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家庭养老之孝文化的变迁与调适
——基于文化人类学的视角

2011-03-31杨维琴

关键词:佛教儒家伦理

杨维琴

(黑龙江科技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150027)

家庭养老之孝文化的变迁与调适
——基于文化人类学的视角

杨维琴

(黑龙江科技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150027)

长期以来家庭养老是中国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孝文化是支持中国家庭养老的主要价值理念。孝文化自产生后不断调适,经历了从家庭伦理到社会伦理规范的变迁过程,较好地支持家庭养老方式。但当前社会剧烈变迁使孝文化面临挑战,进而使家庭养老方式面临危机。缓解这种危机,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无疑是必要的,但人类的政治、经济与社会行为均深刻地嵌入其历史文化中,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作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今天仍有其存在的文化与伦理意义。因此,基于文化调适理论,加强传统孝文化的自觉意识,推进孝文化的再生与创新,为家庭养老提供坚实的文化伦理基础就成为必需。

“孝”文化;文化变迁;文化调适;文化自觉

文化是一个社会中成员所共享的理想、价值和信仰,它为社会成员提供处理彼此间及与外人的规则及秩序。人类行为是规则与秩序约束下的文化行为。所以,人类社会中人们如何对待与照顾老人的理念可视为养老文化。中国自春秋战国以来就有尊老、敬老、养老的文化传统,家庭养老是中国主要的养老方式,而孝作为一种文化价值理念是支撑这种养老行为方式的伦理基础。

一、“孝”文化内涵释义

据中国最早的可考文字甲骨文记载,与孝有关的大多是有关祭祀和卜辞的内容,表现为对祖先的尊敬、怀念和祭奠。《诗经·大雅》的“永言孝思”,《诗经·周颂》的“于乎皇考,永世克孝”,都表明对祖先的尊敬。而《诗经·大雅·既醉》记述的“威仪孔时,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匾,永锡尔类。其类维何?室家之壶。君子万年,永锡祚胤”,则表明古人希望子孙绵延无尽的美好理想,儒家的经典《大戴礼·曾子大孝》中说:“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还有《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些古代典籍说明孝还具有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之义。此外,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解释:“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以上表明孝的初始含义仅作用于个人,体现为对个人行为的约束,要求个人崇敬祖先,善事父母,繁衍后代,是用于规范家族内部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家庭伦理道德。至春秋战国时期,孝有扩大化的趋势,经过孔子、孟子等儒家学派的论证,逐渐将孝理论化,移“孝”为“忠”,“忠孝一体”,“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儒家学说的倡导者试图把孝由家庭伦理规范扩展为社会伦理规范,把维护宗法血亲关系同维护封建等级制度联系起来,使“孝”成为同时维护家族与政治的伦理纽带。这一理论化企图至汉代得到了很好政治实践,汉代的封建统治者倡导“以孝治天下”,孝被纳入封建社会道德体系中,开始成为封建家长制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从此,“孝”逐渐浸润到政治、宗教、社会各个领域,成为一种社会性的道德准则。其后,经过儒家的理论系统阐述和历代封建王朝统治者的宣扬与发展,“孝”已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第一,“孝丧、孝祭和守孝”,尊敬祖先;第二,“孝敬事亲”,事奉父母;第三,“孝继”,立身扬名,以显父母;第四,“孝行”,治国之本。孝的这些文化意蕴,通过一定的思想形式展示出来,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孝”文化变迁中的调适

文化变迁的原因主要有内因与外因:外因主要是指因其他文化的传入而引起本文化的变迁,文化传播是主要的途径。内因主要是指构成文化的基本要素发生改变,并表现在文化数量的增减、新的思想或事物的产生、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社会革命等等方面,创新是内因的主要表现。中国的“孝”文化作为单一文化体系内的传统文化具有独特的起源、发展与变迁的过程,在变迁中既有通过对历史上各类思想的融会、创新与价值观念的增补,也有对外来文化的涵化,通过不断调适自身,有力地支持着中国传统家庭养老,成为中国养老文化的主要价值理念与伦理基础。

