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传承与“文化青岛”建设
2011-04-03郭泮溪
郭泮溪 李 萌
(青岛大学 学报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国际学院,山东 青岛 266000)
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传承与“文化青岛”建设
郭泮溪 李 萌
(青岛大学 学报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国际学院,山东 青岛 266000)
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的形成与青岛早期城市建设密切相关,到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集餐饮小吃、民间艺术、娱乐消遣等为一体的劈柴院,已发展成为与北京天桥、天津南市相类似的市井民俗文化空间。在“文化青岛”建设视野下,审视近年来对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空间传承保护所进行的尝试,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采取措施,使之成为传承百年青岛城市文化基因,彰显城市个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空间;文化青岛
有百年历史的劈柴院位于今青岛市南区中山路、北京路、河北路、天津路围合的街坊之内,占地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的形成与青岛早期城市建设密切相关,到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集餐饮小吃、民间艺术、娱乐消遣等为一体的劈柴院,已迅速发展成与北京天桥、天津南市相类似的市井民俗文化空间。自上世纪后半叶以来,北京天桥、天津南市等知名市井民俗文化空间经旧城改造之后,早已难觅踪迹,唯独青岛的劈柴院基本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其历史文化价值尤显珍贵。
劈柴院是青岛开埠以后最有代表性的市井民俗文化空间。在许多老青岛人的记忆中,劈柴院不仅是知名餐饮小吃集中的场所,更是“逛街里”娱乐消遣的必去之处。具有原生态意义的市井民俗文化,是城市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基因,它反映着一座城市的民众生活习惯、文化心理、审美情趣和价值取向等。我们认为,在“文化青岛”建设视野下的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传承保护,应当成为传承青岛城市文化基因,彰显城市文化个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概貌
19世纪末德国占领青岛后,于1902年修建了位于后来劈柴院内的江宁路。江宁路呈“人”字形,东连中山路,北接北京路,西通河北路。关于“劈柴院”名字的来历,有人说这里原先是劈柴市,故而得此名;也有人说,因为当初劈柴院内的房屋皆是由劈柴架构而成的原因,上世纪40年代的《青岛百吟》说:“劈柴院近中山路,最繁闹之区。院内皆劈柴架屋,故名。”其实,关于劈柴院名字最早的来历在民国十三年(1924年)《中国青岛报附张》的《江宁路游乐地》一文中有如下解释:“江宁路,原系本商埠初建之时烧砖瓦备柴草处,后渐为乡民以及闯青岛港者之栖身处。原先多为板房寮屋,光复之后主政之官员为民生计,着手改良此处建筑。现今除少数板房以外多已改建为砖房。江宁路呈人字形,街路两旁多列店肆,中间亦有几处二层楼。一年多前陆续有杂耍卖艺以及唱周鼓子说书者聚此处,而今竟渐次繁盛起来。本商埠民众多来江宁路消遣游乐,采买些日常用什物。为供给游乐之民消遣购物计,街路两旁陆续增添了许多海物小吃摊。人们晌午多买包子、饺子、豆脑填肚。江宁路也有福山菜酒馆,多穿长衫者光顾。此处被民众称为劈柴院,而江宁路名却叫者甚少。来此游常不觉夕阳西坠。”①《中国青岛报附张》民国十三年一月二十二日第2页。
