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调查与思考——以遵义市为例
2011-03-18吴喜文
吴喜文
(遵义市图书馆,贵州 遵义 563003)
遵义市文化共享工程从2002年11月开始启动,以建立贵州省首家地(市)级分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遵义市支中心为标志,至今已走过8年历程。8年来,在文化共享工程国家中心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经过全市广大文化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全市文化共享工程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无论是文化共享工程的硬件建设,还是服务基层群众的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特别是2009年以来,全市的文化共享工程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呈现出了一些新情况和新特点,但同时也凸显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故此文化共享工程工作任重而道远。针对这些问题与矛盾,笔者认为,就遵义市分中心而言,有其特殊性,就全国而言,有其普遍性。
1 基本情况
遵义市地处黔北,全市国土面积3万多平方公里,辖三区二市十县,总人口756万,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两翼中的一翼(另一翼是贵阳)。从总体上看,遵义市文化共享工程发展历程可分为3个阶段:即2002年11月至2005年为起步阶段;2006年为面上扩展和推动资源整合阶段;2007年至今为全面推进、提高质量、加快发展阶段。
1.1 起步阶段
2002年5月,在文化共享工程国家中心和遵义市政府的支持下,贵州省首家地(市)级分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遵义市分中心正式建立。此后,市政府又两次拨出专款,对市分中心的设备进行了必要的添置和升级。2003年,由国家中心拨款,市、县两级财政匹配经费,在市辖遵义县图书馆建立了贵州省首家县级分中心。市、县两个支中心主要以文化共享工程的视频资源与图书资料流动上门服务方式,广泛开展送文化共享工程资源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受到普遍欢迎,文化共享工程的作用得到初步发挥。
1.2 面上扩展和推动资源整合阶段
200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到遵义市所辖遵义县南白镇龙泉村考察农村文化工作,作出了“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到广大农村,送到村文化室,送到群众中去”和推进文化共享工程“资源整合利用”的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李长春同志的指示精神,文化部随即派出专家组到我市考察调研。在此基础上,2006年初,共享工程国家中心组织开展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遵义新春服务行活动”,在我市又建立了11个县级支中心,在市辖遵义县31个乡镇和5个行政村建立了基层服务中心和服务网点。随后,以文化部在我省召开“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经验交流会”为契机,从2006年3月至6月初,遵义市支中心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积极着手推进文化共享工程与广电网络、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资源整合利用工作,初步实现了“多网合一、一网多用”的目标,探索出一条与遵义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途径。在2006年6月下旬召开的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经验交流会”上,被原国务委员陈至立誉为“遵义模式”。
1.3 全面推进、提高质量、加快发展阶段
2007年,国家中心将贵州省作为重点扶持省份,省分中心又将遵义市作为重点扶持地区,在省内10个试点县名额中,遵义市占了8个。在省分中心的直接指导下,经过共同努力,8个试点县(市)支中心建设通过了国家中心督导组2007年12月下旬进行的检查验收。2008年后,我市又启动了另外3个试点县的支中心和114个乡镇基层中心的建设。现已完成了12个县级支中心、114个乡镇基层中心、1603个村级点的建设任务。
由于遵义市文化共享工程启动较早,很多工作没有现成的做法和模式,只有靠自我探索、自我总结、自我完善来推动工作。8年的历程有成绩和经验,也有问题和教训。
笔者就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一些意见与建议。
2 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问题
