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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年至一九七九年;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

2011-02-19杨叔铭口述殷之俊宋鹏霖整理

中共党史研究 2011年11期
关键词:资产阶级民族政策

杨叔铭口述 殷之俊、宋鹏霖整理

·见证历史·

一九七八年至一九七九年;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

杨叔铭口述 殷之俊、宋鹏霖整理

杨叔铭(1921—),1939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4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新中国成立后,曾任上海市商业税民主评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工商处副处长、处长,一处处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政协常委。

上海是我国民族资产阶级最集中的地方。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产实行了和平赎买政策。但这一政策在 “文化大革命”中遭到了破坏,上海成为党的民族资产阶级政策被破坏得最严重的地方之一。1977年10月4日,中共中央批转了上海市委 《关于对上海民族资产阶级分子被查抄财物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要求按照中共中央过去规定的政策,逐步加以解决。1978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批转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为全面落实民族资产阶级政策铺平了道路。1979年6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宣布:作为阶级的资本家阶级已不再存在,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79年9月1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解决了遗产继承权等棘手问题。

一、彭冲请中央统战部派人到上海调查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产实行了和平赎买政策。这个事情马克思讲过,列宁也讲过,就是用和平的方式把资产阶级改造过来。但是马克思讲的话,他当然不可能实现,列宁也没有实现这个事情,中国共产党实现了。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按照企业核定的私股,给资本家每年以5厘定息。定息原定7年,1963年又决定延长3年,到1966年9月才停发。除定息外,保持资本家原有的高薪,也属于和平赎买政策的范围。采取和平赎买政策改造私营工商业,以达到消灭阶级和改造人的目的,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取得了伟大胜利,在国际上也产生了很好的影响,这是中国共产党、毛主席最大的贡献,不仅使我国在经济上没有遭到破坏,充分利用了民族资产阶级原来的资产,而且达到了改造的目的。

上海是我国民族资产阶级最集中的地方,1956年清产核资的结果,全国公私合营企业私股投资总额为24.2亿元,其中上海约为12亿元,几乎占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一半。据1964年统计资料,上海有资本家及其代理人84126人。当时全国资本家月薪300元以上的1004人,上海占937人。党的赎买政策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了破坏。全市被查抄财物的有4.8万多户,存款 (定息)3.8亿元,连同公债、金银和其他用品折价,共4.8亿元。“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市资产阶级工商业者普遍被扣减了高薪,或者只发生活费。全市资产阶级分子被冲击的私人房屋 (包括出租房屋)58万多平方米①《少小离家老大回——童小鹏回忆录》,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17页。。1969年5月和1971年2月,毛主席先后批发了 《北京市北郊木材厂认真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各项政策》和 《统战军管组对在京部分统战对象被查抄财物的处理意见》两个文件,重申了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四人帮”及其在上海的代理人阳奉阴违,另搞一套,竭力进行干扰和破坏。1969年6月,张春桥、姚文元匆匆回到上海,连续两次召开所谓落实政策座谈会,强调 “上海特殊”,要搞出上海的所谓对资产阶级政策的样板。张春桥胡说什么 “二十年来还没有学会对资产阶级的政策。搞社会主义对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不大清楚”。他们先后两次炮制了所谓试点报告报送中央。中央没有批,他们就背着干。1971年8月,“四人帮”迫不及待地召开了所谓落实政策的 “八二五”讲用大会,王洪文在会上公然说:“中央没有批,怎么办?不能等”。他们把另搞的一套贯彻了下去,明目张胆地对抗毛主席、党中央。他还胡说:落实民族资产阶级政策 “主要是落实改造”,以极左的面貌来破坏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他们把全市1/3以上的资产阶级分子的高薪砍掉,反对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赎买政策。他们擅自改变国务院关于处理资产阶级分子退休问题的规定,把符合条件的列为 “编外”,只发被扣减工资的50%。他们的这一套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也使资产阶级分子对党的政策产生了怀疑,其流毒还影响到其他一些省市,在港澳和国外也造成不良的影响。

