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含英:我国近代水利事业的开拓者
2011-03-08梅昌华
文/梅昌华
张含英:我国近代水利事业的开拓者
文/梅昌华
1981年,张含英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之约,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做“黄河召唤系我心”。这个命题十分恰当地概括了他为黄河事业呕心沥血,艰苦努力的奋斗历程。
张含英的家乡是山东省菏泽县,地处黄河下游沿岸,深受黄河泛滥之苦,幼年的张含英,就经常听祖母和母亲讲述黄河决口改道的故事。每年夏秋季节,黄河涨水的警报声,人们紧张防汛的呐喊声,在他幼小的心灵上都留下深刻的印象。上中学时,他又听到老师讲述清咸丰五年(1855年)黄河在河南省兰封县铜瓦厢决口改道的往事:黄河河道一下子从菏泽县城的南边滚到县城的北边,此后20年间无人整治,任其泛滥,灾情特别严重。这些事,迫使张含英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蕴育了中华民族的黄河为什么这样残暴?为什么它会决口改道?他决心要探索这个奥秘。他认为,水利也是科学的一个分支,他要通过研习水利,实现“科学救国”的抱负。
1925年,张含英从美国留学回国。恰在这一年,黄河在濮阳县(当时属河北省)南岸的李升屯民埝决口,泛水于下游黄花寺冲决南岸大堤,祸及山东省。山东省河务局请他同往调查水灾,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治理黄河的实践。经过调查,他认为黄河决口是由于堤防不固,而固堤之法,必须改埽工为石头护岸,但遭到保守思想与腐朽势力的反对。从这次石埽之争中,使他悟出一个道理:治理黄河不单是工程技术问题,其中还有社会问题。
1928~1930年,他在山东省建设厅工作时,曾先后提出引黄灌溉和发展省内水电等建议,同样遭到反对。在他一再坚持下,只修成一座小型虹吸管和一座小水电站,但得不到推广。
治河实践遭到挫折,但张含英的治河意志没有改变。他积极从事治河历史与治河理论的研究。在美国留学期间,他曾向柯乐斯教授借阅过4册黄河资料,内容十分丰富。这给他的黄河研究工作帮助很大。回国后,他又详细阅读和研究了我国历代治河的大量论著,提出两点新的认识:第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治河计划,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第二,过去治理黄河,多侧重于孟津以下的黄河下游,而黄河为患的根本原因,是来自上中游的洪水和泥沙,所以专治下游,不能正本清源。
我国著名水利专家李仪祉于1931年2月24日在《大公报》上发表了《导治黄河宜注重上游》一文。3天之后,张含英也在该报发表了《论治黄》的文章。该文认为,对于传统治河观点而言,李仪祉提出要注重上游的意见,无疑是治河策上的新发展,但就治黄整体而言,应上中下游并重。此外,该文还深刻分析了黄河得不到治理的社会原因,如河政不统一,许多矛盾无法解决;保守思想作祟,新的科学技术得不到推广应用;政治腐败,河工人员存在“利河多事”的思想等等。此文发表以后,他曾担心会得罪于当时已负盛名的李仪祉先生,以后的事实证明,他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在时隔不久的一次聚会中,李仪祉先生笑容满面地和他握手,表示了对他的论点的赞许。1933年9月,黄河水利委员会成立,李仪祉出任第一届委员长,张含英被任命为委员兼秘书长。两位专家的相识与共事过程,成为水利科技界的一段佳话。
1933年黄河洪水暴涨,下游多处决口,国民党政府匆忙命令成立“黄河水利委员会”和“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并指定黄河堵口事宜由后者负责,前者“不必过问”。身兼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的冀、鲁、豫三省主席也声称,下游河防仍由三省河务局主管,黄河水利委员会不得参与。在这种情况下,黄河水利委员会只能从事科学治河的前期工作。虽然提出“十年一小成,三十年一大成”的设想,但要实际展开工作,仍然受到各方面的牵制,如水文测验、地形测量、模型试验、水土保持试验工作,实施起来阻力很大。尽管如此,张含英在黄河水利委员会工作的3年里,仍然加强基本资料的观测研究,并多次深入现场调查,探索自然规律,先后发表论文多篇,于1936年连同以前著作汇集出版了《治河论丛》一书。同年还出版了《黄河志·第三篇水文工程》一书。
1947年,张含英在中国工程师学会第十四届年会上发表了《黄河治理纲要》论文。这是他回国20多年研究黄河的总结论,可称之为其代表作。
该文分总则、基本资料、泥沙之控制、水之利用、水之防范、其他共六部分,80条意见,约18000余字。他在总则中首先提出治河的基本原则:“治理黄河应防治其祸患,并开发其资源,藉以安定社会,增长农业,便利交通,促进工业,从而改善人民生活,并提高其知识水平”。还指出:“治理黄河应根据需要达到之目的,政治经济之现实背景与未来之发展,及天然因素或条件,先行拟定治河之方策。此项方策并应随资料之补充,学术之进步,与社会之需求,每5年检讨一次,必要时修正之”。“治理黄河之方策与计划,应上中下三游统筹,干流与支流兼顾,以整个流域为对象”。“治理黄河之工事,凡能作多目标计划者,应尽量兼顾”。“治河之各项工事,彼此相互影响,应善为配合之”。“黄河之治理,应与农业、工矿、交通及其他物资建设连系配合”。