首先是文化共享工程地(市)级支中心建设滞后,工作职责定位不明确,未能发挥其在管理服务体系中承上启下的作用。目前共享工程的管理模式有两种:省文化厅——地州(市)文体局——县文体广局——乡镇;省分中心——地州(市)支中心——县支中心——乡镇基层点。在实际工作中,地市级支中心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省分中心可避开地市级支中心直接到县支中心开展工作(如投入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等问题)。文化共享工程工作在试点之初,由于工作覆盖面不宽,这样的体制机制有其合理性。但随着文化共享工程的全面铺开,这种体制的问题日益凸显。如贵州省分中心对全省88个县支中心业务指导、督查和技术支撑难以顾及周全和及时,而地市级支中心由于缺少来自上级的投入及建设滞后,且缺乏相应的软、硬件系统,对下面的技术业务支撑能力严重不足。加之职责定位不明,致使日常工作中,县级支中心和基层点出现问题,不知向哪一级反映,也不知找哪一级可以解决,管理工作呈现一定程度的混乱。其次,在基层县级支中心,其业务归口于图书馆,乡镇基层点则在乡镇文化站,文化站由县级文体广局和乡镇政府管理,与县图书馆没有任何关系制约,致使县级支中心对基层点的指导和监管工作不易达到顺畅、有效。
2.2 专业技术队伍的问题
首先,除省分中心外,各地支中心都没有专门的文化共享工程工作编制人员,地市级以下均未将文化共享工程纳入预算编制。上级要求依托公共图书馆来做好文化共享工程工作,这个思路总体上没问题,但不解决编制问题,而只是依靠图书馆工作人员兼顾此项工作,显然不是长久之计。而越到基层,无编制问题就越发严重,在基本的图书馆业务人员编制都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要承担起文化共享工程这一重任确实困难重重。其次,专业技术人员极度匮乏,大部分基层公共图书馆的现有工作人员中,很少有专门的计算机专业人才,多数仅仅参加过计算机短期培训。有些地市县支中心,全靠借调其他部门或聘用其他行业技术人员兼职承担共享工程的技术工作。
2.3 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
首先,国家对县级支中心以下只有设备投入,无经费投入,对地市级支中心则没有任何投入,地市级支中心只能挤占图书馆业务经费来开展工作,地市级财政未将文化共享工程纳入预算。按上级要求,县级支中心每年应由当地财政预算两万元作运转经费,基层点运行经费不少于1000元,但在实际工作中,相当多的地方无法落实这部分经费。当地政府领导签订的文化共享工程责任状基本是一纸空文,不承担经费不兑现的责任,也没有任何人去追究。有的县级支中心无经费保障,日常工作都无法开展。
2.4 持续发展的问题
首先,文化共享工程仍然存在“一阵风“的问题,风吹来时(即中央、省的声音大时),各级政府还投入一些经费来作保障,但是,风后即冷的现象普遍存在。文化共享工程刚启动时,中央要求高(二号工程),上级领导指导多,基层单位重视的程度也高得多。但随着时间推移,本应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件常态工作,往往被淡忘,更不要说给该项工作多少投入。其次,能否保证持续投入的矛盾已经显现,文化共享工程建设采取的是分期分批推进的方式,首批试点的县支中心,由于投入的设备年限较久,配置相对较低,加之维护工作不够到位,普遍出现了设备老化现象,致使电子阅览室对读者的吸引力明显减弱,日常服务和业务工作的开展也很受影响,直接制约了文化共享工程作用的有效发挥。
2.5 优质资源组合的问题
一是资源的针对性不够强。国家中心配发资源量虽很大,但是,由于地域性过于宽泛,许多资源,特别是涉及农村实用技术方面的内容并不适合当地的地域特点和实际需要,而各级支中心则对下发资源进行有针对性的重新编组整合做得不够好,致使基层未获得更加有效的资源服务;二是地方特色资源不多,满足不了基层群众广泛需求。地域特色文化资源是本地区群众最为喜欢的,但由于目前主要靠省分中心在做这方面工作,力度显然不够,还应发挥地市支中心在这方面的作用。
以上问题虽然是针对遵义的实际情况调研分析总结出来的,自然有其个性特征,但从与全国各地交流的情况看,也应是全国的共性问题。
3 对策与建议
3.1 强化认识,树立政府的责任意识
要想真正解决好文化共享工程上热下冷的问题,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必须加强。如果对文化共享工程这一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德政工程、软实力工程的认识只限于口号上,没有政府的硬措施作保障,只靠文化部门的热情和力量单打独斗,大多数地区实际上就只靠公共图书馆的热情和力量在抓工作,那么文化共享工程这一构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架子必然是松散的。按照中央要求:到2010年全国将实现“县县有支中心,乡乡村村有基层服务点”的目标,而实现此目标主要靠的是中央政府的支持帮助。而如何发挥好文化共享工程的作用,让基层群众真正享受到这一惠民工程带来的实惠,就要靠基层政府持续的支持和帮助。只有对文化共享工程重视的程度上一个台阶,将此列入当地政府常态工作内容,摆上政府的议事日程,重点解决好经费投入、人员编制等问题,文化共享工程才有希望跨入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3.2 理顺关系,切实解决好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问题
