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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快评:人脸搜索致命的诱惑

2011-03-31

电脑与电信 2011年6期
关键词:公检法公共场所人脸

2011年6月13 日报道,很多人可能都有这样的遗憾:在街上碰到心仪美女,偷偷拍了张照片,却只能擦肩而过,压根不知道任何关于她的信息;在电视里看到某个觉得眼熟的身影,问了旁边的人,大家却都不知道他是谁;在公交或地铁上碰到不讲公德的人,拍了照片放在网上想要人肉搜索,却毫无结果……

其实,这样的遗憾是可以解决的,谷歌就可以帮大家解决,通过“人脸搜索”可以查出照片人物的其他个人信息。“人脸搜索”可以让任何一个人只要上传一张你的照片,就可以搜索出你在网上的所有照片,无论是你自己上传在个人博客、个人电子相册上的,或是你亲朋好友、同事同学上传的照片,只要照片中有你,就可以通过搜索结果,查询到你的其他隐私。

5月底,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了谷歌针对公众人物的人脸识别技术专利,能自动挖掘公众人物形象的视觉搜索应用。但是谷歌却没有推出这项业务,因为“人脸搜索”极有可能对个人信息保护带来巨大冲击,成为一个信息泄密的“大漏斗”。在这种风险面前,即使“胆大”的谷歌也却步了,谷歌执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公开表明了自己的担心,称这项技术全面开放后的后果非常可怕。

到底会有怎样的可怕后果呢?你可以试想一下,当你一个人走在街上,对面走来一个陌生人却能直呼你的姓名,你是否感觉到毛骨悚然,自己真的成了一个毫无隐私可言的“透明人”。美女们自然要更加小心一点,说不定“有心人”会通过照片查出你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等个人信息,骚扰自然在所难免。当然,一般人是不大可能做这种无聊的事情,但依然难保有些“别有用心”的人精于此道。如果人脸搜索业务开放,对于很多人而言,这都是一场灾难,特别是个人隐私保护缺乏法律有效保护的今天。

在可能给公众带来巨大的风险面前,谷歌却步了。其实,人脸搜索或者照片搜索并不是新鲜事物,也不仅是谷歌一家在从事研发。在2006年,微软就表示他们在研究一种手机拍摄的图片来进行网络搜索的方式,称之为Pho-to2Search,用户用手机拍下照片,把照片上传到服务器并匹配与之最相似的图片,从而得到和照片拍摄内容相关的信息。当时业界就对微软的这一做法颇有质疑,比如如何阻止恋童癖者在公共场所拍摄少男或少女的照片,然后从MyS-pace中获取他的更多信息,所以一直到现在,Photo2Search也未有最新的进展消息披露出来,是否夭折也未可知。

不可否认,人脸识别是项先进的技术,虽然会成为个人隐私泄密的 “漏斗”,但是它还有很大的用途,关键是如何才能在不危及公众隐私的情况下使用好它。正如核电,核泄漏无疑是人类的灾难,但是安全措施做到位,核电又是人类的福音,大规模使用可以大大充裕电力资源,不用像现在这样这里拉闸那里限时。所以,不能因为人脸识别或者人脸搜索可能存在的巨大风险,就将之打倒在地再踏上几脚,这无疑是矫枉过正。如果真是这样,相信谷歌也不会去研发这项技术,虽然它的钱很多,但也不会这样去乱烧。

人脸搜索可以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使用,比如可以成为公检法部门的利器,打击犯罪分子。这样的场景已经在电影中出现,比如在美国大片《谍影重重》中,调查局为了追查特工伯恩,不但可以通过身份证系统进行人脸识别,还可以通过任何一个公共场所中的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通过谷歌的技术,电影中场景完全可以复制到现实中来,公检法部门将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存放于数据库中,如果公共场所中的摄像头抓取到相应的人脸图片,比对成功就可以实时报警。如果是这样的话,犯罪嫌疑人将无处可藏。

再如,前段时间网络掀起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活动,希望家中有孩子失踪的父母能借此信息找到自己被拐的孩子,虽然大家很热心,但是成功的案例并不多。如果相关部门能建立一个平台,将失踪孩子的照片储存于系统中,再和网友上传的乞讨儿童照片进行比对,成功的概率无疑会增大很多。

技术本身并无是非之论,关键还是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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