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市场竞价机制助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2011-04-01李贺先
■ 李贺先
(秦皇岛市产权交易中心,河北秦皇岛066000))
产权市场竞价机制助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 李贺先
(秦皇岛市产权交易中心,河北秦皇岛066000))
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公司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实现这一目标,实际包含两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在制度层面上通过股权多元化,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按照效益最大化目标和市场经济的规则规范运行,解决国有企业动力不足、权力失衡、监督失效等弊端;二是为国有企业进入市场创造自身方面的条件,包括解除传统体制遗留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负担,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市场化的经济组织,集中资源做强做大主业。目前,有相当部分国有企业改制后不能规范运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主辅划分不清,企业存续数量众多的、与主业并不相关的后勤服务系统、各种“三产”以及大量社会职能单位,成为国有企业的沉重负担。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与消除各种负担和结构调整等产权改革结合起来,国企改革才能取得实效。
1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环节
无论是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还是减轻国有企业历史负担,富余人员的安置问题都是不可回避的难题。作为国企改革重要一环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作为统筹考虑国企改革与促进再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其突出特点在于:一方面,这项改革涉及到国有企业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能够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的产业、组织、产权、人员等项结构性调整,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的辅业企业搞活和发展,建立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大企业实现做强做大的战略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又避免将富余人员简单地推向社会,而是利用国有企业的“三类资产”,通过改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富余人员继续提供就业岗位,从而拓宽了社会就业和再就业的渠道,较好地处理推进改革与社会稳定的矛盾。
2 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是推进辅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
根据《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268号)的规定,“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对于改制企业国有净资产按规定进行各项支付和预留的剩余部分,采取向改制企业的员工或外部投资者出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交易方式可由所出资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单位)决定。具备条件的辅业企业,应尽可能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国家为了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在产权出售、税收政策、土地管理、股权设置上、人员安置、行政事业收费上,都给予辅业改制公司大量的优惠待遇,其初衷是为了扶持辅业改制顺利发展。然而,在现实的辅业改制产权出售环节,多数地区的政府部门,未通过产权市场公开挂牌,片面采取了向原管理层和内部职工定向出售的“一刀切”做法,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改制过程不透明、企业自卖自买、财务弄虚作假,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腐败问题也因此层出不穷,导致职工怨声载道,甚至出现了政府已批准定向出售给内部管理层,但管理层无钱收购迟迟拿不出转让价款的尴尬局面,严重影响了政府的信誉和企业的发展。作为多年从事国企改革产权交易的笔者认为,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要让改革的成果使大多数人享受到”的原则,必须切实坚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拥护不拥护”作为改革是否成功的唯一的标准,不能以稳定的名义照顾少数人的利益,不能把“政策经”让一部分人因为私利念歪念偏。公开的市场化挂牌转让引进战略投资人是辅业改制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激发企业活力,还政府一个清白,给百姓一个明白。任何以所谓的改革、改制的名义而随意侵害国家利益、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政策所不允许的。做好辅业单位改制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2.1 正确认识推进改革与维护稳定的关系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涉及国有企业深层次的矛盾,特别是直接关系到参与改制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推进这项改革对稳定是有一定风险的,必须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和节奏,协调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只有积极推进辅业分离,使改制企业早日进入市场,引入竞价机制才能挖掘价格发现投资者,使潜在的投资人充分利用辅业改制优惠政策,适应市场经济,激发企业活力,才能最终化解国有企业中冗员过多、结构不合理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稳定。消极片面地强调稳定而曲解改革政策,甚至把稳定与改革对立起来,对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都是不利的。
2.2 摆正壮大发展主业与放开搞活辅业的关系
企业的竞争能力首先体现在主营业务的竞争能力上,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重要内容或目的,就是要精干壮大主业,不断提高主营业务的竞争力。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存在主业不突出问题。实施主辅分离应立足于在进一步搞好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把非主业部分分离出去,集中有限的资源,真正做到主业突出,资产优良,发展壮大企业的核心能力。辅业的分离改制同样也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改制以后的辅业发展将不再是依附于主业发展,而是使辅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根本变化,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的良性的发展。
2.3 辅业改制要充分尊重职工的意见
一是要充分尊重改制企业员工的意见,坚持改制方案经过职代会讨论,充分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对不同意见要区别情况,做好工作,不能简单否定;职工的安置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通过,职工安置的各项政策要逐项落实。二是会同职工要对改制企业的生存能力和市场前景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论证,有条件的辅业单位可以先改;对那些完全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的辅业,不能实行改制。辅业改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一企一策,不能搞“一刀切”。三是要通过规范的程序,通过产权市场选择好的企业经营者。改制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有经营管理企业的能力,更要有对企业和员工的高度责任心。四是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改制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行规范,使改制企业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在产权关系、劳动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等重大问题上不留后遗症。
2.4 规范改制企业管理层持股问题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参与改制企业产权受让的,管理层不得参与资产转让方案的制订以及与此相关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不得以各种名义低价出售、无偿转让量化国有资产;管理层应当与其他拟受让方平等竞买,并提供其受让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不得向改制企业及主体国有企业借款,不得以这些企业的资产为管理层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管理层要取得改制企业绝对控股权的,国有产权转让应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进行,并在公开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时对有关事项进行详尽披露。国资部门、产权交易机构及主体企业要加强对企业资产转让中涉及管理层受让相关事项的审查,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切实维护出资人及职工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在股权设置、持股比例、购股资金来源等方面严格规范操作,不能通过无偿量化的方式持有股权。
2.5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当地政府要以发展为导向,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划分主辅业和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政策引导、组织协调和程序监管。一是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原则。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要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切实联系实际,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稳定。二是做强主业与激活辅业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改制分流要与企业的结构调整、改制重组和做强做大主业相结合,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有利于加快企业发展,促进企业资产结构、组织结构和人员结构的优化调整。三是市场导向原则。就是分离后的主业和辅业都必须有符合市场要求的正确定位。看优化重组后的主辅企业是否保持对市场的快速反应力和灵活应变力,是否具备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四是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必须要维护好国家、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
(作者为秦皇岛市产权交易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