1924年是北洋政府在青岛这片曾经相继被德国和日本侵占的中国国土上,设立胶澳商埠之后的第3个年头。此时的劈柴院因“陆续有杂耍卖艺以及唱周鼓子说书者聚此处,而今竟渐次繁盛起来。”关于劈柴院名字的由来,此文说得很清楚:“原系本商埠初建之时烧砖瓦备柴草处,后渐为乡民以及闯青岛港者之栖身处。”就是说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人在这片中国土地上初建青岛市区时,劈柴院是一处为烧砖瓦而聚集柴草的场所,后来这里渐渐成为来自六州八县人们闯青岛港的“栖身处”。由此可知,劈柴院的形成与早期青岛市区的建设密切相关。自从劈柴院里的“人”字形江宁路成了步行街,整条街都是商业、餐饮、娱乐集中之地,市井民俗味已经渐次浓厚起来。到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劈柴院已经成为一处与北京天桥、天津南市齐名的市井民俗文化空间。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大民报》刊载了一篇文章,描写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劈柴院的街市布局和极有特色的市井民俗:
劈柴院的面积约有二、三亩地光景,自从置地做为市井商场后,这儿也就随着都市建设的发达,一天天地繁盛起来,成为青岛市商户人数最稠密一个角落。每天从东、西、北三个院门出入的人,不下二十余万人,有时你挤我推,几乎水泄不通。这个院落里,商店栉比,摊贩密排,所以人行道也被占据了。行人插足步行,咸感困难。院有三街通衢,与里外院的区分,皆命名为江宁路。里院除水果铺,问卜馆外,那就是引人入胜的歌榭茶社。外院除香烟摊,瓜子糖果摊外,悉为“家常便饭,随意小酌”的饭馆。东门洞内有书摊,什么武侠言情小说,爵士古典乐集,书报杂志,古今中外的书帖,陈列的琳琅满目,随君浏览,购买也可,租阅更是老板所欢迎。西通道路两侧全是点心、饼干、瓜子、糖果摊,红红绿绿,大大小小的食品,诱引着行人,成为商人的顾主。当你转入北通道的时候,在人群里你也许看不到摆设的东西,但,一股新鲜的五香烧烤气息与海产品的味道刺激你的嗅觉,使你忽而感到肚皮饥饿或是有独酌“二两”的需要,什么“福山烧鸡”啦,“阴岛海螺”啦,“酱肉”啦,“醉蟹”啦,应有尽有。至于他们营业的方式,都是按照“物以类聚”,各占一方,这也是给顾客购买上一种莫大的便利。在每天的清晨,这儿还是批发的集市,早上天刚亮人就挤满了,吵闹摆成一团,大家都风雨无阻,趁早不就晚,乡间或外埠运来的大批水果、香烟、糖点都在这儿等待小贩商来购买,同时小贩商们除掉购买所需的货品外,还是顺便採听市价涨落的机会,好作为一天生意经营的准备。早市直到上午十时左右,人才渐见星散,可是又接上了另一批顾客行人,所以整整一日的时光,这儿总是感到人满为患。香烟摊有百余家,经售的种类很多,美国烟、上海烟、青岛烟以及土制烟,样样齐全,价格方面,都较普通街市烟贩便宜,从十小盒起码,全是“批发价钱”,可是你穿得体面讲究些他们也不会少要钱,这倒是使人遗憾的事情。几十家饭馆,门面上除了字号牌匾,普遍地挂着“家常便饭”,“随意小酌”和“包子锅贴”,“专门饺子”的白底红字的木招牌。……像义盛楼的包子,异美斋的砂锅,春和居的黄酒,李家饺子楼的饺子都是独具一味,使人留恋的。……日暮时分,几阵锣鼓齐响,声音喧天,那是茶社开台了。茶社有永安、共乐、群艳、泰清四家,占了全市茶社的三分之二。[1]
在这个“商店栉比,摊贩密排”,每天从东、西、北三个院门出入“不下二十余万人”的劈柴院里,分布着许多歌榭茶社和饭馆酒楼,其中美食美酒有义盛楼的包子、异美斋的砂锅、春和居的黄酒,李家饺子楼的饺子等,还有散发着鲜香气味的福山烧鸡、阴岛海螺、酱肉、醉蟹等知名小吃,游人在这里既可以品尝特色美食小吃“随意小酌”,也可以吃些包子、锅贴、豆腐脑、水饺等“家常便饭”;这里有百余家售卖众多品牌香烟和土制烟的香烟摊,许多卖各种水果点心、瓜子糖果的摊位;位于东门洞的书摊上摆满了武侠言情小说、爵士古典乐集、书报杂志、古今书帖等,即可购买也可以租阅;这里还有问卜馆、卦摊等,为路过这里的市井之民和南北商贾算命卜卦。每天一大早,这里就挤满了前来批发日用杂货的商贩,直到上午10时左右早市才结束,可随之而来的便是大批顾客游人,你挤我推,水泄不通。到了日暮时分,劈柴院内锣鼓齐响,声音喧天,随着四大茶社的开张营业,这里的夜生活便拉开了序幕……
上世纪20年代初,已经在省城济南风靡多时的山东大鼓“南口”派①山东大鼓是我国北方各类大鼓中最早的一种。陈汝衡《说书史话》:“大鼓书发源于山东,所谓梨花大鼓乃是鼓书的老祖。”清刘鹗《老残游记》第二回“明湖湖边美人绝调”中,叙述白妞、黑妞说书时,说这种大鼓“本是山东乡下土调,用一面鼓,两片梨花简,名叫山东大鼓。”山东大鼓“老北口”和“南口”之分,“老北口”曲调古朴平直,吐字重浊,铿锵有力;“南口”的曲调中增加了欢快跳跃色彩,后培养了一批优秀女艺人,进入省城济南,风靡一时,其影响远超“老北口”,成为山东大鼓主流派。艺人开始进入劈柴院。当时在劈柴院演出的山东大鼓多为一弹(弹三弦)一唱(女艺人唱),也有采用男女对口演唱的,曲调则是城里人欣赏的“南口”。