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型的特色农业发展对策研究
2011-03-22倪大钊
倪大钊
郑州市地处中原要道,交通便利,物产丰富,西瓜、大蒜、大枣等特色农产品全国闻名。在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的背景下,作为核心增长极的郑州,在农业发展方面必须围绕城郊型农业的特点,大力向特色农业、现代农业和都市农业转变。只有努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才能有效利用郑州便利的地理位置和农业资源,增加农民的收入,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因此,从郑州市地理位置与物产特点的现实情况出发,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特色农业发展之间关系进行研究,探索郑州市特色农业发展对策,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和都市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郑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整体来看,郑州市初步形成了以合作社为主体,以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补充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格局。由于自身性质限制,农民专业协会未能发展成为规模较大的市场主体。根据笔者的实地调查走访,新郑市的人和养猪专业合作社、绿野蔬菜专业合作社、中牟县春峰果蔬专业合作社等都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此,本文涉及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指农民专业合作社。
截止到2011年8月份,新郑市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发展到187家,已覆盖12个乡镇204个村,成员总数达15863户,带动一般农户19930户,生产基地面积达29620亩,养殖总规模为1783.6万头(只),拥有大型农业机械设备456台(套),成员出资总额达15561万元,年销售总额达4.2亿元。与此同时,在特色农业发展也较为迅速的中牟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3家,其中种植业79家,养殖业77家,水产业9家,其他18家。有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33家,其中省级示范社5家。合作社入社农户1.4万户,农民成员1.29万户,带动农户3万多户,合作社广泛分布于全县17个乡镇236个行政村。2010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均纯收入1万余元,高于全县农民人均收入6836元的146%。这些数据充分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郑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特征
根据笔者的调查走访,发现郑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存在一些共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服务内容丰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内容呈现多样性的特点。服务内容由初始的生产、技术服务为主,逐步向销售、运输、贮藏、加工等各个环节延伸。郑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初步形成了产供销服务为主体,多种服务内容并存的格局,而且随着服务内容的增加,组织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内容的多元化以及产业链的延伸是当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组织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二、经营管理逐步规范。整体上看,郑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始走上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并重发展的规范化道路。就新郑而言,先后有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列为新郑市示范合作社,有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列为郑州市示范合作社,有6家被列为省级示范合作社。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覆盖12个乡镇192个行政村,生产基地面积达28020亩,养殖总规模为1593.6万头,取得河南省无公害畜产品(生猪)产地认证1个,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莲藕)一个。
三、合作层次不断提高。郑州市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部门积极引导合作社与合作社、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合作社与科研推广机构等的联合和合作,创建了新的联合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進一步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农民专业合作联社通过横向和纵向联合,把相关产业链上的组织机构联结起来,为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创造了新的平台,提高了生产技术水平,降低了流通成本,增加了经营利润,从而更好地带动了农民增收,推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成立于2008年的新郑市人和养猪专业合作社,现已发展成为集饲料、兽药、养殖技术咨询、生猪加工、冷藏、销售等一系列环节的联合合作社,现有社员500多户,覆盖新郑市8个乡镇及禹州、长葛两地,年生猪出栏量达两万多头,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链条,有效地提高了辐射带动能力。
郑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走访中,笔者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反映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资金、技术、人才。资金是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而人才和技术则是一个组织成长壮大的内部驱动力,技术和人才的短缺严重制约着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成为组织负责人的最大困扰。
在资金方面,虽然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三农”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但是财政补贴被分散在了购苗、农机、家电下乡等涉农项目上,真正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方面的可谓杯水车薪。虽然我省设有对示范社的奖励基金,但是基金运作却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技术方面,虽然有政府主导的定期的农业技术培训和大中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支持,但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技术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养殖和水产业方面,技术风险仍然制约着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在制约组织发展最为重要的人才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存在严重问题,由于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性质的设定,决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80%以上是农民。农民较低的文化素质造成人才的奇缺,尤其是营销、管理方面的人才,使得组织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郑州市发展特色农业的若干对策建议
郑州市特色农业在发展过程中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带动和引导特色农业发展的方式逐渐步入正轨。笔者根据以上问题和搜集到的资料,对郑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型的特色农业发展道路进一步提出了宏观性的对策建议。
一、政策环境方面。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大环境下,进一步创设宽松的政策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不仅是农业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前提。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政策支持:
第一,允许多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合法的前提下组建和发展,并给予同样的政策支持。第二,明确支持项目内容,建立特定项目长期扶持机制。从目前来看,国家安排的支持项目存在偶然性和随意性,到底哪些项目可以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来实施,由什么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来实施,还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新郑市的莲藕具有洁白细腻、滑嫩爽口、清脆甘甜、纯净无渣、芳香甘醇、营养丰富的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但是在和新郑市富贵莲藕合作社的理事长马富贵交谈的过程中笔者就发现组织发展一直受到政府支持力度弱、资金不到位和厂房难找等问题的困扰。第三,出台专门针对农民合作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四,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实行资金循环使用制度。第五,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给予特别的支持,如小额贷款方面的支持等。
二、人才建设方面。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培养带头人,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并且加强技术人员的支持。目前从郑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实际来看,制约其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是缺少素质较高的带头人。因此,国家及有关部门除了对农民进行就业能力教育以外,还应加大对农民进行有关合作知识方面教育的投入力度,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让尽可能多的农民接受到较为系统的培训。对一部分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农民,可以培养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领头人,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合作意识。在中牟县西春岗村我们了解到该村的草莓种植已经形成相当大的规模,草莓渐渐成为该村的一张名片,这一切都得益于带头人李峰。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优秀的带头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同时,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参加、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现职技术员和有一技之长的大中专毕业生积极的投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当中,成为组织逐渐壮大发展的中流砥柱。
另外,可以充分运用河南省的教育、科技资源,与省内高校进行合作。定向的培养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需要的人才,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对高校研发的一些新的品种进行试验种植等等。
三、组织结构方面。建立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密切组织和成员的联系。从郑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来看,总体以松散型组织为主,紧密型的组织较少。组织与成员之间大多只是靠合同或口头协议联系在一起,并未真正形成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该通过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努力密切与成员之间的联系,使成员以组织为“家”,增强组织的凝聚力,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良性发展。结合组织的发展实际,重点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第一,明晰产权。建立一个严格的产权界定制度,明确每个成员按照何种标准取得应该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产权。进而通过实行单独立账制度,将属于每个成员的那部分财产明确地体现出来,增加成员对组织的信任感,从而对组织产生依赖。第二,建立合适的奖惩制度。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经济和社会双重属性,但适当的奖惩制度同样不可或缺,有效的奖惩制度会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组织发展。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公司化是农业现代化的趋势,是历史与现实的必然选择,是培养新型农民、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的有效途径,是理性的政策选择。郑州市在发展特色农业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环境等优势,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大力支持,以组织管理理论为指导思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作者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