文化共享工程在遵义实施8年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顺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工作者,有时甚至还影响到工作的开展。随着文化共享工程的全面推进,其工作重心正逐步由阵地建设向常态化的管理和服务过渡,长期以来的那种缺乏必要层级性的管理工作模式和省分中心“一杆子打到底”的工作机制已经不合时宜。因此,必须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理顺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与其所辖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的关系,建议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兼任所辖共享工程支中心主任,把行政、业务两条线归并为一条线,避免话语的“多头性”;二是充分发挥地市级支中心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该中心的工作职责,把该中心建成承上启下的重要职能部门,全面负责本地区共享工程的行政管理、技术指导等工作。该中心既对省分中心负责,又对县级支中心负责,避免出现“什么都可以负责和什么都可以不负责”的局面。三是进一步健全“国家中心——省分中心——地级支中心——县级支中心——乡镇及行政村基层服务点”五级网络模式,密切上下联动机制,扩大整体效能。四是进一步理顺协调好文化共享工程与广电、农村远程教育及“农家书屋”的合作关系,提高资源整合利用的质量和层次,尽力减少基层一级文化阵地的重复建设,做到资源共享,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3.3 明确责任,重点解决好制约发展的两个关键性问题
一是队伍建设问题。首先应把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机构纳入编制计划,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人员不足,需增加必要的编制来解决;素质不高,一要在空岗补员时,无论是调动还是招考,必须严格把关,确保补岗者为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二要通过各种途径强化对现有人员的技术培训。二是经费投入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应有“硬性”规定,各级政府财政必须将对共享工程的资金投入纳入预算支出。只有实实在在解决好这两个关键问题,文化共享工程才能够得到健康持续发展。
3.4 整合力量,使服务资源更优化
资源优化问题,应成为持续健康发展和有效服务的重要问题,解决此问题的办法:一是国家中心应有一个专门的资源提供规划,在中华优秀文化大普及的前提下,应有一个诸如东北文化、中原文化、西北文化、西南文化等大版块规划,在欣赏到大众文化的基础上,有国家级高品位的地方文化资源供给基层选用,特别是农村适用技术方面的资源,必须适合当地。笔者认为,资源配给不能搞“大统一”,应有所侧重。二是地方文化特色资源的收集整理,数字化处理应作为省分中心乃至以下支中心的工作重点之一。众所周知,特色即生命力。特色文化也是最易为当地群众接受、喜欢的文化。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和谐文化”的理念,就是要构建让群众最为感动、最易接受的文化,构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融合的文化。而地域性文化就是“和谐文化”的因子之一。
3.5 规划前行,确保持续健康发展
由于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是采取分批推进的方式开展的,“十一五”就已基本完成了各级中心及基层网点的硬件建设。按照文化共享工程是构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要措施的要求,该工程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应列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如硬件设备的老化,应该按3~5年一个周期更换或升级。另外,各级中心责任是什么?保障机制如何有效实施?不但国家中心规划中应该明确,地方分中心规划也应该作出一个近期和远期的安排。只有这样,文化共享工程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1]文化共享工程国家中心主任张彦博有关讲话精神
[2]文化共享工程遵义市支中心2008年—2009年度工作汇报材料
[3]文化共享工程遵义市支中心代起草的《贵州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调研报告(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