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市场化问题探析
2011-04-13李冠军
李冠军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3)
0 引言
目前,我国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在高职教育改革和建设中已基本得到认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也已成为实现该模式的一个重要途径。 但是,在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一些企业或行业办学的高职院校较为容易解决部分与企业和行业需求相关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问题,而对于没有企业或行业办学背景的高职院校,就会呈现很大差异。 因此,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引入价格机制,使高职院校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市场化,从而使其达到供需平衡的一种市场状态。
1 高职院校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状况分析
1.1 高质量的校外实训基地供给数量极为有限
目前高职院校大部分专业都根据教育部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与企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工学结合办学,建立了一定数量的校外实训基地。 从总体上看,有些专业所需的校外顶岗(包括轮岗)培养的实训基地,还不能满足高职人才培养需求。
1.2 校企合作方式处于粗放阶段
目前各个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基本上是处于协商合作办学状态,实训基地提供的服务没有作为产品进行“精加工”,也很少作为商品进行交换,更多的是以学生提供无偿或低薪劳动,或企业享受国家减免所得税、相关支付成本全额税前抵扣待遇,或合作的校方以无偿提供场地等作为交换条件,来实现校企合作,合作的深度还有待加强[1]。
总体来看, 高职院校各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中能够实现长期有效、有计划轮岗实训、深度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数量不足, 不能满足高职教育人才培养需要;有效的合作机制尚未形成,没有把校外顶岗实训服务作为产品来开发, 尽管市场化手段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但还不明朗,没有提倡利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问题。 在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中,校企双方有继续合作的共同利益点,就维持下去,否则,就像完成一次交易一样,尽管还有“供销合同”,实质性的合作已经结束,致使最终能够形成有实质意义的校外实训的“基地”占校企签订校外实训基地合作协议的比率不高。
2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市场化现实性分析
2.1 校外实训基地顶岗实训服务是可商品化产品
目前高职院校建设校外实训基地是在真实的环境中培养提高学生岗位技能、 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一种重要形式, 或者说高职院校有这样一种人才培训服务的需求, 并且这种服务有具体的内容和质量要求。在市场营销学中,产品是指能够通过交换满足消费者或用户某一需求和欲望的任何有形和无形的服务[2]。 据此,高职校外实训基地提供的顶岗实训服务属于产品范畴。 校外实训基地不宜以政府出资建设为主,否则,就很容易脱离市场需求,偏离我国高职教育以市场为导向,服务市场,满足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人才需求的本意, 从而会由开放办学重新回到传统的关起校门办学的老路子,而且,这样做也与我们高职教育提倡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不符,所以作为出资创建校外实训基地的主体,不应当政府,而应当是企业[3]。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种属性[4]。 校外实训基地提供的是培训服务产品,它的使用价值就是能够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实训条件和技术指导,能够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岗位技能、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它的价值就是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投资人、管理人、实训指导师傅等付出的凝结在服务中的劳动。 并且, 这种价值能够在校企双方之间实现交换,所以,校外实训基地提供的顶岗实训服务产品可以实现商品化[1]。
2.2 市场化手段在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中已悄然发挥作用
在现实中, 我们研讨高职院校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时,可以发现这样几种情形:(1)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学生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得到大幅提升,企业不给学生支付报酬, 企业选拔符合要求的高质量学生到企业工作;(2)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得到了部分专业技能的培训,获得数额不等的报酬,有部分学生可能留在企业就业;(3)双方都没有支付费用,企业获得学生的无偿劳动,学生获得企业无偿定岗实训服务,可能有学生在企业就业;(4)企业额外消耗资源, 没有或很少获得学生有价值的无偿劳动, 学生在顶岗实习中也没有很好地获得企业顶岗实训服务。 从经济学商品交换的角度对以上情形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建设中的校外实训基地提供的顶岗实训服务,第一种情形是属于“订单式”培养形式的合作, 企业提供顶岗实训服务, 尽管消耗资源,但却获得了满意的员工;在第二种情形中,企业在支付对价, 而获得顶岗实训服务的受益方并没有支付对价,这种情形就像商品交易中的物物交换,价值低的一方向价值高的一方支付差价,顶岗实训服务获益的支付方式是学生在顶岗实习中为企业创造的价值,如:加工完成的产成品、完成的第三方交给企业的某一项目任务等,我们可以称作其为副产品,当这些副产品获得的收益高于企业为学生提供顶岗实训服务的成本时,企业应该向学生支付适当报酬。对于第三种情形, 我们可以理解为副产品为企业带来的收益约等于其为学生提供的顶岗实习服务, 双方互不支付价款。在第四种情形中,学生在定岗实训中没有或很少为企业创造价值, 校方通过其他形式弥补企业的付出。 后两种情形已失去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意义。
2.3 用市场化手段解决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问题必然性
在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以后,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都成为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 并且我国已建立比较完善的企业法制体系, 明确规定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和劳务定价权、投资决策权、劳动用工权、拒绝摊派权等。作为企业的新业务(我们暂不讨论其是否符合经营范围), 由企业提供的校外实训基地顶岗实训服务必然占用和消耗企业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文化资源等等。 企业通过消耗这些资源,最终使顶岗实习的学生专业技能、 业务素质等得到提升。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受益方的学生或学校理应通过支付一定价款来弥补企业成本消耗。
