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农民工城市适应的因素与策略构建
2011-03-31曹海英
吴 玲 曹海英
(1.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30;2.哈尔滨金融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30)
影响农民工城市适应的因素与策略构建
吴 玲1曹海英2
(1.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30;2.哈尔滨金融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30)
在城乡统筹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探究农民工城市社会的适应性,分析了制度因素、社会因素及个人因素对农民工城市适应的影响与障碍,提出了重塑社会价值理念、推动制度创新、变革城市社会组织机制、重构个体网络支持系统等推动农民工城市适应的策略,保障社会变迁中的社会整合和秩序,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有效完成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战略。
农民工;城市适应;影响因素;策略
一、问题的提出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里指出:“20世纪50年代20亿农民站在工业文明入口处,这就是20世纪下半叶当今世界向社会科学提出的主要问题。”这一预言目前已经成为中国面临的现实,在具有中国特色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道路的驱动下,2亿多中国农民工正站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遥望着工业文明象征的城市。
农民工现象出现的中国意蕴。农民工作为当今中国最具特色的一个社会群体,一方面,体现了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中的发展和进步。在中国现有的发展水平和制度环境下,农民城市迁移具有特殊的路径,历经了农民成为农民工、农民工成为市民的两个发展阶段。农民工成为市民化的一种过渡形态,在城市的新环境下继续社会化,实现了职业的非农转变、居住空间的地域转移、社会关系的重构、现代社会意识和心理的调试,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国社会结构变迁的不彻底性、艰难性。从农村到城市,在地理空间意义上或许仅有一步之遥,而从农民到市民,在社会空间意义上却有相当长的路途要走,需要全社会从思想观念到行为方式、从心理意愿到制度变迁的全方位转型。现实表明,农民工群体徘徊在城市社会的边缘,无法适应与融入城市社会,因此,有效巩固和扩大这一现有成果,推动农民工从过渡形态向终极形态演进至关重要。
农民工城市适应问题事关我国城市化、现代化的实施。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的城市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民工的城市化。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目前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49.68%。中国在21世纪要实现社会大发展,农村人口必须大幅度向城市迁移,但能否被城市社会所接纳,或同化、融合,或并存,或嵌入,或边缘化,始终存在一种空间的秩序和运作逻辑,存在着定居城市抑或回流农村的双向选择。如何保障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关系到城市化、现代化的有效实施。
农民工城市适应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2009年,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农民工作为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第一功臣(龙永图,2008)。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如果社会长期让一个如此庞大的人群边缘化,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难以分享城市文明的成果,久之势将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研究农民工城市适应问题,引导和推动农民工适应城市社会,将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二、影响农民工城市适应的基本因素分析
1.制度因素
老一代农民工是城市的“过客”。以户籍制度为标志的城乡二元分割制度是农民城市适应的最大成本和障碍。由于户籍制度以及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子女教育、社会福利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使得农民工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成本提高,融入城市社会的难度加大。农民工大多从事最苦、最累、最脏、挣钱最少的工作,给城市居民带来方便,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但他们与有城市户口的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福利保障,权益受损,子女在城市难以入学。在此制度背景下,相当一部分具有“自知之明”的老一代农民工认为,城市只是谋生的地点和场所,自己只是城市的“过客”,随着年龄增大,他们选择回流农村,中断城市化。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城乡“边缘人”的可能。新生代农民工由于成长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相对改善,工作和生活态度与老一代农民工迥然不同。