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价值缺失下的图书馆核心价值生成与实现的途径
2011-03-19李雪冰
●李雪冰
(广东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广东 河源 517000)
1 公共价值
所谓公共价值是指同一客体或同类客体同时能满足不同主体甚至是公共民众需要所产生的效用和意义。[1]在当代社会,公共价值主要由政府或社会团体设计、开发、组织、提供、分配给公众进行消费和享受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满足公众的共同或相同需要。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即公共客体是公共价值存在的客观基础,主体的共同或相同需要是公共价值存在的主观依据,公共客体和主体相同需求构成了公共价值的两大基本要素。[2]不管从价值关系还是从价值实体上看,公共价值是存在于公共领域中的价值,它以公共领域为依托,以公众的需求和消费为旨归,所以它是一种公众价值和共同价值。说公共价值以公共领域为依托是指它总是存在于公众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之中,如公共环境、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等是与公众的公共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价值所依托的公共领域是指它以公共领域为存在方式,公共领域以自然空间为存在形式的公众活动和生活的公共场所,离开人的公共生活和活动,单纯的自然空间是无所谓公共领域的。所以,公共价值所依托的公共领域实质是指公众生活和活动的公共空间、公共环境和公共条件。公共价值之所以是公共的,最为关键的是这种价值不属于个人或集团所有或私有,而属于全社会和公众所有,因此,公共价值不是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服务的,而是为社会的全体公民及公众服务的,满足公众的需要,它的价值取向是公众,而不是个人。[3]
2 公共价值的缺失
2.1 公共产品资源的缺失
公共价值是由国家提供和分配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所体现的,它属于国家和社会所有,社会所有成员都有权分享和消费这些公共产品。《公共图书馆宣言》明确指出:“建立公共图书馆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从我国的情况看,与国际标准有很大差距,全国公共图书馆一年的购书经费人均不足0.5元,越到基层,政策支持与各项经费越没有保障,而且县级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占总支出的比例持续下降。根据联合国发布的公共服务指南,公共图书馆的馆藏应该以每人1.5到2.5册为标准。[2]对于我国的所有公众而言,国家没有提供满足全社会民众需要的图书馆公共产品。
2.2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制度、管理缺失
2008年11月1日我国实施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立了以服务人口为主要依据确定公共图书馆建设规模的原则,其中《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还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控制指标体系,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未来5—10年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规模控制的主要指标,如: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0.6—1.5册,千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座位0.3—2个,千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6—23平方米。但从目前实施的情况来看,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因为体制存在问题、制度上没有保障、公共服务的体系不健全,根本无法达到指标要求。显然我们的公共服务不论规模还是质量都存在严重缺失。
2.3 公共价值产品的规模与普及缺失
如果政府提供的价值产品是少量有限的,它只能满足少数人的需求,覆盖面很有限,这些价值产品就不能称为公共价值产品。政府只有提供和分配足够量的公共价值产品,才能满足全社会广大民众的相同需求。也就是说,公共价值产品的生产、提供、分配、拥有和消费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并像网络一样覆盖全社会,才能成为公共价值产品。2009年,我国平均45.9万人拥有一所公共图书馆。我国的图书馆网络由最高的国家图书馆到最基层的“农家书屋”只是一条线和一个个点,没有形成面,横向连接少,没有形成大的公共图书馆联盟,规模和宽泛性不够。与每1.5公里半径内设置一所公共图书馆,平均2万人左右拥有一所公共图书馆的国际标准相比,差距显著。
2.4 公共价值产品作为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缺失
公共价值作为为全社会、为公众服务的公共产品,它的开发、制造、提供、分配、享用和消费主要是在国家行政权力规划、调控、干预和监管下进行的,而不是资本的市场运作过程,因为公共价值不是以增值和赢利为目的而存在的,而是作为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满足公众的基本需求和社会的正常运转而存在的,它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性质。图书馆提供的信息服务是一种公共物品,公民平等、自由、免费利用图书馆是政府提供的知识保障机制。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社会福利体系没有形成,相应的法律没有制定,知识保障机制不完善,图书馆在管理中设置的种种障碍使公众无法自由、平等、免费地使用图书馆提供的公共产品。
3 图书馆核心价值内容的不确定性
国际图书馆协会和机构联合会(IFLA),2003年8月在德国柏林召开的第69届IFLA全体会议发布了IFLA核心价值。之后,又在《战略规划2006—2009》中提出:“认可信息、思想、作品获取自由的原则”以及“人类、社团、组织出于社会、教育、文化、民主、经济等方面的目的和需求,需要广泛和公平地获取信息、思想和作品的信仰”等。
