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与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确立
2011-02-18马晓春
马晓春
(中国计量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民主党派与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确立
马晓春
(中国计量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我国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有着患难与共、亲密合作的历史,与民主党派合作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条件。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团结和争取各民主党派,从提出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到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确立,都反映了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国家政权理论的影响。
民主党派;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各民主党派在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过程中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结成了亲密牢固的战斗友谊。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思想的正确指导下,各民主党派的革命实践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中国革命的前途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和作用。对此,中国共产党高度肯定了民主党派作为中间势力在统一战线中的重要地位,并在实际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精力开展对民主党派的团结、争取和合作工作。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取得显著成效的根本保证,而且也为中国共产党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一、与民主党派合作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条件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有其历史必然性。1922年 6月 15日发表的《中共中央第一次对时局的主张》就明确表述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思想。指出:“依中国政治经济的现状,依历史进化的过程,无产阶级在目前最切要的工作,还应该联络民主派共同对封建式的军阀革命,以达到军阀覆灭能够建设民主政治为止。”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共产党与非共产党人士合作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事业的成功是由于共产党获得了非共产党人士的支持与合作。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无产阶级和大地主资产阶级都只占全国总人口的少数,而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中间阶级却占全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在这种情况下,处在中间地位的阶级和阶层在中国革命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的无产阶级能否领导革命取得胜利,关键就在于能否处理好与这些阶级和阶层的关系,能否在一定的形式下同他们建立并保持革命的统一战线。毛泽东明确指出:“共产党如果不能争取中间阶级的群众,并按其情况使之各得其所,是不能解决中国问题的。”[1]“在中国,这种中间势力有很大的力量,往往可以成为我们同顽固派斗争时决定胜负的因素。”[2]
民主党派属于中间势力的范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革命的一支重要力量,曾为中国人民的民主革命事业作出过卓越的贡献。历史证明,与民主党派合作,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关键。毛泽东曾经指出:“没有统一战线,革命不能胜利,胜利了也不能巩固”,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困难时期拥护共产党,为我们说过好话,帮过忙”[3]。
中国各民主党派形成的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它们所联系和代表的不是单一阶级,而是这些阶级和阶层的人们在反帝爱国和争取民主的共同要求基础上的联合,是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它们的基本政治主张是反帝爱国、要求民主,与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最低纲领基本一致。民主党派从成立伊始就同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华革命党 (即第三党)就曾积极主动地寻求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建立反蒋联合,共同推翻国民党反动政权;1931年“九一八”事变和 1935年“华北事变”后,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八一宣言”,拥护国共合作的主张,谴责并要求国民党停止“安内”、“剿共”的内战政策,结成各党派一致抗日的联合战线,建立统一的抗敌政权;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前身)亦提出“联苏、联共”之中心主张,进一步加强与中国共产党“更密切之合作”。同时,各民主党派还身体力行,积极加入抗日民族阵线。抗日战争爆发后,民主党派中的不少爱国者积极奔赴抗日前线,直接参加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武装斗争,在对日斗争的战场上贡献了自己的财力和物力乃至宝贵的生命。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各民主党派积极支持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民主、抗战、团结”三大口号,严厉谴责国民党投降派的分裂行径和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摩擦,与中国共产党一道坚持抗战、维护团结、推动民主,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召开伪“国大”,要求实施民主宪政和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全国内战爆发后,国民党撕下其假民主的面具,此时,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发布的“五一口号”,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与中国共产党公开合作,积极投身于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争取民主党派与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理论的提出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一直都在努力探索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在这个国家中各革命阶级的关系如何等问题。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受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多数共产党人希望在中国建立苏俄式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权。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人建立了工农民主专政政权。1935年“华北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迅速激化,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已经成为中国人民的迫切要求。适应这种需要,毛泽东及时指出,工农民主政权包含的范围应该扩大,民族资产阶级应划入人民的范围。同年 12月,中共中央在陕北瓦窑堡召开扩大会议,正式确立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并决定改苏维埃工农共和国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吸纳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阶级参加政府。毛泽东还在所作的政治报告中直接使用了“人民共和国”的提法。
