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联合发布高毒农药禁限用公告
2011-04-09谢红英
湖南农业 2011年10期
2011年6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工信部、环保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第1586号公告,对高毒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
1.停止2 2种农药新增登记和生产许可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农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含有上述农药的新增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
2.撤销6种农药在相关作物上的登记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桔树,灭多威在柑桔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线磷在柑桔树、黄瓜,硫丹在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公告发布前已生产产品的标签可以不再更改,但不得继续在已撤销登记的作物上使用。
3.禁用和淘汰苯线磷等1 0种农药 自2011年10月31日起,撤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停止生产;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