是这样在书院完成的。当然主要是朱子本人“综罗百代”式的总结与思维创造,同时也有弟子们反复提问所受的启迪,从这个意义上说,是一种集体的智慧。有些著作,则是与弟子们共同完成的(如《仪礼经传通解》就是如此)。其著作完成之后,又在教学与研究中不断修改、完善;其毕生用力最勤的《四书章句集注》,就是经过不断修改最后得以完成。譬如,直到去世的前一天,他还在修改《大学章句》中的“诚意”章。正是在生命的最后日子,朱子和弟子们反复讨论过“诚意”之学。这说明,修改工作是在与弟子们的问难与答疑过程中进行的。

《朱子语类》中的对话与《朱子文集》中的大量书信,就是对这一过程的真实记录。而这两部著作,最能体现朱子思想的独特性与创造性。所不同的是,《朱子语类》是与弟子之间的问答,由弟子们记录整理而成;《朱子文集》中的书信则是朱子与学者及弟子之间的相互讨论,由朱子本人写成。但是,不能由此而怀疑《朱子语类》的真实性。事实上,每一个问题,都有不同的提法,而朱子的回答,又有不同的说法,从中可以看出朱子思想的发展与变化。有些问题,虽然观点未变,但观察与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或理解的深度有异;有些问题,则发生了观点的变化。比如朱子与弟子讨论所以然与所当然的关系问题:起初,朱子只说明两者是一致的,并未说明两者究竟有何关系,经过反复讨论和仔细思考,终于在一天夜里得到答案,将学生召集一起,说明所以然是存在的根源,所当然是在人的实现,这个道理只能在实践中体会,不能只当作知识去追求。又如朱子与张栻关于“中和”问题的辩论,往返书信几十封,朱子思想前后发生了变化,由“性体心用”说变为“心有体用”说,这就是所谓“中和”新旧说之辩。

朱子早在23岁在福建同安任主薄时,就很关心教育,并兼管县学,亲自授课,改变以词赋、章句为举业的学风,转向经文、义理的学习与研究。当时,已有不少年轻学子慕名而来。回到五夫里后,开始私人讲学,从学者日众。40岁开始,他自建寒泉精舍并在其内讲学,四方弟子、前来受学者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这时,已初步形成自己的哲学体系。在精舍与江西学者吕祖谦共同编成《近思录》,作为学生学习的教材。《近思录》的编选,具有研究的性质,实际上是一部研究的成果。50岁以后,思想体系成熟,建成武夷精舍,专心讲学与著述,不仅培养出大批学生,而且完成了大部分著作,著名的《四书章句集注》《周易启蒙》《周易本义》《诗集传》《周子通书解》《孝经刊误》等等即完成于此时。60岁以后,建成沧州精舍(即考亭书院)并安居于此,有“永弃人间事,吾道付沧州”之句(《水调歌头》)。这时弟子人数更多,形成考亭学派,并完成了他的最后几部著作。

其三,书院这种形式开创了自由研究、自由讲学之风,有利于学术争鸣与交流,有力地推动了学术发展。朱子开创的书院制度,完全是开放的,形式是多样的,讲学活动是自由的。学者们可以自由地研究并到各个书院去讲学,也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或新的研究心得体会去讲学,既没有任何限制,也没有门户之见。这种自由讲学的风气,是官学无法比拟的。在这种学术风气的影响下,出现了不同学派相互争鸣的局面。

作为儒学集大成者,朱子坚守儒家的立场,对佛、道进行了批判。在儒学内部,也有不同学派之间的争论。但这种争论,有一个特点,就是谁更能代表儒家学统与道统。书院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当时,有朱子学与湖湘学的争论,有朱子理学与陈亮事功之学的争论,有朱子理学与陆象山心学的争论,书院便是这些争论的重要场所。一方面,各有阵地;另一方面,又相互交流、相互影响。只要看看《朱子语类》和《象山语录》中的相关记载,就很清楚。比如“鹅湖之会”,作为朱、陆之间有关为学方法的第一次争论,无果而终。之后,争论继续,并影响到双方弟子,有些朱门弟子跑到陆象山处,有些陆门弟子则跑到朱子处,互相问难和争辩,非常热闹。但是,这些争论并未影响双方在大方向上的一致,更没有影响学者之间的友谊。正好相反,学术上的争论,使他们彼此更加了解,更加尊重。“鹅湖之会”后的第六年(1181),陆九渊率其门人到南康军拜访朱子,请朱子为其亡兄陆九龄写《墓志铭》,朱子则请陆九渊到白鹿洞书院讲学,并特为陆九渊的讲义刻石留念,使后人有所效法。

朱子所到之处,都伴有讲学活动,这既是义不容辞的义务,又是其人生的一大乐趣。这是思想家、教育家的乐趣,成为其生命的一部分。正是在朱子的带动和影响下,各地书院兴起了自由讲学之风,一所书院,可同时容纳不同学术观点的学者讲学。朱子与张栻在岳麓书院的“会讲”,就是很好的例子。