到了上世纪20年代后期,兴起于河北河间一带的西河大鼓传入山东后,“首先夺取了山东大鼓‘老北口’的地盘,迫使名家何老凤的五世传人刘泰清、傅泰臣、齐泰周等改唱西河调”。[2](P704)其中最知名的西河大鼓艺人是刘泰清。1904年生于河北南皮县的山东大鼓艺人刘泰清,1928年到济南演出时已经改唱西河大鼓。由于他嗓音洪亮,吐词清晰,表情状物善于传神,“其所唱西河调融入老牛大捽缰唱法,紧打慢唱及快板唱法,赶板夺字,巧用气口,字字清楚,如江河直下,一气呵成,听来格外解气提神。在济南、青岛、泰安等地,红极一时。”[2](P704)上世纪30年代初,刘泰清在劈柴院说唱西河大鼓一鸣惊人。据研究说近代唱艺术史的赵连甲介绍:当时在劈柴院说书的,数刘泰清最红,可以说是妇孺皆知,被听众誉为“西河泰斗”。有位商人是刘泰清的书迷,为了听完一段刘泰清的西河大鼓《呼家将》,竟置一笔铁定发财的大买卖而不顾。②2010年5月17日赵连甲在劈柴院刘泰清研讨会上的发言材料《求新务实说书人》。上世纪30年代初从北平(北京)天桥和天津南市来劈柴院演出的还有著名相声艺人马三立、刘宝瑞,著名大套戏法(古彩戏法)艺人王鼎臣(艺名“王傻子”)等。王鼎臣曾经应邀到上海演戏法:“青岛劈柴院戏法艺人王傻子的大套戏法甚精到。日前王傻子应邀抵沪,在城隍庙旁小戏院演出,票价优惠。”③上海《时报》民国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第一张。
当时劈柴院里的演出场所大体可分为4种:一是戏院,二是茶社,三是书场,四是“撂地”(即露天演出)。戏院曾叫群英戏院,主要演出落子(评剧)和大戏(京剧)。茶社主要有群艳茶社、永安茶社、共乐茶社等,有茶社的演曲艺,有的则是戏曲清唱。一般先贴出演员海报告知,演员在台下坐成一排,由观众选择演员点唱自己喜欢的曲目;说书场则有王教顺书场(鱼鼓)、刘延东书场(琴书)、赵唐祥书场(评词)、苗心诚书场(大鼓)、刘泰清书场(后改为泰清茶社)。④民国二十二年版《青岛指南》,第25-26页。说书场里演唱的多为长篇大书,如《残唐五代》、《呼家将》《杨家将》等。“撂地”演出最多时有近十个露天场子,摆上八九条长板凳供观众就座,演出收费的惯例是说唱一段收一次钱(主要收坐板凳者)。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来劈柴院演出成功后“走红”的名艺人有相声艺术大师马三立、张寿臣,著名评剧表演艺术家新凤霞,著名古彩戏法艺人王鼎臣(艺名“王傻子”),著名评书艺人葛兆洪、王宝亨、苗心诚,著名相声艺人刘宝瑞、常宝庭(艺名“小蘑菇”),山东快书大师高元鈞、杨立德等等。当年到劈柴院看王傻子的古彩戏法,听马三立、张寿臣的相声,听脍炙人口的京落子、冒肘鼓(后来的茂腔、柳腔)以及京剧大戏,然后在劈柴院吃美味的坛子肉、炉包、馄饨、水饺和豆腐脑等,不知不觉中一天便过去了。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初的《青岛晚报》曾刊发过一组打油诗《岛上竹枝》,以白描的手法写了当时活跃于劈柴院的部分名艺人:“北平天桥王傻子,劈柴院里变戏法,变出带水活金鱼,日进斗钱要数他。天津花旦小凤霞,唱念坐打皆不差,天成演到劈柴院,赢得戏迷千百夸。大鼓要数刘泰清,残唐呼家皆爱听,字正腔圆形神兼,快打慢唱盖山东。劈柴院里苗心诚,说书场中他留名,醒木一拍听分解,喝碗豆脑接着听。”⑤《青岛晚报》民国三十六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三版。
由于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极盛,故而颇受当时媒体的关注。上世纪40年代中期,青岛多家报纸先后开辟了“裙带风”、“劈柴院院事”等专栏,专门报道劈柴院内众茶社的演出动态、女艺人们的逸闻行踪以及劈柴院的市井百相,与今天报端的“娱乐新闻”、“市井扫描”相类似。下面选取1946年12月25日《青岛晚报》的“劈柴院院事”为例,以反映其特点:
永安茶社歌女韩筱娟,昨晚八时与另一歌女不知何故吵闹不休。某君前晚酒后涉足永安茶社,行时忘将帽子带走,至十时半散场,此帽为歌女赵丽华捎去。
共乐茶社,昨晚抽烟之人太多,一时香烟缭绕,颇有胡三太爷庙之风味。
泰清茶社大鼓声,甚有雅趣,每日晚上,“澎澎,吃澎,吃澎澎”响个不绝。
昨晚天气较佳。茶社生意亦较前数晚为好。①《青岛晚报》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第四版。
