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四德”建设的历史性和实践性
2011-04-11胡振刚
胡振刚
(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湖北 武汉 430073)
加强“四德”建设的历史性和实践性
胡振刚
(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湖北 武汉 430073)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四德”建设,是党中央为推进先进文化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理论特征,顺应了我国道德建设的发展实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四德”建设;历史性;实践性
一、加强“四德”建设,传承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精华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源远流长,其中,尚公、重礼、贵和,可视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精华,它对中华文明、民族精神和民族性格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尚公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是一种家族本位的社会结构,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扩大。这便是孟子说的“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族的整体利益直接关系每个家庭成员的切身利益。这样,人们自然会把家族的整体利益置于首位。从中国古代社会分工来说,由于任何人都“不能兼技”,人类只能通过分工协作而共谋生存。正如荀子所说的“人生不能无群”。只有群体“和一”,个人才能安乐。若群体因争而乱,由乱而离、而弱,个人便无法安生。这就突出了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的一致性。在这种古老的社会学理论影响下,家族整体主义发展扩大为重群的社会整体观念。于是,整体重于个体,整体利益高于个体利益,就成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基本价值取向。而在中国古代,群体、整体通常用“公”来表述,因而,“尚公”便成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基本精神。“尚公”是贯穿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一条主线,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仁是四德、五常之首。而仁的根本精神就是爱人利他,即“公而无私便是仁”。从先秦起,中国古人特别重视义利之辨,将它看作是应事接物、处理关系、实践道德的头等大事。在义利这对范畴中,“义也者,天下之公也;利也者,一己之私也”。义即公,利即私,重义即尚公。古人所说的“见利忘义”、“义以导利”,实际上是教导人们在重视整体利益的前提下谋求个人利益的满足。
重礼,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又一基本精神。中国自古号称礼仪之邦,在古代等级社会,社会秩序就是等级秩序,而维护等级秩序的则是礼,礼笼罩一切,规定一切,可谓无所不在。用荀子的话概括为:“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它要求人们从饮食、衣服、居室、器用、车马直到待人接物、举手投足,均要符合礼的规定。“礼者,人之规范”,是社会秩序的总称,同时具有法的含义。在中国古代,循礼与否不仅是判别文明与野蛮、文雅与粗俗、君子与小人、有德与无德的标准,而且是判别人是否要安分守法的标准。从上古起,礼被看作是“人之所以为之”的内在规定性,并逐渐成为人们普遍的内在自觉,被社会广泛认同。这种源远流长且根深蒂固的重礼传统,确实收到了使“人人纳于轨范之中”的效果。
贵和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又一重要精神。古人深知,群体赖以生存和发展除了秩序,还有协调与和谐。中国古代极其重视整体内部的和谐,试图通过人际关系的和谐、个人与整体的协调来实现整体的和谐。中国上古文化是礼乐文化,不仅重视礼而且重乐。所谓“礼主分,乐主和”,就是要通过礼乐来追求国家与社会的和谐有序。中国传统的贵和精神主要表现在:就国际关系而言,它主张“协和万邦”;就国家治理而言,它期望“政通人和”;就人际关系而言,它要求和睦相亲、和衷共济,强调“和气致祥”;就家庭而言,它告戒人们“家和万事兴”;就经营之道而言,它提醒人们“和气生财”。因而,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中,贵和精神随处可见,对民族性格、民族精神和民族习俗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尚公、重礼、贵和精神,既有鲜明的时代性,又有一定的超越性,它对于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绵延不绝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认识到它的历史局限性和消极性,它均是要求广大的底层民众安于自己低下的等级地位,自觉牺牲自己的利益。因此,我们要全面认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基本精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当前,党中央大力倡导的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就是传承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精华,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
二、加强“四德”建设的内涵
2001年9月20日,中央颁发的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个人品德建设是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正式提出来的。
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相互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公德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社会公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社会公德状况是社会风貌的窗口,是一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水平的综合体现。虽然社会公德是对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最起码、最简单的道德规范,但是从人们遵守社会公德的自觉程度和普及程度,却可以看出整个社会风貌的状况,反映社会整体精神文明的发展水平。如果人们在日常公共生活场所中,在离开了所在的单位集体和领导的监督时,能够自觉地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且对少数违反社会公德的人的行为敢于规劝和制止,这必定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迫使行为有所偏差的人及时规范自己的行为,形成普遍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良性的社会循环过程。
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
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家庭美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个人品德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个人思想和行为中的体现,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等因素所构成;是一个人在其道德行为整体中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一贯的道德特点和倾向。个人品德既是社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内化,也是个体作为主体对社会道德的认识、选择以及实践的结果,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活动个性化了的道德特质。个人品德提高了,就可以“内德于己,外德于人”,促进社会道德进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个人品德建设,将道德建设由“三德建设”变为“四德建设”,丰富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涵。
三、机关党员干部要成为“四德”建设的楷模
人无德不立,业无德不兴,国无德不威。道德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不仅体现着个人的素质与修养,更能反映出一个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精神风貌。机关党员干部在党内的骨干角色及其从政担负的责任,对其道德素质更有特殊的要求和规范。