朱子还将这种自由讲学之风带到了经筵讲席,产生了很大的政治影响。1194年,65岁的朱熹被朝廷指定为侍讲,为宁宗皇帝讲课。他所秉持的讲学宗旨,便是《大学》的“正心诚意”之学。他试图通过讲课,使皇帝能正其心而诚其意,以端正朝纲,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他还利用讲学之便,对皇帝提出劝告,要锄邪扶正,离奸佞而用贤人。不料,此举遭到权臣的忌恨与报复,进而演变为“党禁”之祸。朱子被逐出朝廷,并冠以“伪学”、“伪党”的罪名,遭到迫害。在弟子四散、处境危难之际,有人劝他放弃其学,朱子正色道:“吾平生所学,唯此四字,其可弃乎!”(时间上或有异,但精神未变)表现了一位思想家的思想独立与人格尊严。

所谓“自由讲学”,便包含了“思想自由”、“讲学自由”的内容,即自由地讲述自己的各种见解,包括政治见解。朱子作为儒家的思想家、教育家,继承了孔子以来的教育理念,坚持儒家的核心价值,以“正君心”为其讲学的重要任务,发表政治意见,对朝政提出批判,即使受到打击、迫害,也不放弃自己的主张。这是一位教育家最可贵的品格。

其四,为书院制定学规,从正面总结和实践儒家的教育理念,确立书院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任务和教育方法,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书院制度。

《白鹿洞书院揭示》即学规,[3]是朱子书院建设的代表之作,也是朱子教育思想的集中体现,对书院的发展产生了巨大作用,实际上已成为所有书院办学的指导思想。一所书院是否遵循此学规办学,成为衡量该书院是不是一所够格的正规书院的标准。其作用之大,有如此者。

该揭示正文只有5条、79字,加上说明和按语,仅几百字,却将书院的办学宗旨和目的、方法讲得十分清楚。集中到一点,就是培养什么人以及如何培养人的问题。

第一条是“五教之目”,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中庸》称之为“天下之达道”,即通行于天下的大道。这是道德伦理教育,实际上是如何做人的问题。书院培养什么人?首先要培养有道德的人,因为这是做人的首要条件,因而也是书院教育的根本目的。朱子说:“学者学此而已。”意思是,学习的根本目的是要学做人,即人之所以为人也是人之当然必然的道理。后来,他在《玉山讲义》中说得更清楚:“大凡天之生物,各付一性。性非有物,只是一个道理之在我这耳。故性之所以为体,只是仁、义、礼、智、信五字。天下道理,不出于此。……然后就此又见得仁字,是个生底意思,通贯周流于四者之中。仁固仁之本体也,义则仁之判制也,礼则仁之节义也,智则仁之分别也。”[3]这是对“人之所以为人”与“人之当然与必然”的进一步解释,被归结为仁、义、礼、智、信五字,五者又被归结为仁字。这就是说,学习做人就是做仁人。仁是儒家的核心价值,其展开则为仁、义、礼、智、信“五常”,其在社会中的实现则为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五伦”。但这又不只是社会伦理规范,而是关乎人性之事,而“性非一物,只是一个道理之在我者耳”。这个道理,不是从外面取来的,是人性固有的。所谓“教”,只是唤起其自觉耳。因此,朱子在《玉山讲义》中又说:“然仁之一字,须更于自己分上,实下功夫始得,若只如此草草说过,无益于事也。”[3]所谓“于自己分上实下功夫”,就是在自己人性之本分上实下功夫,即实现自己的仁性。这是朱子哲学、也是其教育思想的核心之所在,在《白鹿洞书院揭示》和《玉山讲义》中得到集中的体现。

其次是“为学之序”,即“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是教育任务与方法,也是学习任务与方法的问题。按朱子所说,前四者是“穷理”即知之事,最后一项是修身等行之事。“穷理”就是“即物穷理”亦即“格物致知”,朱子认为,这是大学教育最重要的任务,并且对“格物致知”做出了新的解释,成为朱子哲学与教育思想中最有特色的部分,在此不作细述。就书院教育而言,“穷理”之学可用学、问、思、辩概括之。所谓学,在书院中主要是读书。朱子对如何读书,提出了重要的方法。其中,除了专心熟读,明其义理之外,居敬穷理、优游涵泳、切身体察是最重要的方法。这就不只是为了获得一种对象知识而读书,再将知识变成工具,以获取名利。而是与自己的心性修养紧密结合,变成生命体验之学,以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为根本目的。至于审问、慎思、明辨,则包含提倡自主性、主动性、独立思考及相互辩论的精神,不只是被动地接受灌输,更不是死读书。关于修身、处事、接物等笃行之事,朱子又分别提出了要求,这些要求体现了儒家教育思想的基本内容和实践特征,具有普遍意义。