1976年10月6日,曾经在中国政坛喧嚣一时的四个风云人物——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在北京被隔离审查了。10月26日,中央作出改组上海市委的决定,任命苏振华为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倪志福为上海市委第二书记、市革委会第一副主任,彭冲为上海市委第三书记、市革委会第二副主任。同时撤销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在上海的党内外一切职务。中央开会的时候,叶剑英指出,工作组到上海,“要亦破亦立,破要破得彻底,立要立得正确。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①陈锦华:《国史记述》,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第53—54页。。破得彻底,就是粉碎 “四人帮”的帮派体系,把他们篡夺的党政大权夺回来,把他们长期颠倒的是非再颠倒过来,进行拨乱反正。立得正确,最重要就是落实政策,就是立在人心上。立的根本,是正确落实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等。

彭冲在新中国成立后曾任福建省委统战部部长、中共中央华东局统战部副部长。他在任江苏省委书记时,一直重视党的统战工作。他到上海后即注意了解 “四人帮”破坏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严重情况。1977年7月15日,上海市委向中共中央报送了 《关于对上海民族资产阶级分子被查抄财物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提出对上海市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7800多户资本家的被查抄财物予以退还。10月4日,中共中央批复并转发了上海的请示报告,同意将查抄的财物发还给资本家;同时指出,受 “四人帮”干扰破坏的其他有关对民族资产阶级分子的政策,亦应按照中共中央过去规定的政策,继续调查研究,逐步加以落实。

1978年3月,彭冲到北京开会时,当面向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乌兰夫提出,请统战部派人到上海调查,和上海市委统战部张承宗部长一起研究对民族资产阶级落实政策问题。乌兰夫表示同意。他们两人一致认为,党中央、毛主席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赎买和改造政策应当恢复。

1978年4月中央统战部开部务会议分工时,决定副部长童小鹏继续负责对右派摘帽工作的同时,即开始抓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落实工作。童小鹏全力以赴,经商定,由中央统战部工商处的万景光带工商处两个同志先到上海进行调查研究准备材料,并分头征求工商界代表人物和工厂企业党委及职工的意见,然后他同北京市委、天津市委和统战部同志交换意见,再同上海方面共同研究,提出办法和建议。乌兰夫在童小鹏离京前,特别叮嘱他要多和彭冲联系,多听市委和各方面的意见,强调要贯彻毛主席的对民族资产阶级改造政策,这是有国际影响的事。

4月27日,童小鹏及秘书秦国生、天津市委统战部部长李定一行三人到上海,先听取了万景光的汇报。万景光等人先后开了四次座谈会,同上海机电一局、房地局等8个局和黄浦、卢湾等4个区委统战部及上海牙膏厂、第七制药厂等11个基层单位的同志了解情况交换意见。会后同上海市委统战部一起研究,并将情况分成查抄财物处理、高薪、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私房、安排使用等五个问题,考虑处理意见。

为了解党外人士对落实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意见,童小鹏等人于5月4日同上海工商界的主要人物刘靖基、吴志超、唐君远、汤蒂因、刘念智、丁忱、董幼娴座谈。童小鹏先说明这次到上海的任务,他们听后都很高兴,畅所欲言,说出了要求解决的问题和意见,主要是解冻存款、恢复和补发工资、量才任用以及解决被挤掉的房子等问题。刘靖基说:“工商界受冲击时,每人每月只发生活费15元,这个差额许多人希望补发。工资问题,现在工业资本家每月工资最高200元,退休打7折,总觉得少一些。大家反映,太高也不好,有个限度,最高300元。广东郭棣活、江苏刘国钧都是300元。300元以下恢复原薪。”唐君远说: “有人说,现在的工资是 ‘四人帮’时候定的,现在深入揭批 ‘四人帮’,为什么还不变动?高薪不变是毛主席定的。宪法规定保护合法收入,以前的合法收入应该算,那是毛主席领导制定的宪法嘛!现在提出大家要监督宪法的实施,希望中央早作决定。”吴志超说:“万元以上的查抄财物,中央规定暂不退还,我搞不清楚为什么有这个规定。我想总归要解决的”。他们表示要在党的领导下继续改造思想,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5月5日上午,童小鹏等人同上海市民主党派负责人赵祖康等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他们很高兴地谈了粉碎 “四人帮”以后新的上海市委重视统战工作、恢复民主党派活动的情况,都赞成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

