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对来稿推荐信及更改作者的要求
2011-04-10本刊编辑部
河北医药 2011年11期
1.来稿必须附第一作者单位的推荐信,并加盖公章,只在稿件上盖章无效。
2.介绍信的内容必须包括该作者的姓名及文题全称,并应说明:(1)稿件内容真实;(2)稿件内容不涉及保密;(3)无一稿两投;(4)作者署名及顺序无争议;(5)临床试验研究论文应注明患者知情同意。
3.在稿件处理期间,因故增减作者或必须更改作者署名顺序者,变更前后所有作者签名,由原出具投稿推荐信的单位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另外,论文若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军队、部、省级以上重点课题,请写出课题号,并附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的基金或课题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