朱子提出的学规,最后落实到行上。重视实践,是儒家的一贯传统。关于知行关系,朱子有很多论述,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论先后,知为先”,二是“论轻重,行为重”。在书院教育中,这两点都是必要而可行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朱子的《白鹿洞书院揭示》是针对当时的科举制度而制定的。朱子并不反对科举,但是对当时的科举制度提出了批判。他在《揭示》最后的说明中,集中批判了科举制度以及官学的学规,明确指出:“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辞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今人之为学者,则既反是矣。”这说明书院教育与科举制度是不同的,甚至是针锋相对的。书院教育以明义理、求真知为宗旨,以成己、成人为目的;科举制及其官学则是以务记览、为辞章为手段,以钓声名、取利禄为目的。这种对比,不仅标明书院的性质和特点,而且揭露了科举制的最大弊端。*朱子对科举制有很多批评,兹不详述。

由于办学宗旨与性质有别,其学规也有区别。朱子说:“苟知其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规矩禁防之具,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持循哉?近世于学有规,其待学者为己浅矣。”[3]这段话很有哲理,说明书院学规与近世(官学)学规之不同。“理之当然”就是天之生物之性,既是所以然,又是所当然,在天为所以然,在人为所当然,即学习应当做人的道理。知道了这个道理,就必然地要求自己去实行,其规矩禁防出于自觉的要求,不是他人的规定,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这就是“为己”之学。近世官学也有学规,但那是一些外在的约束,不是出于内在的要求,因此,“其待学者‘为己’浅矣”,即不是“为己”之学,而是另有目的。正因为如此,“今不复施于此堂”,即不采用这样的学规,而是根据“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大端”,另定一套学规,实施于此。

这个学规,是依据学生的内在潜能和主体性而制定的,不是外在强制性的,有利于启发学生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可说是人性化的。王阳明之所以说,“夫为学之方,白鹿之规尽矣”,也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阳明说:“朱子白鹿之规,首之以五教之目,次之以为学之序,又次之以处事接物之要,若各为一事而不相蒙者。斯殆朱子平日之意,所谓‘随事精察而力行之,庶几一旦贯通之妙也’欤?然而世之学者,往往遂失之支离琐屑,色庄外驰,而流入于口耳声利之习。岂朱子之教使然哉?”[2](PP.239-240)学者们多议论朱、王之异同,岂不知阳明对朱子的教育思想,有如此的认同与高度评价?这足以说明,白鹿洞学规影响之深远。

清代末年(1901),书院被废除。民国以后,西方式的学校取代了书院。但是,书院在历史上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对现代教育的启示是巨大

的、多方面的,近代的一些学者、教育家对此有论述。连主张“全盘西化”的胡适都认为:“把一千多年来的书院制度完全推翻,而以形式一律的学堂代替……实在是吾中国一大不幸事,一千年来学者自动的研究精神,将不复现于今了。”[4]青年时的毛泽东也说过:“学校……坏的总根,在使学生立于被动,消磨个性,灭掉人性,庸懦的随俗沉浮,高才的相与裹足。回看书院,形式上的坏处虽然也有,但上面所举学校的坏处,则都没有。一来是师生的感情甚笃。二来,没有教授管理,但为精神往来、自由研究。三来,课程简而研讨周,可以优游暇豫,玩索有得。”*见毛泽东《湖南自修大学创立宣言》,1921年8月。大教育家蔡元培也说过:“然追溯共和成立以前二千余年间,教育界所讲授之学说,自孔子、孟子以至黄梨洲氏,无不具有民政之精神。……中国又素行信仰自由之风。道、佛、回、耶诸教,虽得自由流布,而教育界则自昔以儒家言为主。儒家言本非宗教,虽有祭祀之礼,然其所崇拜者,以有功德于民、及以死勤事等条件为准。”“教育界之所传诵,则无非人道主义。”[5]这所谓“二千余年之教育界”,便包括书院。

上述对书院的这些评价都很中肯,如“自动的研究精神”、“师生感情甚笃”、“自由研究”、“信仰自由”、“人道主义”等等,都是书院教育的精神特质,也是留给后人的宝贵经验。目前,中国兴起了恢复各类书院的办学之风,如何继承和发扬古代书院的优良传统,是非常现实而紧迫的任务。更重要的是,所有的正规学校,包括小学、中学和大学,都应吸取书院的成功经验,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1]陈国岱,等.大教育家朱熹[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2]王阳明.王阳明全集·紫阳书院集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3]朱熹.朱子文集:第74卷[M].四部备要本.

[4]胡适.书院制史略[J].东方杂志,1924,21(3).

[5]蔡元培.法华教育会之意趣[M]//蔡元培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

ZhuXi’sContributiontoAcademyCultureandItsSignificance

MENG Pei-yuan

(Institute of Philosophy,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China)

Zhu Xi was the founder of Chinese academy system. The major function and feature of the academy was that the scholar served as the lecturer to realize “daotong” through “xuetong”. The academy was not only the place of teaching and learning but also the venue for research and writing. For the first time, the form of academy developed the atmosphere of freedom for researching and lecturing, which was conducive to academic contention and communication and promoted academic development. His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 learning set up the academy’s aim, educational goal, task and approach, which were characterized an independent spirit. All these can provide precious experi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education.

Zhu Xi; academy; freedom; autonomy

2011-10-18

蒙培元(1938-),男,甘肃庄浪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哲学研究。

B244

A

1674-2338(2011)06-0012-05

(责任编辑:山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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