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大学生如何进行社会实践
2011-04-12何冠男
何冠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公安院校大学生如何进行社会实践
何冠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作为公安院校的大学生,在完成学校安排的理论课的前提下,应该进行社会实践,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大学生必须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要明确实践的目的,树立警察职业意识,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同时,院校和基层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各尽职责。
公安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公安机关
我是公安大学08级侦查专业的学生,从入学到现在我们在完成了学校安排的侦查理论课学习的前提下,在河北、深圳、广州进行了广泛、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非常感谢学校给予我们的锻炼的机会,特别是在2010年11月12日至27日,在广州的第16届亚运会的安保实践。我们的任务是进行社会面的防控,每天的任务繁琐艰巨。不仅检验着我们所学的全部公安基础知识和工作能力,而且考验着我们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作为一名合格人民警察所具备的思想道德品质。当各国宾客沉醉在亚运的赛场上,当游客流连在岭南民俗文化与自然风光中,我们作为亚运安保志愿者和其他安保人员却在幕后默默地付出着艰辛的汗水。烈日炎炎下,我们为各国政要保驾护航;人潮汹涌的赛场前,我们用身体建筑威严的人墙;面对问路的群众,我们不止是不厌其烦的志愿者,更是他们合法权益的捍卫人。多少次备勤、多少次比赛场馆的保卫,没有栖身的地方,实在累了,就将就着坐在地上歇歇长时间站立而肿胀的双脚。往返于驻地和赛场的车辆、穿梭于清晨和黑夜的巡逻身影。训练馆中体育健儿积极地备战亚运再创辉煌时,我们也在排查着各种隐患,悄悄地展现着自己的专业素养;在海珠广场,游客们被东方塞纳河的美丽所惊叹时,我们也在珠江边上为了平安亚运执勤巡逻;在上下九步行街,游客们为西关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沉淀下的风情所陶醉时,我们也在检查站中以积极的工作心态协助着民警来守卫平安。我们虽然无法在比赛场上为祖国争金夺银,但是却能在安保的工作岗位中勤奋地工作,用扎实的工作来保障平安亚运,以严谨的态度展示出公安大学学子的英姿,为祖国的荣耀增添青春光彩;用文明的执法来护卫四海来客,以务实的精神呈现华夏青年的风采,为激情的盛会奏响青春之歌;用饱满的热情来感染八方宾朋,以创新的姿态彰显出中国新生代的豪情,为和谐的亚洲掀起青春潮流。我们不辱使命。有了多种社会实践的经历之后,也有了对公安院校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理性思考,现总结归纳如下:
一、公安院校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必要性
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学习目的和就业方向是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新时期新阶段,公安工作面临的社会治安形势的新特征、新任务、新课题,如何主动适应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摆在新时期人民警察面前的重大课题。人民警察代表党和政府行使职能,树立新时期新阶段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好党的执政地位、通过直接为人民排忧解难以及通过防控和打击两种形式,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卫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为改革开放、和谐社会建设保驾护航的三大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要求新时期人民警察不仅有优良的政治品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而且具备完备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在法律框架内灵活机动、恰如其分地处理涉及安全、稳定等相关问题。特别是学会和人民群众打交道,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主心骨,建立起和谐的警民关系,处理好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儿和涉及社会政治稳定的大事。上述品质素质、能力的形成,没有成型的经验可借鉴,是在校园里或者是坐在教室里难以做到的,必须在实践中去积极主动地深入探索,这是与其他专业大学生相区别的地方。只有到火热的公安实践中,面对实际问题实际困难,才能使我们这些坐在教室里涉世未深的青年学生,对社会现实产生直接认识,感受到工作的责任、辛苦和压力,从而产生学习的动力,找到了理论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契合点,使素质和能力有了新的飞跃。这是新时期公安院校教育训练的正确方向。
二、公安院校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存在的问题
(一)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准备不足
公安院校大学生,都很明确自己将来的工作去向,特别希望早日到实践中去锻炼,有热情、有干劲,但缺乏持之以恒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对公安工作中的困难准备不足,特别是遇到吃住条件不理想、工作时间过长不规律、工作环境差,就很容易产生消极情绪,影响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和工作质量。
(二)容易产生松懈的思想
主要是公安院校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有比较完备的管理机制,有明确的管理标准,队长和老师都很负责,但到了基层从事安保实践,实习单位按照工作需要把我们分配到各实习点,比较分散,实习单位又往往把我们当警力使用,管理不是很严格,出现管理空挡,而被管习惯了的我们就会产生松懈新思想。
(三)警察职业意识欠缺,对工作中的风险估计不足,预测不到位
我们到基层实习实际存在很多风险,比如在出行和执行任务过程中的交通事故风险;在清查宾馆、洗浴、歌厅、发廊等娱乐场所,可能遇到当事人袭击风险;查控嫌疑车辆、重点人员、追逃、解救受害人时不法分子拘捕反抗受到伤害的风险;如此等等,由于我们缺乏经验,对这些风险估计不足、预测不到位,导致有的同学在遇到危险情况时应对不科学,出现致伤致残甚至是付出宝贵生命。
(四)不注重及时总结实践中经验教训
对所从事的工作、经历过的事件,缺乏理性思考,不能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目的的运用到实践中去,同时也不能把实践中的问题形成理性思考,达不到通过社会实践提高自己解决矛盾处理问题能力的目的。