2004年6月,美国图书馆协会(ALA) 理事会通过决议,明确图书馆核心价值的内容是11个方面:使用、隐私权、民主、多样性、教育与终身学习、知识自由、保存、公共利益、专业能力、服务、社会责任。
澳大利亚图书馆和信息协会(ALIA)2002年公布了其核心价值为:(1) 保证自由开放获取知识的记录、信息、创作;(2) 促进人们的思想交流;(3) 致力于提高人们的信息素质和提供学习资料;(4)尊重读者的多样性与个性;(5) 保存人类记录;(6) 为我们的成员提供杰出的专业化服务。
2000年,米切尔·戈曼发表了《我们的永恒价值:21世纪的图书馆员职业》一文,总结出图书馆职业的核心价值为8个方面:知识保存与传递职能;对个人、集体、社会的服务;维护知识自由;理性地处理图书馆业务;鼓励读写与学习;保障知识和信息的公平获取;保障用户的隐私权;支持和采纳社会民主。
以上的图书馆核心价值主要表现在用户服务、知识自由、记录保存、获取平等、信息素养等方面,但从国际图联到ALA,从各个图书馆到学者,对核心价值的表述不尽相同。观点林立,内容粗泛,含义不清,缺乏系统性、逻辑性,目的性不明确。
4 图书馆核心价值生成的障碍
4.1 公共选择机制障碍
公共需求具有受益外在性和需求整体性的特点。核心价值的内容和形式需要公共需求表达机制整体实现。
对个人需求的满足而言,人们对图书馆公共产品的消费通过信息→需求→动机→决策→行为→结果这样的模式进行,由于社会成员存在个体差异,导致公共需求有很大的差异性。如何将个体或群体的需求归结为统一的公共需求,这就要涉及公共选择机制问题。核心价值体现着公共价值的核心,公共选择机制决定着核心价值的生成。
4.2 公共需求的动态性障碍
公共需求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的。古代图书馆,由于生产力落后,为了保存图书文献,流传后代,“以藏为主,以用为辅”;近代图书馆,“用”的观念不断提升,普及、公益、开放、方便;现代图书馆,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知识资源的自由、公正、平等、免费获取这些动态的需求使图书馆核心价值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发展、变化。
5 图书馆核心价值生成的途径
5.1 图书馆组织应合理配置、分配、稳定与增长信息资源
信息资源配置是政府选择(决定)提供某种消费品(包括服务)并为之提供资金。资源配置是指生产要素的组合,以便产出满足某种需求的消费品。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把生产要素组合起来有两个条件:一是经济主体决定提供某种消费品;二是为之提供必要的资金,也就是说,谁决策并为之提供资金谁就是资源配置者。资源配置者并不一定是生产组织者或生产者,后者属于生产过程的问题,不能与资源配置者混为一谈。为了实现核心价值,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进行资源配置。信息资源再分配是政府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对资源分配格局予以调整。通过再分配,保证社会稳定、良性、有序运行。信息资源稳定与增长是指政府具有保证资源稳定增长的职责。它包含信息充分公开、不断更新、平衡等多重含义。
5.2 培育适应时代要求的图书馆核心价值理念和文化精神
现代社会中,任何知识活动都要把人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与归宿。在更加开放、更加多样化、科技更加发达的时代,图书馆核心价值更要强调和社会主导价值融为一体,主导价值是一个社会的灵魂所在。社会主导价值是一个囊括了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及个人精神生活层面的价值体系。在政治生活层面,要倡导公正、廉洁、民主,以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在经济生活层面,要确立效率、公正平等、互助互利的价值导向;在文化生活层面,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用马克思主义整合和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和文化追求,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充分挖掘和鼓励不同层次、不同群体所蕴涵的积极向上的思想精神,最大限度地形成思想共识,凝聚力量,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继承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吸收外来文化的优秀成果;在个体精神生活层面,要崇尚科学精神,注重高尚道德情操、远大理想目标的培养,建立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并重的价值观。
5.3 图书馆的核心价值要建立在图书馆事业的进步与个人需求相统一的基础上
前者着眼于社会现实物质基础、物质丰富的程度以及社会的客观现实性,后者着眼于人的发展水平、人性的丰富程度、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事实上,图书馆事业的进步与人的信息需求是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图书馆事业的进步为人的信息需求提供了现实的物质基础,而人的信息需求又为图书馆事业的进步提供了理想的目标。
图书馆核心价值是图书馆事业的精髓,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指针。对核心价值的研究能为图书馆事业的良性运行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条件,推动事业在“知识自由”社会的理性发展。[3]
[1]汪辉勇.价值、公共性与公共价值[J].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07(4):18-22.
[2]赵芳.公共价值概念辨析[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86-87.
[3]王宏义,蒋永福.作为图书馆核心价值的知识自由研究 [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8(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