1.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共产党的先进性,不仅取决于它的阶级基础,而且取决于它的理论和纲领,取决于它的理想信念和高尚道德。如果党员干部动摇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背离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道德要求,那他就失去了先进性,就不再成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对于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告诫全党:“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江泽民同志也曾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最重要的是要抓住为人民服务这个核心,共产党员要带头身体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为在人民中倡导这些道德真正起到表率作用。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多次向全党强调,要牢记“两个务必”,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努力实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
加强机关党员干部道德建设,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现实需要。公民道德建设,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胡锦涛同志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始终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党的十七大要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道德建设是分层次的,不仅道德内容本身具有不同的层次,对不同的主体也有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当代中国的公民道德建设,客观上已经把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摆到了最高层次,因此,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要以公民道德作为自己现实的具体的要求,在践行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上发挥好表率作用,模范地履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楷模,以共产党员应有的先进性来带动全社会的道德风尚。
加强机关党员干部道德建设,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人们的道德观念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和优良传统美德仍然起着主导作用,热心公益、孝敬亲长、勤俭节约、崇善尚德等成为公民道德状况的主流;另一方面,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见利忘义、奢侈浪费等落后甚至腐朽的道德观念也在对社会成员产生不良影响,少数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错乱和扭曲,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追求享乐,导致丧失道德人格,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抓好机关党员干部道德建设尤其是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是关乎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大事,必须作为党的建设一项基础工程常抓不懈,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放松不得。
2.要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省直机关党员干部道德建设。
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机关党员干部道德价值观的正确定位。针对当前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化导致部分党员干部道德价值取向紊乱,道德标准降低的实际,必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多元价值观。党的十七大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党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加强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的道德建设。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权、主动权、话语权,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得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全体党员干部的精神力量,用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建设共有精神家园,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时代道德风尚。
要强化机关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修养的自觉性。提高干部思想道德素质,在工作和生活中,在对待一些细节小事上,都能做到自重、自身、自警、自励,坚决抵御各种落后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高雅的生活情趣,在生活圈、交际圈、娱乐圈中,提高自控能力。
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靠制度规范和党纪国法监督制约,增强党员干部道德修养的纪律意识,防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水平滑坡。要建立科学的道德教育体系和教育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避免道德教育空泛化。
3.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导作用,努力在省直机关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做模范的风尚。
道德模范的思想行为和模范事迹承载着一定社会主流道德的价值取向,体现着一定社会所要求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运用道德模范进行道德教育,生动形象,说服力强,能够使人们与道德模范产生情感共鸣,在道德模范的感染中自然而然地理解、认同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要求和规范。同时,道德模范所起的榜样作用,更是社会道德评价的标尺,它具有社会肯定性和主导性,可以说,一个道德模范就是一面旗帜,一面面旗帜汇成了社会的主流,树起了一座座道德精神的丰碑。
因此,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大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和广度。特别注重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好学明智、勤奋踏实、谦逊务实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的宣传教育。
要特别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教育和引导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养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的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引领社会风尚。
同时,要关心道德模范的成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敬慕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道德模范首先是人,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好”人。他们不仅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崇高的精神追求,他们也有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苦辣酸辛,甚至艰难坎坷。要从道义上支持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使他们深深感到道德模范的称号是群众授予他们的精神奖杯和无尚荣耀。要大力宣传在道德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强化道德模范的激励示范效应,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G643.1
A
1003-8477(2011)11-0187-03
胡振刚(1965—),男,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责任编辑 周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