(一)孝文化变迁中的内部调适

纵观历史可以发现,对孝文化出现争议的时候大多是社会环境发生急剧变革的时期,也是各种思想争鸣及孝文化的传承受到挑战的时期。正是通过论争,孝文化吸收融会了历史上各派学说,其内涵也得到不断丰富与扩展。

1.先秦诸子对孝文化的批判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社会剧烈变迁的时期。经济上井田制被破坏,小私有制开始出现,政治上诸侯力政、争霸天下,“礼乐崩坏”。这一切导致了宗教、社会伦理和政治秩序的瓦解。传统的家庭养老因其赖以存在的文化价值伦理基础动摇也面临挑战。此时急需重建新的社会伦理规范秩序,中国文化也因此进入了空前繁荣的百家争鸣时代。而孝文化也因儒家的推崇与提倡而得以理论化,并在争鸣中其内涵因诸家批判和补充而得以丰富和完善。

墨家对孝道思想是基本认同的。墨子学说的核心是“兼相爱”,即爱人如己。而孝道也蕴涵在“兼爱”之中: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扰有不考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弟子与巨若其舟,恶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但墨子的兼爱则突出“爱无等差”“不辟亲疏”,强调人与人之间互爱关系,“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以儒家为代表的孔子的孝的观念中则表现为差等之爱,要严等威,别亲疏,即强调爱人必须以利作为表现形式,必须根据不同的对象来区别爱的程度与方式;并且在儒家看来,待己本不若事亲孝父为重,而视君父如己,在道德上要求从父从君应高于爱己。这是孔子与墨子“孝”观念的区别。

道家对孝道观念的认识是从批判开始的。老子认为孝道是社会因“六亲不和”产生的衰世产物,是道德败坏的标志。庄子承继老子学说,从自然纯朴的人性是终极目标出发,反对所有人为的礼义道德,主张把孝道看做是人与人之间一种纯朴自然的感情,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普通的人伦规范。为此庄子提出了“至仁无亲”,即崇高无上之仁,应“无亲”,所以认为“有亲,非仁也”。孝只是达到“至仁”的一个环节,单纯的孝道既说明不了仁,也不可能达到至仁的境界。真正的孝行应该是发自内心的挚爱,父子间的孝道也应该是纯粹父子间亲情的自然流露,无须遵从虚伪和造作的礼节。因此,老庄从自然无为的根本原则出发,竭力主张绝仁弃义,抛却礼孝。但老庄孝道观所主张的重视父子间精神感应与沟通,讲求莫逆于心,反对繁文缛节,补充和修正了传统的孝观念。

法家论孝基于“人性利己”的信念。韩非子认为人的本性是“喜利畏罪”。因而,即使至亲父子、至爱夫妻之间也会有利害之分。既然人之本性是极端利己主义的,人之行为都以是否有利于己为准则,那么就不会存在任何道义良心、社会公德乃至维系一个家庭共同体的伦理规范。因此,韩非子否定儒家孝道的道德教化功能,主张以严刑酷法代替教化,强烈地反对施行孝道,完全否定其道德教化的意义,断言孝悌忠顺之道乃天下祸乱之源。

2.“孝”文化理论的变迁轨迹

在诸家学派论孝的基础上,儒家对“孝”观念进行了系统化、理论化总结,其成果体现为《孝经》。《孝经》继承了孔子、曾子、孟子等人的孝道思想,并对孝道的内容进行了泛化,使之政治化。《孝经》不仅对孝道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进行了概括与提高,将孝道用于解决家庭内部代际关系,而且还将孝道之义推广至社会,使其政治化,以解决国家政治中的君臣关系,甚至将孝道推上以孝治理天下的极致地位。在汉代,孝为百行之先。汉代统治者开始以“孝治天下”,并将孝道纳入“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的总纲目之中,成为“父为子纲”的主要内容,并服务于“君为臣纲”和“夫为妇纲”,由此,孝道渐趋片面化与绝对化。孝道与忠君联系为一体,并进而以孝事君推及以孝治国。孝道思想亦由家庭伦理道德上升为社会公众道德和国家政治道德,使之具有了浓厚的封建政治伦理色彩。

