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实习护生护理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2011-03-16王昊
王 昊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天津 300060)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日益深化,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及保护自己就医权力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医疗护理安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势下为提高实习护生的法律观念及安全意识,临床护理教学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和预防患者受到伤害,带教护士时时保持警惕及时发现护生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早纠正。本文通过专科实习护生发生的101例护理安全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相应对策,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我院自2009年8月至2010年2月共带教专科三年级实习护生96人,均为女性,年龄20~22岁。在我院化疗内科及腹组、胸组、头颈组等外科科室进行临床实习。
1.2 护理安全隐患案例分类情况 护生实习过程中发生的护理安全隐患共计101例,大致分为护理记录书写方面10例(9.9%)、沟通技巧方面4例 (3.9%)、“慎独”意识及劳动纪律方面32例(31.7%)、护理操作方面55例(54.5%)。因发现及时均为对患者造成不良后果,个别事件引起患者不满,处理得当。
2 原因分析
2.1 法律意识淡漠导致的护理安全问题
2.1.1 护生法律教育课程少 目前我国护理教育中对护生安全意识的培养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相对滞后,传统的护理课程中法律知识很少。护理专科生学制平均为3年,有关护理与法的课程只在《护理学基础》中有2学时〔1〕。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不能系统及时的学习,使护生对这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从而欠缺法律意识,易在临床工作学习中出现护理安全隐患。
2.1.2 护生记录护理文件能力欠缺 护生在校期间未完全进行护理文书书写的学习,在临床实践中接触大量的护理文书时,包括体温单绘制、重症护理记录、患者入院评估单等,实习护生一般不能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书写。如有护生在绘制体温单时眉栏项目的填写不全或加页时日期书写格式不对,又如有2例护生进行重症护理记录时出现涂改现象且未及时请带教护士签名,此类情况都可能导致护理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
2.1.3 护生沟通技巧欠缺 护生在实习过程中还不能完全了解患者享有的权利,如在没有取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暴露患者的隐私部位,为其进行护理操作,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而且护生直接面对患者的一些提问时,缺乏沟通技巧或是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容易按自我主观意识给予错误解答,如有1案例患者行直肠癌根治术后4日,家属向护生询问饮食指导,护生擅自作答,不符合护理常规及此例患者的个体情况,带教护士及时给予更正,避免了患者的不满及纠纷隐患。
2.2 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导致护理安全问题
2.2.1 护生有的不够踏实,违反规章制度 临床护理工作琐碎,任务繁重。带教护士根据科室需要会将实习后期的护生安排进入三班工作,有些护生认为自己已能胜任护士工作,主动意识过强而产生浮躁情绪,不能严谨认真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此时是发生差错事故的高峰期〔2〕。也有部分护生在倒班工作中放松自我约束,缺乏慎独精神,违反劳动纪律,如在工作期间随意用手机等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导致护理安全隐患。
2.2.2 护生技能掌握不严谨,违反操作规程 本组资料显示此类情况所占比例已超过50%,主要表现为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无菌原则、操作掌握不熟练等方面。如有1例护生在进行皮试操作时,从物品准备至开始配制均使用浓氯化钠,直至带教护士提示方发现拿错药物。“三查七对”是每一位护生在学校里掌握的用药原则之一,大家都非常熟悉,但是由于护生法律观念淡薄,在临床实践中忽视了“三查七对”执行的重要性,成为威胁护理安全的隐患。又如有多个案例,护生换液时未进行消毒均是被提示后方意识到,及时纠正了错误。此类事件表明护生在临床操作中忽略环节的重要性,无菌概念不清。
3 对策与方法
3.1 重视不同时期护生特点,贯穿法律知识培养 针对护生在实习不同阶段的心理特点制定不同的带教计划并实施。在实习护生进入病房前评估护生对法律知识的认知度,对护生进行劳动纪律和护理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她们学习《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护生能够在学习知识、技能时注意以法律规范自己,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实习中期要对护生心理变化进行疏导,加强“慎独”教育,提高护生工作自觉性。此期使护生了解到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每个环节都存在风险与隐患,提高其法律意识,明确只能在带教护士的指导或监督下对患者实施护理。实习后期是防范护生发生护理差错的关键时期,此时护生对各班次的护理工作都已比较了解,并有更多的护理实践机会;另外,此期许多护生同时关注就业问题,工作中容易出现精力不集中的现象。针对以上不稳定因素,从教学上强化实习考勤制度,增加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次数,加大防范护理差错事故的宣传力度,以多元化方式为护生进行警示教育,使护生圆满完成临床实习任务。
3.2 提高安全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 实习阶段带教护士有责任帮助护生树立良好的职业素质及掌握熟练的技能,从而确保护理质量,防范、减少差错事故和护患纠纷的发生。在提高安全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可以文件书写、护患沟通、技术操作等为起点,逐步开展广泛的安全教育。
规范护生护理文件的书写:在实习期间带教护士有责任指导护生正确书写各项护理文书。如体温单的绘制不得涂改和伪造;按书写规范与“十字要求”进行护理记录的书写,且书写内容需经带教护士仔细检查并附有签名后方可生效等。帮助护生掌握护理记录的重点是对患者病情变化、采取相应的的治疗护理措施及对病情转归的后期评价进行客观、及时、完整的描述。使护生通过对患者的病情细致观察后一点一滴的记录,更加明确护理文书的法律效用及法律意识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在进行护理带教操作前,教师应对护生的操作能力进行评估,并与护生共同分析在此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确认护生可独立完成。指导护生操作前向患者做好自我介绍,良好的精神面貌同样会增加患者对护生操作的信心,征得患者同意后再进行操作并履行告知义务,这既是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也是护士自我保护的需要〔3〕。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与患者沟通,了解患者的感受、倾听患者的主诉,丰富的语言交流及专业安抚等可以增强护生与患者之间的感情,提高护理质量。
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及规范操作规程:按临床教学要求,必须实施专人带教,并对所带学生的一言一行负责。严格遵守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坚持“放手不放眼”,是每一位带教护士应遵循的原则,要向护生明确只有执业护士的严密监督和指导下才能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并将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如将“核对”“三查七对”制度融入到操作的各环节中,使其清楚的掌握查对制度、无菌原则、消毒隔离等各项规章制度。
3.3 护理缺陷管理方法运用至护生安全教育 在临床带教期间定期进行小组讨论或以周记形式,鼓励护生将已发生或易导致护理差错方面的事件讲出来,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讨论,形成资源共享。通过学习临床案例,给护生留下深刻的印象,使护生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从而增强护生的安全意识。
4 对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反馈
我院护理部对此十分重视,自2010年2月后更加强了实习护生的管理,特将安全意识作为临床教学的重点。大部分实习护生认为带教护士严格要求利于自己的进步,也有个别护生不以为然,此类现象更引起临床带教的高度警惕。
〔1〕 李勤,周艳,袁华,等.护生法律意识培养途径探析[J].护理管理杂志,2005,5(1):40-41
〔2〕 孟庆玲,王建波,刘桂春.增强护生法律意识确保护理安全[J].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8,5(2):155-157
〔3〕 田丹生.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J].中国护理管理,2005,5(1):14-16
(2010-07-20收稿,2011-01-28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