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治研究向何处去——评《什么农村,什么问题》的主张
2011-04-08李洪君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430074
李洪君,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 430074
村治研究向何处去
——评《什么农村,什么问题》的主张
李洪君,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 430074
村治研究,系由“村民自治”的政治学研究发展而来。在“治理”概念于20世纪90年代被引进之时,村治的内涵便由“村民自治”发展到了“村级治理”,并进一步扩展到“乡村治理”。随着更多主体(政治、经济及社会组织、个体)的纳入,以及相关学科的加盟,村治研究视野愈加广阔,分析触角愈发深入。村治研究也遭遇到严厉的批评,如,村治研究的唯经验论、对象分散、缺少对话、拒斥普适性社会科学研究标准的“土著”意识形态、非专业化的低水平重复等等。这些批评也促成村治研究者的学术自觉,他们在问:“村治研究,为何研究,研究什么,如何研究”。《什么农村,什么问题》一书,可被视为一名“村治研究”者(下简称作者)对上述问题的集中回答。
一、为何研究
一个基本的判断是,中国现代化进程必然要“消灭”农民,然则消灭9亿农民的过程,必然漫长而痛苦。中国农村更具有特殊性:拥有5 000年自成一体的绵延的文化传统,嵌入于百年来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之中,建立在60年的社会主义文明基础之上,直面工业化与后工业化的时间之维,纠缠于全球化与本土化的空间互动。这是一场亘古未有的剧变,足以让当代学者兴奋不已:能够遭遇、理解、解释这场剧变,既是我辈学人责无旁贷,也是生逢其时、时不再与的良机。
村治研究或许是中国社会科学本土化的温床。正在发生的中国现实,是中国社会科学本土化的良机,其中,村治研究以其强烈的问题导向而尤具可能性。作者将西方社会科学分为两块,其一是普适性稍强的研究方法与学术规范,其二为地方性突出的基于西方社会现实而产生的一些命题和判断[1]38。在作者看来,一旦进入专业领域,社会科学的整体视野将很容易被屏蔽,研究者就会无法跳出西方社会科学的整体预设,失去反省西方社会科学命题是否在中国社会水土不服的能力,以至失语,以至信仰大于对话。作者认为,“当社会科学被分割在不同学科,并因此仅仅在技术方面进行研究的话,这样的社会科学不可能本土化”[1]385。如此,作者乐观地表示,“问题导向的,以理解中国乡村治理逻辑为中心的研究,与一般以学科为导向的社会科学研究有些差异”(当然,这个判断似需斟酌),它是与中国现代化相联系的,“可能逐步积累研究成果,提升研究水平,并为中国社会科学的本土化提供范例”[1]24。
这里谈的是村治研究过程中所体现的社会科学研究的通则与本土化问题。作者的思路,是将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分开,并将本土化重点放在研究内容(即产生于西方社会语境中的诸命题与判断)。对于研究方法及学术规范的通则效应,国内学者多无异议。正如胡荣所讲,作为后起者,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必须像遵守交通规则一样遵守西方社会科学历时几百年形成的学术规范[2]14-18。该书将社会科学本土化的核心放在内容上。
该书将社会科学研究的宗旨作为内容本土化的前提,即,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的首要目标,是理解、解释并服务于中国社会。这个语境决定了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不必然处心积虑与西方社会科学“对话”,因为二者形成的社会背景、面对的问题意识、产生的语境都截然不同。西方社会科学的具体研究,在西方社会科学的总体语境中才具有意义。在作者看来,中国社会科学本土化,其核心就是形成中国社会科学的总体话语并讨论其中的前提[1]26。社会科学具有地方性,应注意中国现实的复杂性与特殊性[1]389。具体到村治研究,可以“乡村治理”这个关键词来搭建研究平台,在“用”的层面与各种研究展开对话,以“拿来主义”吸收各方研究成果。这种“体”,能够凭借整体性关怀来突破学科界限和地域界限,而以此关怀产生对中国问题的特殊敏感性和良好的问题意识。