他们受教育程度较高,对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有着更强的憧憬和向往,渴求改变农民身份;基本没有务农的经历和经验,倾向于长期居住城市,对城市的认同超越农村;打工的目的不仅是基于生存需要,而且更多关注未来发展的契机;关注自身价值实现,渴望被他人尊重和社会认可。但在城乡二元分割制度没有被彻底打破之前,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有着类似的社会境遇,甚至面临更为迫切的城市适应与市民化需要。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却低于父辈,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的、高收入的工作,位于城市社会的底层;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消解着他们对农村的情感认同和社会记忆,对农业生产活动不熟悉,也不再适应农村的生活方式,在农村社会又处于边缘位置。在现阶段的制度安排下,他们向往城市,却不被接纳;根在农村,却日益疏远。倘若一旦在城市无法实现立足,他们也没有能力退回到农村务农,比起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可能会变成既融不进城,也回不了乡的“边缘人”。新生代农民工必须市民化,这事关城乡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而这需要破解制度困局。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2.社会因素
社会歧视。户籍性质不同所带来的不平等意识是城里人对农民工歧视的主要原因。日常生活中城里人对农民工的歧视行为主要有:语言轻蔑,有意回避,职业排斥(包括就业岗位方面的歧视、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生活待遇上的歧视)、人格侮辱、执法歧视等。农民工对歧视非常敏感,并把部分城里人的歧视行为泛化成所有城里人一致的态度,从而泛化了对城里人的敌视、冷漠,对城市疏远,无形中化解了自身参与城市社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阻碍了对城市生活的适应和融入。
社会冲突。农民工对城市不满情绪的积聚,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转化为激烈的社会冲突。近年来,农民工与厂方之间的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上访、罢工事件时有发生。农民工与城里人的冲突也时有发生,如买卖中的纠纷、公共场合的争吵和打斗等。城市下岗人员与农民工竞岗而导致的利益冲突也时有出现,这些虽然是小摩擦,但造成的影响常常泛化为群体敌视。由于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冲突最终的受害者总是农民工,从而造成农民工不是个人城市化的短暂中断,就是对城市不信任感的加深,或两者兼有。
社会交往的局限性。与城里人交往是农民工适应城市的主要途径。城里人并不热衷与农民工的互动,这使得农民工的社会交往具有同质性、表层性、工具性、不对称性、被动性等特点。农民工与城里人交往更多的只是业缘、地缘关系,较少情感上的沟通与交流,更多的是与同乡、亲属、朋友以及与自己身份近似的农民工交往,社会交往具有明显的封闭性,缺乏城市特质。由于农民工文化适应力弱,加上城市的排斥,农民工本身也产生排斥和抗拒心理,回避与城里人交往,固守在狭隘的初级交往圈和同质性网络,客观上形成了社会隔离状况,出现了“城市中的村民”。而“村民”心态使农民工对城市无法产生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只有自卑的“陌生人”感觉,如果得不到适当的处理,会妨碍农民工在城市的正常生存和发展。
3.个人因素
人力资本因素。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因素对于城市适应有着重要影响。人力资本中首推受教育程度。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越高,与乡村的联系就越弱,留城倾向就越强,并给农民工接受新事务的速度、人际交往、心理调适等适应城市生活方面带来很多直接、有益的影响。
经济因素。经济状况是农民工考虑是否居留城市的关键因素。火车票、汽车票价格的提高,使他们尽量减少往返于城市与乡村的次数;一定时期的失业常把理性的他们推回农村;收入偏低、工作不稳定使他们对城市文化娱乐活动持不参与态度;拥有较多经济资本,在城市的活动空间就大,发展机会就多,从而能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
心理因素。老一代农民工出生并生活在农村,有着较浓的乡土意识;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出生并在城市长大,但身份是农民。他们在城市谋生,受到都市文明与外来文化的冲击,其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明显兼有传统与现代的矛盾性、不平衡性。老一代农民工恋土和离土的矛盾情结:一方面怀念故土,不愿背井离乡;另一方面,城乡差距激发他们离土进城,但在城市扎根的意识不强。新生代农民工自信和自卑的矛盾心理:城市生活的丰富与高品质,使农民工找到了自信,不愿意回到农村;城里人的歧视使得农民工充满愤怒与自卑,又使他们难以适应城市生活,徘徊在农村和城市之间。
家庭因素。农民工如果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转移,原有土地将丧失,转移成本增加。为了降低转移成本,保留原有土地和农业收入,大多数转移以劳动者个人或夫妻为主,老年人和儿童居于原地,从而导致转移的脆弱性和不彻底性,影响个人的城市化进程。虽然近年来农民工家庭化流动的趋势增强,但是受户籍制度和教育制度的影响,很多农民工家庭无法承受子女在城里接受教育的昂贵费用,被迫把子女放在农村家里抚养和接受教育。父母与子女相分离使得部分农民工经常往返城乡之间,影响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适应。
三、推动农民工城市适应的策略
