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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马克思的和谐社会实现路径思想

2011-04-07苏承英

关键词:私有制人民出版社生产力

苏承英

解读马克思的和谐社会实现路径思想

苏承英

和谐社会作为历代人们的共同向往和追求,并不是一种抽象的伦理诉求,而是自然历史进程与人类实践活动的完美统一,实践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根本路径。阶级斗争是消灭剥削制度的不合理、不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和谐的必要途径。发展生产力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根本方法。

和谐社会;实践;阶级斗争;生产力

古往今来,和谐社会一直是历代人们的共同向往和追求,但它决不是一种抽象的伦理诉求,而是自然历史进程与作为人的本质活动——实践活动的完美统一,它需要人类延绵不断的自觉实践去追求,去实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不仅为人类指明了共产主义这一最理想和谐社会的目标,而且也为人类指设了实现这一目标的科学路径。深入解读和自觉把握马克思的和谐社会实现路径思想,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一 实践——实现和谐社会的根本路径

在马克思看来,和谐社会并不是预成的,或外在于人的实践活动的,而是人的实践活动建构的产物。实践活动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根本路径。

马克思认为,人类的产生、生存和活动,是以实践为基本方式和标志的,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活动方式。所以,人类的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1]。在作为人与外部世界之间主客体通过一定的中介系统能动而现实的双向对象化运动的实践过程中,一方面,通过合规律的主体客体化的运动,使人的活动和本质力量凝结和体现在作为活动结果的对象上,创造一个和谐的、动态的“人化世界”;与此同时,又通过客体主体化的运动,使客体的本质规定和规律内化为主体的运动和本质力量,实现人的创造活动和本质力量在更高基础上的回复,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2],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而这种内含于实践活动之中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既是创造社会和谐的实践过程本身,又是创造社会和谐的方法论源泉。因为,正是这种内含于实践活动之中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不仅改造和创造着客观世界、人化自然,而且创造人类自身,创造着人类思维、意志、审美及人的各种能力;不仅创造着对象的和谐,而且创造着能理解和创造和谐的主体及其和谐能力,从而使人与自然之间在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的双向运动及自我扬弃的基础上达到一致与和谐。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这种内含了否定之否定辩证法的实践活动为基础和纽带,通过激发人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人的实践的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过程,并引导这个过程向着协调、和谐的方向发展。

马克思强调,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达到社会的和谐,这是因为社会和谐问题同所有社会矛盾问题一样,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人类进行社会实践时,在实践中提出的。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它不仅使人开始真正区别于其它一切动物,而且还产生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但是,“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1],这种人与自然的关系显然不是和谐的,而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随着私有财产、阶级等的出现,也常常表现为剥削、对抗、摩擦、冲突等。这些不和谐因素,实际上都是在实践中,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产生的。而这些由实践所引发的不和谐,又必将由实践来消除。因为,实践过程本身就是人不断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外部世界加以改造,解决人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各种矛盾与不和谐,从而使外部世界不断由“自在之物”转化为体现人的目的、满足人的需要的“为我之物”的过程。所以,人类只有立足于实践,依靠实践、通过实践来解决各种矛盾与不和谐,才能不断推进社会的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讲,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社会理想,又是一种社会实践机制,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实践结果。

另外,在唯物史观中也能解读出马克思的上述思想。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精辟地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2]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推动下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要求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一旦新的生产关系建立起来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时,就会使生产力得到解放,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使整个社会呈现生机勃勃的局面。这时,社会的发展处于相对和谐的发展状态。而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原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如果不及时进行调整,就会阻碍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就意味着社会从相对和谐的状态发展到相对不和谐的状态。于是,又要求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及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人类社会也就从一种社会形态过渡到另一种社会形态。在新的社会形态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转化为新的基本适应,社会由不和谐的状态发展到新的和谐状态,在新的基础上开始新的矛盾运动。所以,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就是由和谐到不和谐再到新的更高层次的和谐不断推进的过程,每一种社会形态都在其可能的限度内达到过社会和谐。

而作为最理想境界的共产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创造的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的,其终极目标是要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的全面和谐。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它是“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3]显然,这个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不断地改变和消除资本主义现存的不和谐状况,需要一个长期的运动过程。所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说来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而“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1]。“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1]。而这个“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事物的现状”的过程,即是人以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来消灭和改变人的片面、畸形发展状况,不断增强人发展的自由自觉性和全面性的现实的运动过程,是一个实践的生成过程,通过“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展开和实现。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意义上把人类的实践活动(首先是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确认为‘人的存在何以可能’的‘根据’和‘人的解放何以可能’的‘前提’”[4]。即是说,马克思对人的自由解放的承诺,对共产主义的承诺不是承诺了某种“状况”和“实体”,而是承诺了“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的过程,即以现实生活世界来表现的社会历史的实践过程。所以,共产主义应该被看成是人的完善和为此而必需的变革现实的实践过程,是造就自由全面发展的人的实践过程。