离劈柴院不远的中山路南段,则是另一番热闹景象。当年德国人在其制定的城市规划中,以中山路东侧的德县路为界,分为中山路南段欧人居住区,中山路北段华人居住区。中山路南段则属于青岛的金融、娱乐和购物的中心。在中山路南段,咖啡馆、酒吧、西式面包房、电影院,一应俱全;而位于中山路北段的劈柴院里则是原汁原味的中国传统市井民俗文化,其娱乐方式也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味。中山路南段是咖啡馆里的留声机播放的西洋歌曲,是与好莱坞同步上映的英文原版“大片”;中山路北段则是西皮二黄京韵京腔,是“肘鼓子一唱,饼子贴在锅台上,锄头锄到庄稼上,花针扎在指头上”的地方戏。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山路的一南一北,同时呈现出一洋一中两种文化特色。
劈柴院好比一面镜子,映射出老青岛市井民俗文化空间的丰厚内涵。劈柴院的热闹是出名的,就连康有为、梁实秋、老舍、王统照、王亚平和臧克家等著名文人墨客也常常光顾这里。黄宗江兄妹和凌子风夫人韩兰芳当年在青岛求学期间,皆对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格外感兴趣。许多南来北往的客商也时常来到劈柴院游乐,为的就是享受一下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由于劈柴院的知名度太大,反而其“官名”江宁路竟几乎无人知晓。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青岛时报》刊发的一篇特写《劈柴院——夜短昼长》便反映了这一有趣的现象:“唯有‘劈柴院’这个地方,仍旧在青岛的人们的口中一代一代的传叫下去,反而不知道那里叫‘江宁路’。记者昨天到‘劈柴院’去一次。去的时候有坐洋车的必要,一出门喊了一位拉车的同胞,他问记者:‘到哪里去?’记者回答他说:‘江宁路。’……使他不由一怔,沉默了半刻没有没言语,只把车把放下去。于是记者复语他说:‘劈柴院。’他听了‘劈柴院’三个字半愤恨的说:‘你早说劈柴院不就明白了!’……”[3]
1984年初夏,由相声大师侯宝林发起并在青岛举行了全国相声评比讨论会。当时相声界辈分最高、时年70周岁的相声泰斗马三立也兴致勃勃参加了这次盛会。马三立在青岛会议期间,专门抽出时间到劈柴院里故地重游。马三立说他是1930年18岁时和刘宝瑞(后来的单口相声大王)来到青岛,就在“劈柴院”撂地说相声,一分一段,累了一天挣不上店钱、饭钱,尽吃“杠子锅饼”,一顿两个还是没吃饱。他这次来青岛感慨万千。他说:“现在一看青岛这变化太大了,不由得想起了往事。”[4]著名评剧表演艺术家新凤霞曾经回忆说:抗战胜利前她在天津演出时,曾被地痞流氓砸了戏院子,于是只好来到青岛的劈柴院演出。她记得有一天,“戏法大王”王傻子背着一口袋地瓜干给她送来,新凤霞感谢不尽地说:“这可是一家人一个礼拜的口粮啊!”[5]新凤霞后来又搭了王傻子的班联合演出。
1949年6月青岛解放以后,解放区的胶东文协进驻青岛,对当时青岛劈柴院和其他表演场所的艺人进行了登记,共计700多人参加了登记,“戏法大王”王傻子也在其中。胶东文协组织他们成立了大众游艺社,在劈柴院等场所演出。在青岛解放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劈柴院的市井民俗文化仍继续传承着。当时许多著名艺人经常到劈柴院演出,他们中间有山东快书泰斗高元钧、陈立德,有被称为“盖山东”的西河大鼓艺术家刘泰清以及他的妻子吴云喜(著名梨花大鼓演员),刘泰清的二弟刘泰喜(著名木板大鼓演员)和三弟刘泰盛(承担曲艺伴奏),刘泰清的二女儿刘书琴和三女儿刘慧琴(皆为西河大鼓名演员),山东琴书(东路琴书)的代表商业兴与关云霞结婚后来到青岛,也曾经在劈柴院演出过。从青岛解放到“文革”以前,来劈柴院里表演武术功夫的、说山东快书的、唱茂腔柳腔的、变戏法魔术的、拉西洋镜的、演木偶戏皮影戏和耍猴戏的更是难以计数,吸引着青岛市民和外地游人前来游乐消遣。“文革”以后,由于历史的原因,劈柴院里已经很难见到艺人表演了,它逐渐变成以地方美食小吃和小百货零售为主要特点的文化空间。虽然劈柴院里的房子已经破旧了,但是其市井民俗文化空间的基本格局并没有大的改变。
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宣言》的定义,百年劈柴院属于典型的市井民俗文化空间。劈柴院独具特色的市井民俗文化属于重点传承保护的范畴。
二、保护劈柴院民俗文化空间所作的尝试