三、公安院校大学生如何进行社会实践
(一)要明确社会实践的目的、职责、任务、权利和义务
公安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目的是通过社会实践在完成所承担的具体任务的同时增长才干,使在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得到升华,而这种社会实践的具体形式是在正式民警的带领下,协助在职民警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这是新时期公安人才成长的必由之路。公安院校大学生不是正式民警,没有独立的执法权,如果让公安院校的大学生独立去执法,实际上就是违法,这在全国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的背景下尤其应该注意。
(二)要做到眼勤、手勤、嘴勤、腿勤
要注意虚心向老民警学习,学习他们好的作风养成、优良品质、处理问题的方法。公安院校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首先要做到积极主动地适应公安基层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人际环境,抱着学习和求教的态度,和那里的人们打成一片,这既是我们做好社会实践的基本功,也是将来做好公安工作的基本功。其次要注意观察和学习老民警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策略和方法,并在老民警的带领和指导下,尝试着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要主动征求老民警的意见,特别是执行检查、巡逻、缉捕等任务时,发现危险因素、嫌疑人时绝对不能擅自做主,更不能擅自行动。当然,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和个别老民警身上的不良习气,也应该做到心中有数,而不能盲目学习效仿,也不能不讲方式地提意见,以免引起老民警的误会。
(三)要树立起警察职业意识
始终保持良好的警容警姿和警察职业素养,要保持好在学校内的警务化养成习惯,在认真学习基层民警工作经验的同时,要把公安院校的正规的警务化管理的成果带给基层。要认真遵守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学校在实习期间的各项规定,服从分配听从指挥,要把每一项工作和每一项任务,当作自己学习锻炼机会和平台,要注意经常向老民警和带队教师汇报。
(四)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
不断积累自己进行社会实践中的成功做法,也特别注意借鉴其他同学好的做法,为将来的公安工作做好知识能力技能和社会经验的储备。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安全,要有安全意识、风险意识,要特别注意对不安全因素的预测,针对在社会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危险因素和经常遇到问题要事先做出妥善处置的多种方法措施的选择和预案腹稿。
四、公安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对院校和所在公安机关的要求
(一)明确责任,科学管理
公安院校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事实上已经形成了由基层公安机关和所在院校合作共管的管理体制,在这方面公安院校都有严密的组织体系、严格的要求、明确的任务,但是带队老师毕竟不能经常跟在我们身边,也不可能象在学校那样实施管理,平时工作安排布置、住宿生活等等,都由所在基层公安机关负责。事实上在此阶段,基层公安机关占主要地位,应该行使主要的管理职责。在这方面学校和基层公安机关应该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学校主要是负责学生往返的组织、动员,协助基层公安机关对社会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学生社会实践情况的信息掌控、学生权益的维护等等;基层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安排学生食宿、具体任务的分派、指导、平时的管理。学校和基层公安机关应该经常沟通情况,相互配合、形成机制。
(二)认真组织,精心安排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都不同程度地打破原有的管理建制,由原来严格的警务化管理转变为相对松散管理,而且管理主体由原来学校一家变为学校和基层公安机关两家,管理要素增多,组织环节增多,容易出问题的机会增多。首先应该建立起由学校老师、基层单位民警和学生组成的严密的社会实践组织管理体系,发挥各种管理要素功能,特别是学生自治组织的管理功能和学生的自我管理功能。其次要建立起由行政、党团、学生会、学生骨干、信息员、基层民警等组成的信息系统,发挥网络、手机、电话等信息平台的作用,畅通社会实践学生具体情况的信息沟通渠道,既便于学生向老师、带队民警汇报,也便于老师和带队民警对学生的教育指导,同时也便于参与社会实践同学之间的沟通联络、相互学习借鉴。第三是建立起定期汇报、定期交流、定期小结、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导制度,确保社会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三)以身作则,树好榜样
基层民警作为学生的指导老师,一定要制定指导计划,要在各个方面给学生做出表率,要尽量不要把那些负面的东西带给学生,要把基层公安民警的优秀品质、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通过布置任务、指导工作、总结交流等工作环节,对学生形成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使学生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而且也学会了怎样做人。
(四)要尽快解决公安院校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中遇到危险因素和不法侵害时的法律保护问题
公安院校大学生到实践中去,基本上都是党和国家有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基层公安机关需要大量警力的关键时刻,由地方公安机关通过各种方式向学校提出警力需求,所以公安院校大学生到基层进行的社会实践实际上是执行公安机关的安保任务,面临的危险因素很多,在这方面和正式公安民警是平等的,有的同学在执行任务时光荣负伤甚至是牺牲,但是因为他们不是正式民警,不能享受正式民警才能享受的荣誉称号和救助抚恤,甚至连见义勇为的行为都算不上,这对他们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应该的,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
D035.315
A
1672-6405(2011)01-0079-02
何冠男(1988-),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8级侦查专业学生。
2011-01-20
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