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公安工作中的媒体应对与舆情引导
2011-04-11李永新
李永新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新形势下公安工作中的媒体应对与舆情引导
李永新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文章力图为公安舆论引导工作提供一些有应用价值的方法。以涉警危机事件为例,对当前涉警舆情引导中存在的问题归纳分析;就信息时代如何以开放包容、自信得体的姿态应对新闻媒体、引导涉警舆情提出建议;以现代舆情传播方式分类,分析如何更有效、有针对性地引导网络舆情、人际沟通舆情、大众传播舆情,以应对不同类型的舆论传播。
涉警危机;舆情引导;网络舆情;人际沟通舆情;大众传播舆情
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安工作必然会成为社会瞩目的热点、媒体关注的焦点,这对公安舆论引导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舆论引导有力可以凝聚力量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知度、美誉度,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工作效率,甚至能提高警力、战斗力;反之则损害队伍形象,降低队伍威信,涣散民警斗志,严重影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
公安机关的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正确对待公众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尊重公众及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利,还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公安新闻宣传纪律,做到既开放包容又自信得体。因此除了加强对公安报刊、公安网站、公安电视广播栏目以及提供给新闻媒体的稿件、节目的审核把关,还要密切关注各种普通媒体及公众的舆论传播,采取科学有效的策略引导正确的舆论或用正确的舆论引导舆情,防止不恰当的信息公开或因时机把握不当或对危机事件不恰当报道而引起社会公众不满、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公安工作和警察形象。尤其在涉警危机事件前后,舆情引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易凸显,因此本文从这个角度归纳、分析。
一、当前涉警危机事件中舆情引导存在的主要问题
舆论即广大公众的意见、看法,其传播的方式大致有三种,据此形成的舆情:一是大众媒体舆情,二是网络舆情,三是人际沟通舆情。几种舆情传播特点不同,作用是相互交织的,各有利弊,工作中应针对不同的舆情采取不同的方法引导。近年来,在网络传播之上又有了数字电视、移动电视、手机媒体、博客、播客等花样翻出的新媒体手段,各种新媒体手段的日益发达、日益多样化,使执法部门越来越轻易地处于公众舆论的风口浪尖。从几年前孙志刚事件、佘祥林案、兰州警方击毙讨债老汉案到近年来的瓮安事件、杨佳案、哈尔滨警察打死大学生案……都表现了警方在舆论的应对机制上明显滞后,不能及时跟进,等到新闻媒体轮番轰炸、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后才出面,而把自己置于极度被动的状态;或由于信息公开、报道不当,在危机事件中不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反而引起了更大的危机。综合当前一些案例,对舆情引导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的问题归结如下:
(一)缺乏对易炒作新闻的敏感性,不能与媒体充分合作
1.涉警危机事件发生后,不能认识到事件的新闻价值与敏感性,不能在第一时间占领舆论阵地,造成舆论“一边倒”而使警方陷入被动。一旦舆论出现“一边”倒现象,各种不实言论占据上风,负面影响形成,再去挽回,付出的代价要沉重得多。
2.拒绝接受媒体采访或简单地对媒体报道不满与指责。涉警危机事件的舆论引导,必须与媒体充分合作。即使没有新的信息或信息不够完全,随时与媒体保持接触的态度也会被公众肯定的;不加考虑地指责媒体更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二)在危机事件的舆论引导中操纵民意
舆论引导不等于说假话,在舆论引导中对掌握的信息有选择地公开,故意隐瞒或掩盖或夸大事实,或对舆论引导过度,就有了操纵民意之嫌,其公正性必然会受到民众的质疑,最终造成警察公信力的丧失。
(三)缺乏有效的信息公开的机制与舆情应对的机制
贵州瓮安事件从李树芬死亡到发生6.28恶性事件,七天内警方基本是失声的,原因在于没有信息公开的渠道,更没有信息公开的机制。同样,杨佳案之初,人们对于案件的态度各异,舆论力量尚未形成合力时,网络语言强度不高,这时公安机关对舆论稍作引导便可妥善处置事件,但公安机关对舆论的反应滞后,除案发当日公安部门在网站发布官方通报,6天后才召开新闻发布会,期间猜测谣言早已四起,并有了指向性,形成了较大的强度。加之开始对案由解释不慎重,之后主流媒体对新闻发布内容不满意,更加速了危机,缺乏有效的信息公开的机制与舆情应对机制最终导致这起暴力袭警惨案演变成了一场公众针对公安机关的“网络声讨”。
(四)缺乏警察角色意识、形象意识
1.警务工作者面对新闻媒体与记者,不注重语言的使用以及重大信息发布的不准确,导致群众反感,失去信任。
2.面对公众质疑,不够诚实,丧失形象。
二、以开放包容、自信得体的姿态应对新闻媒体、引导涉警舆情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2009年强调强化五个能力建设,提升维护稳定水平,其中在“树立现代传播理念,着力提高与社会公众沟通能力”中又具体指出三点:及时发布信息,公开事实真相;完善工作机制,正确应对舆情;注重公众需求,提高沟通能力。这里为我们提示了如何开放包容、自信得体地进行舆论引导。
(一)应把握好几个原则
1.人性关怀,贯穿始终。舆论引导中要充分考虑危机事件的当事人及公众的情绪、感受和利益。这是警务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体现。