国际上曾经把非物质文化濒危的原因界定为:瘟疫、灾害、武装冲突、战争以及各种形式的国家动乱;同时也承认由全球化经济和社会变革进程或城市化、或文化移入而面临消失的危险。我国参照国外历史文化空间保护的思路,即《威尼斯宪章》、《内罗毕建议》和《华盛顿宪章》都对保护“历史地段”,对传统建筑及其街区环境的保护内涵做了深刻的发掘。国际性的历史保护思想潮流也从保护单座历史建筑提高到保护历史建筑群,并进一步扩大到保护历史街区、历史地段等。国内对历史文化空间的保护方面:建设部于1985年5月提出了将“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作为核定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准之一,这标志着历史街区保护政策得到政府的确认。1997年8月建设部转发了《黄山市屯溪老街的保护管理办法》,对历史街区保护的原则方法给予行政法规层面的确认,也为各地制定历史街区管理办法提供了范例。近年来,国际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丰富。已经明确提出保护文化遗产是城市现代化的必要内容,是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环节,也是衡量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指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我国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传统的文化表现方式”和“文化空间”两大类六个方面内容。
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劈柴院开始了其加速衰败的进程。由于院里的房屋早已年久失修,加上“人”字形江宁路的路面石已残缺不平,除了破旧的老式住宅和传承下来的风味小吃店之外,原来明显的市井民俗文化特色已经逐渐变淡。尤其青岛市东部新区的迅速崛起,使得大量居住在青岛西部老市区的人们逐渐东去,往日繁华的中山路及其人流如潮的劈柴院也大不如从前了。劈柴院内的许多老房屋也逐渐变成供外来务工人员栖居的承租房。
进入新世纪以后,面对早已破旧的劈柴院,青岛市在旧城区改造过程中没有简单地将其一拆了之,开始考虑把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空间的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文化工程进行规划论证。为了在青岛老城区改造过程中保护已经濒危的劈柴院和传承独具特色的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有关部门在明确了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空间保护的思路后,召开了改造修复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空间专题会议,听取有关人士、开发商和关心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传承的老居民意见,聘请部分专业人士参与到劈柴院改造修复工作中,然后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劈柴院改造修复规划。2008年初开始实施的劈柴院改造修复工程,基本上根据此规划进行施工,并在修复后的劈柴院内增添了一些反映民俗风情的雕塑和壁画等。2009年初,修复后的劈柴院举行了隆重的开街活动,闻讯而来的青岛市民和外地游客涌入劈柴院,一些年迈的青岛老市民也在子孙搀扶下逛劈柴院,寻觅记忆中的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总体上看,改造修复后的劈柴院基本上保留了百年劈柴院的风貌,院内建筑保留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二层楼的基本风貌,新修建的雕梁画栋舞台为各类演出提供了必要的场所,劈柴院内“人”字形江宁路两旁有许多餐饮店铺和小吃摊档,新增加的一些民俗风情雕塑和隔三差五举办的戏剧曲艺表演,起到唤起人们对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的记忆的作用。无须讳言,2008年对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空间的改造修复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例如原来充满岁月沧桑感的“人”字形江宁路铺路石板被平整的磨光石板所取代;新修建的舞台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多了些宫廷戏台的排场,少了些民间演艺场应有的质朴与淡雅;江宁路两旁的餐饮店铺虽然有几处卖豆腐脑、坛子肉的老字号,但大部分餐饮店铺的食品缺少特色,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劈柴院的独具特色的美食小吃相差很大等等。应当说,这次对劈柴院的改造修复,是保护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空间所作的一次尝试,虽然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是基本上保留了百年劈柴院的历史建筑格局和市井民俗风貌。
