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不同程度糖代谢异常对新生儿体重的影响
2011-03-24董渭盈
董渭盈,陈 敏
(1.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广东 珠海 519000;2.珠海市人民医院,广东 珠海 519001)
妊娠糖尿病(GDM)是指在妊娠期间发生或首次发现的程度不等的糖代谢异常。妊娠期糖耐量受损(GIGT)是指孕妇血糖已高于正常水平但未达到GDM的诊断标准也属于妊娠期糖代谢异常的类型[1]。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结构的改变以及产前检查越来越系统化、正规化,妊娠期糖代谢异常的发病率和检出率逐年升高。由于GDM对母儿有诸多不利影响现已倍受产科医生及孕妇本人的重视,经过对GDM孕期血糖监测及控制,可大大降低母儿并发症的发生并有效的改善妊娠结局。但对于血糖筛查异常及妊娠期糖耐量受损孕妇未给予较高重视。本文将妊娠期不同程度糖代谢异常孕妇的新生儿体重及剖宫产率进行分析及对比。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经过系统产检发现妊娠期糖代谢异常、孕期未出现其他并发症及合并症的初产妇为研究对象,共212例,分为四组,1组:确诊的妊娠期糖尿病(GDM)64例;2组:妊娠期糖耐量异常72例;3组:血糖筛查升高但口服葡萄糖耐受度测试(OGTT)结果正常(以下简称血糖筛查异常)76例;4组:取同期健康初产妇78例做为对照组。对比4组新生儿体重及剖宫产率(注:我院仅对GDM孕妇进行血糖监测及血糖控制)。
1.2 诊断标准 ①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5.8 mmol/L者诊断为GDM。②孕24~28周孕妇空腹将50 g葡萄糖粉溶于200 ml水中5 min内饮完,1 h后测血糖值≥7.8 mmol/L为血糖筛查阳性。血糖筛查阳性者检测空腹血糖如符合①诊断为GDM;如空腹血糖正常则行OGTT检测(空腹12 h后口服75 g葡萄糖,其正常上线为空腹血糖5.6 mmol/L,1 h血糖10.3 mmol/L,2 h血糖 8.6 mmol/L,3 h血糖 6.7 mmol/L)。如果两项或两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诊断为GDM,如仅一项高于正常值诊断为糖耐量异常[2]。
1.3 统计方法 对以上四组孕妇的新生儿体重及剖宫产率采用SPSS12.0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仅2组和4组间即妊娠期糖耐量异常组孕妇的新生儿体重、巨大儿比率、体重介于3 500~4 000 g新生儿比率及剖宫产率明显高于正常组,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他各组间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表1 不同组间比较(例)
3 讨论
随着对GDM的深入研究,现人们对GDM孕妇非常重视且已形成了一套对GDM孕妇的管理办法。在孕期经过饮食控制、适当运动、必要时加用胰岛素、加强孕期血糖监测,使大部分GDM孕妇血糖控制在满意标准程度(空腹血糖3.3~5.6 mmol/L,餐前0.5 h血糖3.3~5.8 mmol/L,餐后2 h血糖4.4~6.7 mmol/L,夜间血糖4.4~6.7 mmol/L[2])。临床还可见到对GDM孕妇血糖控制过渡导致胎儿生长受限的病例,且在1998年第四次国际GDM大会及2001年ADA建议,具有GDM高危因素的初次就诊患者急性50 g血糖筛查以便及早诊断孕前漏诊的糖尿病患者[3],可见长期以来对于GDM孕妇的重视程度。然而对于GIGT孕妇未给予足够重视,且目前很多产科医生认为该类孕妇仅血糖偏高一点,一般孕期不会出现母儿致命性的并发症。虽然GIGT是轻微的糖代谢异常,但大量资料显示GIGT与GDM的围生儿不良妊娠结果相似甚至巨大儿的发生率高于GDM[4]。本文经过对212例妊娠期不同程度糖代谢异常对新生儿体重的影响分析结果也证实,GIGT组新生儿体重高于GDM组。考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GIGT属于轻微的糖代谢异常,胰岛素相对不足导致餐后血糖持续在相对高水平时间较长。(2)随着孕周的增加,胎盘分泌的各种抗胰岛素激素于24~28周时快速上升,32~34周达高峰,此时胰岛素抵抗作用最强[5],恰恰在这时胎儿生长速度最快、胎儿体重增加最快。(3)GIGT孕妇不觉得自己有异常,往往盲目加强营养,摄入热量过多,血糖水平持续高水平。(4)医生重视不充分,传统认为GIGT不属于病理状态。但GIGT可使胎儿处于母体相对高血糖所致的高胰岛素血症环境状态中,导致胎儿体重明显升高、躯干过度发育,在阴道试产过程中增加阴道分娩风险。在本文所分析的72例妊娠期糖耐量异常的产妇中有一例在阴道产的过程中出现肩难产导致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有学者建议对于24~28周血糖筛查异常而OGTT检测正常者在孕30~34周再进行一次OGTT检测,以减少对妊娠期糖耐量异常及糖尿病的漏诊[6]。孕妇血糖尤其是孕晚期血糖水平高可导致胎儿体重偏高,主要是躯干过度发育、胎儿肥胖,在分娩前常规的B超检查所提供的数据不能充分反映,医生往往将胎儿体重估计的偏小,增加阴道试产风险。因此在临床工作中除严格监测及控制GDM孕妇血糖外还应对GIGT孕妇的血糖情况引起足够重视,加强对GIGT孕妇的血糖监测及控制以适当降低该类产妇新生儿体重、阴道分娩风险和剖宫产率。在处理孕期血糖未监测及控制的GIGT产妇应充分估计胎儿体重及阴道试产风险以防止产伤的发生,必要时在30~34周间再次行OGTT检测以减少对GDM的漏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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