保障农民工城市适应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重塑社会价值理念、推动制度创新、变革城市社会组织机制、重构个体网络支持系统,这四个子系统之间相互支撑,共同构成农民工城市适应的社会支持结构,加速其融入城市社会的进程。
1.重塑社会价值理念
政府主导的公正。政府执政理念必须体现对社会公正的维护。农民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者,政府必须给予公正对待,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生活环境,并引导和控制不利于农民工获得公正待遇的社会环境因素。农民工是一个弱势群体,政府执政理念必须体现对社会公正的维护,以保障农民工基本国民待遇为中心,任何一项制度和政策的设计都不能以损害农民工利益为代价。
媒体报道的客观。媒体要大力宣传国家对农民工实施的各项制度与政策,使其知晓并学会利用政策维护自身权益。媒体应倡导全社会关注农民工的社会氛围,让农民工的真实生活和心理写照呈现在公众面前,改变城里人对农民工的歧视与偏见。媒体发挥自身应有的监督权,对危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进行曝光和批判,体现自身的社会责任。
社会公众的支持。农民工要融入城市社会,最终要获得城里人的理解和认同。城里人应该以平和的心态看待农民工,克服自身的优越感,充分认识农民工对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需要对其关心和帮助。农民工也应充分培养自信和自尊,强化权利保护意识。
2.推动制度体系创新
改革户籍制度。这一目的是要变“城乡分治”“城乡两制”的户籍制度为城乡统一、一视同仁的人口管理制度。通过改革户籍制度,给予农民工向城里人转变的一种准入机制,使其合法获得市民身份,享受国民待遇。可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彻底取消现行户口所具有的身份、待遇和登记差别的特殊功能,使户口不再成为一种制度性身份。
变革劳动就业制度。这一目的是创造一个公平的制度环境,给予农民工平等竞争权,在市场经济原则下自由流动、自主择业,享有合法权益,逐步形成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政府要规范劳动力市场运作秩序,强制性要求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健全农民工就业权益保护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在劳动就业中的基本权益。
创新教育制度。其目的是为农民工子女提供良好的受教育机会。流入地政府要放开城市公办学校的就学门槛,让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取消针对农民工子女的不合理收费;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及民工子弟学校发展,通过财政投入、师资投入等方式帮助学校规范化办学。流出地政府要重视农民工留守子女受的教育问题,通过建立寄宿制学校使其在教育、生活、安全等方面得到保障。
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使农民工在遭遇失业、工伤、医疗、养老等问题时能够得到保障。农民工作为产业工人应该享有与城市工人一样的社会保障待遇,保险基金应由企业、个人共同交纳,国家给予政策性扶持。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构,既要考虑到与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又要考虑到农民工流动性强、工作不稳定等特点,使这一制度能够满足农民工进入制度方便、退出制度自由、城乡衔接容易的要求,打造全国联网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网络化管理平台。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其目的是要实现农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农民工获得个人经济补偿,解除了后顾之忧,安心在城市打工与创业,同时土地配置效率提高,促进了规模化经营,实现了个人与社会双赢。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一要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保障农民工土地承包关系长期化,拥有土地相关权益;二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制度,为流转土地提供规范的交易平台。
3.变革城市社会组织机制
公正的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要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做到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使农民工享有与城里人一样的权益。工作单位应把农民工深层次地纳入业缘关系网络中,通过开展有意义的文化娱乐活动,创造农民工与本单位城市职工交往交流的机会,营造公平、信任、友爱的企业文化氛围。
维权的工会组织。工会组织与工作单位之间存在着一种依存关系,往往将农民工排除在工会组织之外。因此,一要将农民工纳入工作单位内的工会组织,因为农民工是产业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二要组建农民工工会,这是针对工会组织的一种补充和尝试,由农民工自己担任工会各领导职务,不依附于任何单位。
和谐的社区组织。农民工在城市是以特定的社区为基本生活空间,社区组织应该将他们纳入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培养其社区归属感。一是要把农民工的计划生育、子女教育、劳动就业、妇幼保健、卫生防疫、法律服务和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列入各有关部门和社区管理责任范围,并将相应的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帮助,积极组织农民工参与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促进与城市社会的融合。
