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政策法律知识竞赛须知
2011-04-08
湖南农业 2011年7期
1.参赛对象 广大《湖南农业》读者。参赛者不得请他人代替作答。空白答题卡复印有效,已作答的答题卡复印无效。
2.答题方法 试题共60道,答题时,请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下的方格内填写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填写后不得涂改。请务必正确填写好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否则,答题卡视为无效。
3.交卷形式 参赛者将答题卡剪下,于2011年9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湖南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邮码:410005)。超过2011年9月30日邮寄的答题卡作废。本刊将于2011年第11期公布本次竞赛试题标准答案。
4.评奖办法 参赛答卷由湖南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组织阅卷评分,获奖名单从高分试卷中抽奖产生。中奖名单将在《湖南农业》2012年第1期上公布。
5.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如下奖项: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鼓励奖200名,对获奖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