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目标的对策
2011-04-09张静如晓伟力民军玲刘红超
张静如 李 晓伟 蔡 力民 许 军玲 刘红超
乡村医生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特有的产物,从长远看,乡村医生必须纳入依法管理,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这样才能真正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卫生部颁发的《2001至201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文件中明确提出:到2010年全国大多数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但是目前我国乡村医生参加国家执业医生资格考试通过率较低,根据《2007年中国卫生统计年签》公布的数据,截止2006年底,共有10.42万执业(助理)医师在村卫生室工作,仅占村卫生室人员总数的10%。因此,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学历层次和执业资格,是当前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1]。
1 要想实现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变,必须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体系
《执业医师法》规定只有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才具有报考助理执业医师的资格,但目前许多在岗乡村医生尚无符合规定的中专学历,所以应充分利用中等医学院校教育资源对乡村医生开展系统化、正规化学历教育,为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转化提供基本条件。乡村医生学历教育目前主要有两种形式:半脱产教育和远程教育。河北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主要采取半脱产教育方式。各承办学校根据生源的分布在基层设立教学站点,学生按照课表上站学习,既不完全脱产,又可系统地进行学习和训练。同时为确保教学质量,在教学模式上实施五统一:即专业、学制及课程设置统一,教学计划及大纲统一,教材及教学资料统一,考试考查统一,注册及发证统一。河北省采用此种教学方式自2003年起共举办了2期学历教育培训班,培养学生1万余名,取得了广泛的社会效应,为实现河北省乡村医生教育规划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这种教育方式的特点主要有:培训学员由承办学校按全日制在校生进行规范管理,教学管理认真严格;教师面对面授课,可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并增强师生互动性;为确保考试考查的真实性和严肃性,8门主要课程实施全省统考。全部学生统一集中在市级考点参加考试,实施命题、制卷、时间、模式、阅卷五统一。
除了传统的教学方式外,目前全国有很多省份还采用了远程教育方式,如云南、山西、安徽、江苏等。培训模式以具有举办卫生类专业资格的中等卫生学校为教学单位,以就近原则在乡镇卫生院设置集中教学基地,采用视频教学服务系统为主,教学单位优秀师资的面授辅导为辅的教学方式。这种教育方式的主要特点是有效地解决了乡村医生突出的“工学矛盾”,所以招生人数较多。如福建省2009年采用视频教学系统对在岗的乡村医生进行中专学历教育,当年招生8300名,使福建省乡村医生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数提升到了80%。安徽、江苏录取人数也都超过1万名。
为了完善知识体系,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应补充全科培训内容。乡村医生应在全科医学模式指导下开展卫生服务工作,这样才能运用全科医学知识和技术解决群众的健康问题,培养其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全科医疗服务理念,全面提升乡村医生的综合素质。
无论采用哪种教育形式,政府部门的支持力度是最关键的,学历教育的各个环节,如制定政策、招生、学生管理、证书发放,都离不开各级卫生、教育行政机关的大力配合与支持。所以要做好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工作必须取得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2 提高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通过率,加快转变步伐
为了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中有很多人希望得到执业考试的专业培训。乡村医生大部分没有受过系统化教育,学历水平普遍较低,甚至部分没有医学专业学历,导致自身医学理论知识匮乏;加之日常诊疗疾病种类相对较少、使用诊疗设备机会不多,以致临床实践技能水平较低下。这些都促使乡村医生急切需要医学专业培训。针对乡村医生对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培训的迫切需要,邀请资深医学教育培训机构针对乡村医生知识水平和特点进行培训和指导,加以制度化并形成长效机制,能有效提高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通过率,加快其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的步伐。如成都市于2009年对近千名参加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乡镇卫生院医生、乡村医生提供了综合笔试考前培训,通过视频课件学习、专家答疑辅导后,考试取得良好效果。其中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通过率分别是34.0%、31.2%,通过率极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7.2%、16.0%[2]。
3 加强在岗培训,提高执业能力,增强乡村医生综合素质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是乡村医生参加继续教育,不断学习提高的重要途径。2004年卫生部《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规定了“医德医风”、“临床实践”等主要培训内容,同时严格要求: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合格应作为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克服困难,积极组织,严格管理。河北省卫生厅要求乡村医生每月参加脱产培训时间6学时,全年累计72学时,年终考核由省乡村医生教育中心组织并为考试合格者颁发合格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对培训活动的名称、形式、学时、日期及考核结果进行登记,乡村医生每年培训考试的成绩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并将其作为乡村医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有些地市还根据自身特点采用了远程教学模式,如石家庄市采用“好医生乡村课堂”在藁城市14个乡镇设立29个教学点,配备了29套教学软件,对801名乡村医生进行在岗培训视频教学的试点工作。
4 加大政策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杜绝无证上岗
4.1 《执业医师法》中严格规定只有经过注册的执业医师才能从事医疗工作,《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也规定对无资格证行医的乡村医生要进行严厉处罚。但这些在现实中难以操作,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还必须依靠这些乡村医生。这说明国家执业资格认证与执业注册管理制度滞后,导致政策执行力度不够。所以在提高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率的同时,还要加强执法力度,可以市为单位进行执业注册管理。如严格规定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不具备中专学历教育的取消其行医权利,将中专学历证与每年乡医资格验证挂钩,才能从根本上调动广大乡村医生的积极性[3]。
4.2 降低乡村医生取得执业资格门槛,如对已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医士以上职称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验证和技能操作考试,合格者给予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对已取得医士职称、未取得中专学历的乡村医生,在完成学分制教育获市教委颁发的自学学历考试合格证书后,承认中专学历,补发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经过一段时间培训,对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不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村卫生室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最底层,是保护农民健康,提供公共卫生和保健服务的主阵地,而乡村医生是这个阵地的“主力”。农民60%~70%以上的门诊服务都是由村卫生室提供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执业医师法》的贯彻实施,为乡村医生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的转化成为了必然发展趋势。因此加大力度培养一支素质优良、机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水平农村卫生队伍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1 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2003.
2 张文忠,张大年.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过渡对策研究.卫生经济研究,2001,18:23-24.
3 张建华.乡村医生管理的发展、现状及立法建议.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3,2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