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初制茶厂优化改造措施探讨
2011-03-31周海东
周海东
(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丽水·323000)
1 莲都区初制茶厂的基本情况
目前莲都区自有品牌生产加工企业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有机茶、绿色食品茶、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茶厂8家。年加工茶叶产值≤10万元茶厂18家,10~15万元茶厂 10家,50~100万元茶厂 4家,≥100万元茶厂3家,工商注册颁发营业执照茶厂9家,有卫生许可证茶厂9家。有香茶加工设备32套,名优茶加工机械1200多台。大部分茶机为微型名优茶加工机械,基本适应茶叶加工工艺要求。
2 莲都区茶叶初制厂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底,全区共有茶园面积0.29万hm2,年产茶叶858t,产值8316万元。随着幼龄茶园的逐步投产,茶叶产量的不断增长,与基地相配套的茶叶初制厂存在的建设时期早、设备老化、厂房简陋、卫生、采光通风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等问题却日益突出,已成为茶叶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和制约茶叶产业升级的瓶颈。
3 茶叶初制厂改造的主要措施
为了促进莲都的茶叶生产,提高莲都茶叶的质量,在省农业厅的领导和支持下,莲都区政府高度重视,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由区农业局具体落实全区初制茶厂的优化改造工作,做到改造前有规划,改造中有技术指导,改造后及时验收,使茶叶初制厂改造走上标准化、规范化、效益化之路。
3.1 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邀请主要茶场业主和重点龙头企业及茶叶种植大户等,多开宣传培训会,多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使他们对初制茶厂的改造目标、改造标准以及政府、部门的重视关心、相关扶持政策有深入了解,使建设单位做到心中有谱,改造有方。
3.2 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茶厂优化改造任务的圆满完成,由区政府成立茶厂优化改造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局),由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茶厂优化改造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督查验收等。重点产茶乡镇建立相应实施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完成本乡镇茶厂优化改造任务。
3.3 出台政策,扶持改造
一是制订扶持政策,出台《扶持茶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和《莲都区茶厂优化改造验收标准》。对改造成绩突出的无公害示范茶厂,如对创建过程中厂房的维修、新茶机的购置等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结合“农产品绿色行动计划”,对改造规模较大,成绩突出的茶厂,列入农业重点工程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茶厂改造规模和投资力度大,并较好地起到示范作用,将其列入农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三是开展无公害示范茶厂申报评选活动,通过制订无公害示范茶厂建设标准、申报评选实施方案、奖励制度等,鼓励企业或个人积极申报创建无公害示范茶厂。
3.4 提高素质,加强培训
为提高茶农素质,加快茶厂优化改造的进度和质量,根据茶厂改造需要,一是选派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业干部参加省茶厂优化改造学习培训。并将培训的内容结合实际,通过上技术课、开现场会、现场指导、发放技术资料等形式传授给茶农。二是结合“绿色证书”培训,对当年计划改造的茶场业主进行重点培训,要求对照浙江省地方标准《茶叶加工场所基本技术条件》以及《浙江省茶厂优化改造培训讲义》中的有关内容,能较熟悉地掌握茶厂优化改造的基本要求、技术要点,能起到示范作用。
3.5 抓好示范,以点带面
根据我区茶产业发展计划和初制茶厂优化改造的“十二五”规划,在重点产茶乡镇,选择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生产规模,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的茶叶重点龙头企业,率先开始初制茶厂的优化改造,同时还应选择有一定生产基础的初制茶厂进行改造。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和促进全区茶厂优化改造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