当天下午,童小鹏等人又同七个公司、工厂的部分干部和工人座谈,征求他们对落实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意见。大家对退还存款和被查抄的物资、房屋等没有意见。有个工人表示,不同意恢复高工资,他认为 “高工资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经过 “文化大革命”,高工资应该压缩。有些干部认为,高工资是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赎买政策的结果,应该恢复。一提到政策高度,那个工人表示思想通了。

由于受 “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一些人担心全面落实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会导致对 “文化大革命”的否定。在调查研究中,看法和意见相左,突出地表现在:一是对被扣减的工资(包括高薪)是否如数恢复补发?一些人仍主张照 “四人帮”的办法,要砍一刀,最高不得超过200元至300元。有人则认为,砍一刀不符合赎买政策,而且被砍的大多数是民族资产阶级中的头面人物和有专长的工程技术人员,政治影响不好,坚持如数恢复或补发。二是资产阶级分子在企业的职务能不能一律恢复,发还被查抄的巨额存款子女能不能继承。

当晚8时,彭冲来到童小鹏的住处静安宾馆。彭冲对他们来上海表示欢迎。彭冲说,已看过送给他的调查情况汇报,感到很好。既然他们已经来了,就要搞出成果。对于落实民族资产阶级政策问题,他认为,应该按党中央和国务院宣布过的政策贯彻执行。资本家存款主要是定息,要发还。困难的是财物,但也要按不同情况,提出发还办法。房子问题,属私人所有的,应该发还,出租部分按房改办法处理。这些问题一下子解决有困难,分别缓急处理。关于工资,应当恢复,照原定工资给他们,并且要补发,也没多少钱嘛!

童小鹏向彭冲汇报了这两天举行了三个座谈会的情况后,建议由上海市委向中央写个报告,请中央加上批语转发全国。另外要起草一个宣传提纲,对干部职工进行对资赎买政策教育。彭冲明确表示同意,让童小鹏和市委统战部一起起草,并可以邀请一些省、市统战部部长来上海共同讨论。

于是,大家抓紧起草市委给中央的请示报告稿和宣传提纲,争取在10日拿出来讨论。为在11日约北京、黑龙江、四川、湖北、江西、浙江、江苏等省、市的统战部部长来共同讨论,成立了文件起草、资料印发和会场三个小组,立即开始工作。他们又商定座谈会先学习毛主席和党中央对民族资产阶级赎买、改造政策的文件,由资料组摘要印发,由上海市委统战部准备一篇揭发和批判 “四人帮”破坏党的统战政策和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重点发言。

5月11日,座谈会开始。童小鹏先说明这次会议的由来和任务,阐述了党中央、毛主席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利用、限制、改造和赎买的政策,希望大家对文件草稿和宣传提纲多提意见。接着张承宗发言,他揭发和批判了 “四人帮”在上海破坏党的统战工作和对资政策的罪行。各省、市的统战部部长争先恐后地发言,都认为这次会议十分重要,对文件草稿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对宣传提纲也作了补充。会议于5月15日结束。会后,根据讨论意见修改了文件草稿和宣传提纲,将定稿送市委彭冲。他看后表示满意,并表示即送市委讨论后上报中央。

