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问题
2011-02-18张瑞琨吉秀华
张瑞琨,吉秀华,程 芳
(1,2,3.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2)
关于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问题
张瑞琨1,吉秀华2,程 芳3
(1,2,3.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2)
代表性是党外代表人士的根本属性,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是社会关系和个人特性的统一,其基本特征是政治上坚定、专业上突出、群众中认同。把握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要注重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的有机统一;注重共性与个性的结合;坚持以辩证发展的视角看待问题。
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基本内涵
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是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的一个基本而又重要的问题。对此,人们有着不同的认识,有的人把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等同于行政级别;有的人把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等同于政治安排;有的人把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等同于专业技术成就;还有的人则把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等同于先进性等等。这些说法虽然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却不够全面。我们应该对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讨论。
一、代表性是党外代表人士的根本属性
代表性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问题。党外代表人士与一般党外人士的区别就在于,他们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对于其所联系的群众或其他成员能够起到团结、带动、引领和示范的作用,这种代表性就是党外代表人士的根本属性。
(一)代表性是党外代表人士的立身之本
党外代表人士是由其代表性所决定的,失去了代表性,就难以发挥代表人士的作用。代表性造就了党外代表人士,党外代表人士正是以其代表性和影响力成为所联系群体和成员的代表。新政协成立之时,在确定代表名额和人选时,周恩来曾强调:“个人参加的,我们注意到他在社会上的影响和代表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经历了八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团结了一大批党外代表人士,如张澜、黄炎培、吴耀宗、荣毅仁等。他们大多以政治上的进步性、专业或行业方面的造诣和成就、社会上的影响力而知名。当然,不同的历史阶段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内涵也有所不同。不论是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主要是做各方面代表性人士的工作。实践证明,只有注重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重点放在代表性人士身上,统一战线工作才能事半功倍、成效显著。
(二)代表性是党外代表人士的作用之基
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体现在其对所联系群体和成员的影响力上,体现在其作用的发挥上。由于党外代表人士大多来自其所联系的阶级、阶层和群体,与其所联系的群众有一种天然的关系,具有共同的特征、共同的利益,并形成了一定的威望,能够代表、反映和综合其所联系群体和成员的政治、经济、精神文化上的利益和需求,因此,许多群众就把他们当成旗帜和标杆,当作思想上的引领者、利益上的代表者、感情上的沟通者。统一战线的本质是大团结、大联合。而围绕共同的目标实现大团结、大联合,主要靠各方面代表人士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发挥,靠各方面代表人士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发挥。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党内存在的轻视统一战线的错误倾向,毛泽东曾指出:“有人认为民主党派只是一根头发的功劳,一根头发拔不拔去都没有关系。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是联系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从他们的背后联系来看,就不是一根头发,而是一把头发,就不可藐视。”这里,毛泽东用“一根头发”和“一把头发”的比喻,形象而又深刻地揭示了代表性的道理,成为在统一战线中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重要依据。
(三)代表性是党外代表人士的特色所在
党外代表人士与一般党外人士及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区别就在于他们具有鲜明的代表性。称得上党外代表人士的一般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同时,在社会上和在其所联系群体中具有较大的威望和影响力,这是党外代表人士不同于一般党外人士及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主要特征,是其代表性的体现,也是其“代表”资格所应具备的条件。所以,党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共产党与党外具有代表性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而不是一般的党员群众与党外群众的合作共事。这种合作共事关系具有全面性和高层次性,这种代表性也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特点,决定了我国民主的主要形式是代议民主和间接民主。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各团体和社会各界群众通过各自的代表人士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这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重要特点和独特优势,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战略方针,同时,也是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的特色所在。因此,代表性是党外代表人士的立身之本、作用之基、特色所在。
二、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基本内涵
(一)关于代表的一般理论及代表性的特征
从文字学的角度来看,“代”,从亻,从弋。弋,象形字,形如系有绳子的短箭,故后来指用带丝绳的箭射猎。“代”的含意中隐含有替代者或代理者要受派出者遥控的意思。“表”,从衣,从毛。古人衣裘,以毛为表,后用作动词,指把思想感情等显示出来、陈述出来。由此可见,“代表”一词有两方面的重要特征:一方面是受控性;另一方面是受限性。受控性,指代表者要受被代表者的控制,即受所代表和联系群众的控制,要对他们负责,得到他们的认同;受限性,指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和能力。代表,必须能表、善表并想表。不能表、不善表或不想表,即没有参政议政的能力与愿望,就不可能成为称职的代表。西方政治学的代表理论认为,代表分为形式代表和实质代表:形式代表主要是指代表谁和为了谁;实质代表主要是指谁能够代表和如何代表,代表必须具备哪些品质或条件,包括自身素质、社会影响力、资源占有率等,以及代表者究竟为被代表者做了什么,包括为所在的组织和所代表的人群做了什么、做得怎样,是否能得到被代表人群的理解、支持和拥护等等。在代表理论上,东西方的理解尽管角度不完全一致,但是,观点还是相通的,都体现出以下三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代表谁和为了谁;第二,怎样代表;第三,代表得如何。
基于代表理论的一般观点,代表性是代表的性质、特性、程度。代表性体现的同样既是一种社会关系,又是一种个人特性。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是社会关系和个人特性的统一。所以,考察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要以社会关系和个人特性相结合的视角为切入点。个人特性如果离开了社会关系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是仅仅停留在个人行为的层面;同样,如果仅有代表人与被代表人之间的关系,而不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所谓的“代表”就不能履行相应的职责,同样,也就失去了代表性。
