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我国的石油金融战略
2011-03-31陈柳钦
陈柳钦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0733)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石油与金融的结合越来越紧,石油金融化趋势日益凸显。因此,为应对国际石油价格的未来走势、保障我国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的安全和长期稳定发展,我国迫切需要制定石油金融体系。新形势下我国石油金融体系构建的战略取向为多层次构建石油交易市场体系、多渠道营造石油银行系统、多途径形成石油基金组合和多方位灵活运用石油外汇等。
1 石油金融化趋势日益凸显
回顾世界石油贸易历史,大致经历了从资源性商品到金融产品两个阶段。美国政府很早就认识到控制石油资源的重要性,从1942年底美国对沙特阿拉伯石油资源的战略交易,20世纪40年代美国利用世界黄金储备的优势,建立了金本位交换体制布雷顿森林体系,同时开始加速对石油储备的集权。二战结束前,西方“七姐妹”石油公司已经基本掌握中东地区的石油资源和定价权。但是1945年后中东各国开始石油资源国有化进程,西方国家逐步丧失对资源的控制权。特别是1960年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成立,1971年OPEC 11个成员国拥有当时77%的石油储量,在世界石油贸易的定价权上取得了主动。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以沙特为首的中东国家为抗议美国支持以色列,开始减少石油产量并对美实行石油禁运,当年12月欧佩克(OPEC)又将原油价格从每桶3美元左右上调到10.65美元,触发了二战后全球最严重的经济危机,美国、欧洲和日本的经济均遭重创。为此,西方国家开始着手建立石油期货交易体系,以期重新掌握石油定价权。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石油贸易与金融活动的结合越来越紧。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国际石油价格的变动更为频繁和剧烈,为了规避价格风险石油期货等金融工具得到了发展。1980年11月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以及1983年3月30日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引入原油期货交易,石油从实体经济(包括实体价值)演变成虚拟的金融产品,远期、期权、掉期等其他衍生品也开始推出和流行,许多金融机构包括对冲基金、私募基金、养老基金、投资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开始涉足石油领域。据统计,2004年到2008年期间,进入国际石油期货市场的基金数量由4000多家增加到9000多家,估计投资金额达到10000亿美元左右;到2007年12月,投机性对冲基金占纽约商品交易所超过70%的原油和汽油交易量。2003年1月到2006年11月,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的西德克萨斯中质油期货和期权未平仓位数量翻了一番,达到204万单;英国伦敦洲际交易所布伦特原油期货合同月均25万单以上。
随着各种金融机构的加入和参与,以及石油金融衍生品的开发和交易,目前国际石油市场大量的石油交易都已通过金融市场完成,石油作为“黑金”已经成为继主权货币后一种新的泛货币化的价值符号,石油金融衍生产品已成为石油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金融化的石油市场上,石油生产的边际成本不再是石油主要定价依据,国际油价不仅由现货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而且还受到远期交割、期货交易等石油金融市场的影响,期货市场的买空卖空机制使得石油金融化特征愈加明显。以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和英国伦敦洲际交易所原油期货为主导的国际石油定价体系确立以后,石油的定价不再受供求关系的束缚,定价权不再属于生产者和消费者,而是逐步让渡给了投资基金。石油等大宗商品成为很多基金的投资目标,大量的石油交易通过金融市场完成,石油市场与金融市场已经高度一体化。金融行业大规模介入石油市场,使石油由一种单纯的套期保值工具发展成为新兴的金融投资载体,在全球一体化的大潮下,石油金融化构筑了金融产品的新型定价基础。石油资源的金融化极大地完善石油市场,促使市场主体更多元化,市场流动更快捷、运作效率明显提高,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更强大,市场的风险规避功能也进一步凸显。期货市场成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能够提前反映供需关系,可以对产油国定价机制进行修正。前几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和为了应对危机美国和欧洲的救市行动向市场注入的大量流动性,导致国际油价从70美元一路暴涨至147美元,再跌回至2008年底的40美元以下。可以说如果没有期货市场,147美元/桶绝对不是峰值,产油国的垄断定价机制还会不断推高油价高引发更为严重的经济危机与金融危机。