发展的自治组织。自治组织是指农民工组建自我管理的社会组织形式。目前的自治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工协会、农民工同乡会、农民工行业协会、农民工兴趣协会等。但是这些自治组织没有固定的场所、稳定的经费和专职人员,在开展活动、维护农民工权益时力不从心。国家应该在政策上对农民工创建自治组织提供扶持,适当降低创建条件;所在单位要支持农民工创建自治组织,在资金、场地上予以帮助,并引导自治组织向良性方面发展。
利他的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NGO)是一种独立于国家、政府力量之外的非营利性群体组织,包括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社会团体及“草根组织”等,在农民工培训、权利维护、权益意识增强等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国家应该鼓励和支持为弱势群体代言的非政府组织,它不仅维护农民工等社会群体权益,同时也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4.重构个体网络支持系统
巩固同质性网络。农民工进城一般是依靠强关系来提供信息和帮助,在遇到问题和困难时,他们也倾向向这些人寻求支持和帮助。因此,以血缘、地缘关系为主的同质性关系网络对于农民工在城市中更好地工作、生活给予了极大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并能起到其他机构和团体无法替代的作用,因此进一步巩固己有的血缘、地缘关系十分必要。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都要为此提供必要的帮助,架设交流平台。如可以为外地同乡农民工举办某些形式的联谊会、联欢会等,创造农民工之间相互交往、沟通的平台。
拓展异质性网络。农民工与城里人缺乏交往,既不利于农民工深度融入城市社会,也不利于城市社会的和谐。因此,有必要拓展农民工的交往空间,扩大农民工社会网络的规模,增强网络异质性,不断培养农民工的城市文明素质,使其做一个合格的新市民。当然,加强农民工与市民的交往,改善双方之间的关系,并非易事,除了需要双方的努力外,政府、工作单位和社区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活动,让农民工对城市社会、工作单位及社区等产生归属感,让他们感觉到是真正地“生活”在城市中,而不仅仅是在城市中“打工赚钱”及“养家糊口”。
[1]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M].李培林,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
[2]龙永图.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第一功臣[EB/OL].http://news.66wz.com/system/2008/12/15/101018014.shtml.2008 -12 -15.
[3]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课题组.全国总工会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报告[N].工人日报,2010-6-21.
[4]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R].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25~27.
The Factors and Tactics Affecting a Peasant Laborer Adapting to the City
Wu Ling1,Cao Haiying2
(1.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Harbin Heilongjiang 150030;2.Harbin University of Finance,Harbin Heilongjiang 150030)
The article explores the adaptability of peasant laborers into the city;analyzes the effect and obstacle of system factors,social factors and individual factors to make peasant laborers adapting to the city;proposes the concept of reshaping social values,driving the connovation of system,reforming the system of municipal community,rebuilding individual network supporting system to promote the strategy of adaptability of peasant laborers into the city,guarantee social integrity and order of social reform,push forward the integrating development of the urban and the rural and accomplish the strategy of industrialization,urbanization and modernization.
peasant laborer,adapt to the city,factors,tactics
G912.3
A
1672-3805(2011)06-0055-05
2011-06-26
东北农业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农民工城市适应的实证分析与政策选择”(编号:20061122)的阶段性成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农民工城市适应问题研究”(编号:20060390778)的阶段性成果
吴玲(1970-),女,黑龙江绥芬河人,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