二、中共中央批转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

1978年8月24日,上海市委向中共中央报送了 《关于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当时,中共中央未批发,主要是考虑到:一次发还巨额存款、恢复补发工资,全国约10亿元,一锤子下去,广大职工群众反应怎样?为此,责成中央统战部再听取了职工的意见。中央统战部调查组于11月又先后到北京、天津、上海和广州,邀请约300名职工及工会、交通、财贸、银行等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40余场座谈,广泛听取了职工、干部的意见。总的看,大多数工人对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是赞同支持的。他们说,中央关于对资产阶级的赎买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四人帮”干扰破坏,理应尽快落实,绝不能 “一面搞赎买,一面又拿回来”,中国共产党说话要算数,“言必信,行必果”,这既有利于他们继续接受改造,又能调动他们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上海,特别与港澳相邻的广州的职工认为,许多资产阶级分子和海外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政策落实得好坏,政治影响很大。但也有一部分职工认为,资产阶级分子工资恢复又补发,锦上添花,思想不通,但同时表示:“党中央这么决定,我们还是拥护的”。据此,中央统战部于12月4日再次报告中共中央,认为各项赎买政策应予尽快落实。中共中央在1978年12月26日,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第四天,便迅速向全国转发了上海市委的 《请示报告》①参见 《当代中国的统一战线》(下),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第16页。。这就为全面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铺平了道路。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央批转上海市委 《关于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简称“八条规定”),1978年12月29日,中央统战部约请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座谈,传达 “八条规定”,希望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协助落实,并向广大原工商业者做好宣传教育,及时反映落实政策过程中的问题。1979年1月22日至24日,中央统战部再次召开在京及几个省市工商界上层人士、各民主党派的中央负责人、政协委员中的部分爱国人士参加的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问题座谈会。中央统战部部长乌兰夫讲话,揭露 “四人帮”在“文化大革命”中干扰、破坏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罪行,肯定他们大多数人经受了 “文化大革命”的考验,没有动摇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并且再度宣讲了 “八条规定”:(1)在“文化大革命”中,许多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银行存款、公债、金银和其他财物被查抄了。被查抄的存款,绝大部分是 “文化大革命”前国家按照既定的赎买政策付给的定息,其他被查抄的财物也大多是生活资料。这些都是属于宪法保护的合法收入和私产。过去几年,各地虽已陆续发还了一部分被查抄的存款和其他财物,但相当大的一部分尚未发还,主要是集中在上海等几个大中城市。中央这次规定,他们被查抄的存款,无论金额大小,全部解冻,一次发还。并且按照银行的规定,发给利息;本人已经去世的,退还给配偶。至于其他财物,自不待言,也要抓紧落实发还。(2)中央规定,对资产阶级工商业者被扣减的工资 (包括高薪),一般应当恢复,并且补发被扣减的部分。(3)对资产阶级工商业者被占用的私房,应当归还他们。在处理中,如存在实际困难,可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有步骤地予以解决。(4)对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工作要进行适当调整。确有技术专长的,应当授予相当的技术职称;有业务管理经验的,可以安排适当的业务工作;不宜继续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可以调整岗位和工种,分配力所能及的工作。(5)应当组织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和职工一道参加劳动竞赛和评比;对于生产劳动和工作表现好的,应当实事求是地给以表扬和物质奖励;对政治上表现好、有突出贡献的,可以评为先进生产者或先进工作者。(6)关于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生活福利待遇问题,凡过去国务院有规定的,应认真执行,有些规定由于情况变化,需作相应修改;病假期间工资和医疗待遇,不再按私人股金2000元上下区别对待,一律根据生活困难情况或病假时间长短,按照本人工资发给50%至70%;医疗待遇、非因公死亡待遇,一律参照所在企业单位职工办法办理。退休待遇仍照1962年国务院规定执行,“文化大革命”中有些地方擅自扣减了退休费,应予补发。(7)按国家政策,定息到1966年9月结束。在此以前,凡应领取而未领的定息,可以领取。 (8)对于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子女,中共中央重申,要坚持重在本人表现,不能唯成分论,在入党、入团、升学、招工等问题上,都不应歧视他们。