应当看到当前石油供需处于微弱平衡,但是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通过基金的炒作而被放大,形成了国际石油的“恐惧溢价”和“投机溢价”,石油的金融属性表现得比以往时候更加突出,石油和金融已经密不可分,经济全球化下的竞争已经是实物市场与虚拟市场联动的全方位竞争,石油市场正发展成一个带有金融化特点的多元市场。石油期货、石油掉期互换、石油基差期权等衍生工具的迅猛发展,石油期货交易市场、石油现货交易市场、石油衍生品市场、石油美元市场的互动,已经使石油经济系统变成了一个高度复杂、精密的金融市场。国际石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吹草动往往会影响到国际石油期货价格,并带动其他大宗商品的期货价格的大幅波动,最后反映到现货价格上,给各国的经济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进入2011年后全球经济形势开始转好,石油的消费需求增加,但是一些重要产油地区因政治动乱减少了石油的生产量各国扩大战略储备对石油的需求,在石油金融化推波助澜下国际油价持续上涨,特别是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以后,2011年3月31日,纽约商品交易所5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收于每桶106.72美元;伦敦市场5月交货的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报收每桶117.36美元。截至2011年4月27日收盘,纽约市场6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上涨 55美分,收于每桶112.76美元;伦敦市场6月交货的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上涨99美分,收于每桶125.13美元。石油危机与金融危机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大大增强了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特别是以我国、印度为代表的缺油的新兴国家,由于经济的高速增长需要大量进口石油,受到高油价的冲击更大。
2 构建我国石油金融体系的紧迫性
我国的油气资源严重不足,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原油消费年均增长率为5.77%,而同期国内原油供应平均仅以1.67%的速度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大量依靠进口是一个已成定局。我国从1996年成为原油净进口国后,石油净进口量逐年上升。特别是从“十一五”开始我国的经济开始进入完成工业化过程的关键时期,石油消费量急剧增加。据统计2007年我国原油费量约为3.46亿t,同比增长7.3%,进口原油1.60亿t,同比增长14.7%,石油对外依赖度达到50%;2009年我国进口原油约2.04亿t,石油消费对外依赖度提高到51.3%;2010年我国原油进口2.39亿t,对外依赖度进一步增加到53.8%,已超越了50%这一警戒线,给我国石油安全带来很大压力。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石油消费对外依赖度还会进一步增加。据巴黎国际能源机构预测, 2020年我国石油需求量的下限是4.5~6.1亿t,而届时国内的产量只有1.8~2.0亿t,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将在 55%以上。按照国际能源署(IEA)的预测,到2020年,我国每天进口石油达690万桶,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为68%;2030年将达到74%;美国能源信息局预言,2020年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为 62.8%,2025年将达到68.8%。随着对外石油依赖程度不断加深,我国的石油市场与国际石油市场的联系也将日益紧密,国际石油市场的变化(尤其是国际油价的波动)对我国的经济金融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的石油安全问题也变得突出。
