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的优势与社会管理的创新
2011-02-19刘丽瑛
刘丽瑛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06)
非政府组织的优势与社会管理的创新
刘丽瑛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06)
社会管理创新需要非政府组织的参与。非政府组织具有灵活性、专业性、志愿性、多样性、民间性等特征,可以弥补政府管理中的空白,提高社会管理的有效性,增强社会民众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社会服务的覆盖面,可以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优势作用。应通过营造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社会氛围、建立和完善其参与社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断提高其服务社会的能力等途径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优势作用,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非政府组织;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创新
一、社会管理创新需要非政府组织的参与
首先,现代社会管理的复杂化和个性化趋势为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变革,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代表不同利益的社会阶层。一方面,这些阶层由于各自利益的不同,对社会管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他们希望政府提供更加个性化的社会服务。另一方面,由于不同阶层所代表的利益不同,阶层之间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利益冲突。对于这些利益冲突,政府往往只能从宏观方面给予解决,很难将工作做得细致、彻底。在这种情况下,亟需一种新兴的社会组织去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并要求其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将社会矛盾解决于萌芽状态,这种社会需要就为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可能。
其次,社会管理多元化的趋势为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造了条件。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民众主体意识逐渐增强,体现在政治生活中就是公民的政治生活更加民主化,他们不再单纯接受政府的权威管理,而要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开始学习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但是公民的这种自我管理必须以组织的形式进行,否则社会就会出现混乱,而公民可以依赖的组织正是那些大量散布于民间、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各种各样的非政府组织。所以说,社会管理的多元化趋势为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造了条件。
再次,政府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留下了空间。政府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在许多方面具有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政府原有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已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政府管了许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甚至是不该管的事情,出现了缺位、越位等现象。因此,政府改革势在必行,其中必然包括实现理念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变僵化的社会管理方式,综合运用多种社会管理手段;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为各类社会主体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提供法律支持;等。政府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为了改善社会管理而发生的这些转变,为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留下了空间。
二、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可以发挥优势作用
第一,非政府组织具有灵活性,可以弥补政府管理中的空白。与政府相比,非政府组织规模小,没有复杂的层级结构,成员之间是自愿联合的合作关系。这种组织体制、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使非政府组织具有很大的弹性,能够适应不同地区、领域的条件变化并作出及时的调整。正是由于非政府组织政治性不强、官僚化程度低,所以其便于去做政府不方便做的事情;而且其规模小,能够更迅速、灵活地对临时发生的变化作出反应,不需要等待专家的调查、政府委员的报告或政府重新制定的政策而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因此,当政府无法在某些领域及时、快速地作出反应时,非政府组织就可以发挥其积极、灵活的特性,弥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空白。
第二,非政府组织具有专业性,可以提高社会管理的有效性。虽然政府工作人员是“专业”的行政人员,但是面对社会管理提出的各种复杂问题,他们的“专业性”经常显得很不足,而非政府组织则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它往往以某种专业化的问题作为目的,并以此为标准招募工作人员,这种专业性使其对于某种社会问题有着敏锐的超前洞察力,可以作出警示和预防;对于潜在或已经出现的社会问题,可以提供专业化的决策咨询和建议;对于有关决策方案可以进行科学的评估,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第三,非政府组织具有志愿性,可以增强社会民众的自我管理能力。政府成员是以职业的身份进入组织的,他们在政府中工作首先是为了谋生,其次才是为了实现某种职业理想,因此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来源于该职业提出的职业要求,并非出自个体本身的自愿追求。而非政府组织的志愿性意味着组织成员是以实现某种社会使命、社会责任目标而加入该组织的,他们具有理想抱负,具有奉献精神,这种使命感和责任感不仅可以有效地提高他们的行动效率,而且可以对他们的行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同时,志愿性也是社会自主性的表现,是公民自我管理能力的体现。
第四,非政府组织具有多样性,可以提高社会服务的覆盖面。“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正在逐步为人们所认可,从社会服务的宏观角度讲,政府服务可以覆盖全社会,但是随着社会多元化发展,政府服务越来越难以满足个性化的服务需求,而非政府组织社会服务的介入,恰好弥补了政府服务多样化和个性化缺失的不足。这是因为非政府组织是由代表不同社会利益的群体建立的组织,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它反映了不同社会群体的需要,具有独特性。因此,非政府组织往往能够提供比政府和营利性组织更有效的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特性决定了其在一些服务领域比营利性组织更值得信赖,非政府组织在老人或儿童照料、公共卫生、精神疾患等领域的服务大大提高了社会服务的覆盖面,满足了更多的社会需求。
第五,非政府组织具有民间性,可以真正发现社会管理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政府在社会结构中居于高端,有益于把握客观大势,但却不利于掌握社会底层的真实信息,不利于作出准确、实时的决策,会影响政府社会管理的有效性。而非政府组织的民间性,使其可以贴近社区、贴近社会、了解民情,能够接近处于社会基层的易受损害的群体,能够比较客观、及时地表达群众的意愿,形成有组织、有秩序的利益表达,帮助民众解决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参与到同他们切身利益有关的决策和资源分配中去,有助于提高社会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优势作用,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首先,要改变传统观念,树立民众自我管理的理念,营造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社会氛围。一提起非政府组织,人们往往会很容易地联想到国外的压力集团、反政府组织,这种认识使一些人担心非政府组织壮大后可能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受这种观念的影响,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必然会受到限制,很难成为民众进行自我管理的有效组织依赖。所以,当前需要改变对非政府组织的传统观念,树立民众通过非政府组织实现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自觉,为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营造社会氛围。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要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就必须改变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管得过死,使非政府组织无所作为的状态。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使非政府组织的活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非政府组织治理结构、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为非政府组织的活动提供有效的依据,使非政府组织拥有发挥社会管理作用的活动空间,并充分释放管理社会的能量。
再次,要加强非政府组织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其服务社会的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管理中作用的发挥最终离不开自身能力的提高。只有通过制度、机制完善,不断提高组织成员的素质,真正做到更好地解决一些长期性的社会问题,满足政府、企业无法提供的社会管理需求,非政府组织才能获得政府和公众的认同,才能真正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为社会管理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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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203(2011)06-0082-02
2011-09-15
刘丽瑛(1972-),女,山西太原人,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讲师。
责任编辑 梁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