与会工商界上层代表人物纷纷表示,中共中央作出果断决定,广大工商业者梦寐以求的重大问题解决了,一定要拿出最大的力气,像过去自己开厂办店一样的劲头来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但这一报告有两个问题没有解决。一个问题是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定息问题,原来上海市委报告提出的 “本人已去世的,退还给家属”,上报后改为 “夫妇已去世的,不予发还”。上海市委统战部对父母双亡、本人有困难者先予以补助,后要求民建与工商联帮助做工作。另一个问题是报告中规定:“对原来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再恢复原来职务,另作适当安排”。上述两个问题,乌兰夫讲话时略去未讲①《当代中国的统一战线》(下),第33—34页。。这说明,思想解放和落实政策需要有一个过程。

三、1979年全面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三件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了中国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也随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79年发生的三件事,加快了全面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

第一件事:邓小平会见 “五老”,提出 “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

1979年1月17日上午9点多,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会见了胡厥文、胡子昂、荣毅仁、周叔弢、古耕虞五位老工商业者。“五老”曾是中国工商界巨子,在民族工商业中名声显赫,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的老朋友,在 “文化大革命”期间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冲击。小平同志开宗明义说道:“听说你们对搞好经济建设有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今天就谈谈这个问题。”见到邓小平时,“五老”不约而同地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那就是向邓小平提出要把 “资本家”的帽子摘掉。邓小平耐心地听取了 “五老”的建议,并代表党中央明确地表态:“要落实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这也包括他们的子孙后辈。他们早已不拿定息了,只要没有继续剥削,资本家的帽子为什么不摘掉?”在这次会见时,邓小平提出了 “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的著名论断。他说:“落实政策以后,工商界还有钱,有的人可以搞一两个工厂,也可以投资到旅游业赚取外汇,手里的钱闲起来不好。你们可以有选择地搞。总之,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57页。小平同志以亲切的语调,对荣毅仁提出希望:要他政协的事可少管一点,摆脱一些社会活动,“出山”来从事祖国经济建设,围绕开放、创汇,或主持某一方面的工作,或搞点什么别的,创出一条新路来。不知不觉已到了中午时分,小平说:“先到此为止好不好?请大家一起吃顿便饭——涮羊肉!”

“五老”中年纪最小的是荣毅仁,时年63岁,曾有纺织大王、面粉大王和红色资本家之称。荣氏家族在中国近代民族工业发展史上,起过举足轻重的作用。毛泽东曾评价:“荣家是中国民族资本家的首户,中国在世界上真正称得上是财团的,就只有他们一家。”1954年5月,荣毅仁在任上海申新纺织印染公司总管理处总经理时,正式提出公私合营的申请,1955年正式公私合营。1956年荣毅仁作为工商界的代表,就公私合营问题到北京向毛泽东主席报喜。在陈毅元帅的提议下,1957年1月,荣毅仁担任上海市副市长。邓小平 “点将”请荣毅仁“出山”后不久,1979年2月初,荣毅仁便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设立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建议。他在北京请来61岁的老朋友经叔平,从上海请来了原工商界的故友旧知,他们是:75岁的王兼士、65岁的吴志超、62岁的徐昭隆、68岁的吴光汉、67岁的雷一平、63岁的杨锡山。当年6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0月4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正式成立,荣毅仁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后来中信公司越办越火,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窗口,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象征和标志。

在上海,1979年9月22日,刘靖基先生等一批老工商界人士通过认款的方法吸纳工商界落实政策发还的资金,集资5720万元创办了“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这家企业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民营企业。

