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根本战略
2011-03-12中共孝感市委书记黄关春
◎/中共孝感市委书记 黄关春
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对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了科学规划,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紧密结合湖北实际,对全面实施《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作出了安排部署。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事业关乎民生,引领未来;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一、只有教育优先发展,才能实现科学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我们要深刻认识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具有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坚定不移地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战略。
第一,优先发展教育,是推动孝感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教育既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推进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只有教育优先发展,才能实现科学发展。科学发展的前提是正确认识和把握自然界及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要使科学发展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自觉行动,有赖于教育的教化和引导。科学发展的主线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关键、最核心的内容是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如果没有教育的优先发展,科技创新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科学发展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本身就是教育的应有之义。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类学校以及全社会要形成教育优先发展的高度共识和自觉行动,推进孝感科学发展的进程。
第二,优先发展教育,是孝感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的现实需要。孝感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就要注重发挥比较优势,在区域发展大格局中抢占制高点。开发人力资源,增强人才竞争力,发展教育是根本途径。孝感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希望在创新、关键在人才、基础在教育。如果教育发展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步伐,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只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发展黄金期,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到2020年实现“基本建成”的目标就大有希望。
第三,优先发展教育,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而且是更大的民生。党的十七大把“学有所教”作为民生建设五大目标之首,是因为教育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缩小不同群体发展差距、实现人们崇高理想和人生价值的重要桥梁。教育可以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命运,承载着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愿望和期待。对一个家庭而言,子女教育是天大的事,每个家长都希望子女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能够学有所成、健康成长。从这个角度讲,教育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努力提供充足的、优质的、不同层次的教育,让每一个家庭的子女从有学上、有书读到上好学、读好书,让每一个人都能够接受多样化、多途径的继续教育,做到“学有所教”,是我们执政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现实任务。
二、立足公平和创新,积极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孝感市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着力建设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2015年基本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这个目标反映了全市人民的意愿,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孝感市委、市政府一定要坚持以育人为本,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现代教育体系为抓手,努力实现这个奋斗目标。
(一)以促进教育公平为方向,统筹发展各类教育。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既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也是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方针。
一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是教育公平的基础。尽快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着力缩小义务教育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逐步实现更大范围的区域均衡发展。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统筹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全面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项目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学校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薄弱学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等重点工程,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
二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基础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原则,积极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把这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实、抓好。要把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社区)幼儿园,形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重点,以村(社区)幼儿园为基础的学前教育办园格局。
三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于提高公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重要作用。以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为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城乡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在强化政府举办高中阶段教育主体地位的同时,支持民办学校发展,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不断丰富优质教育资源,努力使更多的适龄少年进入高中阶段学习。
四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培养更多的应用型、技术型人才,是“以用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围绕建设武汉城市圈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加快孝感职教集团和县市职教中心建设,构建具有孝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打造武汉城市圈职教大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校企协商的原则,探索建立“三共”(共建、共享、共赢)式校企合作的办学机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趋势,建设一批反映市场需求、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重点示范职教专业,创建职教专业品牌。加强涉农职教专业建设,培养更多的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
五是支持发展高等教育。积极支持孝感高校加快发展,全面提高孝感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孝感广播电视大学办学水平,进一步扩大和利用好高等教育资源。
六是解决好特殊群体子女就学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和服务体系,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对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落实好普通高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健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体制机制。省委书记李鸿忠代表省委、省政府作出郑重承诺:不能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让一个学生失学。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兑现承诺,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上学,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破解教育发展难题。教育科学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创新,关键是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完成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任务,必须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在一些重点环节取得突破。
一是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树立全面发展、系统培养、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人才培养观念,克服当前应试教育带来的弊端,深化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方法、教学手段、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教学评价制度改革,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和社会适应能力。探索建立有利于发挥个人专长的教育模式,注重拔尖创新人才个性化培养。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类别多样的评价标准;改进社会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建立以业绩为重点,以品德、知识、能力为关键要素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正确处理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建立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管理教育、发展教育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转变管理职能,减少对学校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要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提高质量上来,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教育质量的监督和指导。
三是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孝感市在校学生现有八十多万人,如果包括继续教育在内就涵盖全市公民,仅靠政府投入办学,很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必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要全面贯彻落实《民办教育
促进法》,加强引导,规范管理,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特别是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大胆探索校企合作办学的途径和方式。
(三)以提高教师素质为重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抓手。
一是激励优者从教。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吸引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投身到教书育人的崇高事业中来。大力加强师德建设,锻造师魂,引导广大教师提高师德修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广泛开展优秀教师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认真实施“农村义务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做好资教生接收工作。深入开展城乡支教、名师援教活动,探索建立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中小学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教师补充机制。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职工在学校之间、区域之间合理有序流动。
二是落实教者从优。保证教师政治和生活待遇从优,工作条件和环境从优,使教师成为全社会受人尊重、人人羡慕、普遍追求的职业。要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全面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考核同晋级、评先、职称评定挂钩。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倾斜政策,鼓励、引导教师到山区和边远地区任教。加快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和安居性住房建设,改善广大农村教师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使他们安居乐教,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对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是培养教育专门人才。教育家既包括教育名家,包括各个层次的教育专家。大、中、小学的校长(书记)、幼儿园的园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骨干教师等,都可以成为各个层次的教育家。按照培养教育家的要求,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书记)的培训,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倡导教育家办学,鼓励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将学校办出内涵,办成名校。坚持开展“孝感市名校长、名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和“湖北名师”推荐工作,努力培育造就一大批教育专门人才。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第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担负起教育改革发展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抓紧制定本地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的实施措施,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教育发展规划、教育投入保障、教育政策落实和教育质量提高,成为熟悉教育、情系教育、支持教育的领导者。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列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第二,落实投入保障机制。省委书记李鸿忠强调:教育投入要作为全省财政的第一投入。各级政府是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责任主体,要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教育经费稳定增长。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两个比例”的规定,切实增加教育投入,保证教育经费投入达到法定水平。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到2012年,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国家规定目标,并逐年有所增长。要按规定比例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坚持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贫困地区教育、特殊教育的政策导向。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依法归口管理的体制,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60%要用于教育。着力拓展社会资金投入教育的渠道,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公益性教育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
第三,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到学校党组织活动的始终。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教育督导和问责机制,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和举办者的权益。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营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教育环境。
第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教育改革发展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覆盖面广,基础性强,涉及千家万户,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要聚各方之智,举全市之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形成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群众对教育的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好、保护好、引导好人民群众支持教育发展的积极性。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果、新经验和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在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