(二)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基本内涵
按照代表及代表性的理论来理解,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是指代表人士受所代表和联系群众的信赖和委托,代表和反映他们的政治、经济、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利益或诉求,并具备维护这些利益或诉求的条件和能力。2010年 8月,在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交流研讨会上,中央统战部部长杜青林提出:“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是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的有机统一,即政治上坚定、专业上突出、群众中认同”。这就从社会关系和个人特性统一的视角揭示了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基本内涵。
第一,政治上坚定。即能够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一是政治立场坚定正确。能够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是政治把握力强。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变幻莫测的形势中,善于分辨政治是非,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思想清醒,旗帜鲜明地支持中国共产党的决策和主张;对于与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相关的信息具有直觉性、敏感性和预见性,能够迅速发现、分析判断并采取应对措施。
三是政治理论水平较高。能够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了解和掌握统一战线的历史及相关领域的理论政策,对党的基本理论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并能运用科学的理论认清形势、分析问题。
四是政策执行水平较高。能够正确把握政治方向,自觉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主动服务科学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第二,专业上突出。即在所从事专业和领域造诣很深、成就突出、贡献较大。
一是专业造诣较深,工作成就突出。党外代表人士必须是在一定地区、一定行业和领域、一定社会阶层、一定的党派或社会团体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人士。他们是所在地区、单位、行业、领域中的佼佼者,造诣高深,工作成就突出。无论是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领导班子中担任职务,还是在教育、卫生、体育、科研等部门从事业务工作,也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海外,都必须在一定范围或层次取得被认可的显著工作成绩,否则,就难以服众。
二是对社会贡献较大。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还体现在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对社会贡献较大上。党外代表人士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是参政议政能力较强。参政议政是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职责,也是他们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党外代表人士必须深入基层开展考察调研,了解社情民意,积极推进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把党外代表人士的人才智力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参政议政成果。
第三,群众中认同。即在其所联系成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同度和影响力,在关键时刻能够站得出来并发挥作用。
一是有较高的联系度。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是广大群众智慧与力量的集结,而党外代表人士则是联系各领域群众的桥梁。所以,要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与所联系成员和群众的联系,全面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诉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团结、影响、示范和带动的作用。
二是有较高的认同度。群众中认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要在本单位或群体中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得到所在单位或群体成员的广泛支持和拥护,成为他们的榜样和带头人;其次,要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在所联系的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和公信力,在社会上有较好的声誉和知名度,能够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拥戴。
三是有较强的影响力。一个代表性强的党外代表人士不仅要成为本行业、本领域、本阶层、本党派或本团体的一面旗帜,以自己的威望和人格魅力感染和凝聚所代表和联系的群众,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履行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使党外代表人士真正成为重要的政治资源和形象载体。当然,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也需要按照民主程序进行推荐、测评或进行民意调查,以此来接受群众的检验和选择。
三、把握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要注重几个问题
明确了“政治上坚定、专业上突出、群众中认同”这一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基本内涵,也就解决了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评价标准问题。但是,要准确把握党外代表人士的内涵,科学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评价标准,还要注重以下几个问题:
(一)注重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的有机统一
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巨大的包容性、鲜明的多样性和显著的社会性”特征。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涉及到十五个方面,应该说,这十五个方面都有不同层面的代表性人士。但是,从队伍建设的角度来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主要包括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港澳台和海外代表人士等“六支队伍”。“政治上坚定、专业上突出、群众中认同”,是对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内涵的一个总体概括和基本要求。党外代表人士政治上要有代表性,专业上要有代表性,群体中也要有代表性。但是,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在不同类别的代表性人士身上,其内涵会有一些具体的不同,其形式也会有一些具体的表现。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是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的有机统一。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性主要体现在专业性和群众性之中。专业上不突出,不善于联系和团结群众的,不应进入我们物色选拔的视野。专业性本身也体现出政治性和群众性。因为专业上的成就和行业上的成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结果,是社会影响力的基础。群众性既是政治性和专业性的重要内容,也是政治性和专业性的重要体现。群众的拥护和认同本身就说明其在专业和行业上取得了较大成绩,对社会有一定的贡献,在社会上有相应的影响力。所以,在把握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问题上,要坚持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的有机统一。