第二件事:全国 “两会”的召开,宣布资本家作为阶级已不再存在

1979年6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宣布:资本家阶级在我国的历史条件下是人民的一部分,资本家作为阶级已不再存在,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明确指出:“我国的资本家阶级原来占有的生产资料早已转到国家手中,定息也已停止十三年之久。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②《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6页。。“劳动者”对资产阶级工商业者来说,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提法问题,这既为资本家摘了帽,同时又给予很高的政治礼遇。

小平同志这篇被誉为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纲领性文献的讲话,引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散会后,有的委员感动得热泪盈眶,有的委员回到住所后举杯庆祝。在各小组会议上,发言都很积极。刘靖基说: “这次会议是新的里程碑,震动中外。”金笔汤蒂因说:“第一次喜出望外是公私合营,对于定息,估计坐三望四,结果五厘。去年落实民族资产阶级查抄定息、存款,全部发还,又是喜出望外。这次脱掉资本家帽子,更是喜出望外。”

1979年9月26日,中央统战部、中央组织部、国家计委党组、国家劳动局党组、全国总工会党组制定了 《关于对原工商业者的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提出:今后不要再叫原工商业者为 “资本家”、“资产阶级工商业者”或 “私方人员”;也不要在他们中具体划分谁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谁是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对于在职的原工商业者,应与其他职工一样,合理地加以安排使用;要信任他们,支持他们的正确意见,使他们有职、有权、有责;根据他们的职务和担任的工作,让他们参加应该参加的会议,阅读应该阅读的文件、资料;在选拔、考核、评比、奖惩、培训、参观、出国考察等方面,应与其他职工同样待遇,不受歧视。

1979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等六部门 《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时,有一大批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以及其他劳动者被带进公私合营企业,把他们统统称为私方人员,按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对待。长时间以来,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当前应明确他们本来的劳动者成分。区别的标准:坚持按人们在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作为区别资本家和劳动者的唯一依据。凡占有少量生产资料,一般不雇用工人或店员,自己从事劳动,依靠劳动收入为生活之全部或主要来源者,称为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占有一定生产资料,雇用少量 (1—3人)工人或店员,自己从事劳动以为生活之主要来源者,为小业主;合伙经营的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中,本人资金不足2000元,参加主要劳动,不掌管企业经营管理、财产处理、人事任免和奖惩权者,也划为小业主。小业主属劳动者范畴。

文件下达后,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这项工作结束时,有70万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恢复了劳动者身份。1979年12月,中共上海市委批转市委统战部等五部门关于上海贯彻执行上述文件的 《意见》,到1980年底完成了这项工作。上海原有参加公私合营的私方人员约95700人,通过区别工作,明确属于劳动者的共计61600人,占原私方人员总数的64%。区别出来的劳动者,其成分现在是工人的填 “工人”,是干部的填“干部”;政治和生活福利待遇与企业职工一视同仁,按照工会章程的规定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工会。根据他们的所长,合理安排工作,使他们各得其所。

第三件事:党中央召开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解决遗产继承权等问题

1979年8月15日至9月3日,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在统战工作拨乱反正已经迈开步子的情况下召开的,也是粉碎 “四人帮”后第一次全国性的统战会议。会议以学习邓小平同志在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为主题,结合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和新时期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展开了讨论。上海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张承宗、叶尚志、杨叔铭、佘英、周起渭。

1979年9月1日下午4时至6时50分,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会议,直接听取中央统战部的汇报。中央政治局出席的有华国锋、邓小平、李先念、王震、邓颖超、乌兰夫、胡耀邦、余秋里、耿飚,中央统战部出席的有刘澜涛、杨静仁、平杰三、童小鹏、李贵和彭友今。张承宗以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华东组组长的身份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华国锋主持,刘澜涛作汇报。汇报中,政治局的同志不断插话,会议气氛严肃活泼,邓小平发言最多,载入 《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一书中的 《新时期统一战线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与爱国者的联盟》一文,便是小平同志在这次会议上所作的指示。