在德国,“热爱职教”、“热爱培训”已形成企业的“习俗”。企业不以职业培训为营利手段,其培训支出计入企业成本, 政府也并不因此而免除企业应缴纳的税款,德国企业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然而,中国目前的国情决定国内企业还不能像德国企业一样以职业教育和培训为己任。 生存与发展是企业的目标, 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是企业达到目标的手段。 如果让一个企业偶尔接受一批学生顶岗实习(当然还不包括轮岗),企业可能还会接受, 但如果让其长期作为某一个高职院校学生校外实训基地, 它就不得不考虑对自己会带来怎样的影响,成本与效益的问题将成为其取舍的主要依据。以德国为例,2000 年, 每位学生在企业的各项培训支出约为1.64 万欧元(约14.9 万元人民币)[5],我们且不说金额的大小和可参考性, 但它足以说明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需要消耗企业资源, 企业需要付出成本。 为此,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需要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受益方付费。
3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市场化问题解决思路
3.1 提高校方服务企业的能力
目前, 高职院校承担了诸多行业技术传授和技能培养的任务, 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也被确定为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近年来,高职院校也为社会和生产一线输送了一大批优秀技能人才。 但从高职院校开设的专业可以看出, 学校所传授多是成熟、稳定、通用而又比较低端的技术。随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启动和实施, 高职教育获得了空前的发展, 高职院校逐渐聚集了一大批具有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优秀科研人员,各个院校、专业和岗位都蕴藏着技术开发和创新的力量。 鉴于此, 我们需要打破高职院校只是成熟技术和通用技术培训班的社会认识,鼓励和支持一批有科研能力的教师围绕企业和社会的实际需求,开展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 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加深校企合作的深度,使校外实训基地成为教师和学生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的平台、校企双方开展合作的纽带。 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校方在实训基地建设中与企业进行交换的砝码,使学生在校外实训基地顶岗实习中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也获得更多顶岗实训和锻炼的机会。
3.2 探寻合适的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
校外实训基地顶岗实训服务产生供需矛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其经营成本得不到补偿,经济上不能受益,所以企业缺乏合作的内在利益驱动力,这也是造成企业不愿意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致使校外实训基地实训效果弱化的重要原因。 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解决探寻校企双方合作的方式或者说是交易的方式和交易价格问题。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中交易价格的确定和谁支付给谁,其背后决定因素是等价交换规律,如果价格机制慢慢形成了,供需双方为适应社会和市场需求而不被淘汰,必然在市场的引导下进行动态调整,供求矛盾也就会渐渐趋于合理,高职院校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也就形成了一个长效机制。
3.3 积极创办企业实体或服务组织
高职院校各个专业都拥有一批具有行业执业资格的教师,也具有开展社会服务、承揽具体工程项目或任务的能力,院校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人力资源优势,鼓励其成立经济实体(如会计师事务所、监理公司、测量队等),与企业和社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把学生分时段、分批次充实到具体岗位上,进行校外顶岗实训培养。
3.4 政府出台强有力支持政策
高职院校承担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政策, 为社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任,所以,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 鼓励和引导企业与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比如:宁波市政府就出台了“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对当地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建设校外实训基地推动很大[6]。
4 结语
高职院校校外实训基地提供的实训服务是可商品化的产品,但其目前还存在服务产品开发不足、服务质量差强人意、总体数量不够,需求旺盛、供给不足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双方积极寻求供需利益博弈的均衡点,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争取政府政策支持,探寻合适的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以促进该市场的逐步建立和稳步发展, 最终形成一个成熟而稳定而有特色的实训市场。
[1] 李冠军.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建设[J]. 中国科技博览,2009,(36):214-214.
[2] 吴建安. 市场营销学[M]. 2 版. 上海: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213-215.
[3] 贾涛.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可持续发展策略[J]. 辽宁教育研究,2008(10):62-64.
[4] 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M]. 12 版,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1192-1214.
[5] 姜大源. 德国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及成本效益分析[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4(8):54-56.
[6] 佚名. 《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解读[DB/OL].[2010 -12 -02]. http://www.haishu.gov.cn/gov/info.asp?id:140038&NodeCode=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