应当说世界石油资源的枯竭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当前世界石油供给能力并不短缺,世界石油供需关系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可以基本维持平衡,因此我国石油的安全除了与国际或者地域政治的变化有关外,更突出的是与市场上的价格相关,特别是在暴涨暴跌的情况下石油安全将突出地表现为“石油价格安全”。在世界经济体系日趋融合的今天,石油安全已经从生产—供应型的供给安全模式,转变成贸易—金融型的价格安全模式,即从供应严重短缺或中断的危机,转变为社会经济发展因无法承受高油价引起的危机。我国已经成为继美国之后的世界上第二大石油消费国,但在国际石油定价机制中没有任何话语权,只能接受不断上涨的国际石油价格,在石油的价格安全上非常被动。为了改变制造被动局面就必须参与石油贸易游戏规则的制定,要求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和发展本国的石油金融市场、制定以发展石油期货市场为核心的石油金融战略、支持国内石油产业的发展和改善我国石油的定价机制,争取国际石油定价权,使国际油价的形成过程能反映我国的市场供求关系,体现我国的国家利益的诉求,保障我国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的安全和长期稳定发展。
3 新形势下我国石油金融体系构建的战略取向
现代石油市场是由现货市场、远期市场、期货市场等组成的多层次交易体系,其中作为国际大宗商品定价平台的期货市场居于核心地位,发展期货市场不仅能够争得作为大宗商品的石油定价权,还有助于获取作为全球重要战略资源石油配置的主动权,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石油储备体系,对保障我国石油战略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3.1 多层次构建石油交易市场体系
目前,现有的国际石油定价体系不能充分反映东亚的石油供需格局,导致我国进口石油的价格偏高,波动剧烈的石油价格也使我国企业迫切需要更为便捷的价格避险渠道,这就要求发展我国的石油期货市场。我国虽然已经有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大期货交易所,但是目前只有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燃料油期货与石油金融间接相关,这是远远不够的,作为实施国家石油安全战略和建立石油金融战略体系的重要内容,应尽快建立我国的石油期货市场。
为了建立我国的石油期货市场,首先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石油现货市场和中远期市场。目前我国的石油两巨头控制了油品进口、炼制和供应,我国的石油市场供需交易双方处于不对等地位,阻碍了石油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发展。我国的期货交易所要在成品油及石化产品中远期交易方面推出更多石油品种,推动现货集中市场的发展。在这个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石油期货市场,尽快丰富现有交易所的上市石油交易品种、扩大交易量,并尽快创造条件推出石油期货产品,逐步形成自己的报价系统。所形成的报价系统还必须积极融入全球石油定价体系,逐步扩大我国石油期货市场的影响,争取更多的国际定价发言权,利用10~20年的发展时间打破伦敦、纽约等交易所垄断国际油价的格局。
我国还应当逐步发展石油衍生品的场外交易(OTC)。由于石油OTC交易多以现金交割,石油交易商必须要有较强的信用评级,才能推动OTC交易的开展,因此开展OTC交易必须要有大型金融机构如银行、基金的参与,但是目前我国只有很少的银行获准金融互换交易,金融机构参与石油衍生品交易的制度还未放开,国内的投资银行、商业银行海很难参与石油互换、期权等更复杂的衍生品交易。随着石油市场交易的开放,监管部门要鼓励金融集团投资石油衍生品市场,金融集团应把石油期货的业务作为新时代的新增长点。只要我国的石油市场能够提供足够的标准化金融产品,我国企业就不必或者减少到境外市场开展交易,企业的交易风险也将因此大大降低。总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多层次石油交易市场,是我国石油金融战略的一个依托平台。
3.2 多渠道营造石油银行系统
石油银行是专业银行或综合银行根据石油金融需要的一项业务,如英国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向石油相关企业推销风险管理方案,设计石油场外衍生品给终端用户、炼油商。大型商业银行为石油石化企业海外发展提供的贷款担保,当油价行情出现波动导致大型石油石化企业出现大型项目融资及生产资金问题时,大型金融机构在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向国内石油天然气企业增加贷款,或者为贷款提供担保,解决企业的资金困难。特别是适当放宽对国家石油公司的境外融资、外汇担保的限制。
为了发展石油金融,我国政府可以考虑由主要是政策性银行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为项目的境外融资(特别是其中的出口信贷)提供担保或转贷;对于一些可以带动国内石油设备、物资出口的项目,可以由中国进出口银行为项目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国家开发银行或中国进出口银行应当建立专门从事境外投资保险业务的机构,借鉴国际惯例制定我国境外直接投资的保险办法。对于海外石油投资项目,国内母体公司应根据出资情况和投资所在国或地区的风险情况向该保险机构申办保险。我国还应当建立专门支持石油投资和石油储备的储备银行。根据国际能源署(IEA)预测,2030年前,我国石油领域的投资将达到2.3万亿美元,仅靠一般的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或我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是很难从根本上满足资金的需求,因此我国必须建立专门支持石油产业的投资和能源储备银行。