把民族资产阶级纳入人民的范围,这是争取民主党派、巩固和扩大革命统一战线的需要。毛泽东强调:“争取中间势力是我们在抗日统一战线时期的极重要的任务。”[4]民主党派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一员,虽然它们长期处在国共两党激烈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夹缝中,始终未能形成一支左右政局的强大政治力量,但是,在许多重大政治斗争中,其政治态度的向背都对国共斗争和中国革命的前途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和作用。对此,中国共产党高度肯定了民主党派作为中间势力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重要地位,并在实际工作中投入大量精力开展对民主党派的团结、争取和合作工作。在政权建设上,为了照顾中间势力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实现对民主党派的团结和争取目的,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根据地普遍建立了“三三制”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抗日民主政权,吸收中间分子参加。“三三制”即在政权的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毛泽东强调,关于政权组织,必须坚决地执行“三三制”。“这种人员分配的政策是我们党的真实政策,必须认真实行,不能敷衍塞责。”[5]1939年 12月,为了建立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相适应的政权,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强调了中国革命的目的是要“造成各革命阶级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专政”[6]。1940年 1月,毛泽东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声明:“我们共产党人对于一切革命的人们,是决不排斥的,我们将和所有愿意抗日到底的阶级、阶层、政党、政团以及个人,坚持统一战线,实行长期合作。”“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也就是真正革命的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共和国。”毛泽东还进一步强调,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共和国,又有别于苏联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因此,其政权性质既不是资产阶级专政,又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7]。
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理论,体现了对民主党派团结和争取的思想。至于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如何具体实施,1944年 8月 17日,毛泽东在董必武向周恩来请示如何对待增补国民参政员的电报上所作的批示中给出了答案。毛泽东认为,此后应将国民参政会放在第二位,而将工作重心放在“与张、左商各党派联合政府”[8]上。自此以后,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废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就成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追求的政治目标。
三、民主党派争取和平民主的斗争与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确立
抗日战争后期,国民党进一步强化了其法西斯独裁统治,试图在战后继续实行一党独裁。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亲密合作的关系,投入了争取民主团结、和平建国的斗争,通过合作,加深了了解,增进了团结,形成了共识,建立了互信,极大地推进了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
1943年 8月 16日,周恩来在延安作了《论中国的法西斯主义——新专制主义》的报告,号召反对蒋介石的独裁统治。各民主党派纷纷响应,组织宪政团体,创办宪政刊物,举办宪政座谈会,抨击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呼吁开放党禁,实行宪政。1944年 5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发表《对目前时局的看法与主张》,公开要求国民党“放弃十余年来的特殊地位”。9月1日,黄炎培、章乃器等三十余人联名发表《民主与胜利献言》,要求国民党“与民更始”、“一新政象”。1945年 4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报告,明确提出要构建联合政府,指出,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丧失人心”,应当“立即宣布废止”,人民不要“独裁者的专制的统一”,而要争取自由和民主的统一。联合政府主张的提出,立刻“振奋了全国的民主运动”,“为国际国内民主人士所拥护、所同情”[9]。9月 24日,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五百余人在重庆集会,响应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联合政府主张。10月 10日,民盟发表《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明确提出了“立即结束一党专政,建立各党派之联合政权,实行民主政治”等十项具体措施。
抗战胜利后,中国面临着两种命运、两个前途的大决战。为了揭穿蒋介石的“和平”阴谋,1945年 8月 28日,毛泽东亲赴重庆与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对国共谈判表现了空前的热情和关注,他们通过举行集会、发表通电,同情和支持中共的和平建国方针。这些活动与解放区军民的自卫斗争相呼应,从政治上有力地配合了谈判斗争。毛泽东曾说:“我这次在重庆,就深深地感到广大的人民热烈地支持我们。”[10]重庆谈判之所以取得成果,是与各民主党派的支持和配合分不开的。重庆谈判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一道在国统区广泛开展反内战、争民主的运动,迫使国民党于 1946年 1月签订了停战协定,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政协会议达成的政府改组方案、和平建国纲领、军队国家化、国大代表与宪法草案修改原则等五项协议,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平建国的一致立场,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会内会外相互配合、亲密合作的结果。