尤其在泥沙之控制部分,他首先指出“黄河为患之主要原因为含沙量过多。治河而不注意泥沙之控制,则是不揣其本而齐其末”。并建议:“为求彻底明了泥沙之来源及河槽冲积之现象,应于流域以内布设观测站,河道择设观测段,并根据实地情况作控制之研究。”认为减少泥沙来源的主要方法是:“对流域以内土地之善用,农作方法之改良,地形之改变,沟壑之控制诸端”。还指出这些“多为农林方面之事,故应与农林界合作处理之”。
1959年,水利部副部长张含英(前排左三)视察玛纳斯河渠首工程。
关于水之利用部分,他首先提出应推算全河各段之水流总量与潜能,“进而支配全流域灌溉之用水,航运最低之接济,以及电力之供给”。并指出:“水之利用,应以农业开发为中心、水力、航运应配合农业”。同时又要注意,对各河段作具体分析,明确各河段的主要目标。如“贵德之龙羊峡,循化之公伯峡,皆可拦河作坝,用水发电”。“龙羊峡以下,经松巴、李家、公伯、孟打、寺沟、刘家、盐锅等七峡而至兰州”,均可进一步研究拦河作坝。兰州至中卫间,则“应先于大峡之西霞口,红山峡之吊吊坡及黑山峡之下口筑坝”。上述两个河段,“必于利航,水力、灌溉、蓄水数者同时兼顾。而高地之灌溉,又须藉力抽水……故此段工程最宜作多目标之计划”。同时应顾及大通河、大夏河、洮河等支流的开发治理。
关于水之防范,他首先指出“黄河下游为水患最多之区,亦河患特别严重之地,其治理目标,应列防洪为首要”。上述陕县至孟津间之筑坝拦洪与上中游泥沙之控制等事,均“应视为下游防洪之有效办法”。此外还提出在“郑县及兰封南岸,原武及开封北岸,长清或济阳北岸等处,可否开辟泄洪道,应分别研究并考其利”、“当其他防洪工程进至相当阶段时,再作束窄堤距之图”、“初期修整,不可贸然束窄”、“若仅以堤为防洪之具,则应以安全排泄郑县2.2万秒立方米洪水为初步标准”。为目前计,下游“可备一平时河槽及洪水河槽”。下游河槽之固定,“应视为今日急要工作。而固定之法尤宜即行着手研究,并选择适当河段早日试行”。
“黄河上、中游之水患,在过去及现在,范围均尚不大,灾情亦较轻微。但若干年后,可能因经济建设,人烟日密,财富日增,而渐威胁严重”。并提出兰州、绥远、韩城、朝邑等地区水患防范之意见。河口段之治理,亦应拟定计划。
此外,文中还提出“防洪不应以决口能堵为己足,而应以预防免决为职责”。亦“不能视为纯粹之慈善或赈济问题,应顾到其与经济方面之关系”。防洪“必须有一适当之标准,而此项标准之拟定,亦为社会经济之问题”。
在基本资料部分,该文详细列举了应调查研究水文、泥沙、蒸发、地下水、地形、地质、经济等情况及资源蕴藏量等项。充分体现了他科学治河的思想。这篇论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治黄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张含英长期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和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并兼任部技术委员会主任等领导职务。建国之初,我国水利基础十分薄弱,水利科学技术也很落后,要迅速改变这种状况,张含英深感自己责任重大。他认识到只有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发挥自己的专长,全心全意为人民办水利,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当时水利最迫切的任务,首先是防治淮河、长江、黄河等几条大江大河的洪水泛滥,紧接着就是制定各大江河的流域规划和许多重要工程的施工。这些重大问题的处置方案和规划设计文件,都要经过部技术委员会审查研究,提出意见,然后上报。为了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把好技术关键,张含英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政策水平。部务会议上决定重大问题时,他都能陈述己见。他同时看到,当时转业从事水利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大多对水利知识比较生疏,而求知心切,于是决心在工作之余从事水利科学技术的普及工作。50年代,他先后出版了《水利概说》等10多种科普读物,颇受欢迎,有的还被用作干部培训教材。40年来,我国水利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之中就渗透着张含英辛勤的汗水和心血。
20世纪60年代以后,张含英又潜心研究治黄历史,到20世纪80年代,先后出版了《历代治河方略探讨》、《明清治河概论》、《治河论丛续篇》等著作,其中《明清治河概论》一书获1989年首届全国科技史优秀图书荣誉奖。他治学严谨,一丝不苟,引用古藉,务求准确,为核订一句话、一个字,不惜查遍各种卷籍或版本。他为人正直,以自己的学术成就在水利界赢得了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