政府可以组织和协调外汇储备机构、石油企业、银行、投资基金等单位,设计一系列约束与激励制度,鼓励和支持石油企业或金融机构出资建立石油战略储备银行,并允许它们在石油战略储备基础上发行证券,这些证券可以作为资本金,也可以作为抵押贷款的标的物,甚至可以在市场上交易。当然,这一机制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即不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石油战略储备的现货,政府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回购或征用石油战略储备现货。
3.3 多途径形成石油基金组合
石油基金是石油金融体系的核心和基础,设立石油基金是促进石油产业和金融资本对接的有效途径。
1)设立海外石油勘探开发基金 国家财政设立海外石油勘探开发基金,可以保证国家石油公司获得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有利于国家石油公司“走出去”。该基金的筹集可以从石油地质事业费和储量有偿使用费中划拨,也可以从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或对外合资合作援助基金中划拨,还可以从石油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中划拨。在基金的使用上,用于海外石油投资的风险勘探的可以给予一定量的无偿资助,用于项目开发投资或操作的可申请无息或者低息贷款。
2)设立石油投资基金 设立石油投资基金,由专业投资机构在国际石油期货市场、石油期货期权市场、国际货币市场以及与石油相关的证券市场上进行石油实物、期货、期货期权、债券、汇率、利率和股票等的投机操作,赚取价格波动差价,可以为石油金融的操作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石油投资基金以中短期盈利为目的,主要为石油基金的投资者带来高额的中短期投资收益和资本积累等。
3)设立国家石油平稳基金 石油供给安全是我国石油安全的关键,扩大石油商品来源的多样化和控制石油价格的风险,是确保石油安全的重要措施。为了达到石油进口来源的多样化,鼓励石油石化企业走出去,可以设立国家石油平稳基金对石油资本的有效管理,确保投资的合理性和石油资本的升值。国家石油平稳基金的设立还可以用来对偏远地区供油补贴,用来研发新能源,用来鼓励石油探勘等。
4)设立民间石油投资基金 政府应当允许民间设立石油投资基金,用于投资国外石油产业的股权,投资于国际石油期货市场、石油期货期权市场进行石油实物、期货、期货期权交易,或者作为固定收入金融工具。政府应当利用民间力量降低我国进口石油及石油制品的交易风险,允许和鼓励民间石油投资基金通过股指期货、期货期权交易获得应有的经济收益。
3.4 多方位灵活运用石油外汇
截止2011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0447亿美元,雄踞全球首位,大规模的外汇储备孕育着巨大的市场风险,事实上目前已经有8000~10000亿元石油美元在国际上流通,造成了极大的汇率风险和美元贬值风险。为防止美元贬值和全球金融泡沫对我国外汇储备收益的影响,利用市场机会灵活转变储备方式是一种规避外汇储备市场风险的必要手段。我国的外汇储备虽然已经考虑了黄金资产储备,但还没有很好地把石油储备作为外汇储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购买石油矿产资源或建立战略储备库的方式,把石油金融合约如石油期货合约、石油债券合约等也视作一种新型的储备货币,用外汇储备在国际石油期货市场上建立石油仓单,利用国际期货市场到期交割的交易制度,将外汇储备转化为原油资产,把庞大的外汇货币储备与更灵活的石油金融产品结合起来,是一个规避外汇货币储备风险的有效手段。当前国际石油价格的剧烈波动给我国经济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但也给了我国进入国际石油金融机制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把我国部分外汇储备直接转化为石油储备可以保障我国的石油供应、提高外汇投资回报,还可以稳定国际市场的石油价格,起到一石三鸟的作用。把我国过多的外汇储备向实物资源转化,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我国在金融市场上拥有更多的话语权,积极参与全球原油的定价。
我国石油战略储备体系建设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后还应当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和趋势,合理增加石油战略储备规模和类型,同时要谋划将庞大的外汇储备部分转为石油资产储备,积极发展石油资源储备。在漫长的经济复苏期,我们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用一定规模的外汇储备置换相当规模的石油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