二 阶级斗争——实现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完善和为此而必需的变革现实的共产主义实践过程,从根本上讲,就是消灭私有制,消灭私有财产和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的运动过程。因为,归根到底,私有制是导致人的片面化、畸形化发展,引发社会不和谐的最终根源。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在前资本主义时期,人类生产的目的是获得使用价值,人和自然之间维持一种原始的共生关系。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对私有财产的追逐使生产不再是为了获得使用价值而是价值,价值增殖和积累的无限需求使得资本主义生产呈无限扩大的趋势。为了使财富无限增殖,人就对自然界进行毫无节制的改造、征服,使得自然界不堪人类对它的改造和破坏,通过生态危机、资源危机等形式向人类报复,产生人与自然的冲突。从人与社会的关系看,在私有财产和阶级出现以前,在氏族社会内部,人们共同拥有生产资料,共同从事生产劳动,不但彼此享有同样的权利,而且由于大家只有团结一致才能生存,因而相互间充满友爱与合作,人与人之间没有利害冲突,和谐共处。而私有制出现以后,社会出现了阶级分化与阶级斗争,生产关系呈对立的性质,造成劳动者同劳动对象、劳动者同劳动产品的两重分离。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这种生产关系的对立、人与人之间的冲突达到了空前激烈的程度,人际之间处于极端不和谐状态。从人与自身的关系看,私有制使人不能真正占有和实现自己的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尤其资本主义私有制使这种人的内在本质的充分发挥“表现为完全的空虚”和“全面的异化”,“表现为为了某种纯粹外在的目的而牺牲自己的目的本身”[5],人被肢解和片面化、畸形发展。只有消灭私有制,消灭私有财产和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应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这种物质变换。”[6]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才能真正解决,人与自然才能达到和谐共生。只有消灭私有制,扬弃私有财产,人和人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才能得到消除,彼此之间才能互助合作、相互友爱、和谐相处,才能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只有消灭私有制,变革私有财产,人才能“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7],成为完整的人,真正的人。总之,只有私有制被消灭,私有观念被消除,自然界才不再是人的征服对象,人与人不再对立和冲突,人也不再为了获得更多的物质财富而压抑自己的丰富个性,一切都处于和谐之中。而这,正是社会和谐的最高目标。可见,在马克思心目中,要实现和谐社会,消灭私有制是中心一环。他指出,未来社会与资本主义制度“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8],因此,“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1]。

那么,如何扬弃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呢?在马克思看来,在经济利益根本对立的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是废除私有制的必要途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剥削阶级利用他们占有生产资料的优势,剥削劳动者阶级,并且利用在政治思想领域中的统治地位强化这种剥削,使其剥削行为合法化,保障其各种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而被剥削阶级为了获得起码的生存条件,摆脱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思想上受限制的地位,不得不奋起反抗。于是,在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必然首先在经济领域,然后在政治思想文化领域展开全面的斗争。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归资产阶级私人占有,并因而导致了工人阶级的种种异化,失去了“人的真正的本质”。在此情形下,处于资本主义社会底层的无产者,只有组织成为阶级,建立政党,通过工人革命上升为统治阶级,废除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形式,实行全社会公有,利用无产阶级专政实行共产主义革命的两个“最彻底的决裂”,从而消灭一切阶级并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实现自己真正的本质。马克思指出:“无论为了使这种共产主义意识普遍地产生还是为了达到目的本身,都必须使人们普遍地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只有在实际运动中,在革命中才有可能实现;因此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成为社会的新基础。”[1]因此,无产者要想获得真正的解放,要想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和谐社会,就“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1]。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79年《给奥·倍倍尔等人的通告信》中就曾这样写道:“将近四十年来,我们都非常重视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重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决不能和那些想把这个阶级斗争从运动中勾销的人们一道走。”[9]可见,在马克思视野中,阶级斗争是消灭剥削制度这一不合理、不和谐社会,实现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

