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场机制发展综述
2011-03-31时志雄
时志雄
(上海市电力公司智能电网办公室 ,上海 200122)
全球气候变暖将给人类带来暴风雨、龙卷风、海啸等诸多自然灾难,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已经在世界各国达成了共识。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开的第3次气候变化缔约国大会上,149个国家和地区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正式启动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实质性减排行动。为了使二氧化碳减排成本最小化,《京都议定书》设计了三种基于市场的国际合作碳减排机制:国际排放权交易机制(IET)、联合履约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通过这三种机制、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将实现配额互换、资源互补,国际碳交易市场就是根据这些机制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据统计,自2005—2009年,全球的碳交易量从710M t二氧化碳当量增长至8700 M t;碳交易额从108.65亿美元增长至1437.35亿美元。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是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交易量占到了全球市场总量的72.71%,交易金额占全球市场的82.43%。EU-ETS的成功地运用了总量交易机制促进了温室气体减排,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奠定了基础。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镇化尚未全面完成,为了能够尽快赶上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仍然是第一要务,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能源需求增加,发展不仅受到能源资源的约束,而且所导致的碳排放量不断增长,受到了很大的国际压力。建设和发展碳交易市场,可以促进二氧化碳的减排工作,我国应当转变我国碳排放的治理思路,借鉴欧盟制定交易体系的理念和实施经验,建设和发展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利用市场机制配置环境资源,早日进入低碳经济时代。
1 国外研究状况
与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一样,温室气体的排放实质上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外部性问题。外部性问题的解决,可以采用基于价格的机制和基于数量(即配额)的机制。以价格为基础的机制就是环境税(也称为庇古税),这种方法通过对污染者征税,可以使外部成本内部化,最终达到控制污染排放的目的。以数量为基础的机制利用排放权的产权界定,通过产权交易解决外部性问题。John H Dales提出了利用许可证制度对污染物实行数量控制的政策,就是碳排放发放市场许可证的总量控制和交易制度(cap-and-trade)。20世纪90年代《美国清洁空气法案》修正实施后,政策制定向限额-交易(cap-and-trade)计划改变,以酸雨计划的建立为代表的最为成功。
1.1 碳排放交易系统
2005年开始运营的欧盟排放贸易系统(EUETS),目前已是全球碳交易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历年成交量和市场价值均占到全球碳市场总量70%以上。研究EU-ETS的发展、规模、交易品种及其运营规则等内容,可以为发展中国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有益帮助。Stavins (1995)认为排放权交易制度有8个要素:总量控制目标、分配机制、排污许可、市场运作、市场定义、监督和实施、分配和政治性问题、与现行法律和制度的整合。Don Gunasekera和 Antonia Cornwell(1998)认为澳大利亚的排放权交易系统应包含以下因素:产品定义(排放许可总量、种类、期限)、市场参与者(强制参与者和自愿性参与者)、排放权分配、运营体系(许可的核实、监督)、交易机制和市场势力。在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许多新的理念和方法,一些国家遇到的问题也不断得到解决。
1)覆盖问题 H ahn(1984)认为排放损害与排放位置点无关,排放权交易尽可能覆盖多数的排放源以便降低管理和监督成本。
2)行业选择问题 刚开始避免选择过多行业以减少反对意见,甚至只选择一个行业进行减排以达到体系的简单化。美国的酸雨计划,从1995—2000年的第一个阶段只包括了一些高排放源;第二阶段才包括了足够多的排放源。
3)许可证存储 Godby,M estelman和Muller(1999)研究存储许可证的作用,在政策不确定环境中,发现许可证的储存制度在衔接时期可以降低价格的波动,而在市场本身有效率的时候效果不清晰。
4)市场势力 M iso lek和Elder(1996)研究企业在排污权交易市场中的排他性操作行为。具有市场势力的企业,通过排他性操作提高竞争对手的交易成本,降低了污染治理效率。
5)交易成本 Stavins(1995)认为由于存在交易成本,边际成本不为零,如果交易成本增加,排污权的市场交易与成交量都会下降,因为交易成本对排污权的供给和需求均有压抑的效果,进而降低交易系统效率,影响污染治理效果。Gandgadharan(2000)以1994年洛杉矶排污权交易市场为案例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在排污权交易初期交易成本有重要作用,随着市场成熟交易成本作用逐渐下降,可能也是排污权交易初期市场不活跃的原因之一。