(二)孝文化的涵化:融汇外来佛教文化

孝文化除自身的发展外还有效融汇了外来的佛教文化。佛教在两汉之际自印度传入中国,与中国本土的儒、道一起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部分。佛教作为外来文化,在中国若想融入儒家的文化土壤,就要寻找与儒家文化能够相融的切入点。佛教在中国经历了被拒斥、接纳与融合的过程,因其对儒家孝道思想的完善,使得儒家孝道思想在内涵与形式得以进一步丰富。

1.儒佛互斥

佛教早期的经典是《阿含经》,从经文可以看出佛教的早期所阐述的有关子女孝敬父母与儒家所倡导的孝道思想有相似之处,“善生者,夫为人子,当以五事敬顺父母。云何为五?一者供养,能使无乏。二者,凡有所为,先告父母。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善生,夫为人子”,而且印度的最著名的佛师阿育王一再发布诏令:“应该服从母亲和父亲。同样也应该服从年长者。”但印度佛教是以出世为基本特征的宗教,孝道思想不是其思想的主流。作为产生于另一个文化中的宗教,它的许多教义、仪式和戒律制度并不符合中国固有的伦理道德传统,因此,佛教给中国本土的传统文化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尤其是佛僧的削发毁形、离亲弃家等出世主义的思想和行为,与儒家政治伦理强调“忠”“孝”两大德目是相违背的。而佛教中沙门的辞亲出家、无后代、不赡养父母、不敬王者以及不遵俗礼、不跪拜父母,与儒家孝道伦理中的等级、秩序思想冲突,被儒家理论者非议为无父无君、“不忠不孝”。对于外来的佛教,封建统治者从最初的消极限制到后来进行理论反击,并以武力干涉、限制、压迫人们信仰佛教以维护儒家思想的固有地位。北周武帝认为“父母恩重,沙门不敬,悖逆之甚,国法不容”。而南朝宋世祖孝武帝刘骏,在大明六年(462年)诏令僧人致敬,强迫执行,甚至动用酷刑致死,“既行刳斮之虐,鞭颜皴面而斩之,人不胜其酷也”。

2.基于孝道的儒佛融合

为了融入中国社会并获得自身的发展,面对传统儒家的责难和挑战,佛教传播者作出回应并阐发自己对孝道的理解。汉魏时期牟融的《牟子理惑论》以佛教“贵道忘迹”来对儒家提出的佛教“有违孝道”的三大责难进行辩驳,并以孔子称赞泰伯、许由、夷齐的故事说明孝道重质而不重形,论证佛家沙门的行为与儒家的孝道思想观念并无矛盾,促使人们接受佛教。而在东晋时期成帝、康帝时期,僧人慧远针对车骑将军庚冰、太尉桓玄等人批评佛教徒不敬皇帝,抗礼万乘,提出了著名的《沙门不敬王者论》,主张佛教徒和一般的人不同,称为出家人,出家与在家有别。在家人需要尊奉各种世俗的礼法,出家人乃“方外之宾”。为了实现佛教的道德理想,就不能完全以世俗教化所要求的规则行事;为了去除实现道德理想的障碍,就不能追求自我的名利,不能贵生、厚生。但究其实质,佛教并没有违背忠孝之理,而是以另一种方式实现忠孝,在这里佛教以对儒家的孝道的妥协而换得统治者的默许。佛教在与儒家理论者论道护法的过程中调整策略,逐渐认同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忠孝观念,并使之成为佛教信徒的行为规范。这样既服从于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封建国家礼制,辅助王道教化作用,获得统治者的支持,又保持了佛教自身的特点,补充儒家思想的不足。

三、孝文化的调适与家庭养老文化的重构

中国悠久的孝文化发展历史与迅速迈入老龄化社会的现实提醒我们:当前在剧烈的社会变迁时代孝文化有继续发展调适的必要。如何调适?在这里借用著名的文化人类学研究者费孝通的“文化自觉”一词来表述。文化自觉的本质上就是文化主体所形成的一种对传统的自主创新与开放借鉴合二为一、互以为力的精神品格,这种自主创新就是对传统的再解读,开掘文化内部的再生能力和创造机制;而开放借鉴就是文化主体所表现的面对“他文化择而取之、为我所用的心态”。而孝文化的调适的要点就在于再生与创新孝文化,重构家庭养老文化伦理基础。