作者的研究主旨,虽然没有完全走向东西方社会科学对峙的相对论,但确然表现出一种对西方社会科学研究对象、命题等“通则”在东方社会适应性的怀疑态度。对于社会科学通则的理解,刘平的主张或许值得注意,他认为,西方社会科学的通则效应,不只体现为研究方法,还体现为理论范式。社会科学的理论范式、命题,的确基于西方社会特定时期,从这一点来说,它们具有地方性(西方性),但通则会在中国受到关注的根本原因,是源于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通则在中国的被证实及证伪,正是社会科学本土化的过程[3]。
因此,该书的“研究主旨先行论”,预设了西方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在中国的水土不服,这一点,也许会影响到作者对社会科学本土化的理解并束缚其操作的手脚。
二、研究什么
确定了村治研究的目标,那么,村治研究需要研究些什么?作为学术下沉的一个注解,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治学在村民自治研究中已将其触角深入到社会层面,开展了在社会中观察政治现象的政治社会学研究。在作者看来,这种政治社会学视角可划分为三个层次:宏观、中观及微观。宏观层面的研究为村治的背景性研究(历史及全局性视角,如现代化、城市化等主题研究);中观层面的研究为制度实践(机制、后果)研究;微观研究则“主要是理解乡村社会内在的运作机制及农民的生活逻辑”[1]1。
在作者看来,作为背景性研究的宏观研究,并不是真正的“农村研究”,因农村只是这种研究的背景性材料。不过,这种研究为村治研究提供了宏观视野,为中层理论的提炼确立了坐标。中观及微观研究,更多体现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科学重学术(微观、实证)、轻思想(宏观、形而上)的发展轨迹,正是目前中国村治研究的主体及重心所在。村治研究之中观、微观研究的主题及其内在的相互关联,可以从作者这些年来村治研究主题的变迁路线得到说明,它鲜明地体现了一个追求“学以为农”的学者的思想与学术的发展路径。
作者很早就注意到中国农村政治在各个地区呈现出来的差异性。为了寻找制造这种差异现象的社会层面的自变量,作者在经验调查基础上,曾经提出过“村庄关联”、“半熟人社会”、“社区记忆”等极具解释力的概念。2003年,作者及其学术群体的研究经历了从村民自治研究到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的转向。不过,社会性质的说法毕竟还是太抽象且缺乏可操作性[1]415,作者便提出并转向更具体的“农村政策基础研究”,通过对自上而下的政策、法律和制度在不同区域农村的实践过程、机制和后果的调研,深入理解中国农村非均衡的状况,及深入理解中国农村政策、法律和制度的实践特征[1]415,并具体化为三条道路:制度的实践研究,区域社会比较,建构“村庄政治社会现象域”。在此学术进路的规定下,2004年,作者将“村庄政治社会现象域”操作化为“村治模式”的写作方案[1]416,即在区域比较的视野下,揭示村庄政治社会现象背后复杂而又自洽的逻辑,并由此把握特定区域乡村社会的特征,以为区域比较做准备。作者本人更将他撰写的11个村的村治模式整理为《村治模式》一书。2005年,作者先后提出“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地方性共识”、“乡村利益共同体”等中层概念,试图从社会结构层面为自上而下的政策实践的过程、机制和后果的区域差异提供若干中观层面的解释。2006年,当代农民家庭结构及农民生活的意义系统正在发生巨变,作者遂将研究重心转到“农民价值的类型及相互关系”[1]250。
可以看到,作者近年来的村治研究焦点呈现明显的变化:从政治制度到社会结构、从村庄的公共领域到村民的私人生活空间、从村民的行动到其价值观嬗变。一路走来的变动的路线背后,是作者不变的对中国80%村庄中的80%现象的理解的执着(“什么农村,什么问题——农村政策基础研究的对象与步骤”)。由中观到微观,由现象到文化,由表象到内心,研究触角逐渐深入到社会内部。作者认为,这些变化并不意味着自己对自己从前研究的背弃与否定,相反,变化本身表明,这种进路的村治研究更加成熟与深入。