三、“文化青岛”视野下的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传承保护
在“文化青岛”建设视野下,审视已经对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空间传承保护所进行的尝试,总结成功的经验,找出尚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空间保护切实成为传承百年青岛城市文化基因,彰显青岛城市文化个性重要组成部分。
在2007年6月文化部主办的“城市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上,国内许多长期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研究的专家学者,就我国当前城市文化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关系和城市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从某种视角看,现代城市建设得越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消失得越快,这似乎是一种客观的必然。许多老城区的市井民俗文化空间保护,应当切实把握好旧城区改造与民俗文化空间保护的关系。不能以牺牲有着上百年传承历史的民俗文化空间为代价,来换取所谓的城市新貌。专家学者就当前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城市面貌也出现了千城一面,不同老城区的市井民俗文化空间特色正在消失的局面表达了深深的忧虑。城市文化规划改造的核心,就是不同城市在区域文化的基础上通过创新,借鉴外来文化,扩大本民族文化的外延,使这种文化不断取长补短,吸纳融合,通过科学而有前瞻性的城市文化规划,增强城市的文化内涵,增加城市与区域的文化特色。当前许多专家学者、文化主管部门和实际工作者围绕着文化多样性与城市、老城区民俗文化空间与文化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城市生活、现代城市建筑形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问题正在进行有益的探索。
青岛这座城市的文化具有其特殊性,自开埠以来长期处在东西方文化、都市文化与传统文化、时尚文化与民间文化的冲撞与互渗之中,应当说,民间文化在青岛的生存空间并不宽裕。但是在这多元文化冲撞与互渗中,劈柴院这处市井民俗文化空间得以形成并基本上传承保留了下来,其文化价值是显而易见的。我们认为,对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空间的传承保护,最重要的是传承百年劈柴院的“灵魂”——具有老青岛市井民俗特色的文化基因。为此建议:
第一,要把传承保护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提升到传承百年青岛城市文化基因,彰显青岛城市文化个性的高度上,纳入到“文化青岛”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传承保护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首先是一项公益性文化工程,但是并不排除商业性运作。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角度看,保护老城区民俗文化空间要能够做到抵制市场经济的诱惑,坚持其不同于其他省市老城区的个性,而不是经过修复改造成为一个缺少老青岛市井民俗特色的仿旧文化空间。
第二,尽管青岛城市文化呈现出许多欧陆风情色彩,但是从青岛形成发展的历史文化上审视,可以发现这种舶来的欧陆风情并非青岛城市文化的基因。以齐鲁文化为基础,融合了中国南北方不同地域文化因子和部分已经本土化了的欧陆文化因子而形成的市井民俗文化,才是青岛城市文化的基因。为此,在推进“文化青岛”建设过程中,更为迫切的应当通过对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空间保护工程的实施,把具有老青岛市井民俗特色的文化基因传承下去。