当然,马克思也绝对不是暴力论者,不是阶级斗争决定论者。他认为,暴力只是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仅靠暴力不可能创造出一个新的社会;更重要的是,当生活中出现了以和平方式实现目的的可能性时,就应该充分利用这种可能性,争取实现和平变革和发展。他之所以强调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是因为西方社会自原始公社解体以来就一直在私有制的框架中运行,阶级分化明显,社会冲突和斗争持续不断,解决矛盾和斗争的出路只能是强制、压迫和占有,而另一方就只能是反抗、斗争和不屈从。特别是在他所处的时代,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自身各个方面之间都充满了激烈的冲突,无产阶级只有通过激烈的斗争才能获得自身的解放和全人类的解放,共产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实现。但是,当社会的阶级对抗趋于缓和的时候,他就主张要放弃这样的手段,而采取和平、民主的方式。他在1872年时就曾根据历史条件的变化说到:“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如果我对你们的制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10]在他看来,和谐才是最终目标,斗争和冲突只是在一定历史时期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使用的手段,和谐高于冲突。

三 发展生产力——实现和谐社会的根本方法

马克思是在分析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和社会现实的不和谐的情况下,按照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来阐述阶级斗争和社会冲突的。在马克思主义诞生时,工业革命在英国刚刚完成,在法国、德国方兴未艾,资本主义处于早期阶段。这时,无产阶级遭受赤裸裸的剥削与压迫,享受不到任何社会保障,阶级斗争你死我活,这从根本上决定了马克思必然特别强调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的重要意义。但在1871年以后,随着资本主义进入和平发展时期,各方面条件发生了变化,阶级对抗趋于缓和。面对这种变化,马克思立即做出反应,淡化阶级冲突、暴力革命的作用,重视社会谐调,主张优先考虑以和平的、民主的手段实现社会改造。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通过和平、民主的方式达到社会改造的目的呢?在马克思看来,那就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为采取和平、民主的方式达到目的创造深厚的物质条件;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促使私有制生产关系因为不能适应其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并成为它的障碍而自动地走向灭亡。没有这样的生产力,资本主义就不会丧失历史合理性,因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2]所以,推翻资本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根本保证是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只有生产力高度发展,才能创造出极大丰富的物质财富,才能为阶级和阶级差别的消灭创造物质基础,才能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 “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11]“没有这些条件,共同经济本身将不会成为新的生产力,将没有集体物质基础,将建立在纯粹的理论基础上,就是说,将纯粹是一种怪想。”[12]

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实现和谐社会最根本的前提。因为,在未来的和谐社会中,人类主体“在真正的共同体和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1]。可是,为了这种联合,“大工业应当首先创造出必要的手段”[12],这就是要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1]马克思曾十分肯定地指出:“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3]马克思强调,真正的和谐社会绝不是物质贫乏、共同贫穷的社会,而应是物质产品丰裕、人民生活富足、自由时间充足的社会。只有不断发展生产力,才能不仅给人带来可供占有和使用的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使人从根本上摆脱贫困、饥饿状态,把人从为了温饱问题而疲于奔命的境况中解放出来,而且也给人们从事精神文化创造活动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不断发展生产力,才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且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从而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不仅如此,生产力作为一种既得的力量,既是人创造性实践活动的结果,是人的能力的体现,同时还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自由时间。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意味着劳动生产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从而缩短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了自由时间,使人既有时间又有精力从事各种各样的有益活动,如科学活动、艺术活动、社会交往活动、娱乐活动和享乐活动等等,使人的才能和个性得到多方面的发展。马克思指出:“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13]同时,生产力的发展,也推动着以生产关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的调整和改革,使社会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和谐提供良好社会环境。总之,惟有生产力高度发展,才有可能去实现那种“不再有任何阶级差别,不再有任何对个人生活资料的忧虑,……第一次能够谈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谈到那种同已被认识的自然规律相协调的生活”[9]的社会状态,才能达到真正的社会和谐。如果没有生产力发展这一根本的前提做保障,和谐社会的建构就只能是流于空谈。所以,发展生产力,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根本方法。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2:17-28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72:82-9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人民出版社,1979:120,368.

[4]孙正聿.思想中的时代——当代哲学的理论自觉[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00.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人民出版社,1979:486.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人民出版社,1974:926-927.

[7]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人民出版社,1979:77.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人民出版社,1971:443.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72:374,154.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人民出版社,1964:179.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人民出版社,1972:649.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60:69,33.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人民出版社,197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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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雪岚)

UnderstandingofMarxistThoughttoRealizeHarmoniousSociety

Su Chengying

Harmonious society, as a target and a pursuit to all people, is not an abstract ethical appeal, but a perfect combination of the process of natural history and the practice of human activity which is the fundamental way to realize the harmonious society. Marxist Class struggle Theory is used to abolish the unreasonable social system of exploitation and to bring about the essential way to construct a harmonious society . Development of the productive force is the fundamental method to realize the building of harmonious society.

harmonious society;practice;class struggle;productivity

苏承英,硕士,副教授,川北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四川·南充。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邮政编码:637007

1672-6758(2011)04-0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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