第一,必须重建孝道的伦理道德秩序,加强孝道伦理对人们的外在约束与内在自觉。要重建就要对传统孝道进行批判,抛弃旧孝道中的封建糟粕思想,孝要避免泛化与政治化,要建立新型孝观念,实现平等双向的代际关系,让孝道文化重新回归家庭伦理的位置,继续发挥其在家庭养老中的稳定作用,同时也为补充完善社会养老保障提供文化伦理基础。

第二,以制度建设弘扬和延续新孝道文化。纵观历史,孝道文化作为中国传统的养老文化,固然有诸多因素,但不能忽视历史上众多封建王朝统治者在舆论上及政策上的鼓励和提倡。反观我们当前转型社会的现实,养老危机可以看做是一种文化危机,构建社会范围的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必需的,但同时也要从传统文化因素出发,考虑建立一种以孝文化为基础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这需要加强社会舆论宣传的引导,并从教育方面入手,通过学校以社会化的形式将孝道思想内化。

第三,借鉴国外文化中的合理价值理念。西方社会中的民主与平等的文化价值理念,对于创新传统孝文化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孝文化若想成为现代社会中继续支持家庭养老文化的伦理基础,应该吸收民主与平等思想,这样才能实现代际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并行互益。只有这样,传统的孝文化思想才能真正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成为现代的家庭养老文化。有研究者指出,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责任伦理”概念值得我们借鉴。所谓韦伯的“责任伦理”原意是作为一种政治理念,即人们对于某种政治行动的投入是出于某种清醒自觉的内在责任感。并且这种责任感具有很强的伦理和感情色彩。将其用于现代家庭养老时,要求权利与义务的并行互益,父子间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即父代既有要求子代满足其利益要求的权利,又有满足子代正当需要的责任和义务,反之亦然。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老年人与子女之间合理的代际关系,发挥家庭养老的积极的作用。

[1]威廉·W·哈维兰.文化人类学[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36.

[2]陈功.我国养老方式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37~149.

[3]陈晓明.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当代社会价值论[J].求索,2008(3):73.

[4]肖群忠.《中国孝文化研究》介绍与摘要[J].伦理学研究,2004(7):107.

[5]马继云.先秦诸子孝道观简论[J].昌雄师专学报,2001(2):38~40.

[6]张刚.道家孝道思想研究[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9(2):10.

[7]刘忠于.中国佛教孝道思想研究[D].中南大学,2004.

[8]杨善华,贺常梅.责任伦理与城市居民的家庭养老——以“北京市老年人需求调查”为例[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73.

Transformation and Adaptation on Filial Piety Culture of Family Providing for the Aged——from view of cultural anthropology

Yang Weiqin
(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Harbin Heilongjiang 150027)

Family providing for the aged is most important means of the aged support in China.Filial piety culture was the main value concept for family providing for the aged,it changed family ethics from social ethics and surpport family providing for the aged,as well as filial piety culture facing challenge and crisis because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It must construct perfect system of social support for solving crisis.As a main part of social support system,family providing for the aged have important value for culture and ethics.we must strengthen the consciousness of traditional culture of filial piety,promote the regeneration of filial piety and innovation,construct foundationg of culture and ethics for family providing for the aged.

filial piety culture,cultural transformation,cultural adaptation,consciousness of culture

C912.4

A

1672-3805(2011)06-0139-04

2011-10-12

杨维琴(1974-),女,黑龙江哈尔滨人,黑龙江科技学院人文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养老保障、文化人类学

猜你喜欢

佛教儒家伦理
《心之死》的趣味与伦理焦虑
从“推恩”看儒家文明的特色
《世说新语》与两晋佛教
佛教艺术
护生眼中的伦理修养
论现代新儒家的佛学进路
论佛教与朴占的结合
儒家视野中的改弦更张
医改莫忘构建伦理新机制
婚姻家庭法的伦理性及其立法延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