透过不断转换的研究焦点,或可看到一些隐忧。诚然,社会科学从业者的学术兴趣会随着外部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如研究课题的导向效应),或会因研究共同体之间的对话机制不完善、学术研究边际效益(如个人学术兴奋程度)的递减效应而变化。该书于此表现明显。笔者更倾向于这样来理解这种焦点飘移现象:1)对于乡村社会的热点问题,具有强烈现实主义情结的作者力图向世人提供具有实证色彩的解释。研究焦点遂不断转换。如,近来,作者又将其关注的目光投向了返乡农民工、农村土地制度[4]。2)作者希望从整体观的视角对乡村治理诸现象给出社会学解释,因此,会注意到社会现象内部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互动。当具有“强关系”的互动关系被理清之后,研究焦点自然就会转到其他“弱关系”的互动对象身上。在这个意义上说,内容(对象)上不断的自我扬弃现象,正是研究不断深入的表现。3)在其解释中国乡村现实的主旨的观照下,在对“通则”或多或少的怀疑与淡漠的背景中,作者提供的本土化的解释,敏锐有余,精细不足。或许,它也令作者在自己的研究过程中感受到痛苦:学术兴奋程度不断下降、解释力的边际效益严重下滑。或许,飘移的焦点,也是作者提升自己学术兴奋点的产物。
三、如何研究
《什么农村,什么问题》的答案是明确的,即立足于中国大地的经验研究。从“社会科学还不是科学”[1]273的判断出发,作者主张,农村研究必须要以经验研究为基础,发现中国,解释中国,服务于中国(即建立中国农村研究的主体性)。在他看来,目前,中国农村研究还缺乏对经验研究足够的关注。这种缺乏主要表现为两点,其一,将中国经验视为可以随意切割的碎片,忽视经验本身的完整性。因为,中国经验自有其内在逻辑,不同经验现象之间存在相关关系,随意切割经验,削足适履,这种研究的结果,只能是证实各种(西方)理论的普适性。经验成为理论的玩偶[1]9。其二,用过于厚重的理论眼镜去看待经验材料,缺少对经验本身的足够尊重。不可否认,如果没有理论指导,社会事实可能会让观察者视而不见。不过,经验研究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欢迎来自其他经验的挑战与讨论。作者相信,“正是大量的对同样经验事实的讨论,可能会将较为客观的经验本身呈现出来。并且,尤其重要的是可以建构起一个用词汇和概念来进行概括和抽象的具有共识的理论”,这个理论“本身就构成了中国社会科学的一个部分”。
作者根据其个人长期经验研究经历,向读者提供了一些颇有实用价值的经验研究方法。如,要进行“作为理解实践的深度访谈”[1]288,而不要剑走偏锋,玄之又玄,将访谈哲学化。作为调查者,一定要做“深度农村调查”[1]293,不要将村庄现象想当然,“要问为什么”[1]298。在调查研究中推进“集体学术”,各调查组成员要注意及时总结经验材料,分享发现,互相启迪,共同推进对经验材料的理解。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对“调查随笔”情有独钟,曾出版过随笔集(《新乡土中国》)。“为什么要写农村调查随笔”?作者认为,调查随笔可以直抒心意,将调查中最为激动人心的事实简单明快地呈现出来[1]304。针对一个村庄的调查随笔写得越多,对这个村庄的理解就会越深入,这个村庄的“村治模式”也就顺理成章(“如何写作村治模式”)。个人认为,这部分文字是该书中最具实用价值的章节。感谢作者将这些研究方法与学人共享。可以看到,这些研究方法,也是在其研究主旨的观照下形成的本土化方法。
在研究路径上,作者“一以贯之”其经验路线,于当今社会学研究尤为可贵。这里,可能需要注意的是,理论似乎无法被搁置,它是学者无法规避的眼镜,其已内化为学者观察社会过程中的种种“前见”。将西方社会科学理论予以语境论上的“相对化”,或束缚到研究者的视野、方法与操作。用既有理论去观察经验现象,似乎不必然导致裁剪事实,削足适履。它是让经验现象清晰化的过程之一。如前引刘平观点,为了理解中国现实,作为通则的西方理论在中国经验层面上被证实或被证伪的过程,客观来看,或许正是中国社会科学本土化的过程。当然,这并不是唯一的过程。
[1]贺雪峰:《什么农村,什么问题》,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胡荣:《坚持学术规范,提升研究水平》,载《社会》2006年第6期。
[3]刘平:《社会科学研究过程中的特殊性和“通则”:关于社会学研究的中国化》,载《社会》2006年第6期。
[4]贺雪峰:《地权的逻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责任编辑 丘斯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