6)排污权初始分配 Rose(1993)认为免费分配从长期看降低企业的生产能力,一定程度上影响竞争,导致效益损失。Borenstein(1998)认为从部分拍卖到全部拍卖需要一段过渡期。Goulder(1999)、Fullerton和Metcalf(2002)认为公开拍卖可以提高政府收入用于环境保护、激励企业提高能源效率、减少税收扭曲,更能体现公平。
1.2 碳配额的价格
价格是市场核心因素,碳配额价格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都发挥关键性作用,欧盟排放贸易系统(EU-ETS)在碳配额价格的确定方法上取得了成功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基于配额的交易市场(EUA)碳配额价格的研究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很多成果。例如Sijm等指出,经济增长率、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气候因素、市场不确定性、交易信息、配额分配情况、市场势力等都对碳配额价格产生影响;A lberola等认为EU-ETS涉及的炼铁、燃料、造纸等部门的生产情况也影响碳配额价格;A lberola和Chevallier认为过度发放配额以及银行对碳交易的严格管制会破坏EUETS的价格信号,造成 EUA价格偏低; Daskalakis等研究了碳配额价格的分布特征,认为碳配额价格是不稳定的,分布是非正态的,呈现非连续突变。Uhrig-Homburg and Wagner的研究结果表明,由于存在监管,EUA具有与其他金融资产不同的随机特征,在EU-ETS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过渡时,如果供大于求,EUA预期价格将下降到零,因为交易规则规定一期的配额不能转到二期,不能转换的配额毫无价值。这些研究成果对于碳配额价格的确定提供了依据。
1.3 碳配额衍生产品
碳配额交易受到多种因素错综复杂的影响,这些影响给风险管理与交易策略带来很大困难,而碳远期、碳期货和碳期权等碳配额衍生产品交易,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工具。Uhrig-Homburg and Wagner研究了碳配额现货与期货价格关系后指出,碳排放交易市场对长期衍生产品市场有现实需求。Uhrig-Hom burg and W agner对EU-ETS的现货和期货市场进行了进一步的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碳配额现货与期货之间具有联动关系,碳配额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功能。Waldemar Rotfuss提供的研究报告指出,EUA现货市场价格分布受EUA期货市场价格分布的影响,这些市场具有关联性。
2 国内研究状况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求保持经济增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需要与减少石化燃料的使用以全面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存在一定的矛盾。中国政府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在2009年的哥本哈根会议期间,我国政府宣布到2020年人均GDP碳排放将比2005年降低40%~45%的承诺,许多国家的政府都赞扬中国政府为了积极履行相应国际义务,为今后的减排工作做了很大努力,但也有一些发达国家提出到2050年比1990减排80%的方案,要求中国进一步增加减排力度。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相对重型化、生产技术和能源利用效率较为落后,因此又具有广阔的减排空间,建立完善的碳排放交易系统可以用最低成本方式进行减排,是实现我国减排承诺的重要手段。
与一般商品市场不同,碳市场对碳市场交易标的的需求主要来源于政府政策对碳排放总量的控制。但是根据中国目前的发展情况,设定一个全国性的总量控制额时机远未成熟,采取减排量交易机制和强有力的经济政策手段,可能是当前阶段最优选择。目前中国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和碳交易市场,也没有建立相应的价格体系,信息、价格不透明,政策措施、市场机制等方面都尚未形成,总体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
1990年代末我国的排放(污)权交易开始起步,进入20世纪后我国排污权交易的研究课题和人员逐渐增多,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排污权的初始分配问题。例如李寿德等探讨了初始排污权定价的复杂性和指导思想;陈德湖通过研究指出,政府通过有效分配初始排污权可以减少社会福利损失;王先甲等比较了市场与计划两种机制下企业购置排污权的行为,指出采用市场方式比采用计划方式更有效。这些成果对于我国排放(污)权交易的发展提供了参考依据。但是我国对碳排放交易的研究刚刚起步,大多停留在定性分析和理论介绍的阶段。例如王玉海、潘绍明(2009)介绍了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了我国碳交易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认为应加强碳交易市场建设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快相关中介咨询、金融服务机构的建设;杨佳琛(2009)分析了国际碳交易市场及其衍生产品交易,对其法律原理进行了介绍;于同申、张欣潮和马玉荣(2010)对中国构建碳交易市场的必要性及发展战略进行了分析;凌楼凤(2010)介绍了近年来国际碳金融的发展现状,分析了我国碳金融的发展现状,对我国碳金融的发展困境提出构建碳金融发展体系的政策建议。