当汇报到落实原工商业者的政策子女有继承权问题时,会议主持者说:“夫妇双亡的,是不是要发还给子女,记得在讨论统战部报告时,涉及民法,涉及继承权问题”。张承宗即予说明:“宪法上没有讲有继承权,也没有讲不能继承,在婚姻法上规定父母与子女有互相继承权。”他又说,上海法院处理这类纠纷有200多件,法院基本上同意可以继承,把意见报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也同意上海法院的意见。会议主持者又说:“看简报,上海的工人对落实资产阶级政策不满意,有一个资本家给子女很多钱,子女就不上班了。”张承宗说:“这种情况是有的,但是极少数。上海的工商界搞了一个爱国建设公司,已经集资4000万元……”①张承宗:《爱国者的范畴是很宽广的》,《沪港经济》1995年第5期。

小平同志说:“对遗产要允许有继承权。继承的财产很有限,但如果广东一搞,对港澳就会有影响。港澳到内地投资的资本家就提出子女有没有继承权的问题。不允许遗产继承权,即使老子赞成,儿子也反对。我们应该在法律上作出规定,解决继承权问题”,“对个人的房产,我们历来没有取消个人所有。侵占私房是‘文化大革命’搞的。房子不多,就得发还。‘文化大革命’中有的干部占人家房子,但法律上还是归人家所有,从来没有剥夺”。小平同志还说:“在工人中要做工作,要说清楚道理,给原工商业者定息的钱不多,但给国家、给社会主义的利益却大得很。对于吸收外资,引进技术,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有益的事。大的工商业者还是想把钱投到建设上来的。”①《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160页。

李先念、耿飚等同志都同意应有继承权。李先念说:“中国很多事,跟欧洲不同,欧洲不养儿防老,子女长大,不管了,还有继承权。”耿飚说:“台湾归回祖国,那些人怎么办?政策上不放松不行。九龙、香港、澳门的问题很快就来了,没有继承权,他们不来,国内只有一点点,主要是台湾一大块。农村里没有继承权也不行。农民修了房子,他死了,没有继承权,儿女住到哪里?所以,没有继承权,农民也不赞成。”胡耀邦同志也说:“有些同志思想不通,要教育工人阶级和干部,要有改造社会、改造人的远大眼光和伟大气魄,赎买、继承权的问题,是涉及无产阶级改造社会、改造人类的问题,要提高我们自己的政治水平。这不是什么投降!”华国锋同志说:“我完全同意邓小平同志的意见。”“父母双亡的继承权问题,你们同上海研究一下,还可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定下来。”②《刘澜涛同志传达中央领导同志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要点)》(1979年9月2日)。

由于受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 “左”的路线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末要解决原工商业者定息能否由他们的子女继承这一问题,是颇具难度的,如有的人就振振有词说:“不能把剥削根子留给后代”。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的高度立论,把这一棘手问题迎刃而解。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精神,1979年10月11日,中共上海市委重新作出规定,夫妇已去世的,子女及其他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财产。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据此,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作了明确的界定 (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等),并规定配偶、子女、父母等有继承权。此法于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后,经过中共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努力,在国家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坚决发还了原工商业者被查抄、冻结的存款,并且发给利息;恢复了他们原来的工资并补发了 “文化大革命”中被扣减的部分;允许他们领取应领未领的定息。截至1984年,“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原工商业者 (包括其他方面人士)约300万两黄金、700万两白银、15万件金银制品和800万枚银元已基本按上交银行时的牌价作价退还;退还了被查抄尚存的约350万件文物、字画、珠宝、玉器、工艺品和264万册私人图书;“文化大革命”中被侵占、没收的私房,采取腾退归还原主,或者用其他协商同意的办法,解决了约55%左右③参见 《当代中国的统一战线》(下),第35页。。

(责任编辑 吴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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