然而,由于国民党方面在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后对五项协议的背叛,政协决议很快成为一纸空文。1946年 6月,国民党悍然发动内战,企图在短期内将中国共产党及其掌握的军队一举歼灭。全面内战爆发后,国民党为了给自己的独裁统治披上“合法”的外衣,为了打击和孤立共产党,提出要召开“国民大会”。对于这次大会,国民党不遗余力地拉拢收买各民主党派参加。毫无疑问,对于所有的民主党派来说,是与国民党同流合污去召开伪“国大”,还是保持独立的立场继续走和平建国之路,都面临着走向何方的新选择。在这重要时刻,绝大部分民主党派没有辜负共产党的期望,经受住了考验。首先,在伪“国大”召开前,他们顶住了国民党巨额金钱和高官厚禄的利诱,拒绝参加伪“国大”。为此,国民党把伪“国大”召开时间还推延了三天。其次,大会闭幕后,对伪“国大”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给以猛烈抨击。民主建国会、民主促进会、九三学社等几个团体联合发表《对一党宪法的联合声明》,严正指出:伪宪法“作为战争的武器,借以伪装民主,对付异党,扩大战争,重苦人民”[11]。由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坚决抵制和揭露,国民党企图利用伪“国大”来孤立共产党和粉饰自己反动统治的阴谋被彻底粉碎。
1947年 11月 6日,民盟在国民党政府的高压政策下被迫“自行解散”。这件事促使民主党派认识到,依靠和平、合法的方式争取民主在中国是不可能实现的。1948年 1月,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在香港召开,宣布今后要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号召全体盟员“为彻底摧毁南京反动独裁政府,为彻底实现民主、和平、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到底”。这标志着民盟从此站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立场上。与此同时,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也公开表示承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其他民主党派也纷纷明确表示了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立场,从此走上与中国共产党全面合作、共同反蒋的道路。一方面,各民主党派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将革命进行到底的主张;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要求各自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地下组织,加紧进行策反工作和搜集军事情报,组织反蒋武装,以实际行动支援和参加人民解放战争。
1948年 5月,为进一步孤立国民党反动派,团结一切人民革命力量,争取和迎接革命的最后胜利,中国共产党借纪念“五一”劳动节之机,向全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发出了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联合政府的号召。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的发表,得到了民主党派的坚决支持和热烈拥护。5月 5日,各民主党派领导人联合致电中共中央表示积极响应。同时,各民主党派还分别召开会议讨论新政权的性质和意义;确定响应召开新政协的步骤和办法;探讨联合政府的形式和新中国的各项政策以供新政协会议参考。一些民主党派领导人还接受共产党的邀请和安排来到解放区,随后出席了新政协筹备会,与中共领导人共商建国大计。
此时,各民主党派已经在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斗争中结成了亲密牢固的战斗友谊。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朋友、盟友和战友,所以,“在经济上必须保护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要吸收他们的代表参加新政府”[12]。“我们不能搞一党制的政府。那些在我们最困难的情况下支持我们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知名人士,他们都有自己的贡献,我们不能忘掉他们。”[13]1948年 9月,在反复酝酿和不断探索的基础上,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报告中,总结了自第一次国共合作以来中国共产党就政权的阶级性的各种表述,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概念。并进一步指出:“现在不是国共合作,但原则上还是‘国共合作’。现在不是同蒋介石合作,是同冯玉祥、李济深合作,同民主同盟、平津学生合作,同蒋介石那里分裂出来的资产阶级分子合作。”[14]“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头脑中已越来越明晰了。随后,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该文回顾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向西方寻求真理的艰难历程,批评了对英美等帝国主义国家还抱有幻想的错误思想。文中特别指出:“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15]。至此,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完全形成。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确立具有深刻的意义。“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概念表明,我国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权形式与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设想的、与在苏联曾经实行的无产阶级专政相比,除了具有相同的实质外,更突出了中国共产党人自己的独创精神和鲜明的中国特色,就是在国家政权形式中体现了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包容。
[1][2][4][5][6][7]毛泽东选集 (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783,748,747,751,648,675-677.
[3]毛泽东文集 (第 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4.
[8]毛泽东年谱 (1893-1949)(中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536.
[9]周恩来选集 (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204-205.
[10]毛泽东选集 (第 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158.
[11]西北大学历史系中国现代史教研室.中国民主党派史资料选辑(民主革命时期)[M].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284.
[12]毛泽东文集 (第 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312.
[13]阎长林.警卫毛泽东纪事[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352.
[14]毛泽东文集 (第 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135.
责任编辑:张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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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519(2011)02-0036-04
2011-02-16
马晓春,女,浙江绍兴人,中国计量学院社科部教师,浙江大学在读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