我国关于碳排放权交易方面的定量研究较少,近年来一些国内学者以欧盟排放交易市场为代表,选取排放配额(EUA)和减排指标(CER)交易价格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研究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关系。例如洪涓、陈静(2010)实证研究显示,EUA期货价格的发现功能已经初步体现,且EUA价格引导CER价格变化,二者长期具有趋同趋势;黄明皓等(2010)对CER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发现CER期货市场具有较好的短期价格发现功能,但其长期价格发现功能不明显,CER期货市场对EUA现货市场和EUA期货市场的影响持续性较强。
3 建设和发展我国碳交易市场的途径和任务
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市场机制和金融工具在减少碳排放中起的作用非常关键。当前,无论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环境,还是国际贸易中面临碳关税的严峻挑战,都对中国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提出了紧迫的要求。中国碳交易市场的滞后现状,阻碍了通过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的作用,也使中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缺失定价权、主动权,不利于社会经济转型发展。因此中国必须研究低碳经济模式下的财政、税收、产业政策体系,研究与择机推出气候变化税、气候变化协议、碳排放贸易机制、碳信托基金等多项经济政策,在这个基础上建立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完善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碳金融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国际碳市场发展契机,树立中国在全球碳市场中的地位,为国家争取最大的权益。
从“命令—控制”走向“利用—创建市场”是提高节能减排技术效率、优化中国碳排放管理制度的必然选择。中国已经初步具备建设碳排放总量控制与交易机制的基础市场条件,通过充分调研、认真准备、有效组织、积极发动,一个高效的碳交易系统有望实现。碳交易的发展是机遇也是挑战,中国要在战略层面把发展碳金融纳入到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框架内,构建碳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培育碳交易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碳交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碳金融创新,为我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争取相应的地位。
国内对碳排放交易的研究刚刚起步,大多停留在定性分析和理论介绍的阶段,主要原因是我国至今尚未有真正意义上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排污权交易的理论,探索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原理;考察包括市场交易、市场结构、市场组成、市场价格等在内的国际碳市场发展状况;通过对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调查评估,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碳排放交易系统的激励作用和EUA与CER市场的有效性及其动态联动关系做进一步研究;对排放配额交易和排放配额拍卖的状况进行分析,是我国碳排放交易研究的重要课题。根据中国节能减排和中国碳交易及碳金融衍生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分析中国碳市场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将理论研究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借鉴国际碳市场发展的经验,探索中国发展碳市场给出科学合理和确实可行的政策,是我国建设和发展碳市场的重要任务。
国际碳交易市场对中国有何影响?中国建设碳交易市场是否具有必要性?中国是否具备发展碳市场的基本条件?中国碳交易市场该如何进行机制设计?中国将如何培养碳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这些问题必然将成为中国经济学界广泛关注的焦点,需要采用包括理论和实证的方法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欧盟排放贸易系统作为一个近几年的新兴市场,碳排放权交易期货市场是否具备传统期货市场的特性?其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是否具有长期均衡的关系、是否能够相互作用?期货市场是否具有价格发现功能?通过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规范有效性、为中国将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都具有一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