第三,组织一支由青岛市有关单位(如市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的研究者、驻青高校的学者等参与的普查研究力量,全面查阅关于百年劈柴院内容的旧报刊、图书资料文献等;同时要深入采访与老劈柴院相关的老艺人、老生意人、老居民等知情人,了解并记录他们所知的关于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的情况;通过媒体或其他渠道面向社会征集反映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的老照片、老牌匾、老广告、老物件等民俗文物。在较全面掌握有关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近代青岛城市形成发展历史进行分析研究,形成科学详尽的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
第四,传承保护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是一项公益性为主的文化工程,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将这一市井民俗文化空间转变为独特的旅游文化资源,以其原汁原味的市井民俗文化特色带动中山路一带老城区的观光旅游,将部分旅游收入转化为专项保护资金,以保证百年劈柴院市井民俗文化传承保护可持续发展。
[1]宁公介.淡写劈柴院[N].大民报,1947-11-29.
[2]张玉柱主编.齐鲁民间艺术通览[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1998.
[3]关轩人.劈柴院——夜短昼长[N].青岛时报,1946-10-01.
[4]吕铭康.马三立:劈柴院里逗你玩[N].半岛都市报,2007-09-26.
[5]鲁勇,齐山.艺人王傻子[N].半岛都市报,2006-12-19.
The Inheritance of “Split-firewood Courtyard”Customs and Culture and the Building of “Cultural Qingdao”
GUO Pan-xi LI Meng
(Editorial Board of Oriental Forum, Qingdao University, Qingdao 266071; School of Tourism and Cooperation, Qingdao Technical College, Qingdao 266000, China)
The Split-firewood Courtyard, whose formation of customs and culture wa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early urban construction of Qingdao, was already equal in style and reputation to Tianqiao in Beijing and Nanshi in Tianjin in the 1930s and 1940s with its combination of food and drinks, folk art, amusement, etc.It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preserve its customs and culture and integrate them into the building of “cultural Qingdao”.
Split-firewood Courtyard; marketplace custom; cultural space; cultural Qingdao
G112
A
1005-7100(2011)03-0048-06
2011-05-06
郭泮溪(1952-),男,山东青岛人,青岛大学学报部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俗学、区域海洋文化研究等;李萌(1974-),女,河北城安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国际学院副教授。
侯德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