2.第一时间,发出声音。“公众即力量,即资源”,由于传媒和通讯手段的发达,更多的公众成为事件的当事人,他们关心事件的发展,并给予当事人支持。因此,涉警危机事件发生后,警方舆论引导不主动,与群众沟通不及时,小道消息流传,必然会造成流言满天飞的被动局面。警方第一时间表态,承诺调查真相,有利于安定人心、使公众树立信心;也意味着公众第一时间置身于事态的进程中,公众的充分参与,事件越有可能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警方在第一时间发出声音也是尊重公众的表现,同时树立了警方负责任的形象,昆明公共汽车爆炸案即是一个成功的典型。
3.深入调查,真实发布。做出承诺、表达态度之后,要积极深入地展开调查,尤其是公众关注度高的事件,还要滚动发布消息引导舆论,表明已采取和将要采取的措施以及调查的进展情况。但应注意真实性,不能以各种侥幸心理编派谎言,发布不真实信息,现代传媒的发达,公众很快就会获悉真相,掩盖真相会使警方陷入更大的危机。
4.面对问题,承担责任。在事件调查中不能回避责任,对于执法问题、队伍问题要严肃公正地处理,勇于承担责任。负责任的形象是对舆论最好的引导。
(二)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1.舆情研判,要有前瞻性和敏感性。定期就警务工作的情况、公众关心的警务话题、当前的警务热点问题向公众发布信息。及时收集公众舆情,关心公众舆论,时刻关注涉警新闻,对易炒作新闻保持敏感性,可及时引导公众舆论向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方向发展。
2.成立或聘请专门的公关机构,设立专门的新闻官,进行舆情危机应对。现代警察公共关系的核心是将公共关系工作作为警察日常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因此成立或聘请专门的公关机构,设立专门的新闻人员进行舆情应对,适时进行涉警事件的舆情引导是非常必要的。在危机事件发生时,我们在应对危机不够专业、成熟的情况下,聘请知名的危机公关机构进行信息公开、舆情应对工作,也是提高效率的可行办法。
3.注重警察公关意识的教育。(1)要意识到每名警察都可能会面对媒体和公众舆论,公安机关的公共关系机构要对相关民警进行培训,使之具有基本的公关常识。(2)树立执法者形象、角色意识,注重一言一行。全世界的警察都应遵循的基本价值观和伦理要求是守法、行为端正、为人民做表率。作为执法人员首先要尊重法律,避免不恰当的、不符合警察形象的言行,如哈尔滨警察打死大学生事件中,个别警察接受采访时甚至说出“某某不过是个烂仔,就该被打死”等等这样让当事人家属、让公众反感、不满的话,形成了非常恶劣的舆论影响。其次要讲真话、说真相,避免操纵民意,否则会丧失公信力。(3)危机发生时,公关部门要及时向每一位民警传达相关信息,使他们了解事态的发展和对外发言的基本原则,保持应对的一致,并注意鼓舞民警士气。(4)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民警接受非正式的访谈,但也不能一概回避、沉默。因此,要注意培训民警掌握一定的沟通技巧,有理有据地应对。
4.明确各个阶段信息公开的内容,注意细节。发生涉警危机事件,在调查、逮捕、刑事方面、非刑事方面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警方要认真对待。要注意细节,要注意公众心理,新闻发布时要注意运用恰当的语言、语态等,避免引起公众反感。
5.与媒体充分合作,滚动发布信息,适时回应。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法定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对媒体代表民意的质疑与猜测,警方必须积极地、适时地回应;公众关注度高的事件即使没有新的进展,也要以合作的态度回应媒体,滚动发布信息,争取媒体进而争取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如果公众关心事件,却迟迟没有来自官方调查的进展情况,会给不断产生的谣言以生存的空间,公众会质疑警方是否有所作为,警方的公正性必会受到怀疑。因此,关注度高的重大事件即使调查没有进展也应定期主动回应,尊重公众的关注。
(三)综合运用不同的传播方式引导舆情
大众传播舆情主要应对对象是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 这些媒体信息传播量大、面广、传播速度快、信誉高,是各行业常用的传播与沟通方式。它们既是公安工作舆情引导的客体,也是舆情引导的工具。日常工作中要与这些媒体构建合作关系,使其自觉地传播有利于警方的舆论。如搭建媒体沟通平台、构建长效沟通机制、在主流媒体中设立专栏、研究各种媒体特点、重大事件主动策划媒体宣传方案等。作为舆情引导的工具,警方要有策略地运用媒体,如常备新闻弹药、关键时刻新闻发言人应对、对媒体代表民意的责难要做好准备,正面、积极地应对。
人际传播虽然是古老的传播方式,但具有感召力强、反馈及时的优点,良好的人际互动在舆论引导中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因此每个警察在与群众打交道时应注意态度与方法,要善用人际沟通做好舆情引导,人际引导后,再与大众媒体结合,扩大影响。
网络舆情,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言论自由,传播快、影响广、互动强,能够跨区域调动民众,已经形成巨大的力量,但是控制难。网络舆情好比消防水桶,公安人员要善于将公众的怨言引导到谏言,化解“怨火”。对网络舆情不能“控制”,要理性地交流引导,多发出正面的声音,让多元化观点引发理性思考,引导舆情。
以上三种舆情信息在传播中是互相交织的,收集引导应对中应综合分析利用。
公安工作只有真正关心民众、尊重公众舆论,并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主动占据舆论阵地,在舆论引导中把握主动权,才能真正做到开放包容、自信得体地应对新闻媒体、引导涉警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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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
A
1672-6405(2011)02-0051-02
李永新(1969- ),女,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副教授。
2011-04-23
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