(二)注重共性与个性的结合
“政治上坚定、专业上突出、群众中认同”,是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共同特征和对他们的总要求。但是,具体到不同类别的代表人士身上,还要考虑其地域性、目标性和界别性。
第一,地域性。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大陆范围内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全体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一个是大陆范围外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盟。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大陆范围以内,一个是大陆范围以外。应该说,“政治上坚定、专业上突出、群众中认同”的要求更适合大陆范围以内对党外代表人士的要求。对物色大陆范围以外的代表性人士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不能照搬这一标准。应该针对港澳台和海外代表人士的不同特点,具体地确定物色条件。例如,政治性的体现不是爱党爱社会主义,而是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在国际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交流的舞台上为祖国发展、民族振兴献计出力,提供直接或间接的帮助。专业性和群众性也有不同于大陆范围内代表人士的特点。即使是大陆范围以内的党外代表人士,由于我国的地域差别大,中西部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党外代表人士在政治上、专业上、群众中的具体表现也有一定的地域特色。所以,在坚持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有机统一的前提下,对党外代表人士代表性的理解也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第二,目标性。由于对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使用和培养目标不同,因此,对其代表性的要求也会有所差异。例如,在对党外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过程中,不同的安排方式对其能力素质和在群体中的表现要求会有所不同、各有侧重,在政治上、专业上和群众认同上的标准也会有所差别。拟作政治安排的,对其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求不一定很高,年龄也可适当放宽,但是,对其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应有较高的要求;拟作实职安排的,对其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的要求就相对较高,且应年富力强。也有人把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目标分成三类:学者议政型、行政参政型和党派团体机关干部三类。学者议政型,特点是学者出身,专业成就突出,有社会声望,在不脱离本专业工作的情况下以政治安排为主参政议政;行政参政型,特点是有较高的专业水准,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有从政的年龄优势,以实职安排为主参政议政;党派团体机关干部,属国家工作人员系列,以党务管理为主,主要按国家公务员标准选拔使用。
第三,界别性。党外代表人士由于界别不同,对其代表性的要求也不一样。如对民主党派代表人士的物色选拔就与宗教界代表人士不同,也不同于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民主党派是我国的参政党,是政治性组织,政治性是其首要属性。所以,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首先必须自觉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应该是政治上成熟、与共产党亲密合作、在参政议政中有作为、学术上有影响、人品人格俱佳的德才兼备的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宗教是社会性组织,其社会性、群众性的特点尤为突出。所以,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要求就应该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管理上有能力、关键时起作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不同于前面两者,对他们的要求是: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致富思源思进,自觉履行义利兼顾、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同样,对少数民族、无党派等方面代表人士的要求也会有一些具体的不同。
(三)坚持以辩证发展的视角看待问题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已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赋予代表性人物以不同的时代内涵,其代表性也会带有时代性的特征。过去有代表性不等于现在有代表性,现在有代表性也不等于将来有代表性;每个代表人士在个体成长的不同阶段其代表性的表现也不同。“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不是与生俱来,也不会一劳永逸。它在实践中生成,在培养中增长,是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互动的产物,是社会环境和个人努力的共同结果。”所以,要以发展的眼光和视角看待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这也就要求我们在做党外代表人士工作时,要注重从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上增强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增强代表性要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选拔时注重其代表性,培养时提升其代表性,使用时发挥其代表性,管理时跟踪其代表性。对党外代表人士除了要严格按标准选拔、下大气力培养、充分发挥其作用外,还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机制,对符合条件、具有代表性的应继续发挥其作用;对失去代表性的要实行退出制度,对新产生的代表性人士要及时补入,实现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可持续、健康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张秀红
On Representativeness of Non-Party Representatives
ZHANG Rui-kun,J IXiu-hua&CHENG Fang
Shandong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Socialism,Jinan,Shandong 250002
Representativeness is the essential attribute of non-party representatives. It is an integration of social relations and individual characteristics,with the basic features of being politically firm,professionally outstanding and recognized by the masses.In order to deter mine the representativeness,we need to pay attention to the organic integration of political fir mness,professionalis m and recognition of the masses;pay attention to the combination of similarities and individualities;and persist in the viewpoint of dialectical development on different issues.
non-party representatives;representativeness;basic meanings
D613
A
1002-0519(2011)02-0021-05
2011-02-16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招标课题(ZB1023)
张瑞琨,女,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教授;吉秀华,女,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讲师;程芳,女,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讲师。